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时期各国斗争形势

周王室的地位 自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虽然依然保持着天下“共主”的名义,但实际上已经降低到与其他诸侯国同样的地位。而且愈往后愈衰落,大的诸侯国简直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周王畿在春秋初还据有以今洛阳为中心的河南西北部地区,到后来,各诸侯国不断侵吞周王室的土地,致使周境东不及虎牢;南仅达伊、汝二水之间;西不到殽、函;北距黄河,全境不过一二百里。而这样一块地方,也维持不住,在王畿以内常常遭到诸侯的抢掠,甚至连周天子有时也被赶出雒邑。因此,春秋以前周王室集权的统一局面早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各个诸侯国的割据称霸。而周王室之所以还能苟延残喘地保留下来,只是由于在各个大诸侯国争霸的过程中,还可以把周天子作为一面旗帜来利用,随着这面旗帜的作用愈来愈小,周王室也就接近最后灭亡。

秦的立国,虽由周平王封赐开始,但由于周王室地位一天天下降,以致无足轻重,所以进入春秋以后,秦与周几乎毫无关系了。

各诸侯国的位置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个诸侯国一天天强大,在全国形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割据政权,其中有广袤数千里的大国,也有截长补短不足五十里的小国。还有一些戎、狄、蛮、夷部落散布其间。这些诸侯国的分布位置大致如下:

秦的东方,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部是晋国。在黄河中游有郑、卫、宋、陈、蔡等国,其中郑国是比较强盛的。在今山东省境内,有西周始封的两个大国——鲁、齐。鲁国在春秋时发展不大,齐国则吞灭了周围的一些小国而强大起来。北方较大的有燕国。南方的楚国占地最广,今湖北、湖南及安徽、四川等七八个省的部分地区,都是楚的势力范围。长江下游,在春秋末年有吴、越两国迅速发展起来。

这些诸侯国中,春秋时期与秦关系最密切的为晋、楚两国。因秦地处西方,同许多诸侯国均未直接发生过战争。

大国称霸的局面 统一的奴隶制周王朝分裂为诸侯割据的局面,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社会形态大变革的反映。由于新、旧政治经济因素的矛盾斗争,不仅在各个诸侯国内部出现激烈的阶级斗争,而且在各个诸侯国之间也出现了连绵不断的战争,这种战争以几个大国为首,互相争夺土地,夺取霸权。于是,在春秋时代出现了几个大国相继称霸的局面。在争夺霸权的过程中,首先称霸的是东方的齐国。齐桓公即位(公元前685年)以后,任用管仲改革内政,又以“尊王攘夷”(即拥戴周王,驱逐戎、狄)相号召,联络许多诸侯国,打败了一些戎、狄小国,并侵蔡伐楚,几次大会诸侯,这样就成了中原霸主。

当齐国在中原称霸的时候,秦国主要力量尚在关中一带与戎、狄争夺土地。因此,齐国在称霸之际,与秦尚无直接接触。

继齐之后,晋、楚、秦相继在中原争夺霸主地位。其中秦国势力虽始终没有越出关中,但是同东方的晋国处于长期的战争状态,实际也参加了中原的争霸。

春秋末期,吴、越两国在长江下游争霸,同秦国也没有直接的接触。[1]

大国争霸的过程,是封建的经济、政治因素不断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是民族间大融合的过程。因此,对大国争霸历史的研究,有助于对春秋时期社会形态的转变和民族融合过程的认识。

下面仅就奴隶制发展阶段的秦国(公元前770年至前620年),在诸侯割据、大国争霸的形势下同各诸侯国的和、战关系做专门叙述,从而了解秦国在这社会大变革中的发展、变化和作用。

二、秦同楚国的关系

楚国的崛起 楚是一个古老的民族。[2]楚同秦也有着类似的历史命运:在殷商时期,楚为商的与国。商亡后,同秦人一样,楚被周人排挤于汉水之南,被斥为“南蛮”,且时常加以翦伐。也正是在西周衰亡之后,楚国才在长江、汉水一带强大起来。春秋初期,楚国征服了周围的许多戎、蛮小部落和小国,继而又打败了北面周人建立起的一些姬姓小国,并把矛头指向中原。不过,在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时候,楚国尚不能与齐国抗衡。齐桓公死后,楚国就把锋芒指向北方,这时在中原足以与楚对抗的只有宋国。宋襄公想继齐而称霸,公元前638年,宋襄公出兵攻郑。郑为楚的盟国,为了同宋争夺霸权,楚成王(公元前671年至前626年)决定出兵伐宋救郑。是年冬十一月初一,楚、宋两国军队在泓水(河南柘城县西)展开大战。当宋军已摆好阵势时,楚军正在渡河。宋国的司马子鱼劝宋襄公趁机下令进攻,宋襄公说“不可”。待楚师渡过河但尚未摆好阵势,子鱼促宋襄公下令进攻,宋襄公仍说“未可”。等到楚师摆好阵势,宋襄公才下令开战。结果由于楚师人多,宋军数寡,被楚打败,宋襄公自己也被打伤,第二年就死去(见《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泓水之战”。由于楚国在“泓水之战”大败宋襄公,从而控制了黄河流域中许多中、小国,原来是齐国盟国的鲁、宋、郑、陈、蔡、卫、许、曹等小国,都成了楚的盟国。从此楚国代替齐国,以“霸主”自居,在中原称霸。

秦同楚国的战争 楚国同秦国很少发生正面冲突。这是因为在秦穆公统治以前,秦国无力向关中以外的地区发展,而秦穆公统治的时期,向东发展首先遇到的则是晋的阻碍,所以秦的劲敌是晋,而不是楚。

春秋前期,秦国同楚的战争只有两次:

第一次在公元前635年(秦穆公二十五年),这一年秋,秦派兵攻打秦楚间的鄀国(鄀,在今河南内乡附近)。鄀为楚国保护下的小国,楚国的申公子仪(斗克)和息公子边(屈御寇)率申、息之师,驻扎于鄀国商密(今河南淅川西南)。因此,秦攻鄀,实际是与楚交战。秦军在商密附近的析地,暗暗将赶车的“舆人”捆绑起来,冒充楚兵俘虏,并扬言析已降秦,在析驻扎之楚军已与秦结盟。消息传至商密楚军中,军心动摇,于是向秦军投降。秦军兵不血刃生俘申公子仪和息公子边,胜利而归。当楚国国内得知此消息后,派令尹子玉率兵追秦师,但早已追之不及了。(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3]这一次秦国取胜,主要是谋略成功,双方军队并未展开激战。

第二次是在公元前632年,晋、楚间发生“城濮之战”时,秦国站在晋国一方,派人至晋师参加对楚作战。关于此次战争的详情将在下面叙述,这里从略。[4]

春秋前期,秦楚之间只有以上两次冲突。

秦同楚国的联盟关系 春秋时期,绝大部分时间秦国同楚国保持着联盟关系,以共同对晋。因为,自秦穆公以后,秦国积极向东发展,首先碰到的阻碍就是晋。这一点同楚的利益一致,自然就结成同盟关系,秦穆公曾经同楚成王联姻、结盟:“绊以婚姻,袗以斋盟”(《诅楚文》),并发誓:世世代代永远不相互攻击,“叶万子孙毋相为不利”[5]。事实上,秦、楚两国确实维持着长期的联盟关系,在春秋时期很少发生战争。

三、秦同晋国的关系

秦同晋的关系相当复杂,下面按时间顺序分阶段叙述。

晋惠公继位前的秦晋间关系 晋原与周同族。周初,成王灭掉唐国,将其幼弟虞封在那里,称为“唐叔虞”,这就是晋国的始祖。唐叔的儿子晋侯燮父迁到晋水之旁,才改国号曰“晋”。(见《国语•晋语》、《史记•晋世家》)进入春秋后,晋国曾长期发生内乱,共闹了六七十年,至公元前678年,才由曲沃武公将晋统一起来。当晋国内乱时,秦国的统治阶级也正忙于在关中地区同戎、狄作战,无暇外顾。因此,那时秦与晋没有直接接触。

晋国统一以后国势日强,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借道虞伐虢,虞君因贪晋国的“屈产之乘”和“垂棘之璧”,又轻信“晋我同姓,不宜伐我”,而让晋借路。结果,晋灭虢后,回过头来就把虞灭掉。(见《史记•晋世家》、《左传》僖公五年)晋国吞灭虢、虞两个小国,在当时似乎与秦无关,但是,虢、虞所处的方位,正是秦国东向的出口:虞扼茅津,虢据函殽,皆在咽喉之地,也是秦国出关的重要孔道。晋国趁秦国还未能东顾之时,抢先占领这里。这对此后秦晋长期的斗争,有着重要影响。

这时,在秦国,虽然秦穆公(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已经即位,但关中基业未固。在晋国,晋献公(公元前676年至前651年)也刚刚平定内乱不久,所以两国间基本上保持友好往来,没有发生战争。[6]

公元前656年,秦穆公娶晋献公的女儿穆姬为夫人。[7]这位穆姬是晋国当时的太子申生的姐姐,也是后来相继为晋君的惠公夷吾、文公重耳的异母姐。晋献公灭掉虞国后,又特地将从虞国掳来的百里奚,作为秦穆公夫人穆姬的媵送至秦国。从这些关系来看,在秦穆公和晋献公统治的时代,秦晋两国的统治阶级都极力促进双方之间的友好关系,而通过联姻,确也使它们的关系密切起来。它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两国当时都需要巩固内部统治,加强在国内的统治地位。所以,当国内统治稳固之后,需要向外扩展势力之时,这种密切的关系,也恰好成了互相干涉的最方便的口实。

秦穆公开始向晋国伸手 作为奴隶主阶级代表人物,秦穆公是一个抱有称霸野心的国君,他将兴修的宫殿称为“霸城宫”(《史记•高祖本纪》《正义》引《三秦记》),又将关中的雍水改名霸水,“以章霸名”(《汉书•地理志》)。这样热切地向往称霸的秦穆公,当然不会满足于局限在关中地区“称霸”。所以,当晋献公一死,晋国出现内乱之际,秦穆公就插手晋国事务了。

公元前651年,晋献公死后,献公的宠姬——骊姬生的儿子奚齐继位。晋国大夫里克、丕郑等联合起来杀死奚齐,准备立献公的另一子——重耳为国君。但另一大夫荀息,则将骊姬生的另一子——卓子立为君。于是,里克等又把卓子和荀息杀死,晋国暂时出现了混乱无君的局面。这时,晋国公子夷吾逃亡在外,秦穆公应夷吾之请,将其护送回国,是为晋惠公。晋惠公夷吾在请求秦穆公援助时,曾许诺:若能立为晋君,就将晋国的河西八城割给秦。(见《史记•秦本纪》)秦穆公一方面贪图河西八城,重要的还在于:他了解到夷吾同晋国当权的大臣里克不合,这样对秦是很有利的:“忌多则怨”,“是吾利也”(《左传》僖公九年)。秦穆公很希望晋是一个君臣不合、内乱迭起的邻国。因此,积极地护送夷吾回国。

但夷吾回国取得君位后,立即背约:不给秦河西八城,仅仅派丕郑去秦致谢。丕郑至秦后,却向秦穆公献策:杀死为夷吾出谋划策的大臣吕甥、卻芮,扶植晋国的另一个公子重耳归国。秦穆公采纳了这个计谋,但不料丕郑回去后事泄,被晋惠公杀掉。丕郑之子丕豹怀着仇恨逃至秦国,鼓动秦穆公攻晋国,他说:“晋君无道,百姓不亲,可伐也。”但穆公认为:晋国的形势还没达到“百姓不亲”的程度。他说:“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诛其大臣?能诛其大臣,此其调也。”(《史记•秦本纪》)他能看出:晋惠公能杀死丕郑,说明还是有人拥护他,所以他还没有“失众”,“失众,焉能杀?”(《左传》僖公十年)基于这样的判断,秦穆公决定暂时先不出兵,等待时机。

