秦国的奴隶制,到秦穆公统治时期(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发展到了顶点。自穆公以后,就迅速走向衰落阶段。

秦国奴隶制衰落,是全中国奴隶制迅速崩溃的历史潮流冲击的必然结果,也是这个历史潮流中的重要部分。

从西周末年开始的社会大变革,到春秋中叶以后更加急剧起来。铁工具和牛耕在先进地区已经普遍推广;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奴隶的逃亡、暴动和国人的反抗斗争比前一个时期更加频繁、激烈[1];井田制瓦解的速度在许多诸侯国中达到高潮[2];在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新旧势力的斗争即将达到决战的阶段。[3]总之,奴隶制已经走到最后灭亡的时刻。

在这样时代浪潮的冲击下,秦国的奴隶制也维持不住了。

一、奴隶制出现危机

人殉制受到谴责 公元前621年,秦穆公走完了他东征西伐的一生,在临死时还用了177个人殉葬,其中包括国人子车氏的三“良人”(奄息、仲行和虎)。当时就有人写诗,用哀悼三“良人”的形式,表达他们对人殉制的不满。诗中这样写道[4]:

往来飞翔的黄鸟啊,落入了荆棘丛里。[5]

是谁随从穆公殉葬的呢?

是子车家的奄息。

就是这个奄息,一人能与百夫敌。

瞧他临穴时战战栗栗的神态啊,

老天爷!为何把这样的好人都杀死呢?[6]

如果允许的话,

用一百个人代替他们都可以。

往来飞翔的黄鸟啊,落到了桑树上。

是谁随从穆公殉葬的呢?

是子车家的仲行。

就是这个仲行,一人能把百夫抵挡。

瞧他临穴时战战栗栗的神态啊,

老天爷!为何把这样的好人全都杀死呢?

如果允许的话,

用一百个人代替他们都可以。

往来飞翔的黄鸟啊,落到了楚木。[7]

是谁随从穆公殉葬的呢?

是子车家的虎。

就是这个虎,一人能抵御百夫。

瞧他临穴时战战栗栗的神态啊,

老天爷!为何把这样的好人全都杀死呢?

如果允许的话,

用一百个人代替他们都可以。

这首诗虽然没有直接反对殉葬制,但从哀怨声中可以听到对殉葬制的不满,而且还大胆地质问“为何把这样的好人全都杀死”(“歼我良人”),这实际是对殉葬制的谴责。秦国自武公(公元前697年至前677年)开始,就实行奴隶社会普遍实行的殉葬制,到穆公死时,就已经有人敢于对这种制度提出谴责了,表明了人们对这种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开始有怀疑了。

秦国人对用三“良人”殉葬表示不满,不是偶然的。因为,到春秋中期以后,人殉的现象在各诸侯国普遍地遭到指责,如宋襄公祭社时要杀人,就有人提出反对。[8]晋国的大夫魏武子死时,曾命他的儿子魏颗将他的爱妾殉葬,而魏武子死后,魏颗根本不听他那一套,竟把那个爱妾嫁了,还说魏武子说要殉葬是昏话。(见《左传》宣公十五年)齐国的陈子车死后,其妻和家宰要用人殉葬,其弟子亢极力反对,说如果一定要人殉葬,唯有“妻与宰”最合适,那二人一见不妙,只好作罢。(见《礼记•檀弓下》)这种反对殉葬的行为,反映了奴隶制度走向崩溃。尽管秦国的奴隶制发展得比较晚,但在这种历史趋势之下,到穆公死后,也不能不开始衰落下去。

当然,反抗殉葬制最坚决的应当是广大奴隶,因为他们是这种残酷制度的直接受害者,虽然历史上没有留下记载他们愤怒呼声和强烈反抗的资料,但从国人大胆的抗议中,可知广大奴隶的反抗斗争必定是很激烈的。

穆公死后秦国的内部矛盾 秦穆公死后,康公继位(公元前620年至前609年)。从各种资料来看,康公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昏庸无能的君主。他穷兵黩武,“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诗经•无衣》毛氏传)。康公还穷奢极欲,曾经以三年时间筑台,当时就有人向他指出:“饥召兵、疾召兵、劳召兵、乱召兵”(《韩非子•说林》),这样劳民伤财必然引起兵祸。康公以后的共公(公元前608年至前604年)、桓公(公元前603至前577年)、景公(公元前576年至前537年)、哀公(公元前536年至前501年)、惠公(公元前500年至前491年)、悼公(公元前490年至前477年)的统治时期,秦国的统治者一代不如一代,致使秦国内部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一天比一天激烈起来。

