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拉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子看上去就像个堡垒。一个灰蒙蒙的三月午后,她放学回家,勉强在强风的侵袭下抬起头,突然对村里光秃秃的墙面以及岩板的屋顶有了新的认识。白嘴乌鸦被吹得要摔跟头,云朵在天空飞驰,炊烟被吹得低矮,衣服在晾衣绳上胡乱飞舞。

“这是个堡垒!这是个堡垒!”她激动地大喊。在回家的路上她唱着不成调的救世军的歌谣:“坚守住城堡,因为我要来到。” 

其实村庄的确有堡垒的意味。它身处一片围攻之中,主要敌人便是欲望。就像长期处在围困中的人一样,村民早已习惯艰苦的环境。也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小乐趣,偶尔还能以苦为乐。

从老人的旧生活进入“被围困的一代”的新生活,标志着村里的历史进入了新篇章。在穷人家里,唯一多的就是孩子。那些孩子身强体壮,过个几年就准备好担负起他们的责任,并给城市人口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与此同时,他们的父母必须倾其所有喂饱他们,给他们衣服穿。

那些父辈传下来的结实的老家具被廉价的新家具取代。一张擦得锃亮的桌子、四五把油漆剥落的温莎椅、茶几上的家庭照片、壁炉边几个板凳以及楼上的床就是家里所有的家具。

有的家庭父亲的专座是一张复古的温莎椅,镶着木扶手。壁炉架上摆着一台廉价的钟,走得不准。家里没钟的就指望男人的手表早起。男人上工的时候戴着手表,妻子就没有办法知道时间了。不过这给串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女人只要敲敲邻居的门问时间就能打开话匣子。

不够体面的陶器除了吃饭的时候会拿出来,其他时候都被放在橱柜里。锡合金的盘子也不时兴,几个剩下的器皿被丢在花园和猪圈。有时补锅匠见到破旧的合金盘子会花几个铜板买下来,熔了用来补锅。有时过路的小贩从村舍人家收购铜把手、橱柜和桌子。新的一代人不喜欢旧家具,把旧家具丢在门口任由风雨冲刷。渐渐地,旧家具在村里绝迹了。

女人们喜欢俗丽的玻璃花瓶、陶瓷动物、贝壳装饰的盒子和繁复的镜框。最受珍视的装饰品莫过于印着烫金字的“给一个好孩子的礼物”或者“来自布莱顿的礼物”之类的白瓷杯。在外做活的女儿经常带回家这样的纪念品,白瓷杯一字儿排开,让邻居艳羡不已。

有条件的人家贴上了有艳丽花朵图案的墙纸。买不起墙纸的用石灰水刷白墙壁或者用报纸糊墙。壁炉边的炉台上都挂着几条熏肉。杂货店老板给的年历被当做装饰画,镶上框挂在墙上。这些画一般都是一个系列,有着不同的主题,比如恋人的相聚和别离,新娘穿着婚纱,寡妇站在新坟边,孩子们在雪里乞讨或者在育儿室里和猫儿狗儿嬉戏。

能干的主妇可以用有限的资源把家里布置得温馨舒适。灶台雪白,自制的毯子色彩鲜艳,窗台上摆着天竺葵。有些人对这样费心力的装饰不以为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劳神劳心地做毯子,随便在地上铺块麻袋孩子照样玩得开心。

家里房子至少要一周打扫一次,这也是当地人爱干净的风气使然。有些村舍虽然寒酸简陋,但是每户人家都干干净净。

每天早晨,男人们去上工,大孩子们去上学,小孩子们去玩耍,婴儿在摇篮里酣睡。女人们把毯子垫子拿到屋外拍打,接着开始擦洗桌子和地毯。

虽然每户人家会在雨天准备刮鞋底的刮刀,但还是有些泥巴不可避免地被带进室内。所以赶上下雨天,女人们在刷地板之前,还要拿一柄钝刀刮起地面上的泥土。

同样是为了避免把泥土带进屋里,女人们去井边或者猪圈的时候都会穿上木头的鞋套,穿着这种鞋套走起路来噼里啪啦地响,走到哪儿大家都能听见。

这种木头鞋套一双只要十便士,可以穿很多年。可惜现在木头鞋套也渐渐地不时兴了。那些有身份或是爱时髦的人,比如牧师和农场主的妻子以及新结婚的女人都不会再穿它们。所以十九世纪初有句俗语“骄傲得不穿木鞋套”,等到十九世纪末,人们已经不记得什么是木头鞋套,这句俗语也就一起消失了。