这样,在几年之内,秦晋之间没有发生战争。公元前649年,当伊雒之戎向周王室进攻时,秦晋还能联合起来救周。(见《左传》僖公十一年)直到公元前647年(秦穆公十三年),晋国发生饥荒,秦国还给晋运去粮食,尽管这样做是为了争取晋国民心(见本书第四章第六节),但毕竟没有发生战争。次年(公元前646年)秦国发生灾荒,向晋国“请粟”,虽然晋国的大臣虢射极力主张趁秦国灾荒之际出兵伐秦,但并没有在当年出兵。[8]不过,这一切都表明秦晋之间的战争已经是一触即发了。

秦晋战争的爆发——大战韩原 就在秦国发生灾荒的次年,酝酿已久的秦晋之间大战终于爆发了。

公元前645年,晋准备出兵攻秦,但还没等晋国出兵,秦穆公就主动率兵迎击,深入晋国的韩(在今山西河津、万荣间)。[9]晋惠公也率师来到韩地,双方摆好阵势,就要进行一场决战。这时,秦国军队人数虽较晋少,但同仇敌忾,将士一心,斗志高昂;而晋国的军队内部矛盾重重,人数虽多,但士气低落。

九月的一天,秦晋两国军队在韩原展开了一场激战。一开始,由于晋军兵多将广,将秦军团团围住,连秦穆公都被包围。晋大夫梁由靡等截住秦穆公的去路,眼看穆公就要被擒。就在这危急时刻,突然从秦军中出现了一股生力军,奋勇向晋军冲杀。结果,不仅救出秦穆公,而且将晋军杀得落花流水,并生俘晋惠公,秦军大获全胜。(见《史记•秦本纪》、《史记•晋世家》、《吕氏春秋•爱士》、《淮南子•氾论训》、《左传》僖公十五年、《国语•晋语》等)

韩原大战,秦能取胜,可以看出秦国实行的爰田制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据记载:使秦军转败为胜,在危急关头出现的生力军,就是曾经受到秦穆公“赐酒”的“岐下野人”。(见本书第四章第三节)秦国实行爰田制,所以“野人”才得以参加同晋国作战。其次,还由于秦穆公在国内统治的措施和策略是成功的,使下层群众能够为秦国作战。《史记•秦本纪》说:那些“野人”“见穆公窘,亦皆推锋争死”。《吕氏春秋•爱士》记载:“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的“野人”,“毕力为穆公疾斗”。这些记载,都把秦国战士英勇奋战的原因,归结为“报食马之德”(《史记•秦本纪》),这当然不能令人完全相信。不过,总可以证明秦穆公对本国实行的政策和措施,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秦国下层群众同敌国作战的热情。因此,下层群众能在战争中表现出较强的战斗力。韩原之战秦国得胜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秦穆公善于抓住作战的有利时机:当晋国发生灾荒时,以及晋君杀死大臣丕郑时,都曾有人鼓动秦穆公出兵伐晋。但秦穆公却认为时机不成熟,而暂时未动。在这次战前,晋国内部君臣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明显,如晋国大臣庆郑、韩简等就一直反对晋国同秦国作战[10],晋国的士兵斗志不高。[11]在这种形势下,秦穆公果断地出兵,以少数兵力深入晋地,结果一举取得对晋作战的胜利。

秦晋和解及晋国的改革 晋惠公被俘后,晋国内部一片混乱。狄人又乘晋国失败之际,夺取狐厨、受铎两地,渡过汾水,一直打到昆都。这时,晋国的一些大臣,为了挽救国势日削的危机,决定改革早已腐朽的旧制度。他们首先从田制开始:公元前645年晋国“作爰田”,这就意味着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同秦国一样实行爰田制。由于爰田制下奴隶的地位有一定提高,扩大了当兵的来源,所以紧接着就“作州兵”,以两千五百家为一州,由州长统率,自备兵甲,一到战时就按这样编制出征。由于晋国实行了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生产关系,缓和了阶级矛盾,也使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有所缓和,奴隶制的危机暂时得到解决。

在秦国,晋惠公夷吾的姐姐、秦穆公的夫人穆姬听到俘虏了惠公以后,就穿上丧服,以死来威胁秦穆公,扬言:若晋君早晨到来,我就晚上死;若晋君晚上被押来,我就早上死。要挟秦穆公放回晋惠公。更主要的是:秦国的统治阶级估计,此时秦尚无力完全吞掉晋国,“晋未可灭”,若在此时杀掉晋君,只能进一步激起晋对秦更大的仇恨,“祇以成恶”(《左传》僖公十五年),对秦不利。于是,秦穆公决定释放晋惠公回国,与晋讲和。

当年十一月,晋惠公被放回晋国。至此,秦晋间的战争暂告一段落。就在这一年,晋国又发生灾荒,秦国再次给晋运去粮食。从此两国又重归于“好”。

秦企图控制晋国 秦虽与晋暂时和解,但实际并未放弃控制和操纵晋国的企图。秦放回晋惠公是有条件的:(1)以晋惠公的太子圉为人质,留在秦国;(2)割河西八城给秦。[12]秦国得到了晋国的河西八城,其领地就扩展至黄河西岸,在地势上更易深入晋国内地。太子圉在秦为质,秦穆公为了牢固地控制他,还给他在秦娶妻。这样,在晋惠公归国当政的数年中,秦对晋的威胁更大了。

