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必须说说鲁宾·史密斯。约克去伦敦后,鲁宾·史密斯留下来接管了马厩。没有人比他更精通业务了。当他一切正常时,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忠诚、更有价值。他管马时性情温和,十分机智,因为他曾跟一个外科兽医合住过两年,所以他差不多还可以给马看病。他驾车一流,无论是四马马车还是两马马车,他都能轻松驾驶。他相貌英俊,学识渊博,举止非常文雅。我相信大家都喜欢他,当然,马也喜欢他。唯一让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处在一种低下的地位,而不是像约克一样处在马夫头儿的位置。不过,他有一个极大的缺点,那就是爱喝酒。他不像有些男人那样总是喝个不停,他总是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保持节制,之后酒瘾就会爆发,像约克所说的那样,狂喝一阵,既丢自己的脸,又让他的妻子胆战心惊,还会给跟他有关的一切带来麻烦。然而,他非常得力,所以约克把这件事隐瞒了两三次,没有让伯爵知道。但是,一天夜里,当鲁宾不得不驾车把一群人从舞会上送回家时,他喝得酩酊大醉,握不住缰绳,所以其中一位先生不得不登上马车驾车把那些女士送回家。当然,事儿瞒不住了,鲁宾马上就被辞退了。他可怜的妻子和小孩子们不得不离开庄园大门边漂亮的小木屋,能去哪儿就去哪儿。这一切都是老马克斯告诉我的,因为那是好久以前发生的事儿了。但是,在我和姜姐到来之前不久,史密斯又被召了回来。约克向非常好心的伯爵求了情,史密斯信誓旦旦,只要他住在那儿,就绝不再沾一滴酒。史密斯信守承诺,所以约克认为自己不在时能放心让他顶替自己的位置,而且他非常聪明诚实,好像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此时是四月初,伯爵一家预期五月份回来。那辆轻便的四轮马车将被重新组装,因为布兰泰尔上校必须返回部队。根据安排,史密斯要驾车把他送到镇上,然后再骑马回来。因此,史密斯带上了马鞍,此行我被选中。在车站,上校在史密斯的手里放了一些钱,跟他道别说:“鲁宾,照顾好你年轻的妻子,不要让任何想骑黑风的冒失小伙子随便乱骑——让他为女士服务。”

我们把马车留在了车铺,史密斯骑着我去了白狮旅馆,他吩咐马夫好好喂我,四点钟为他备好马。我一条前腿蹄铁的螺丝在来时路上就已经松动了。但是,马夫大约四点钟才发现。五点钟时,史密斯走进院子,说他六点钟才会离开,因为他遇见了一些老朋友。于是,马夫把螺丝松动的事儿告诉了他,问他是不是要检查一下蹄铁。

“不,”史密斯说,“到我们回家都不会有问题。”

他说话声非常响亮,随随便便,我认为不察看一下我的铁蹄很不像他的做法,因为他向来都十分重视我们脚掌上松动的钉子。他六点钟没有来,七点钟没有来,八点钟也没有来,快九点时他才叫我,声音响亮粗鲁。他似乎脾气很糟,还骂了看马人,尽管我说不清为什么。

店老板站在门口,说道:“小心,史密斯先生!”而他却骂骂咧咧,生气地回答,几乎还没有跑出镇子,他就开始策马飞奔。尽管当时我已经在全速前进,但他还是常常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我。月亮还没有升起,天色很黑。大路最近刚刚修过,上面都是石子。我以这样的速度奔跑在上面,蹄铁越来越松了,我们临近收费公路关卡时,蹄铁就脱落了。

如果史密斯神志清醒,就会感觉到我的步伐出了毛病;但是,他酩酊大醉,注意不到。

关卡那边是一段长路,刚铺上石子——又长又尖的石子,任何马儿被骑到这样的路上快跑,都是一种冒险。就是在这种路上,而且掉了一块蹄铁,我还被迫全速快跑,同时骑手用鞭子狠狠地抽打着我,嘴里骂骂咧咧,催我再快些。当然,我那只掉了铁掌的蹄子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那只蹄子裂开,裂到了活肉部分,里面被尖锐的石子扎得生疼。

不能再向前跑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匹马还能再跑下去。我疼痛难忍,趔趄一下,猛地跪倒在地。史密斯因我跌倒而被甩了出去,而且因为我跑的速度很快,所以他一定是重重地摔倒了。我很快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路边,那儿没有石子。月亮刚刚爬上了树篱梢。我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史密斯躺在离我几码远的地方。他没有站起来。他稍微努力了一下想站起来,随后是一声沉重的呻吟。我本也可以呻吟,因为我的一只蹄子和两个膝盖都在遭受剧痛。但是,马儿习惯默默地忍受痛苦。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是站在那儿倾听。史密斯又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呻吟。不过,尽管此刻他躺在皎洁的月光下,但是我看不见任何姿势的变化。我对他、对自己都无能为力,可是,噢!我是多么渴望听到马声、车轮声或脚步声啊!路上走过的人不多。夜里这个时候,我们要等救援的人来,可能要等上好几个小时。我在那儿张望、倾听。这是一个宁静甜蜜的四月的夜晚,只有夜莺的几声低鸣,只有月亮旁边的朵朵白云,只有一只在树篱上方飞来飞去的褐色猫头鹰。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那些夏夜,当时在格雷农场主翠绿宜人的草地上,我常常躺在妈妈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