女人们一边做着扫除一边隔着花园和邻居交谈。敲打垫子的响声宣告着清洁工作的开始,只要有一个女人开始做家务,其他的女人们必定不甘落后。有些勤劳的主妇恨不得前一天晚上就开始拍垫子,谁知道到底是在打扫卫生,还是只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和男人们不同,女人之间是不起绰号的。只有年长的女性才会用教名来称呼,像老萨利,老奎妮或者戴沐。已婚的妇女都被称为某某太太,就是打摇篮里就认识的熟人都这么称呼。年长的男人被称作主人或者先生。除了几个特别受尊重的人外,一般年轻男子用绰号或者教名称呼。孩子叫所有大人都要用先生或者太太。

家家的扫除几乎都同时开始,但结束的时间各异。有些手脚麻利的主妇中午就打扫干净了,有些晚饭的时候还在进行。好的主妇都喜欢说:“天生操劳命,活儿永远干不完。” 

让劳拉费解的是,虽然每家都每天打扫,有些人家的房子看上去就一尘不染,有些就脏兮兮的。她和妈妈专门探讨过这个问题。

“过来瞧瞧我擦的炉栅。看上去是不是擦干净了?但待会儿看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妈妈反问道。

刷子上下翻飞在一格格的炉栅间。“现在再看是不是不一样了?”原来炉栅是干净,现在是光彩照人了。“这就是秘密了,别人觉得这随便擦下就完事了,只要多花点工夫,效果肯定不一样。”妈妈说。

那画龙点睛般的最后润色,对劳拉的母亲说来是自然不过,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生养孩子的繁琐以及捉襟见肘的生活消磨了很多主妇的精力。考虑到生存的压力以及村舍的狭小拥挤,屋子里能保持清洁其实已经算得上非常不错了。

每天十点送信人来一趟村里。埋头于拍打门垫的妇女都会扭头朝着邮递员来的方向瞅去。有时来两三封信件,更多时候是一封也没有。虽是这样,大家还是满怀期待。这种期待简直是渴慕的状态。老邮递员慢悠悠地过田间的时候,一个妇女对另一个妇女说:“我知道没啥信来,但就是挺期待。”下雨天老邮递员撑着把鲸鱼骨做的绿色雨伞,在伞巨大的半径之下,他像是一棵动不了的蘑菇。不过最终他还会缓缓地走到翘首期盼的村民身边。

“教区长太太,没有你的信。你们家小安妮上个星期才给你写过信。她除了给家里写信还有不少别的事要做呢。”邮递员说,“诺尔斯太太,这有封你的信。你们家扎德挺忙啊,这么久才给他娘写封信。”有时他只对期盼已久的村妇们招招手,也不打算和她们有更多的接触。

然后他会去下个村子,撇下一群不满的村民。这个脾气阴郁乖戾的老邮差觉得给这些低微的村民服务是糟践了自己。他做邮差四十多年了,在各种天气里走过了无数里路,所以他的坏脾气可能要归结于他的扁平足和风湿病。当他退了休,一个精神又尽职的年轻人接了他的班,全村的人都特别高兴。

女人们收到女儿寄来的信时特别开心。偶尔有包裹里捎着衣服,让她们激动不已。邻居们一见到邮差给哪家送了包裹,她们就要到那家去瞧瞧,有时艳羡,有时会对包裹里的东西品头论足。

年纪大的妇女们对穿着没什么要求。除此之外,所有的女人们都对穿衣服的事特别仔细。日常的穿着,只要是干净整洁的,都要罩上件白围裙。

礼拜天要穿上最好的衣服。大家常说“落什么都不能落了潮流”。从外面寄来的包裹里如果有时髦的帽子和大衣,那是最让女人高兴的事了。不过雀起乡里有自己流行的趋势,对颜色和款式有严格的要求,一般会比外面的潮流晚个一两年。

在外的女儿或者回来探亲的女亲戚穿的衣服最容易引领潮流,因为她们放假回家的时候大家都瞧见过那些好看的衣服,也就把时尚传播到了村里。

那些在外做工的女人,会得到女主人给的衣服,这些衣服款式新奇,对村里的时尚感来说有些超前。有时候自己穿有些怪,于是干脆剪了给孩子穿。母亲们几年后总后悔当时该把那些衣裳给自己留着。