劳动人民反抗奴隶主统治的斗争,常常以“盗”的形式出现。在秦国的历史上,自穆公以后,出现了“盗”的记载:公元前593年(秦桓公十一年)“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左传》宣公十六年),从而证明秦国境内已经有“盗”——也就是反抗奴隶主统治的革命人民。这不仅是因为自公元前593年这一年晋国的“盗”来到秦国,才使秦国有“盗”,更重要的是它证明在此之前秦国就有“盗”。就在《左传》上述记载后面,紧接着就有羊舌氏说的这样一句话:“吾闻之:禹称(举的意思——著者)善人,不善人远。”这就证明了,“盗”之所以逃向秦国,那里必然有“不善”之人,而统治者视为“不善”者,自是不服从统治的劳动人民了。关于“盗”的记载,反映了秦国劳动人民反抗斗争的日趋激烈。

统治阶级内部的重重矛盾,在穆公以后也公开暴露出来。有一些人对国君不满意,公开讥讽最高统治者,据说《诗经》中的《权舆》、《无衣》、《晨风》等诗都是“刺康公”的(《诗毛氏传疏》)。他们认为秦国的统治江河日下,是由于后来的国君“忘穆公之业”(《诗经•秦风•晨风》郑笺),所以有的人哀叹:看不到穆公那样好的国君,怎不叫我忧心忡忡,现在的国君啊,简直把我们都忘光了。[9]有的人以怀恋过去的方式,表达对现实的不满,他们说:从前住的房子多么宽敞高大:“夏屋渠渠”;那时每餐至少有四个菜:“每食四簋”;而如今简直快饿肚子了,“每食无余”,“每食不饱”[10]。从统治阶级中间发出的这些哀鸣,反映了奴隶主阶级有一部分人,已因奴隶制衰落而开始破落。一些奴隶主的生活不那么保险了,说明整个奴隶主的统治已走下坡路,奴隶制发生了动摇。

至秦景公时,连统治阶级中的最高层也发生了分裂:景公之弟后子,因同景公的矛盾,竟逃往晋国,并在晋国公开咒骂“秦公无道”(《史记•秦本纪》、《左传》昭公元年、《国语•晋语》)。可见,旧的统治已经难以维持下去了。

二、奴隶制衰落时期的对外战争

秦国奴隶制虽然日趋衰落,但对外战争——主要是对晋国的战争,仍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这些战争由于双方国内形势的变化,相互间力量的消长,而互有胜负。不过,随着晋国新兴势力逐渐在国内取得优势,对比之下,秦国的军事实力就一天天显得江河日下了,反映出奴隶制日薄西山的景象。

令狐之役 秦晋之间的战争往往与晋国内政有直接关系。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的那年,晋襄公也死了。因襄公太子夷皋(后为灵公)年少,晋国统治集团内部在拥立何人继位的问题上发生矛盾。以赵盾为首的一部分贵族,主张立晋文公重耳之子、襄公的庶弟雍。以贾季为首的一部分贵族,则主张立公子乐。这时,公子雍在秦,公子乐在陈。晋国内部两派争执不下,赵盾即派先蔑、士会至秦迎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去接公子乐。但公子乐在回来途中就被赵盾派人在郫(在晋国境内)杀死。贾季又派续鞫居杀死支持赵盾的大夫阳处父,接着又有人杀死续鞫居,贾季见此情况就逃至狄。这时,晋襄公的夫人穆嬴听到大臣们不立夷皋,而准备立雍,就抱着太子夷皋“啼于朝”,并对掌权的赵盾一面进行威胁,一面又哀告。[11]在穆嬴软硬兼施之下,赵盾只得让步,不顾已派到秦国迎公子雍的先蔑、士会,而在国内立夷皋为君,是为晋灵公。这就种下与秦战争的祸根。

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已派人将公子雍送往晋国,行至令狐(今山西临猗西),碰到赵盾率领的晋军。赵盾为了麻痹秦军,扬言前来迎公子雍。实际早在未至令狐前,当兵到堇阴(今猗氏东)时,赵盾就作好击秦的准备。所以,遇秦兵以后,趁其毫无准备之时,“秣马蓐食,潜师夜起”,半夜偷袭,把秦军击溃。秦军一直退到刳首(今临猗西),晋国取得胜利。

就是在“令狐之役”晋国取胜之后,晋国的先蔑和士会因赵盾背约,而毅然投奔秦国。(见《史记•秦本纪》、《史记•晋世家》及《左传》文公七年)

“令狐之役”以后的几次战争 在秦康公统治的年代里,秦晋也多次交兵,其中较大的有四次:公元前619年(秦康公二年)即“令狐之役”的次年,秦派兵攻晋,攻占了武城(在华县东十七里);公元前617年(秦康公四年)春,晋伐秦,夺取秦的少梁(在韩城县南二十里);就在当年夏天,秦实行报复性进攻,占领晋地北征(澄城西);第四次战役在公元前615年(秦康公六年),这一次战役有必要做一点论述:

公元前615年,秦康公决定伐晋。在进攻之前,秦先派西乞术到鲁国进聘礼,并将伐晋的计划告诉鲁国,以取得鲁的声援。是年冬,秦攻占了晋的羁马(今山西永济南),晋军由赵盾统率迎击秦军,双方对峙于河曲(黄河自永济折而东入芮城之地)。秦师早有准备,故急于求战。但晋将臾骈向赵盾献策“深垒固军”,以逸待劳,消耗秦军实力,赵盾接受臾骈建议,拒不出战。这时从晋国投向秦的士会向秦康公指出:这样的妙计必是臾骈所出,非去此人不能得胜。晋国有赵盾叔父赵武子之子赵穿,此人不懂军事,又狂妄骄横,只会纸上谈兵,又嫉妒臾骈。若派人去向晋挑战,赵穿必定逞其好勇得宠而出战。康公采纳士会的计谋,十二月,秦军出兵偷袭郤缺和臾骈统率的晋国上军,上军按兵不动,果然只有赵穿受激,出兵追击。但秦军早已远遁,赵穿追之不及,收兵后怒责军士“敌至不击”。旁人劝他要等待时机,赵穿坚持要出击,竟率其私属单独向秦进攻。赵盾闻赵穿单独出战,忙下令出兵接应,结果双方胜负未分而争相退兵。当夜,秦派人向晋师传言:约定明日继续交战。臾骈看出其中有诈,指出:“使者目动而言肆”,神色慌张,语无伦次,说明秦军恐惧,必定要逃跑,若待其渡河之时趁机进攻,秦军必覆灭。但赵穿等反对这样做,愚蠢地提出:“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左传》文公十二年)结果,眼睁睁地看着秦军撤兵。这次战役本来晋国可以取胜,只是因为赵穿采用了错误的战术,而贻误了战机。[12]

不久,秦又出兵攻占晋国的瑕(在今河南陕县西南)。但这里是秦国向东进攻的咽喉之地,晋国是不会放弃的。在下一年,瑕又被晋国夺回,并派大夫詹嘉在这里率兵驻守,紧紧地扼住“桃林之塞”,堵住秦的出路。[13]

综观康公一代与晋国的战争,表面虽旗鼓相当,实际秦国已逐渐走下坡路。

康公以后秦晋战局 自秦康公以后,秦国历经共公(公元前608年至前604年)、桓公(公元前603年至前577年)、景公(公元前576年至前537年)统治时代。秦晋在多次交锋中,秦国胜少败多,逐渐处于劣势。[14]

在此期间,秦晋最大的一次战役是“麻隧之战”。

公元前580年(秦桓公二十四年),秦晋两国在令狐订立盟约,双方表示要停战。但就在这次会上,双方都各怀鬼胎,互不信任。[15]果然,不久,晋厉公就为攻秦大造舆论,同时进行了外交活动,争取了楚国的中立。公元前579年(秦桓公二十五年),晋楚召开“弭兵之会”,订立休战盟约,共同约定:彼此不动刀兵,信使往来,并联合讨伐不听命的第三国。晋国解除了后顾之忧,争取了多数国家支持,就联合了鲁、齐、宋、卫、郑、曹、邾、滕,连周王室也派刘康公、成肃公参加,组成十国的攻秦之军,开始向秦大兴问罪之师。

公元前578年(秦桓公二十六年),晋国派吕相[16]至秦宣布绝交书,这实际是一篇伐秦檄文。文中历数自晋献公、秦穆公以来秦国的“罪恶”:从晋文公死时秦国不派人参加葬礼,一直到秦晋两国发生过的大小战争,把一切罪责都加到秦国名下,尽其夸张之能事,将晋国形容为被欺侮与被损害的角色,这就为伐秦找到冠冕堂皇的借口。当年五月,阵容强大的晋军同秦军战于秦国的麻隧(陕西泾阳北)。晋师将士协同一致、斗志高昂,“晋帅乘和”,秦军大败。秦将成差及不更(官名)女父(人名)被俘,晋师渡过泾水,至侯丽(泾阳县境)而还。晋厉公亲自到新占领的秦地——新楚(陕西大荔、朝邑境内)迎接凯旋的晋军。这是自秦康公以后晋军第一次大败秦军,并深入秦国的腹地。(见《史记•晋世家》,《史记•秦本纪》及《左传》成公十一年、十三年)

麻隧之战以后,秦国组织了几次反攻,取得了一些微小的胜利:

公元前564年(秦景公十三年),秦楚联合伐晋,这时晋国正发生饥荒,无力反击,秦国因而取得胜利。但是,次年即公元前563年(秦景公十四年),晋国的荀罃又率兵伐秦,给秦以回击。(见《左传》襄公十年)公元前562年(秦景公十五年),秦国的庶长鲍率兵进攻毫无防备的晋军,在栎取得胜利。(见《左传》襄公十一年)

