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湖

那是一个凛冽的黄昏,阴郁,沉寂,萧索,夜色也来得特别早。我从山上走下来,经过一条斜陡的小径,来到湖畔,独自在寒风中瑟缩伫立。对岸的山丘雾霭濛濛,雨势已渐停,随着风的吹拂,滴滴答答无力地飘落着。

湖岸边放着一艘平底的小舟,半个舟身露在沙滩上。这一艘小舟似乎造得非常考究,摇桨是全新的,油漆色彩涂得很鲜丽,舱底也没一滴积水。舟旁有一间枞树板搭成的看守寮子,门是敞开着的,但连个人影也没有。入口的门柱上,用小锁系着一支黄铜铸的旧喇叭,我凑上嘴试着吹一下,随即迸出一声有如临死前的惨嗥声,迟钝地朝对方响着。我又吹了一次,这次的吹奏声比较高,也比较长。然后,我跳进舟中,等着看看有没有摆渡的人来。

湖水微微荡漾,微弱的波纹拍着薄薄的船缘,响起低微的吧吧声。寒意有点儿砭人肌肤,我紧裹着被雨水濡湿的大斗篷,两手贴着肋下,注视湖面。

湖心铅灰色的水中浮出一座小岛,那岛屿看来仅如大岩石一般大。如果它是我所有的话,我将在那里盖一座里边附设几间屋子的方形塔,有卧室、书房、客厅、饭厅的塔子。

然后雇一个管家,让他整理些东西,每晚负责在最上层的屋子点上灯。我虽常年在外旅行,但他知道那是我休憩和隐居的场所,时时刻刻都在等待我的归去。游踪所至,我还要告诉所认识的少女们有关这座塔的故事。

“那里有院子吗?”也许有的小姐会这样问,我便答说:“唔!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因为我已好久好久没回去过。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听这话,那小姐也许会笑笑,眼眸不断地眨动。她的眼睛也许是碧绿色的,也说不定是黑色的。她的皮肤可能是茶褐色,大概是穿着边缘饰缀着毛皮的深红色衣服。

这鬼天气!别这么冷好不?

可笑!这黑色的岩岛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它实在小得可怜,看来只不过比鸟粪大一丁点儿而已,根本无法在那里盖房子。再说,我为何要盖那玩意儿?即使世上真有我所幻想的那种少女,即使我真正拥有那种塔形城堡得以向人夸耀的话,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那个少女是金发也罢,是茶褐色肤色也罢,她的衣服是缀着毛皮边缘也罢,缀着花边也罢,抑或普通装束地缀着绦带也罢,与我何干呢?缀绦带的少女不是满街都是吗!

算了吧!别尽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了吧!为了心灵的宁谧,我得把缀饰的毛皮啦,小岛啦,方形塔等等统统放弃。我虽然这样一再指责自己,但脑里的幻像不仅未曾消逝,反而愈来愈厉害。“唔!”少时那位少女又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在那种地方落脚?离开村落那么远,岸边成天被湖水溅得湿湿的,不是很冷吗?”

这时,湖滩上响起沙沙声响,有人远远地出声向我招呼,那是摆渡的船夫。

“久等了吧!”他问道。我帮他把舟推到水中。

“等不短的时间了!来,我们走吧!”

我们各取一对摇桨放在桨架上,合力把舟划出岸后,两人试着配合划动的拍节,绕了一匝,然后默默地猛力向前划行。手脚已渐渐暖和起来,身子轻快、规律地活动着,因寒冷的折磨而来的那一股恼意,早已烟消雾散,脑海中出现的是另一种精灵。

船夫瘦骨嶙峋,须发已斑白。我认得他,几年前我曾搭过好几次他的渡船。不过,他对我已不复记忆了。

这一段水程须半小时,驶到中途时,天色已全黑。我左手的摇橹,每当划动时就擦到桨架,发出轧轧声响,船舷下,微弱的水波敲着舟底,不规则地响起“噗!噗!”的空洞声音。身体热起来,我先脱下斗篷,接着连外衣也脱下,放在身侧,划近对岸时,身子已微微沁汗。