她们对颜色也有偏见。红罩衫!轻佻的女人才穿那么红的衣服。绿色肯定会招来霉运的!村里人觉得绿色不能穿,干脆把绿衣裳在家染成了蓝色或棕色。黄色和红色一样太招摇,那时候大家也不太时兴穿黄色。总的来说,他们喜欢深色或者中性的颜色。蓝色是百搭色,海蓝和天蓝都是最受欢迎的颜色,鲜亮又天然。

反而是女仆人裙子的色彩漂亮得多:紫罗兰、粉红、鹅黄和白色相间。这些衣裳适合小姑娘五朔节 和夏天去教堂穿。

对母亲们来说,剪裁比颜色重要。宽袖子就要足够宽,窄袖子就要贴身地窄。那时候的裙子都是长裙,一直到脚面。裙角可以有褶皱或者荷叶边的花样,或者将背后的裙摆束起来。妇女们会花上好几天改裙角改到恰到好处,把褶子的样式改来改去。

村里的潮流滞后无疑拯救了衣橱,那些外面淘汰了的衣服在这里还正在流行。许多没怎么穿过的衣服都会从包裹里寄过来。最初礼拜日必备的衣着是披肩,一件黑绸的小披肩或者一条有长流苏的披肩就很入时了。有些妇女和姑娘有这种披肩,他们骄傲地穿去教堂,或者主日学校的时候戴着披肩,胸前别上玫瑰或天竺葵。

帽子的样式则是烟囱型的,高高的稻草帽,窄帽檐,前面是装饰的假花。后来,帽型改成了宽沿和皇冠型的帽身。高帽子流行过,后来不时兴了,妇女们都不愿意戴了。

那时还用裙撑,现在想起不可思议,但确实是当时村里最时髦的穿法,而且流行的时间最长。做个裙撑基本不花钱,家里随便几块旧布卷成型就能垫在罩衫下了。很快,除了年纪大的妇女和年纪特别小的女孩以外,村里所有女性都得意地穿上了裙撑。埃德蒙还记得村里最后一个还在坚持穿裙撑的女人,连拎着猪食桶的时候还穿着裙撑。

对时尚的热爱为生活增添了乐趣,让贫困的生活不那么难挨。贫困却赶不走。有了天鹅绒的披肩却没像样的鞋子;有了漂亮的罩衫却没大衣。除了食物充裕,像孩子的衣服、床单毛巾,杯杯碟碟之类的物品总是不够用。

周一是大家的洗衣日,处处是忙活的景象。花园里和到井里取水的路上都回荡着“你觉得天气怎么样?”“ 衣服能干吗?”之类的对话。 洗衣日的早晨没人在角落东家长西家短地闲扯。那时还没洗衣皂和洗衣粉,要想衣服洗得干净就要花大力气搓洗。那时也没特殊的洗衣桶,只好用一只大锅在火上把水煮沸,用热水泡衣服。热水烧开的时候一屋子都是烟尘和水汽。小孩子在母亲裙边晃来晃去,碍着大人干活。母亲们时常被缠得又躁又火。

衣服洗好后被挂在晾衣绳上或者干脆在篱笆上摊开。天气阴湿的时候,只好在室内晾衣服。那样的话,一家人都会在湿答答的衣服里穿行好几天。

中午的粗茶淡饭一过,村妇们就有了点空闲时间。夏天,有些村妇会在屋檐下和其他妇女一起做针线活。其他的人在屋里做针线活或者看书,或者带着宝宝在花园透气。有些没有小孩的村妇喜欢在床上打个盹。屋门一锁,窗帘一拉,刚好能躲过外面热火朝天的闲言碎语。

不太招人欢迎的是年长的穆玲斯太太,她瘦弱苍白,把银发盘在脑后,无论冬夏都搭着件黑披肩。她手上挂着串钥匙,在村里到处晃荡。

那串钥匙不是好兆头,因为只要她一锁门必是准备好出门很久。“她这是要去哪家啊?”一个歇脚的妇女问另一个。“只有老天知道,但他也不告诉我们。”一个回答声,“幸好她见到咱们在这儿就不会上咱们家了。”

她轮流去每个村舍拜访,敲开人家的门,想着法子开始话题:什么问时间、借上几根火柴要不就要根针。有些主妇把门开条缝,巴不得她快走。但她总有本事迈过人家的门槛,晃着钥匙开始聊天。