从秦晋双方总的力量相比较,这个时期晋国仍占优势。同时,它还能够常常把一些小国联合起来共同对秦。公元前559年(秦景公十八年),晋悼公会合齐、宋、卫、郑、曹、邾、滕、薛、杞、小邾等共同伐秦。这次战役是在秦国境内泾河岸边进行的,当晋军将要渡河时,秦国军队在泾河上游施放毒药,毒死了许多晋国将士,但这并没有能够阻止晋军的进攻,在鲁人、郑人及莒人勇敢精神的带动下,晋方的军队冲过泾河,一直攻到棫林(陕西华县附近)。在这次战役中,晋军抱定绝不后退的决心,他们在进攻之前填塞了取水的井,拆毁了做饭的灶,表示不取胜就要战死,再也不会回到原地吃饭了(见《左传》襄公十四年),结果取得胜利。晋国这次又深入秦国腹地,是继麻隧之战后晋对秦战争中的第二次重要的胜利。

秦晋两国内部统治情况对比 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自秦康公以后,秦晋两国战争虽互有胜负,但总的趋势是:秦由胜而败、晋由败而胜。之所以出现这种趋势,除了其他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是由秦晋两国内部政治统治情况所决定的。

春秋中期以后,秦晋两国的奴隶制度都处于衰落阶段,但其衰落的速度和程度又有所差别:晋国从春秋开始就动乱不止,奴隶制已经崩溃;秦国则从春秋开始才进入奴隶社会。然而秦国的奴隶制自康公以后就一蹶不振,并且没有进行任何改革的迹象。晋国自惠公以后,“作爰田”、“作州兵”,晋文公又继续进行改革,使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不断得到调整。因此,虽然从总的历史潮流来看,秦晋两国的奴隶制都在走下坡路,但在一个阶段中,即康公以后的秦,国内统治每况愈下,而晋国却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政治统治的稳定,这就是秦败晋胜的根本原因。

以人殉葬这样具体的制度为例,在秦国虽自穆公死时它就遭到诅咒和谴责,但在数百年内仍旧维持不变,既没有任何一个国君发布过改革的诏令,也没有个别奴隶主实行过改革,一直到秦献公上台以后,即公元前384年,才废除了人殉制——“止从死”。由此可见,穆公以后的秦国统治,改变是极少的。在晋国则不然,自春秋中期以后,新旧势力斗争逐渐剧烈。虽然这种斗争在当时尚未足以改变政权性质和社会性质,但在新形势下,统治阶级内部已经有一部分人主动改变不合时宜的旧制度了,像魏颗拒不执行其父遗言,断然将其父魏武子准备用以殉葬之妾嫁出去(见本章第一节),就是一例。这种改革虽不是通过法令形式进行的,但事实上它已改变了奴隶社会的殉葬制。当然,这种一点一滴的改变是不可能彻底的,不过它对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统治还是起着一定作用的。据记载:公元前594年(秦桓公十年),秦军向晋国进攻,晋国的魏颗率兵迎击,在辅次大败秦军,并俘获秦国的大力士杜回,取得胜利。在这次战斗中,晋国就有人自动参战,帮助晋军捉拿杜回。而这个主动帮助晋军捉住杜回的人,就是曾经被魏颗释放的妾之父,他因感激魏颗,而在危急关头自愿参战。(《左传》宣公十五年)这件事充分反映:对奴隶社会的旧制度进行的任何一点改革,均有其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晋国自文公以后,尽管无重大改革,但在统治政策方面较为清明,所以在一个时期内国内政治形势比较稳定。公元前564年,楚国的大臣子囊就向楚共王指出,当前晋国的卿、大夫都尽职奉公,“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左传》襄公九年)。可见晋国内部是较稳定的,连子囊也不能不承认当时楚国不是晋国的对手:“当吾今不能与晋争”(《左传》襄公九年),这也确是事实。

秦国政治腐朽,除前面列举的几方面外,国君的昏庸无能,也是其中原因之一。自穆公死后,秦国再也没有出现过比较有作为的君主。像秦穆公那样有雄才大略、能知人善任的统治者没有了,有的只是政治上毫无远见的一些国君,在这样的君主手下,一些有才干的大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由于是非颠倒、忠奸不辨,往往使忠于秦国的智谋之士遭到杀害,致使秦国对内对外的政策屡遭失败。