湖周围的灯火忽明忽灭,远看仿佛在黑暗的水面跳跃着,显得有点儿刺眼。

抵达对岸后,船夫将舟子系在木桩上,渡口的检查员持着灯笼从一座黑色拱形门出来。我一边付钱给船夫,一边将斗篷递给检查员检查,同时整整自己的衬衣袖子。

刚要迈步离开的刹那间,我突然想起这位船夫的名字。“晚安!汉斯·罗德芬。”我向他招呼过后就走开。他把手按在头上似乎有点儿惊讶,嘴里念念有词,一直目送着我。

投宿

离岸后,经过那座高高的拱形门,我开始向古老的小镇走去。这是我此次旅游的第一站。从前,我曾待在这里一段短时间,经验过种种惬意或辛酸的事情。现在,旧地重临,也许还会踏遍旧时的每一个足迹。

街道上,住家的窗口透出微弱的灯光,我在街头漫步着,擦过古色古香的山形墙壁,穿过门房前的石阶或突出的墙角。狭窄弯曲的小路旁,几家古式宅第前的夹竹桃,庭院前专供闲时休憩用的石凳,以及餐馆的招牌,街灯的木柱等,都使我情不自禁地停目凝注。我离开此地已10年了,我自己也很觉奇怪,这些老早就该忘怀的风物,在我心中似乎永远无法消逝。一时间,那多彩多姿的青年期的前尘往事,不由齐涌上心头。

这时,我正好经过城堡旁边,这是有几座黑色塔和四角形红色窗户的城堡,周遭是骤雨欲来的秋夜,威凛森严地窥伺着。记得,10年前青春年华的我,每当黄昏经过此地时,经常会幻想着,在那塔的最上层房间里有一个伯爵千金独自凄凄哭泣着,于是,我利用斗篷和软绳,攀登这陡峭而危险万状的墙壁,爬到她的窗户旁。

“你是我的救星!”她惊喜而哽咽地说道。

“不,我是你的奴仆。”我向前鞠了一躬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绳梯先将她安全地送下地面——我“哇”的叫了一声,绳子断了。我摔倒在尘埃中,脚折断了,手触到她那柔软美丽的玉手。

“啊!你怎么啦?我该如何帮助你呢?”

“小姐!你赶快逃吧!我已叫一个忠实的仆人在后门接应你。”

“那么你呢?”

“我没什么,你放心好了。遗憾的是我今天没法再陪你了。”

后来,据新闻报道,此城曾一度发生火警,但至少照今晚看来,一切仍依旧,并没一点儿火灾的遗迹。我浏览一会儿这古代建筑物的轮廓,然后拐到前面的小巷。

转过角,跟从前一样,那张画着怪形怪样的金狮子的旅馆招牌,仍挂在那里。我决定投宿这家旅馆。

宽敞的店口传来混杂的骚嚷声,包括音乐声、叫嚷声、欢笑声、仆欧的穿梭来往、碗盘交错。前院中并排着几辆除去马具的马车,里面放着用枞树枝和人造花配成的花环。当我进入时,才知道大厅、客厅,连候客室都挤满洋溢着愉快笑容的婚礼贺客。我预料得到,今天,已无法像往日那样,在这里悠闲地吃顿晚餐,也无法一边浅斟慢酌一边沉浸于幸福的回忆中,更无法安适地早早上床睡觉。

一打开大厅厅门时,突然有一只小狗从我脚下穿过,跑进屋里去。这只两耳尖挺的黑色小狗像发疯一般发出欣喜的吠声,在桌底下穿梭,向主人跟前突进。它的主人正笔直地站在桌旁,因为他正在演讲。

“——所以,诸位亲爱的朋友。”他正红着险,大声吼着时,那条狗像旋风一般扑在他身旁,汪汪地发出愉快的吠声,致使演说中断下来。贺客中响起笑声和叱骂声,演说者不得不将狗牵出外边去。那些“亲爱的朋友”,对这扰人的闹剧,似乎颇感有趣,纷纷噗笑出声,举酒干杯。我悄悄向旁走去。等到小狗的主人回到席上,重新开始演讲时,我已走到候客室,并且已将帽子和斗篷脱下,坐在一张桌旁的椅子上了。