公元前638年晋惠公在国内病重。在秦为质的圉听到消息后,就私逃归国,准备继承君位。秦穆公没想到圉竟敢私逃回国,这样的晋君当然不能为秦所容。秦穆公就立即从楚国迎来了晋献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重耳,“益礼厚遇之”(《史记•秦本纪》),给以隆重的接待,并将包括曾给圉作妻的怀嬴在内的秦女五人,送给重耳。秦国这样在重耳身上下工夫,自然有其目的。因为公子重耳也早就觊觎着晋国的君位,他在外流亡了十几年,具有较为丰富的阅历,在周围又集聚了一批谋臣,当时唯有他才有力量同圉争夺君位。所以秦穆公的赌注就下在重耳身上。

公元前637年,晋惠公病死,子圉在国内继位,是为怀公。这时,在秦的重耳向秦穆公保证:取得君位后,要像流水朝东海一样,朝事秦君。(见《国语•晋语》及本书第四章第五节)于是,秦穆公就派兵护送重耳回国抢夺君位。

重耳回国后,在一些大臣支持下,将怀公赶跑,夺得了君位,是为文公。文公继位后,又派人把逃在高梁地方的怀公杀死。这时,惠公的旧臣吕甥和郤芮却密谋害死文公,幸有寺人披向文公告密,文公估计自己在国内实力尚不够充足,就偷跑出国,在王城与秦穆公相会,以求得庇护。吕甥、郤芮等这时尚未发现文公已逃跑,就放火烧掉王宫,待到得知文公并不在宫内之后,吕甥、郤芮等就追至河上。秦穆公用计把这二人诱来并杀死,才重新派兵三千护送重耳回国。这一次,由于除掉了重耳的政敌,国内较为安定,所以秦穆公就把在秦为重耳娶的夫人也一并送回。从此以后,在晋国就开始了文公的统治(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

从晋国不断的内乱中可以看出:秦国极力干预晋君的废立,其目的无非是通过由秦扶植起来的国君而控制晋国,这就充分表现了秦国奴隶主阶级称霸的野心。

晋国的称霸和秦晋联合 秦穆公扶持重耳夺取君位,原是企图使晋受控于秦。然而,事与愿违,在晋文公重耳统治晋国的时期,秦国却不得不追随晋国,充当为晋国助威的角色。

晋国自“作爰田”、“作州兵”之后,奴隶主统治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了一定改善。晋文公即位以后,又任用赵衰、狐偃等,进一步整顿内政,“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国语•晋语四》),实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这样,很快地使“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国语•晋语四》),为晋国的霸业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公元前635年,周襄王被狄人赶出国,跑到郑国避难,并派人到鲁国、秦国和晋国告难。这正是抢“勤王”旗帜、捞取争霸的政治资本的好机会。秦穆公听到消息后,立即派兵等在黄河岸边,准备将周襄王接来。(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但晋文公听从大臣狐偃的建议,亲自率兵直接帮助周襄王复位,远远地抢在秦的前面。这样,晋文公就把“勤王”的旗帜抢到手。襄王复位后,文公去朝见。周襄王以异常隆重的礼仪接待文公,并赐给晋以阳樊、温、原、茅之田。从此,晋国在中原称霸就取得了政治资本。

随着晋国一天天强大,秦国不仅再不能插手晋国内部事务了,反而时常不得不为晋国争霸而呐喊助威。在晋、楚争霸的一次决战——“城濮之战”中,秦国就充当了这样的角色。

“城濮之战”是晋、楚两国在中原争霸的一次决战。自公元前638年以后,楚国代替宋在中原称霸。晋国的势力发展起来后,首先就同楚发生冲突。公元前634年,楚国应鲁国之请进攻齐国;同时为了阻止晋国的势力向南发展,就对倒向晋国的宋进攻。晋国借口救宋也向南进军。这样,晋楚之间非打一场大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了。

在晋楚决战之前,晋文公为了争取秦、齐两国站在晋国一边;就接受先轸的献策:叫宋国用财货去运动齐、秦两国,请齐、秦两国向楚请求撤退围宋之兵。同时,晋国却把楚的两个盟国——曹、卫的土地分给宋。这样一来,楚当然不答应撤兵之请,而齐、秦两国又贪图宋的财货,也就站在晋国一面与楚国为敌了。后来,晋文公又采纳先轸的建议:私下答应恢复曹、卫两国,使这两国又同楚断绝了关系。

公元前632年,晋、楚之间的大战开始了。最初,晋国根据楚军急切求战、傲慢轻敌的特点,先主动从阵地上后退九十里,以避其锋芒。四月初三,晋军进驻城濮(今山东濮县有临濮故城)。这时,秦国派公子小子慭作为盟国代表,也随晋军来到这里。小子慭是秦穆公之子,秦国派他为代表,说明秦晋关系十分密切。同来的还有齐国的大夫归父和崔夭以及宋成公。

四月初四,晋楚在城濮展开决战。由于晋国使用了巧妙的战略战术,将楚国杀得大败,晋国大获全胜。(见《史记•楚世家》、《史记•晋世家》及《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战后,公元前632年冬,晋文公在践土(今河南原阳西南)会盟诸侯,周天子也被召来参加,并册命晋文公为“侯伯”。从此,晋国取代楚国而称霸中原。

在城濮之战中,秦国实际是被利用来替晋文公争霸效力的。尽管当时秦国的统治者还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后来秦穆公很快地就意识到了,而不愿再为晋国效力了。