如公元前620年令狐之役时,晋国的士会(又称随会)因不满晋君的背信弃义而投奔秦国。士会是个十分重要的谋臣,到秦后曾为秦国出谋划策。公元前616年,秦晋两国大战河曲时,就是因士会献计诱晋国的赵穿出战,才使秦免遭失败的。但是,士会同当时的许多谋士一样,常常是朝秦暮楚,他们肯为谁出力,往往决定于某个君主是否会用人。由于士会投奔秦国对晋的威胁很大,晋国的六卿经过筹划,决定派魏寿余诈降于秦,以诱回士会。公元前615年(秦康公六年),晋国佯将魏寿余妻子执拘,寿余“逃”奔秦国,向秦君表示要将私邑献给秦国。他骗取秦君信任后,又策划鼓动士会归晋。他向秦君请求:选一在秦的晋人与自己一道回河东,以取得归秦之私邑。很明显,这是要士会去,康公果然中计,立即派士会与魏寿余同往。士会却故意推辞说:“晋人虎狼也。”意思是说:晋国讲话是不算数的,我若去后得不到土地,又不能回秦,那时在秦的妻子儿女恐被杀戮。此时康公仍执迷不悟,指河发誓说:即使晋人食言,你不得归秦,我也决不会拘留你的妻子。士会取得康公的保证后,安心地回到晋国。(《左传》文公十三年)

其实早在魏寿余来降时,秦国大臣中就有人看出其中有诈。绕朝曾向康公指出,魏寿余是为士会而来的:“魏州(即寿)余来也,台(殆)□□(此处原文为方框“□”)随会也”,并建议:“君弗许也。”(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晋献公欲得随会章》)但是,这种正确的意见不仅没有得到秦康公的重视,他反而轻信士会散布的谣言,怀疑绕朝有私,并把绕朝杀掉。士会归晋后,果然再不回秦,秦康公又只得按照前约将士会妻子送去晋国。[17]就这样,绕朝、士会等有才干的谋臣被杀的被杀,放走的放走,充分说明了秦康公的愚蠢。仅此一事,就可看出康公及其以后的国君,与秦穆公比较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正因为秦国政治江河日下,到公元前575年时,它的军事实力已不能与晋、楚两大国相抗衡了。前面指出过:楚国人此时已公开承认不能与晋匹敌,说明晋强而楚弱。但秦连这样的楚还不如,在晋国看来,秦已经不在话下了。晋国的范文子就说过:“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秦、狄、齐、楚皆强,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强服矣,敌楚而已。”(《左传》成公十六年)他说现在三强都服了,晋国人的心目中只剩下一个楚国。可见,这时的秦积弱到何等地步!

秦国之所以屡遭失败,正是国内奴隶制已经衰落,而又无丝毫改革的必然结果。

三、春秋末年形势的变化

春秋末年,各国之间的争霸趋向缓和,这是因为各诸侯国内部新、旧势力的斗争,阶级斗争一天天更加尖锐,甚至包括像晋国这样的曾经实行一些改革的诸侯国,也不能以个别制度的改革来维持整个奴隶社会了。因而,到了春秋末年,秦国同各国之间的关系又有一些新的变化。

秦楚联盟的加强 春秋以来,秦楚之间虽有过数次战争,但基本上仍然保持着联盟关系。秦康公时代,为了对付晋国,就加紧拉拢楚国。楚国的国势也一天天下降,当然也需秦国的支援。在公元前611年(秦康公十年),当楚国正闹饥荒的时候,楚的附庸小国——庸(在今湖北竹山)也趁机向楚进攻。这时,正在楚庄王(公元前613年至前591年)即位之初,楚国边境的“群蛮”和戎族也不停地骚动。在楚国陷于困境之际,秦国出兵帮助楚国消灭了庸国,解救了楚的危难。

秦国助楚灭庸,对此后的斗争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庸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秦楚两国必争之地。秦国占领庸,如站到楚的背后,楚国得庸,就像“窥秦之腹”。然而,秦国取得庸却还给楚,是有其深谋远虑的。其目的就是:一方面加强与楚的联盟,以安定后方,另一方面则利用楚直接牵制晋。所以说,秦国助楚灭庸,实际上是在制晋。当然,秦与楚的矛盾只是暂时隐伏起来,一旦强大的晋国衰落下去,秦与楚之间更剧烈的斗争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不过,在春秋时期,秦、楚之间都需对方的支持,所以暂时还保持联盟的关系。

以后,楚国逐渐强大,不断与晋、郑、陈等国进行战争,公元前597年,楚国大败晋国于邲(今河南荥阳北),又称霸中原。公元前589年,楚为对付晋国,就在蜀(山东泰安)召集齐、鲁、宋、卫、郑、陈、蔡、许、曹、邾、薛、鄫诸国会盟,秦也派大夫说参加。自麻隧之战以后,争霸的形势又发生变化:公元前575年(秦景公二年),晋、楚发生鄢陵之战,楚被晋所败。不久,晋国悼公(公元前572年至前558年)即位。在晋悼公统治时期,内政和军事都取得很大成就。晋国的国势超过楚国。晋国的强大,对秦和楚都是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秦、楚两国更是一致同晋斗争了。