她不说长道短。要是她扯些流言蜚语还能让她受欢迎些。

她就是不停地说天气、她儿子才写给她的信,她养的猪,要不就是她周日读的报纸的内容。村里有句话叫“站着闲扯耗时长”,这句话来形容穆玲斯太太一点不错。

“穆玲斯太太您不坐下吗?”劳拉的母亲要是自己坐着就会问上一句。

“谢谢啦,我不坐。我就耽搁几分钟。”可她的几分钟总是延长到一个多小时。直到最后不情愿的主妇会说“不好意思啊,我要赶紧去井里取水了”或者“我差点忘了要去田里摘棵卷心菜”。

就算这样穆玲斯太太往往还坚持要陪那家的主妇去,为的是在路上也能继续说话。

可怜的穆玲斯太太!她所有的孩子都离开村子了,家里一定是安静得让人难以忍受。她没个伴,又想找个人说说话,听听人声,就只好这样找人做伴了。她讲话的内容无聊,又让别人插不上话,才不招人喜欢。她在村民眼里是个麻烦,一个形单影只的麻烦。大家只要瞧见她的门钥匙和黑披肩,再热闹的闲话都会一哄而散。

而安德鲁斯太太则是个要命的长舌妇。大家原则上不欢迎她造访,但一般也不会为了赶她走,就每两分钟看次表或者编造出些活要干。

她像穆玲斯太太一样没有家庭要打理照顾,所以有的是闲工夫。但她和穆玲斯太太不同的是,任何事情在她嘴里都能成话题。

要是从她上次拜访你之后,村里都没发生新鲜事,她都能凭空造出些。

她经常以一些边角料为原料,用想象力吹出个气球,拿详尽的细节扎紧口,时刻准备好在村落的上空放飞以呈现给听众。

她仔细关注那些快要当妈妈的妇女的晾衣绳,要是没有婴儿衣服的踪影,她就评论说:“瞧瞧雷恩太太,孩子过一个月就要出世了,还没给孩子的衣服缝一针一线。”

要是她瞧见个衣冠整齐的陌生人在某家某口,她就一口咬定这人是郡法庭来送传票的,要不就是告诉那家的家长,“在外打工的小伙子吉姆因为钱的问题,和警察惹上麻烦了。”

在她眼里,每个在家休假的姑娘都有怀孕的身形。这种情况下,她用“她想”和“看上去”这些词来模糊事实,因为连她都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她的怀疑都毫无根据。

有时这位多事太太能让她的触角一直伸向上层社会。她“确信”威尔士王子给她的爱人一串有鸽子蛋般大小珍珠的项链。可怜的老女王,戴着皇冠,老泪纵横地跪下求他别把风流韵事带到温莎城堡。

村里流传说,只要安德鲁斯太太一开口,谎话就像溪流般源源不断地流出,没人相信她一字一句,就是她说的是真话也没人信。不过多数妇女还是喜欢和她聊天,用她们的话说是“给生活带来点不同的滋味”。

劳拉的妈妈背地里叫安德鲁斯太太“害虫”,或者在她讲故事到高潮的时候插一句:“安德鲁斯太太,您确定这是真的吗?”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刻薄。毕竟,在一个没有剧院、无线电和少量读物的社区,长舌妇还是有存在的作用。

借东西是另外件让人头痛的事情。多数主妇只是偶尔借,有些人家在发工资前的过活全靠借。

通常的情况是一个羞涩而小声的敲门声响起,门一开,一个孩子说:“噢,太太,能借我妈妈一勺茶叶(或者一杯糖,或者半块面包)吗?等我爸爸发了工资一定还。”要是第一家不肯借,这个孩子就逐门逐户地敲,直到任务完成。

借去的东西一般都会还,否则,以后就再也借不成了。但有时候还的东西却是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最终导致了村里人对长期借东西的人心怀怨恨。但直接地抱怨他们也说不出口,生怕借东西的人记恨,毕竟村妇们还是希望与邻为善的。

劳拉的妈妈就很鄙视借东西这种行为。她说自己才开始管家的时候立了个规矩,要是有人敲门来借东西,她会说:“告诉你妈妈,我从来不问别人借东西,也不借人东西。但茶叶还是给你。我不会要回来了。告诉你妈妈不用谢了。”

可惜这招不管用。即使说了这样的话,要借东西的人还是会反复来敲门,直到她被逼无奈地说:“告诉你妈妈这次要还的。”