城濮之战的次年,即公元前631年,晋国的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和蔡国的代表,以及周天子的卿士王子虎分别代表本国和周天子,在翟泉(洛阳城内)会盟,小子慭也代表秦参加了这次会盟。这次盟会,晋国策动与会各国共同伐郑,以扫除称霸中原的障碍。明年,即公元前630年(秦穆公三十年),秦穆公按照盟约,率兵配合晋文公向郑国进攻。借口是当年晋文公出亡过郑时,郑国对他招待不周:“无礼于晋”,而且对晋的敌国楚表示友好,“且贰于楚”(《左传》僖公三十年)。问罪之师浩浩荡荡向郑开来,九月,秦晋大军迫郑境,晋军驻函陵(河南新郑县北),秦军扼汜南(河南中牟县南),郑国的形势十分危急。这时,郑国派谋臣烛之武出城与穆公相见,晓以利害。烛之武对秦穆公说:秦、晋联合来攻郑,把郑灭亡是不费什么力气的。但是,消灭郑国以后,将要得到好处的是晋国,而不是秦国。郑距晋近而离秦远,秦助晋灭郑,是“亡郑以陪邻”。晋国强大起来后,对秦国是很大的威胁,因为晋今天图郑,明天就会攻秦。所以,秦助晋攻郑的结果,就是使秦受到损失而让晋国从中取利,“阙秦以利晋”(《左传》僖公三十年)。烛之武对于秦晋两国间的矛盾了解得比较透彻,所以能从秦国统治者的立场出发分析形势,这就有力地打动了秦穆公。秦穆公听了烛之武一番游说之后,决定不再替晋国当马前卒,下令单独撤兵,同时与郑国结盟,并派攻郑的杞子等三大夫率兵帮助郑国守城。攻郑之举就此结束。

晋文公见秦穆公单独撤兵,也无可奈何,他估量晋军暂时无法灭亡郑国,也不得不随之撤兵而去。

综观在晋文公一代(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由于晋国逐渐强大,以至称霸,使秦无力控制晋国,反而不得不追随晋国。这就形成了数年之内秦晋联盟的“和好”局面。

秦晋大战的再次爆发:殽之役 公元前628年,晋文公刚去世,秦晋就爆发了大战。

公元前628年,郑国掌北门的人[13]至秦,鼓动秦穆公派兵去偷袭郑国,他说:我掌城门,若秦兵偷袭,可唾手而得。(《史记•秦本纪》)秦穆公为利所动,派大将西乞术、白乙丙和孟明视于公元前627年率兵袭郑。秦军至滑(河南偃师南),碰到郑国商人弦高。弦高见秦军压境,而郑国毫无所闻,就将准备贩至周的牛送到秦营,诡称奉郑君命前来犒军,同时又急派人向郑国君报告秦军进犯的消息。当时的郑国国君穆公兰(公元前627年至前606年)得知此消息后,立即派人对秦国派来的杞子等人下逐客令。[14]孟明视等秦将见此情形,认为郑国早有准备,偷袭无望,只得班师回国。但秦军又不甘心空手返回,就顺便把姬姓小国——滑灭掉。当时滑国已属晋,成为“晋之边邑”(《史记•秦本纪》),而晋国正要寻机打击秦国,以剥夺其优势,除数世之患。其时正值晋文公新丧,晋国主战派将领原轸、先轸等人就借口:“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于是,晋就联合姜戎[15]之兵,大兴问罪之师,于当年四月,与秦兵大战于殽(即殽山,在今河南洛宁县西北)。这场大战结果是晋军大胜,秦军全军覆没,西乞术、白乙丙、孟明视三员大将被俘。秦国失败的原因十分明显:首先,秦在政治上和战略上都十分被动,正如晋国原轸所说:“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出师无名。因此,开始希冀偷袭郑国成功,把希望建筑在敌国无准备的前提下,当认为郑国有准备时,立刻丧失信心。最后无理取滑,更是心虚理亏,士气自然不振。其次,秦军此次出师,抱有侥幸心理,傲慢轻敌,军纪松弛[16],也种下失败的种子,所以在晋军的打击下一触即溃。在晋军方面,则选择了一个很有利的时机,又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晋襄公穿着凶服从戎,“墨染其衰而加绖”(即墨染的麻衣),以激起对秦军的仇恨。这就使晋军在政治上和战略上都处于主动地位。因此,殽之战秦败晋胜,绝非偶然。

秦国的三员大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被俘后押在晋国。晋襄公的嫡母——也就是晋文公的夫人,是秦穆公的女儿文嬴,她向襄公求情,诡称秦穆公对孟明视等三人恨之入骨,劝晋国将他们放回,让秦穆公“烹之”。晋襄公听从文嬴的话,释放三将。先轸听到此消息后,气得在襄公面前大发脾气,说这样做就是“堕军实而长寇仇”(《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纵敌为患,离灭亡不远了。襄公一听也立即醒悟过来,马上派阳处父将此三人追回。追至河边,阳处父见三人已上船,便将为自己驾车的一匹马解下,声称奉晋襄公之命,向孟明视赠马,以引诱他们上岸。但孟明视等并未中计,仅在舟中拜谢道:蒙贵国君主不杀,我们归秦后,若被处死,死后也不忘晋国恩德;若被赦免,三年后将向贵国君拜赐。孟明视等回国后,秦穆公在郊外素服迎接,向着秦军痛哭,承认自己不听蹇叔劝阻,招致失败,将责任都归结到自己身上,并仍命孟明视等三人复“官秩如故”(《史记•秦本纪》)。秦穆公勇于公开承认自己不听劝谏,不将失败的罪责推在臣下身上,这就显示出他同那些昏庸的君主的区别。这一篇在秦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罪己诏”,就是流传至今的《尚书》中的《秦誓》。[17]《秦誓》的作用,不仅在于穆公自己总结失败的教训,而且在于笼络人心,把秦国统治阶级中发生的裂痕重新弥合起来。因为,早在秦穆公开始决定派兵袭郑时,秦国的谋臣蹇叔就反对这样轻举妄动。他曾劝穆公说:郑距秦很远,劳师远征,郑国人不可能不发觉。郑国有所防备,秦军偷袭无功,军心就会动摇。但是,秦穆公不听劝阻,贸然派蹇叔、百里奚之子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人帅师出征。当秦军整装待发之际,蹇叔对孟明视哭道:我能见到秦军出征,但再也见不到他们回来了。穆公见此状十分生气说:“孤发兵而子沮哭吾军,何也?”(《史记•秦本纪》)他甚至粗暴地骂道:“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意思是说:你这个老朽知道什么,等着进你的棺材吧!秦穆公如此骄横武断,当然使秦国君臣之间的关系骤然紧张起来。所以,在殽战败后,穆公极力想缓和这种关系,他主动承担失败的罪责:“邦之杌陧(杌陧,不安定的意思),曰由一人”,表示今后要虚心纳谏,并责备自己以前不能信用良臣:“询兹黄发,则无所愆”,“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仡仡勇夫,射御不违,我尚不欲。惟截截善谝言,俾君子易辞,我皇多有之,昧昧我思之。”(《尚书•秦誓》)穆公说这一番话,一方面固然是发自内心的懊悔,另一方面也是向蹇叔等人表示的姿态,让他们放弃前嫌,仍旧同过去一样忠实地为自己效力。