公元前564年(秦景公十三年),秦准备攻晋,在出兵前先派人向楚国乞师,得到楚国允诺后,才于是年秋出兵伐晋。这次战争,楚国军队果然在武城支援秦军。公元前562年(秦景公十五年),楚国派子囊向秦乞师,秦派右大夫詹帅师和楚军伐郑,郑向秦楚联军投降,联军转而伐宋。晋闻郑归顺秦、楚,就出兵伐郑。是年冬,秦国庶长鲍、庶长武伐晋救郑,结果将晋军打败。下一年,即公元前561年(秦景公十六年),秦、楚为向晋国报复,又联合伐宋。公元前547年(秦景公三十年),秦、楚又联合向吴国进攻,后闻吴国有备,乃转而攻郑,将郑军打败。(以上见《史记•秦本纪》,《史记•楚世家》,《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左传》襄公九年、十年、十一年、二十六年)

秦、楚间的联合愈来愈紧密,正是两国日趋衰弱的反映。它们之中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对付晋都是困难的。两国的统治者面对着晋国的威胁,觉得仅仅在军事上的联盟还不可靠,就用和亲的办法,巩固他们之间的联盟。秦景公让自己的妹妹秦嬴嫁给楚共王,楚国专门派司马子庚到秦国答聘,并举行隆重的归宁礼,以示重视。他们和亲的目的无非是互相利用罢了。

晋国的衰败和“弭兵之会” 但是,晋国的强盛也没有长期保持下去。就在子囊称赞晋国政治清明、楚不敌晋的二十余年后,晋国的大臣叔向也承认晋国衰落了:“宫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仇。”(《左传》昭公三年)晋国的变化如此之大,正是当时社会剧烈的阶级斗争和新旧势力斗争的反映。晋国如此,其他国当更是如此。其实,早在叔向谈到如上情况以前,各国统治阶级就都感到有暂时息兵的必要,要集中全力维持国内的统治,代替了各大国之间的“争霸”要求。这就出现了春秋末年的“弭兵之会”。

公元前546年,宋国的向戌约合晋、楚等国“弭兵”,并约了十四个诸侯国在宋国召开“弭兵大会”。秦国也欣然参加了这次大会。

其实,秦与它的宿敌晋国已有十多年之久没有发生战事了,这主要是由于晋国内乱,“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史记•秦本纪》),无暇外顾,而秦国也无力攻晋,所以“久秦晋不相攻”。在公元前549年(秦景公二十八年),晋国还派韩起到秦,秦国也派后子 到晋国互相试探,以求得媾和。晋国对同秦国媾和相当重视,叔向特别嘱咐行人子员对后子 要接待好,他强调:秦晋媾和成功,对晋国非常重要。但是,由于当时媾和的时机尚不成熟,所以双方试探一番以后,就搁置起来。这次宋国积极鼓吹“弭兵”,晋、秦当然十分愿意,所以都欣然赴会。

不过,晋、楚这两个大国,一方面不愿再打仗,另一方面又不愿放弃霸主的地位。就是在这次谈判息兵休战的会上,他们为争当盟主,还不免出现刀光剑影:晋国本以盟主自居,但参加会盟的楚国人决心在会上争做盟主,就在外衣里面穿上铠甲,准备动武。晋国人见这种形势,争之不利,只好把盟主的位置让给楚。这样的“弭兵之会”,其效果如何,也就不问可知了。

会上约定:各个小诸侯国对晋、楚两国均须同样朝贡,而齐、秦与晋、楚则保持同等地位,齐和晋保持着联盟,秦仍同楚联盟。这也就是说,“弭兵之会”实际上承认了晋、齐、楚、秦为势均力敌的头等大国。从此,各国奴隶主统治集团间,达成了暂时的妥协,停止了较大规模的战争。

吴攻郢都秦兵救楚 在“弭兵之会”中,没有长江下游的吴国参加。吴为什么没有参加“弭兵之会”呢?这一方面是由于吴地处东南一隅,距各国争霸的中心地区较远;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晋国有可能故意不让吴国参加,以便利用吴牵制楚国,从而削弱楚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

原来,春秋末年,长江下游的吴、越两国相继壮大以后,晋国就极力拉拢吴国,以便和秦楚同盟相对抗。早在公元前584年(秦桓公二十年),楚国的申公巫臣,因和当权的子重、子反不和,逃到晋国。子重、子反就将申公巫臣全家杀光。巫臣怀着刻骨之仇向晋国国君献策:利用吴国以“罢(疲)楚”。他还主动请求去吴,说服吴国与楚为敌。当时的吴国还比较落后,没有车乘,也不懂战阵和射御之法,巫臣就担任教练,训练兵士,并将自己带去的车、马和御夫、射手留给吴国一部分。从此,吴国迅速强盛,同晋的关系亲密无间,常常在楚的后方侵扰,形成与晋国的呼应配合。尤其在公元前583年(秦桓公二十一年)马陵之会以后,吴和晋相配合,给楚国以重创,致使子重、子反一岁七奔命,楚国属下的蛮夷,皆为吴国所降服。吴国成了晋国削弱楚国的一支重要的力量。所以吴不参与“弭兵之会”,或许与晋有意让吴留在会议之外,以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罢楚”有关。