今天的菜肴很丰盛,在我一个劲儿吃烤羊肉的时候,已从邻席人口中听出有关今天婚礼的梗概。我虽然不认识新婚夫妇是谁家儿郎,倒是大部分贺客都是熟面孔,他们大多喝得半醉了。借着灯光,我略一打量周围的人们,大家或多或少都变了,变老了。昔日目光怯生、身子纤瘦的毛头小伙子,如今已蓄着胡子,叼着香烟,谈笑风生,俨然成人一个。从前,为了“接吻”案件,几乎愚蠢地走向自杀末路的一位年轻人,现在已是满脸络腮胡,在太太的陪同下,正兴高采烈地大谈地价跌涨以及火车时间表变更的事情。

虽然一切都改变了,奇怪的却是我仍可辨认出他们来。唯一可喜的是,这里特产的香醇葡萄酒和餐馆可口的菜肴,仍丝毫未变。酒,仍是带着涩味,在平底杯中愉快地流动着,泛着琥珀色的光辉。看到这,不禁唤起我心底的朦胧记忆。过去,不知有多少次的夜晚在酒馆中犯下失态的事情。但是,现在竟没一个人认得我了,我置身在喧扰的贺客中,像个偶然漂流而来的异乡人,陌生地加入他们的谈话圈。

午夜时分,我因口渴又喝了一两杯,过后,几乎跟人家大打出手。事情的起因第二天已忘记,只知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接着三四个醉醺醺的男人,怒气汹汹地冲着我咆哮着。我也喝得差不多了,也毫不示弱地站起身。

“各位!我虽然不曾打过架,但照样可奉陪。不过最好别让那位先生上场,他患肝脏病恐怕不堪一击。”

“你怎么会知道呢?”他虽仍粗声暴气的,但显然已有点儿色厉内荏。

“我是个医生,看你的脸色就知道了。你今年45岁吧!”

“不错!”

“约在10年前,你曾患过一场严重的肺炎。”

“患过。这就奇了!你到底怎么知道的?”

“只要功夫深,就不难知晓。时间不早了,各位!晚安。”

他们都客客气气地跟我招呼,那位患过肝脏病的男人还对我点头为礼。实在,我对他了解甚深,连他的名字、太太的名字,都能一口道出,因为从前在工作完后,我们曾交谈了好几次。

我回到卧室,先洗一把脸,然后隔着窗户眺望青碧湖面好一会儿,才上床。宴会的骚扰声虽已徐徐平抑,仍隐约可听到,但我因疲倦所袭,一觉就睡到天亮。

风暴

第二天上午,继续踏上我的旅程。出门时已不算早,满天阴霾,一片片灰色或淡紫色的云朵在天空疾驰,强风迎着我的脸颊。不多久,我已爬到山脊,湖畔就躺在我的脚下,瞭望远处的小镇、城堡、教堂和小舟渡口,小得就像玩具一般。此时,胸中突然浮起曾经在这里所做的许多好玩有趣的事情,自己竟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到了这里,也就是告诉我已快接近旅游的目的地,但不知怎么的,心胸突感烦闷阴郁。

在冷风呼啸的空气中行走,步子特别快。烈风呼啸过耳,我一边在山脊的小径继续走着,一边眺望眼前那逐渐扩展的雄伟景致,顿感心旷神怡,心胸欢欣跃动。东北角上空的天色已转澄明,远远望去,群山连绵,层峦叠嶂,一片苍翠。

愈爬愈高,风势也愈强。风,忽笑忽呻吟地歌唱着,像疯狂、捉摸不定的秋天一样。人虽也是情绪无常,但比起它,就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片片飘浮的云朵,布满天空,形成好几道平行线,在风声陪衬下,仿佛是古代诸神矗立云端,用一种前所未闻的远古话语,在我耳畔叫嚷着。它们似乎无比强横霸道,连群山也在它们之下恭顺地屈服。