殽之役失败后,公元前625年(秦穆公三十五年),秦穆公又派孟明视率兵攻晋。这一次,晋襄公亲自领军迎战,双方激战于彭衙(陕西白水县境内)。秦军虽系主动进攻,但晋国军队士气高昂,将士协同一致,在战斗紧张之际,晋将狼瞫率所属部队带头向秦军猛冲,在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鼓舞下,大队晋军也随后跟着杀过去,秦军犹如被潮水所席卷,溃不成军,又一次遭到失败。[18]

彭衙之战实际是殽之役的尾声。虽然在殽之役以后,秦穆公下决心改善国内政治,但由于具体的作战准备不够充分,所以同样遭到失败。殽之役后,孟明视等曾说要向晋君“拜赐”,故晋嘲讽这次秦军进攻为“拜赐之师”。

第三次大战:王官之役 在殽和彭衙两次失败后,秦国内部政治统治有很大改善,秦穆公仍然不动摇地信任孟明视,让他放手对政治统治进行改革,“增修国政,重施于民”(《左传》文公二年)。秦国内政经过一番整顿,颇见成效,晋国的赵衰说:秦国的军队“惧而增德,不可当也”,秦国的将领“念德不怠,其可敌乎”(《左传》文公二年),可见秦军的战斗力倍增。这样,在公元前624年(秦穆公三十六年)夏,穆公亲率秦军大举伐晋。这一次,秦军准备同晋军决一死战,渡过黄河后就将船烧掉,表示义无反顾。晋人见秦军来势凶猛,不敢出击,采取守而不战的战略。秦军占领王官(今山西闻喜县西)及临晋、平阳间的小邑郊(又作鄗)。然后从茅津渡河,到三年前战败的殽地,“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史记•秦本纪》),才班师回国。[19]

王官之战以后,时隔一年,晋国又出兵攻取了秦国边境的刓(即元里)之新城[20],但并没有改变晋国的劣势。

综观秦国自穆公统治以来(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晋与秦的关系,可以看出这样的趋势:在晋文公(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统治以前,秦穆公力图控制晋国。晋文公统治晋国时期,晋国势日强并称霸中原,秦不能操纵晋,反而为晋所利用。在晋文公去世后,晋国势日衰,秦又逐渐有压倒晋国之势。秦国在穆公统治后期,极欲向东方扩展势力。但是,由于早在秦晋正式发生武装冲突之前,晋国就占领了被称为“桃园之塞”的秦国门户,这也是晋国最初灭掉虞、虢两个小国的战略意义。在春秋数百年中,尽管秦国势力有时很强大,并曾经数次战胜晋军,但其基本势力范围,始终没有越出函殽以西。

秦穆公死后,秦国奴隶制迅速衰落,于是在对晋国的战争中,失败的次数就愈来愈多了。

注释

[1]过去一般史书中有“春秋五霸”之称,但这“五霸”究竟指哪五个,说法颇为不一。如有的书记载五霸为: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见《左传》成公二年杜氏注、《孟子•告子下》赵岐注、《史记•诸侯年表》、《索隐》、《风俗通》);有的还把齐桓、晋文、秦穆、楚庄以及吴王阖闾称为“五伯”(见《孟子正义》引《白虎通》);又有把五霸列为:齐桓、晋文、宋襄、秦穆及吴王夫差的(见《淮南子》高诱注、《汉书•诸侯年表》颜师古注);还有将越王勾践列为五霸之一的(见《荀子•王霸》及《史记•货殖列传》)。

上述记载之不同,可以证明自古以来对春秋时究竟哪些国可称霸主并无定论。之所以没有定论,皆因后世对“霸”的标准理解不一致。如有的以成败而论,邵雍说:“宋襄图霸而力微,卒为楚所败,此不足论。”(《观物外篇》卷下)有的则以尊王攘夷为标准,如有的人说:“率诸侯而朝天子,天下化之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白虎通》第一卷“号”)其实,所谓“霸”无非是较强的诸侯国而已。而在春秋时期,这种斗争不仅受着各国之间的力量相互消长的影响,而且最重要的受着本国内部矛盾斗争的影响。所以,在整个春秋时期,没有一个诸侯国能始终维持霸主的地位。不过齐桓、晋文等称霸时间较长,在历史上影响较大而已。因此,在这里没有必要一定确认某几个诸侯国在何时称霸,也没有必要追究到底是“五霸”还是“四霸”之类的问题。

[2]楚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它最早大约来源于和秦同一个东方的氏族部落。从现有文献资料,可看到如下线索:

(1)秦和楚都奉颛顼为祖先:

 《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

 《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

 战国时楚国诗人屈原也自称“帝高阳之苗裔”(《离骚》)。

(2)秦楚姓名有相同之处:

  秦为嬴姓。

  楚人祖先以“熊”命名的很多,古代“嬴”、“熊”通用。

(3)远古“熊”、“盈”族均在东方:

《令》铭文有:“隹王于伐楚伯在炎”。“炎”即为嬴姓的“郯”国,可见“郯”同楚相邻。《左传》闵公二年:“封卫于楚丘”,这就是楚人故地,它与秦人祖先居住的并不远。《逸周书•作雒解》:“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畔。周公……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这里“熊”即楚人祖先,“盈”即“嬴”,乃秦人祖先,可见,在周初时他们相邻不远。楚人、秦人的祖先在殷、周时期的遭遇非常相似。从以上种种线索断定:秦、楚最早源于一个氏族部落或部落集团,这是有可能的。

[3]有些史书认为这次战役是秦晋两国联合去进攻鄀,如已故教授童书业《春秋史》说:“晋文公勤王之后,积极向外发展势力,先联合秦国去打近楚的鄀国。”(《晋楚争霸》,开明书店,178页)这是错误的,之所以出现这个错误,可能是作者主要根据《左传》的如下记载:“……秋秦晋伐鄀”,这里的“晋”字实为衍文。因为当时晋文公刚继位一年,无暇西顾。鄀地距晋遥远,且《左传》下文叙记作战经过全不涉晋国。过去已有人对此提出疑问,如洪亮吉云:“按鄀在秦、楚界上,与晋地悬隔,且晋文方启南阳、围樊、围原,何暇会秦远伐小国?传中无一语及晋,可见晋字为衍文。”可证此役纯系秦与楚之间的战争,与晋无涉。

[4]见本章第三节中的“晋的称霸和秦晋联合”。

[5]秦、楚两国长期联合以对付晋,这是历史事实。至于秦穆公同楚成王结盟、联姻的史实未见其他文献记载,只见于《诅楚文》。现将文中有关的这一段摘录如下:

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戮力同心,两邦若一。绊以婚姻,袗以斋盟。曰叶万子孙,毋相为不利,亲卬大沈厥湫而质焉。(根据郭沫若:《诅楚文考释》)

其中提到“绊以婚姻,袗以斋盟”,当是可信的。唯在穆公及成王之何年,文中无线索可寻。考秦穆公在位39年,即由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1年,楚成王在位46年,即由公元前671年至公元前626年。他们俩同时在位的时间,是从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6年,也就是说有33年的时间,楚成王和秦穆公同时在位。究竟在哪一年结盟,确切时间无可考。但“城濮之战”时,秦国尚参与晋国一方与楚为敌。可见,若有盟誓必在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以后。由此,可以大致断定:《诅楚文》中所说秦、楚间立盟誓的时间,必在公元前632年至公元前626年这八年的时间内。

[6]《史记•秦本纪》有:秦宣公四年(公元前672年),秦“与晋战河阳,胜之”。此事在《左传》、《国语》、《史记•晋世家》及《史记年表》等文献均无记载。考此时晋国刚刚统一数年,其势力还仅局限于今山西的西南一隅,至十余年后的公元前655年灭虞、虢以后,才将领地伸至今陕西、河南交界处,而秦国此时的力量也还没有达到这里。所以,秦与晋在河阳发生战争是不可能的。

[7]因周代有“同姓不婚”的规定,所以对妇人、女子称姓而不称氏:《礼记•丧服小记》:“复与书铭……男子称名,女子称姓与伯仲。”《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古者男女异长,在室也称姓,冠之以序,叔隗、季隗之类是也。已嫁矣,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江芉、息妫之类是也。于大夫则称姓,冠之以大夫之氏,赵姬、蒲姜之类也……”这里,秦穆公娶晋献公的女儿,因晋姓姬,故称为穆姬。

[8]公元前646年秦发生饥荒时,晋仅仅没有给秦输粟,并未发兵攻秦。但有的历史书却说是年晋即攻秦,如章嵚:《中华通史》第一册307页写道:“秦饥,乞籴于晋,晋转不与,且伐秦。”这是不符合史实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根源于《史记•秦本纪》如下一段记载:“(穆公)十四年,秦饥,请粟于晋。晋君谋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饥伐之,可有大功。晋君从之。”从最后一句“晋君从之”判断,似乎晋国在秦向其籴粮之时就立即伐秦,这是不对的。“秦饥”在秦穆公十四年(公元前646年),秦晋间开战在秦穆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时隔一年之久。文献上记得很清楚,《史记•秦本纪》:“十五年,兴兵将攻秦”。《国语》、《左传》都将此事系于这一年。可见,虢射鼓动晋惠公趁秦饥荒之际伐之,当时并未成现实,庆郑等人的反对当是起了作用的。

[9]韩原在何处?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在古韩国境内,即今陕西韩城县之西南;一种意见认为在河东。后一种意见以清代学者江永为代表,他指出:“韩城地在河西,然秦、晋战韩原获晋侯非此地也。韩原当在河东,故《传》云:涉河,侯车败,谓秦军涉河而晋侯车败。又,晋侯曰:寇深矣。其不在河西可知。《姓氏书》韩为晋灭,至韩万复采韩原。盖在山西河津、万泉之间也。”这种意见是符合实际的。按万泉现属山西万荣县,笔者曾于1968年到过该地,其形势确与书中记载相似。

[10]庆郑当秦国向晋乞粮时,就反对晋惠公“背信弃邻”的作法,反映出同晋君的矛盾。在韩原之战的过程中,晋国的庆郑始终对晋国这一方抱幸灾乐祸的态度,如秦进军韩地,惠公问庆郑:“寇深矣,若之何?”庆郑却回答说:“君实深之,可若何!”在战争的过程中,“晋戎马还泞而止。公号庆郑。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

韩简则在战前就断定秦国必胜,晋国必败。他说:“出因其资,入用其宠,饥食其粟,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因而他早就打算要当秦军的俘虏了:“吾幸而得囚。”(以上《左传》僖公十五年)由此可见晋国一部分大臣的态度。

