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颜字伯敬,滨州沾化人。由湖广省宣使历任永州祁阳县尹、湖州乌程县尹及信州推官。至正九年(1345),迁任福宁知州。三年后,又升福建盐运副使。将赴任,省府以当时有动乱,乃留伯颜仍领福宁州事。

不久,起义民众自邵武取小路逼近福宁,伯颜与监州阿撒都剌募丁壮五万扼险固守。起义军至杨梅岭立栅为营,伯颜与子王相往破之。忽而起义军首领王善率人直压福宁州西门,吏役皆逃散。

伯颜指挥的手持木棍的市民数百人仍在战斗。伯颜直冲前阵时,坐骑被义军撞倒,伯颜被擒。王善对伯颜说:“听说你为政清廉,福宁不可无长官,我愿任你为地方官,好吗?”伯颜斥之说:“我是天子命官,不幸失守,按理当以死报国,怎能跟着你们造朝廷的反呢?”伯颜的话激怒了义军,于是被抓住罚跪,被殴打。伯颜仍不屈,嚼舌以血喷善面,说有大丞相将亲领百万大军征讨起义军,还骂起义军是“小丑”,说要将起义军“斩尽杀绝”。起义军执阿撒都剌至,王善厉声责其顽抗,阿撒都剌噤不能对,伯颜说“,我们镇压造反者,不能说是顽抗。我死,当为神来杀尔等”,乃被斩。州人哭之。既而王善欲任伯颜之子相为官,相不从,与其女俱被杀。

伯颜之事上奏朝廷后,赠嘉议大夫、河南路总管、上轻车都尉,追封太原郡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