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 作者:张东荪

认识论

张东荪撰。1934年9月初版。为张东荪所主编的“哲学丛书”之一。本书共五章,即“知识之由来”、“知识之性质”、“知识之切否”、“知识之标准”、“认识的多元论”等。前四章为初学认识论的人而设,是其门人王光祥根据哲莫斯特凡尔德和伊文思的《哲学原理》中的一章写的。作者指出“第五章乃是我个人的主张。我这个主张蓄之心中好多年。现在愈想愈觉有些自信”(《认识论》自序)。其内容大体上与作者发表在《哲学评论》上的《条理范畴与设准》一文相同,但本书避而不用“范畴”一语。张东荪强调说,多元认识论大体上仍循康德的轨道,但重要之点“就是我把方式不纯归于主观的立法作用。我不像康德那样以为外界是无条理的。我不像康德那样把‘感觉所与’为知识的质料。我主张感觉不能给我们以条理的知识,这虽和康德相同,但条理却不能完全是心的综合能力所产,这又和康德不同了。”因此,他认为外界有其条理,内界(即心)亦有其立法。内界的立法又分两种:一为直观上的先验方式;一为思维上的先验方式。至于感觉也不是真正的“存在者”。可见,认识应该是多元的。本书是张东荪唯心主义认识论的集中表述,在当时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