在楚平王统治时期(公元前528年至前516年),楚国的政治更加腐败。昏庸的平王信任奸佞,谗杀忠臣。谋臣伍子胥在公元前522年怀着杀父之仇投奔吴国,鼓动吴国向楚进攻。吴、楚关系紧张,对秦也存在着间接的威胁,不过这时秦、楚两国对吴均无可奈何,楚平王死后,昭王即位(公元前515年至前489年),楚国政治毫无起色,令尹囊瓦贪财纳贿,内部矛盾重重。而新起的吴国却蒸蒸日上,在生产上和军事上均有惊人的进步。楚国在“弭兵之会”后,虽基本上停止了对北方诸国的战争,却不得不同吴国进行不断的战斗。吴国没有参与“弭兵之会”,毫无约束,又有伍子胥等楚国亡臣鼓动,始终以同楚国斗争为职志。恰巧这时楚的两个属国唐(湖北随县、枣阳间)和蔡(河南新蔡)也与楚国发生矛盾,吴王阖闾就联合唐、蔡两国,于公元前506年(秦哀公三十一年)向楚进攻。结果五战五胜,最后攻进楚国都城——郢(湖北江陵北),楚昭王狼狈地逃往随国(在湖北随县)。楚国大夫申包胥到秦国去求救兵,他向秦哀公说:吴国狠如野兽,向中原伸手,我国国君已守不住国了,逃避在外。吴国是贪得无厌的,攻楚国之后,秦国跟着就要受害。若是秦国出兵帮助楚恢复国土,楚国将世代事秦。这一番话虽说得恳切,无奈秦国也自顾不暇,秦哀公只是推托、拖延而不答应出兵。申包胥就站立宫廷号啕大哭,七日七夜哭声不绝,连一口水也不喝。果然,这哭声感动了秦哀公,秦决定派子蒲、子虎率兵车五百辆救楚。

次年,子蒲、子虎率军至楚,在稷地与楚军会合,大败吴人于沂(楚邑,今河南正阳)。七月,子期、子蒲指挥的秦、楚联军灭唐。后来吴军在雍澨这个地方打败楚军;秦军又打败吴军。接着,在公壻之谿交战,吴军大败,撤退回国。

这次秦军出兵帮助楚复国抗吴,使楚免遭灭亡,却挽回不了楚国的颓势,连同秦国本身的奴隶制度,也已经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了。

注释

[1]据《左传》、《国语》及《史记》等记载:在春秋中后期,各国人民群众骚动、起义和逃亡的很多,重要的有:公元前583年(秦桓公二十一年),莒国的“莒溃”;公元前549年(秦景公二十八年),宋国的“民散城不守”;公元前519年(秦哀公十八年),“王子朝之师攻瑕及杏,皆溃”;公元前514年(秦哀公二十三年)的“郓溃”;公元前530年(秦哀公七年)楚“师及訾梁而溃”;公元前550年(秦景公二十七年),陈国的“役人”暴动,愤怒的“役人”杀死贵族庆寅、庆虎;公元前520年周的“旧百官工之丧秩职者”,包括手工奴隶“作乱”;公元前478年和前469年,卫国发生手工业奴隶暴动等等。在郑国,公元前522年有大批民众集聚在“萑苻之泽”进行武装斗争;公元前506年,楚都郢的武装民众“以戈击王”。

“国人”的斗争也很激烈,公元前660年,卫懿公被狄人杀死,就是因国人拒绝为统治者卖命;公元前633年,卫国的国人赶跑卫侯;等等,都是著名的例子。宋国的华氏贵族、莒国的贵族、楚国的贵族和齐国的贵族,有的被国人赶跑,有的因国人反对而使战争失利。

[2]井田制的瓦解,指实行井田制地区和国家而言,如秦国根本没有实行井田(或者说井田制已在秦建国前瓦解),当然无所谓“瓦解”。这里主要指齐、鲁等国,晋国在“作爰田”以后也不存在井田制了。

[3]最典型的地区和国家就是齐、晋和鲁。如齐国,在齐景公时(公元前547年至前490年),新旧势力的斗争,表现在田氏和“公室”争夺民众的斗争。由于田氏采用新的封建制剥削,使民众“归之如流水”。至公元前489年,田氏的田乞夺得了齐国的相权,从此齐国的军政大权掌握在田氏手中。至公元前475年,田氏消灭了齐国剩下的、有势力的旧公族——鲍氏、晏氏、监止。到战国初期,田氏终于代替姜氏,成为齐的国君。