不过这样还是不管用。劳拉有次听见她妈妈对奎妮说:“这是有半块面包,要是你想借,就拿着吧。但我不能骗你,这是诺尔太太还回来的,东西可不一定好。我自己不太想要从她屋里还回来的东西。要是你不要,就只有丢到猪食槽里了。”

奎妮笑着回答:“亲爱的,这没事的。这给汤姆当茶点再好不过。他不会知道这是哪来的,即使知道了,他也不在乎。他只要吃得饱,其他啥都不重要。”

借有些朋友和邻居东西会让人舒服得多,少数情况下送给他们都有可能。这类人不会直接开口借东西,而是委婉地说“我可怜的茶罐空了”或是“我要等到面包师来的时候才能有面包吃”,他们这样暗示,要是别人有心借,那自然会借。若是不愿意借,也不伤大雅,毕竟他们没因为直接开口而避免了尴尬。

在雀起乡除了明显的闲言碎语,村妇们一些话里有话的暗示,更是毁人于无形中。

为了避免这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误会,村里人还是喜欢并且擅长讨论他们身边邻居的私事。少数村妇不愿嚼舌头,她们觉得有时闲话传得太过了就会不耐烦。他们说:“就到这吧,今天把她八卦得也太厉害了。”她们会转换话题,讨论他们的孩子、高涨的物价或者从女仆的角度说仆人的问题。

年轻人喜欢“小聚一下”,下午在某个村舍一起喝没加牛奶的浓茶。茶会都不是预先筹划好的。一个邻居先加入,然后又一个加入,另一个站在走道上的邻居被召唤着加入,还有人被找来解决某些争议。有人提议:“要不喝杯茶?”大家都从家取来一勺茶叶,一起沏出一壶。

雀起乡的美女很少。大多都是大嘴、高颧骨、朝天鼻的农妇长相。但所有的村妇都有着明澈的双眼,洁白的牙齿和红润的面色。她们比镇上工薪阶层的妇女要高些。要不是有身孕,她们的身形挺拔而柔软,虽然有些壮实。

那些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就喜欢茶会。年长些的都不在乎茶会和闲聊之类的。女人们聊起天来就停不住,她们用的语汇在受过教育的人的眼里粗糙而土气。

她们在房里喝茶,有些妇女怀里抱着婴儿,刚会走路的小家伙们在围裙边嬉戏,有些手里做着针线或者编制的活计。她们穿着洁净的白围裙,头发编得光滑整齐,看上去恬静美丽。她们最好的衣服都留在礼拜天穿,平日就穿白围裙。

这样小小的茶会是女人们的专属时光。妻子和母亲们优雅地勾着小指饮茶,谈论着最新的时尚以及连载小说的情节。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就放学回来,接着男人们嚷嚷着说着粗鲁的笑话进了屋,带着泥土和汗水的气味。

多数年轻的和一些年长的女人喜欢“读点什么”,她们爱读的就是连载小说。好几个村妇喜欢买每周出版的小说杂志,一便士一本。她们能读到书页全部变薄磨损。大家还能从邻村或是在外做活的女儿那得到小说看,民间的小说藏书颇为可观。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多是浪漫爱情故事,题材多是贫寒的女家庭教师嫁给了公爵,要不就是女贵族爱上的猎场看守员其实是个公爵或伯爵。这些故事里往往还要有一场盛大的舞会,身着一袭白裙的女主角迷倒在场所有男宾;或者身份低微的猎场看守员,在花房向主人的女儿求爱。这些故事都措辞精美,清新浪漫。

女人们虽都痴迷其中,但也知道读言情小说是个坏毛病,要背着男人们读,偶尔偷偷地和其他女读者讨论情节。

言情小说被妈妈们小心地藏起以防被孩子看到。但孩子总有办法在橱柜的顶上或者床下找到。他们找个地方偷偷地看。

八九岁的孩子可能会觉得言情小说肉麻。但对妈妈们来说,这些感性的故事情节帮她们从日常的琐碎中抽离出来。

有段时间,村里的读者喜欢有思想内涵的读物。老人们喜欢用圣经中的语句和典故给谈话增色。

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整齐地靠在有台灯、衣刷和家庭照片的桌上。有些家的藏书仅有圣经和一两本祈祷书;有些家多了几册父母家或者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天路历程》《德林考论死亡》,塞缪尔•理查森的《帕梅拉》,安娜•李的《女孩,妻子和母亲》,还有些游记和布道书 。