这一阵风声的呼啸以及远山的瞭望,已把我心底的稍许不安和窒塞,涤除净尽。整个大地充满蓬勃之气,对于自己青春的消逝以及往日疯狂的兴奋,已不再悬念于心,也不觉有什么值得留恋惋惜。

中午过后不久,我已顺着山脊小路走到顶端,站在那里休息。我的视线越过宽坦的平地,再飞到遥远的彼方。那里是一片黛绿的山峦,再过去连接着黄澄澄的岩山和重重叠叠的丘陵地带,再往后矗立着陡峭嶙峋的岩壁和金字塔形白皑皑的雪山。脚下是宽广的湖面,两艘帆船在湖面轻快地滑行,浪花飞溅,景致一如海洋。岸边呈绿色和茶褐色,那里有黄得像火焰一般的葡萄园,有彩色的森林,有闪闪发光的铁路,有果树包围的农村,有肃杀的渔村,有位于丘陵地带间色彩明暗不一的小镇……当褐色的云朵飘过时,那清澈湛蓝的天空,就像被撕得片片一般。积云中的太阳形成彩色的扇子。一切都在流动着,连群山也似乎在移动,阳光下斑斑驳驳险峻的阿尔卑斯山山顶,也是不安定得像在跳跃一般。

随着那一阵旋风和云的疾驰,我的感情和欲望也热切地浮动,渴望飞到那遥远的地方去,拥抱那遥远如锯齿状的雪峰,或跳进淡绿色的湖中稍作休憩。往日漂泊时各种令人神往的感情,像云影一般多彩多姿,络绎不绝地在我心灵疾走;想起未竟的雄心壮志,想起孤零零的一身以及多年来寻求故乡的心情,这一切似乎已被空间和时间完全隔离,不由你不感叹人生的短暂和世界的丰裕。

湖面的巨浪徐徐消逝,已听不到泪声,也不激起泡沫。我的心也逐渐平静,苍空像服帖的鸟一般,一动不动。

于是,我带着微笑和眷恋的心情,回头转视附近那极熟稔的弯路、森林的圆形顶端以及教会的尖塔。我美丽的青春期所住的故土,仍以往日的亲切眼神对我凝视,我热血沸腾,内心感动之余,涌出一种安全感。我就像一个战士在地图上找寻昔日戎马的痕迹,在这秋天的景色中,我也读到许多令人惊讶的愚蠢行为,以及如今看来仿佛传奇般的恋爱故事。

往事

我在一块避风的大岩石旁吃午餐,果腹之物是黑面包、香肠和乳酪——在强风吹拂的山峦步行数小时后,再来啃几口三明治,这也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少年期最纯洁的欣悦,也是有这股沁人心脾的甘美,令人满心舒畅。

明天,明天也许要经过橡胶森林区,这是我的初吻纪念地,那是尤小姐给我的初吻。为了她,我特地加入当地市民所举办的一次远足会,远足完毕,随即脱离。

不巧的话,也许后天会在半途中邂逅她。她已和一个名叫海薛尔的富商结婚,生下三个子女,其中一女,长相与她极为酷似,仍取名为尤。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但已嫌太多了。

我还记得很清楚,经过一年的漂泊后,我曾经从异乡寄一封信给她,大意是说,今生我已无指望获取高官名位和财富,要她不必等我,及早另适良人。她回信说,希望我不要说些无谓的话,徒然增加彼此心灵的苦恼,不论或迟或早,只要我回去的话,她一定会等待我。岂料,半年后,她又来信称她已与海薛尔结婚,可还我自由之身等语。我一时恼怒万分,也不愿写信,只倾我所有的一点儿钱,打一通交际电报向她祝贺。

人生就是这么无聊!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命运的嘲笑,也许是绝望所产生的勇气——在恋爱的幸福破碎之后,前此所渴望而不可得的成功、利益、金钱等,竟像被魔法所驱使似的,轻而易举地获得,但这又有何用呢?我想,命运之神真是反复无常的怪物,因此,和朋友们连喝了两天两夜,把口袋里装得满满的钞票花得干干净净。