在晋国,至春秋中期,新起的贵族如韩、赵、魏势力迅速扩大,他们采取笼络民众的办法,扩大私家势力,使“政在家门”,到公元前539年,晋国大臣叔向慨叹“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政在家门”,表明新兴势力已经在晋国有相当大的势力。到战国初,韩、赵、魏果然把晋国瓜分,成立了三个封建诸侯国。

鲁国封建制因素也出现得很早,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即按田亩抽税,表明鲁国的统治阶级不得不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后来,鲁国的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相继采用封建制剥削,逐渐壮大势力,在鲁国掌握了政权。(参见郭沫若:《奴隶制时代》,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总之,各国的新兴势力大多都是由奴隶主转化而来,他们采用封建式剥削,扩大私田,壮大“私门”势力,同“公室”斗争,最后战胜“公室”而掌握国政。这是各国封建制在奴隶制内部发生、发展的一般途径。(参见《中国史稿》,341~3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4]这首诗是《诗经•秦风•黄鸟》,原文如下: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 虎。维此 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5]“交交”,有的人将其释为鸟鸣声(如北京大学中文系编《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65页),不确,此乃鸟飞往来的形象,见朱熹诗集传》:“交交,飞而往来之貌”,故此处译作“往来飞翔”。

[6]“歼我良人”中的“歼,尽杀曰歼”。这里总子车氏之三子而言,故曰歼,所以译成“全死”。(见《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66页)

[7]楚,灌木的一种,《说文》:“楚,丛木,一名荆也,从林疋声。”

[8]见《左传》僖公十九年,司马子鱼曰:“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

[9]“ 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山有苞栎,隰有六 。未见君子,忧心靡乐。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晨风》)

[10]“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于嗟乎!不承权舆。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权舆》)

[11]“(穆嬴)顿首于宣子(赵盾)曰:先君(指晋襄公)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左传》文公七年)

[12]《史记•秦本纪》对此次战役的记载为:“战于河曲,大败晋军。”《史记•晋世家》及《年表》也记“大战”云云。但考之《左传》,实际是并未交战,而秦师夜遁,绝无“大败晋军”之迹象,只是晋国的赵穿贻误战机,未能取胜而已。

[13]晋国夺回瑕,史书并未明确记载,但观《左传》文公十二年记:“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左传》文公十三年又有:“春,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可知瑕已被晋夺回。

[14]这个时期,晋国曾多次向秦进攻,如公元前608年(秦共公元年),晋伐秦,攻秦之与国崇(在今陕西户县)。公元前601年(秦桓公三年),晋会白狄攻秦,这次战役,晋国俘虏了秦将赤,并杀了秦的间谍。秦国有时也向晋进攻,如公元前607年(秦共公二年),秦围焦、瑕;公元前594年(秦桓公十年),秦伐晋,这一次战役的结果,是晋国的魏颗在辅氏(今陕西大荔朝邑北)将秦军打败。(见《左传》宣公十五年)可见,这些战斗大多数以秦的失败而告终。

[15]《左传》成公十一年:“……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

[16]吕相,晋武子魏锜之子魏相,食采邑于吕,故曰吕相,又称吕宣子。

[17]这段史实以前始终弄不清楚。《史记•秦本纪》仅记云:“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乱,乃使魏雠余详反,合谋会,诈而得会,会遂归晋。”《史记•晋世家》也只记到这样的程度:“(灵公)七年,晋六卿患随会之在秦,常为晋乱,乃详令魏寿余反晋降秦,秦使随会之魏,因执会以归晋。”《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此事也只是这样讲:“……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执其帑于晋,使夜逸。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履士会之足于朝。秦伯师于河西,魏人在东。寿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使士会。士会辞曰:‘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乃行。绕朝赠之以策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既济,魏人 而还。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究竟这个绕朝有何“谋”而不被用?没有一点资料。过去作注解要作推测,如刘文淇编的《春秋左传旧注疏证》就作这样的推测:“盖绕朝曾言于秦伯请留之”,可见刘氏也无根据。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之帛书《春秋事语》,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文中所摘引:绕朝十分明确地指出:“魏州余(即魏寿余——笔者注)来也,台(殆)□□(此处原文为方框“□”)随会也”,并直接提出:不能允许他们走:“君弗许也。”但就是这样的警告,也并未引起秦君的注意,因此才有“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之叹息。(《左传》文公十三年。《春秋事语》记为:“吾(赠)子,子毋以秦□□(此处原文为方框“□”)人,吾谋适不用……”大意相仿)后来绕朝被杀,原有材料也无记载,只有《春秋事语》有如下材料:“……会果使(谍)(谗)之曰:‘是知余事,将因我于晋’,秦大夫信之,君杀绕朝。”原来是秦君听信谗言,而把绕朝杀掉。这就可以了解《韩非子•说难》中说的:“故绕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把绕朝这样一个具有卓见的政治家杀掉的秦康公,是多么昏庸而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