劳拉最大的发现是一本探险家贝尔佐尼的游记被一家人用来撑储藏室窗子。她去借这本书,人家慷慨地送给她了。她无比快乐地和作者探索金字塔下的墓穴。

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或者掉色的题字:

 

此书属于乔治•维尔比

读书的人要诚心

浅尝辄止不可取

微言大义要用心

学习胜过房与地

土地财产易散尽

唯知识千金难易

 

或者:

 

乔治•维尔比是吾名

英格兰是吾国

雀起乡是吾村

耶稣基督救我身

当我永久长眠

身骨腐朽墓穴

此书为遗物

请君勿忘我

 

还有种警告偷书贼的题字也很受欢迎:

 

窃书可耻

书主之名在此

最后的审判日来到

我主叱喝偷书贼

“被窃之书在何方?”

书贼说不知道

我主贬贼下地狱

 

其实这些书都能随便借,因为书主从来不看。女人们真正看的只有言情小说。

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

男人读周日的报纸就能花上好久时间。《每周速递》《雷诺兹新闻》《罗意德新闻》是他们最喜欢的报纸,而有些人则是本地报纸《比斯特先驱报》的忠实读者。

劳拉的父亲喜欢读《每周速递》和《木匠和建筑工》。孩子们读《木匠和建筑工》这本书时,却意外地知道了莎士比亚。因为《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在学界向来有争议。就是那句:“我从手锯里知道一只鹰”。有些学者认为该断句成“我从苍鹭里知道一只鹰”。因为手锯是石匠和泥水匠的工具,匠人们出于对手锯的热爱还都双手赞成断成手锯。

在后来学校的日常阅读中,劳拉对莎士比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体会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但她还是坚定地支持木匠和建筑工的版本。 

好附庸风雅的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读着小说喝着茶,其他的人则喜欢更热闹的聚会。女主人卡洛琳•阿莱斯那时候大概四十五岁,她高瘦而挺拔,黑眼睛闪着光,头发像弯曲的黑铁丝,脸颊像熟透的杏子。她是从外面嫁到村里来的,有传言说她有吉卜赛人的血统。

虽然阿莱斯太太已经是祖母级的了,她仍然每十八个月添个子女,这在村里人看来是不体面的。村子里有句话说“年轻的开始当妈,老的就该靠边站”。但阿莱斯太太除了自然法则外,啥规矩也不在乎。她宝贝每个新生儿,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赶出门去让他们自己玩。孩子们三岁就被送去上学,十岁或十一岁就被送去做活。有些女儿十七岁就嫁人,儿子十九二十岁就成家。

维持生计的事她不愁。丈夫和儿子们干活卖力,做活的女儿至少一半的工资要寄回家。有的晚上她煎牛排洋葱当晚餐惹得全村人口水直流;有的晚上桌上就只有面包和猪油。她一有钱就花光,没钱的时候就赊账。

“我没问题,”她说:“反正经常要赊账,还了钱以后还是要赊账。所以愁也没什么用。”虽然人人都知道她背了一身的债,但她的确能撑得过去,偶尔口袋里还有几个铜子儿。当她收到女儿汇的钱,她会和站在她身边的人说:“我才不浪费这钱在还债上呢。”

她所谓的把钱花在刀刃上指的是叫上几个志同道合的邻居,围坐在火炉前,派一个小孩子去酒铺买啤酒。他们都不会喝醉的,因为酒不多。即使他们能喝上个两三轮,他们也不会醉。

这酒够让他们抛开忧愁,欢欣鼓舞一阵子了。每次他们的欢声笑语和断断续续的歌声飘扬在空中,都让那些喜好安静的主妇们震惊不已。

在阿莱斯太太的聚会上,没人优雅地用手勾着茶杯柄,也没人说话文绉绉。她充满了对男女之事的热情,所有的话题也围绕于此。但这讨论不下流庸俗,而是用一种生活本源的态度来讨论。

虽然没人讨厌阿莱斯太太,但她还是挑战了大家的审美和品味。她精力充沛、好心过度,喜欢把善意强加在别人身上,明明知道没人感激她,还是乐此不疲。

她对郡法院了如指掌,也不遮掩自己为什么对法院这么熟络。她被法院传唤,回来却得意洋洋仿佛是被请去远足一趟。她成功地说服了法官,说自己是个模范妻子和母亲,她之所以还不起债,是因为家里孩子多,她又是个慷慨的人。最后搞的债主十分懊丧。