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倒没再仔细回想下去。吃过饭后,我把包食物的空纸袋,迎风投去后,立刻裹着斗篷躺下休息。此刻脑中所萦绕的倒是我俩热恋时的情景以及她的风姿。她,脸容修长,眉毛如黛,眼睛乌黑晶亮。接着又浮起那天在橡胶林中的事情:她先似欲推拒,但还是听了我的话,我吻下去时,她身体震颤一下,终于互换了一吻;她睫毛里还浮着泪光,像刚从睡梦中醒来似的,嘴角留着极微的微笑。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这里最可贵的是,此后我们并没再接吻过,没再在黄昏时一起去散步,也没做出越轨的事情。最可贵的是我曾为这次恋爱所流出的力量,为她而奋斗,不惜赴汤蹈火也引以为快乐的那股力量。只要能博得她的微笑,即使要我牺牲几年的岁月也在所不惜;只要为她一瞬间的幸福,即使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样对我而言,也是一种快乐、一种幸福。

我站起身,吹着口哨继续走着。

下坡走到山脊对面的河畔,注视一会儿广阔的湖水,不得不动身离开时,西沉的太阳已在和钝重的黄色云块作最后的挣扎,战斗,黄云用面纱次第将太阳包围吞噬。我在那里伫立休息片刻,欣赏天空的奇妙移动。

淡黄色的光束从重重叠叠的云层边缘向东方和直上空发射,偶尔迸出火红的光线,霎时,天空仿佛燃烧一般一片赤黄色,同时,所有的山岭也有如染上绀青色,湖岸枯萎的芦苇犹似野火般地燃烧着。接着,大地的黄色全部褪尽,红色光线也趋柔和,在薄如面纱的云朵周围飘浮着,穿过那灰蒙蒙的雾霭,宛如无数的细血管。然后,灰色和红色徐徐混合起来,呈现紫丁香花的色调,那种美实在无可言喻。

这夕阳美景,像起痉挛似的消失了。我总觉得,广阔的地平线上所呈现的这种像燃烧一般的颜色以及迅速而无常的现象,似乎具有某种奔放的东西,足以攫夺人心。想着想着,我回首向山野方面看去,才惊觉谷中景色已带着暮色的肃杀,寒气森森。走到一棵大胡桃树下时,不经心踩到一颗胡桃,我即俯身捡起,剥开壳子。这是一颗新鲜、水汪汪的淡褐色胡桃,我咬了一口,一股浓郁的芳香喷出来。这霎时,又撩起了我的一丝回忆。那就像一片镜子的反射光线,出其不意地照进黑暗的屋中一样,那些早已成过去和早已忘怀的生活片段,突然无缘无故地点上火苗,照进现实生活之中,不由你不感到惊吓恐惧。

12年了!也许还久一点儿,每当回忆想来,对我,那是非常值得珍惜,同时也令我感到痛苦的一次体验。那时,我大约是15岁,在外乡读高中。秋季的某一天,母亲特地来学校看我。我那时的心理也跟一般同学一样,大有身为高中生就自觉不可一世之慨,所以,对母亲的态度非常冷淡骄傲,似乎一举一动,任何微细的事情都大伤母亲的心。第二天,母亲要赶回家乡了,动身前,又来到学校,在教室外边等候我们下课休息的时间,待我们熙熙攘攘地飞奔出教室时,她已站得远远的,用那美丽温柔的眼神朝我微笑。但是当着许多同学面前,我只得慢吞吞地走过去,并且也只是微微向她颔首。母亲的神情似乎想对我作吻别或者说些祝福的话,至此也只好作罢了。母亲虽然很伤心,但仍是尽量装出笑容,半晌,她突然急匆匆地越过马路,走进一家冰果店,买来一磅的胡桃,将纸袋塞进我手中,然后才搭火车回去。我愣愣地看着她拎着款式过时的小手提袋的背影,直到在街角消失为止,一时,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悲伤后悔,后悔自己的愚蠢和粗暴。那时刚好有一位同学从我眼前经过,这位同学经常和我闹别扭。“哦!袋子里是巧克力糖吗?”他话中带刺地笑问道。我立刻又绷着险,伸出手将纸袋递给他,他并没接受。后来我便把那些胡桃,一个不留全部分给低年级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