[11]“晋侯逆秦师,使韩简视师,复曰:师少于我,斗士倍我。”(《左传》僖公十五年)可见晋国的士兵斗志也不高。

[12]《史记•秦本纪》只记:“献其河西地”,而未说明几城。《史记•秦本纪》《正义》注云:“晋河西八城入秦。”但《左传》僖公十五年则记:“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考夷吾请秦援助其归晋时曾说:“诚得位,请割晋之八城与秦。”(《史记•秦本纪》)据此,当以八城为是。

[13]这个掌北门的人是什么人?有两种说法:一是公元前630年秦国派到郑去的杞子,《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杜注:“三十年,秦使大夫杞子戍郑”;另一种说法是“郑人”自己(见《史记•秦本纪》)。后一种说法较为可信,因为据《史记•郑世家》云:“初,往年郑文公之卒也,郑司城缯贺以郑情卖之,秦兵故来。”《史记•晋世家》也记有:“郑人或卖其国于秦。”可见,说秦国的杞子为郑掌北门并卖郑,资料并不充分。

[14]《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穆公……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这里,郑一方面向杞子等人表示:早已洞悉秦国的预谋,透露郑国有准备。另一方面也是向他们下逐客令,结果“杞子奔齐,逢孙、扬孙奔宋”。

[15]姜戎即姜戎氏,本姜姓之戎,在晋南鄙,为戎子支驹之先。

[16]《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这里,王孙满虽然从“礼”的标准去衡量秦军,但也可反映出秦军傲慢、轻敌和军纪松弛的实际情况。

[17]关于《尚书•秦誓》作于何时,《书》序谓:“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史记•秦本纪》则云作于王官之役后:“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这两种说法究竟哪一种看法更接近事实?笔者以为《书》序的说法较为可信,因为从《秦誓》内容上看:“古人有言曰:‘民讫自若,是多盘。责人斯无难,惟受责俾如流,是惟艰哉!’我心之忧,日月逾迈,若弗云来。”反映了作誓者心情十分沉重,并多所自责之辞,与殽失败之后的心境是一致的。若说在王官之役秦大获全胜后,才发表这样痛悔的言论,是很难令人相信的。所以,大多数学者认为《秦誓》作于败于殽之后。笔者也同意这一看法。

[18]此次攻进的时间,《史记•秦本纪》谓在穆公“三十四年”,即公元前626年,《左传》记在“文公二年”,即公元前625年,秦穆公三十五年。又《史记•晋世家》在殽之役“后三年”,记有“秦果使孟明伐晋,报殽之败,取晋汪以归”等语。考《史记•晋世家》记的“后三年”,即公元前625年,与《左传》记载的“文公二年”相符。唯《左传》无晋取汪之事。(《史记•晋世家》《索隐》谓:“……其年冬,晋先且居等伐秦,取汪、彭衙而还。则汪是秦邑……或者晋先取之秦,今伐晋而收汪,是汪从晋来,故云取晋汪而归也。”此说颇可信。)再证之以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孟明视等被俘释放后,对晋阳处父说:“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而彭衙之战,“秦师败绩,晋人谓秦拜赐之师”。此战役若在穆公三十五年则恰好三年,若在穆公三十四年则距殽之役不足三年,“晋人谓秦拜赐之师”等语即不确。故彭衙之战的时间,当以《左传》记载较为可靠,在穆公三十五年(公元前625年)。

[19]关于“封殽中尸”的记载,自古以来有一种错误理解。杜预在注《左传》时,曾释“封”为“埋藏也”。因此不少人认为“封殽中尸”,就是将战死在殽地的秦军尸首埋藏起来。直到现代还有人持此说,如童书业《春秋史》中说:“……从茅津渡河,封埋了死在殽地的秦国战士尸首……”这种解释是值得商榷的。殽之战是在秦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四月,秦军封殽尸是在秦穆公三十六年(公元前624年)五月,中经三年之久。岂有战死三年尸首尚在之理?其实所谓“封殽中尸”者,无非是在殽地树立标志而已。“封”乃封识之意,例如《乐记》“封比干之墓”注云:“积土为封识”,故《史记•秦本纪》《集解》引贾逵曰:“封识之。”又最近出土之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中有:“盗徙封,赎耐。”这里说的“封”就是田间的标志。可见,正确理解“封殽中尸”,就是在殽地积土为封识,以纪念在这里战死的秦军。

[20]《史记•秦本纪》无晋取刓新城之记载,《左传》文公四年秋,仅有“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王官之役”的一句记载。对“围刓新城”一句话,近人有许多误解,以为“刓”与“新城”为两个地名,如黄灼耀《秦史概论》中说:“晋伐秦,围刓、新城。”童书业《春秋史》中说:“……但是,晋国并不屈服,隔了一年,又起兵伐秦,围困刓和新城两邑……”他们都把“刓”和“新城”当做“两邑”,这是不对的。“围刓新城”乃是围困在刓地新筑之城的意思。《史记•晋世家》记载此事时只说:“五年,晋伐秦,取新城”,而不提“刓”,《集解》引服虔云:“秦邑,新所作城也。”据此可知刓与新城实为一地,其地就是同州东北之元里,秦人于此边境地区新筑城邑,故称“新城”。从《左传》对此役仅略提一句,而《史记•秦本纪》则根本未提这一情况看,围刓新城之役并不是什么重要战役,它与王官之役、殽之役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即使把“刓”和“新城”说是“两邑”,也不过是“围”而已。所以事实上并不像某些书上所说的:“隔了一年,(晋)又起兵伐秦,围困刓和新城两邑,报复了王官之役的仇恨。可见在春秋时,晋秦的国际交涉,总是晋占上风的。”(童书业:《春秋史》,187页)仅据“围刓新城”四个字,就得出“总是晋占上风的”结论,未免有点操之过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