村里另外一个独立于世俗之外的人是汉娜•阿什利。她的公公就是那个一直用壁田耕犁的人,还是个卫理公会派教徒。所以她和丈夫也都是卫理公会派教徒。她绝缘于村里一切的闲话和争端。她的房子和别人家不在一起,花园里也有自己的井,因而平日大家见不到她。

周日晚上,她家就成了教会的集会地,她平时的含蓄一扫而光,只要愿意来的都欢迎。当她听布道的时候,或者唱赞美诗和祈祷的时候,她双眼打量人群。那些和她对视的人都能见到她眼中爱的光芒。大家都觉得她是个虔诚的教徒,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说她半句不好。

阿什利有个男孩叫弗雷迪,大概是埃德蒙的年纪,劳拉他们有时会和他玩。有个周六早上,每家每户这时候都在为周六的大扫除忙得人仰马翻:放了学的孩子在家里跑进跑出,有的在外面吵闹着做游戏。妈妈把婴儿绑到姐姐胳膊上,让姐姐带着去散步。婴儿的哭声和妈妈斥责淘气孩子的责骂声混成一片。

劳拉讨厌这种时候,她没法找个角落看书。待在屋外,还容易给抓去玩暴力或者无聊的游戏。所以劳拉决定去阿什利家找弗雷迪玩,她见到了一幅终生难忘的画面:

阿什利的家此时平和宁静一尘不染。墙壁雪白,桌子和地板被刷出浅黄色,炉子烧着火,炉栅映出深红色的光芒。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着砧板和擀面杖。弗雷迪帮妈妈做饼干,用饼干模子把揉好的面皮切成形状。母子的两张脸贴在一起,普通却让人觉得温暖。他们招呼劳拉进屋烤火的声音犹如天使一般,和外面的喧杂犹如两个世界。

这是对一个完全不同世界的惊鸿一瞥。劳拉把那静好安详的图景刻在脑海里。圣经里写的拿撒勒的家庭生活应该就是像弗雷迪一家这样的吧。

村里的女人们即使不用管孩子,有了大把空余时间,也从不在地里或菜园里干活。这里的男女分工非常严格明确,种菜属于男人的活。

维多利亚时期的思想影响了当地人,只要不在家里的活都不是女人分内的事。不过女人在园里种花是可以的,多数人家的房子靠近路边都有条狭长的花带。因为没闲钱买花籽和花苗,她们就用从邻居那拿来的根茎。花的种类不多,都是典型的村舍花园的经典品种:春天有桂足香、石竹花、黑种草和勿忘我;秋天有蜀葵和雏菊。还有熏衣草和野蔷薇丛;青莴在别处被称作“少年之爱”,这里却被叫做“老人”。

几乎每个花园都有玫瑰丛,花朵都是白色的。唯有老萨利家有彩色的玫瑰。别人家的都是传统“姑娘的红润”:白底玫瑰上有一抹粉红。劳拉不知道谁最早开始种这样的玫瑰,后来已经发展到每家每户都有。

除了种花,女人们还种了些香草:百里香、欧芹和鼠尾草用来烧菜,迷迭香用来调味自制的猪油,熏衣草来熏香最好的衣服,胡椒薄荷、薄荷、苦薄荷、甘菊、艾菊和芸香用来治病。

村民们特别重视甘菊的功效,喝很多甘菊茶预防感冒、舒缓神经和强壮身体。有产妇的人家总要准备一大罐的甘菊茶,随时准备让产妇喝。

苦薄荷配上蜂蜜用来治喉咙酸痛和咳嗽。

胡椒薄荷茶更像是一种奢侈品而不是药。只有在特殊场合才喝,而且盛在酒杯里。

除此之外,女人们还用薄荷油美容,尽管看起来没什么效果。

有些年长的妇女用野生药草,当季收集,晒干备用。但是随着用野生药草的知识逐渐失传,大家最后都只用自己花园种的药草。

只有西洋蓍草是个例外,人人都大量采摘用来酿“草啤酒”。

这种自制的啤酒被酿好装在男人上工时用的茶杯里。女人和孩子站在储藏室旁渴了就喝。最好的西洋蓍草长在公路边。在干燥的季节,植物都吸满了白色的灰尘,酿出的啤酒都有些淡淡的乳白色。

要是有孩子说啤酒有颜色,嫌灰太多,大人就说:“空气里也都是灰,用好的草啤酒就着吃下灰还容易些。”

因为妈妈特别爱干净,劳拉和兄弟姐妹总是好奇啥时候他们才能吃到灰。生菜和豆瓣菜妈妈要过水洗三遍,别人随便放在水里浸一下就完事。传说有人吞下菜里的一只蝌蚪,后来在那个人的胃里长成了一只青蛙。于是妈妈洗豆瓣菜都差点把菜冲掉。

村里盛产这种豆瓣菜,大多都在春天被采摘了。这样菜叶还新鲜,也吃不厌。

孩子们的好身体都应该归功于这些健康绿色的食物。

除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多数家庭都自己酿酒。篱笆上可以摘黑刺李、黑莓和接骨木果,田里采得到蒲公英、款冬和西洋樱草,花园里有大黄、加仑、醋栗和欧洲萝卜。

花园和篱笆上的果实被用来做果酱。那些手巧的主妇会在明火上细心熬制果酱。做出来的果酱非常好吃,好吃到总是不够吃。

野苹果果酱是劳拉家特有的。篱笆边满是野苹果树,惹得孩子们每天都在仔细观察,哪里摘得到红苹果,红黄相间的,或者像从树枝上挂下一串洋葱的绿苹果。

在劳拉看来,一篮子野苹果加上糖和水就能做出和红宝石般清澈明亮的果冻。她不知道这需要妈妈长时间的熬煮、繁琐的过滤、小心地称量,然后煮沸灌进一排玻璃罐里。才会有红色的果酱在白色的储藏架上的那一抹红光。

西洋樱草茶味美且容易做。从一把西洋樱草上摘下金色的种子,浇上沸水,等着茶浸上几分钟。加糖或者不加糖都可以喝了。

樱草花球是做给孩子们玩的。采一大把芬芳的花,用线紧紧拴住花茎,用花遮上茎。这捆花几乎就变成了球形,是最可爱的球。

养蜂的老人喜欢做蜂蜜酒,又被称作“梅瑟格林”。这是种高档次的饮料,要是被人请上一杯是最大的荣耀。酿酒的人喜欢让原本简单的制作过程显得无比神秘。

每加仑的泉水里加上三磅的蜂蜜。泉水一定要是活水,从溪流边汩汩冒泡的地方取来,千万不能用井水。蜂蜜和水一起煮沸,拂去泡沫后加点酵母。接着放到桶里发酵半年,酒就可以准备装瓶。

老萨利说有些人往蜂蜜酒里加柠檬、月桂叶之类香料败坏了味道。她认为那些在蜂蜜里乱加东西的人不配让蜜蜂为他们工作。

蜂蜜酒应该是世上最让人沉醉的饮料了,而且酒劲很大。有一次,一个村里的小姑娘熬夜等候埃及服役的士兵叔叔回家,然后她被奖励从杯里喝口蜂蜜酒。

晚上,她先是:“请给我喝点,鲁本叔叔”“味道不错,谢谢鲁本叔叔。”等到她上楼睡觉,她冒失的语气吓了大家一跳:“鲁本叔叔是个傻瓜!”这是蜂蜜酒在说话,而不是她。幸好鲁本中士也喝醉了,他咂着嘴唇说:“我这辈子喝过不少酒,但这是最好的!”在觥筹交错之间,她摇摇晃晃地栽倒在床上,洁白挺括的衣服没换下来就睡着了。

村里的人没有请人吃饭的习惯。但有时确实需要给重要的访客或者远方的朋友提供晚饭,主妇们有的是办法。要是家里没有黄油了,孩子会被派去酒馆的小店里买四分之一的新鲜黄油,没有钱就赊账。薄面包和黄油,切好摆放成以往的样子,配上一罐留着特殊场合吃的自制果酱。还有一碟从花园里新鲜采摘的生菜,用小红萝卜点缀。这是顿诱人的晚餐,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放在谁面前都体面”。

冬天人们会用咸黄油和面包片配上芹菜。面包片是所有人的最爱。主妇们会在一个冬日下午赶在饥饿的一家大小回来之前“做一大堆到他们膝盖那么高的面包片”。更能勾起大家食欲的是切成薄片的冷熏肉配上面包片。这么美味的东西真该广泛推广。

外面来的客人都喜欢这些简单的食物,配上一杯茶,还有走前一杯自家酿的酒。村妇们也喜欢招待这些客人,尤其要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得很体面。她们说“生活过得寒酸但不能看着也寒酸。我们还是要面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