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大老远传来了马蹄声,一定是将近半夜时分。声音时隐时现,然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了。到伯爵府要先穿过伯爵家的树林。声音就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我希望那会是来寻找我们的。随着那声音越来越近,我几乎可以确信那是姜姐的蹄声。再靠近一点儿时,我可以听出她拉着一辆轻便双轮马车。我大声嘶叫。听到姜姐的回应和人们的声音,我喜出望外。他们从石子路上慢慢地驶过来,在路上躺着的那个黑影边停下。

其中一个人跳下车,俯身查看。“是鲁宾,”他说,“他不动了!”

另一个人跟过来,也向他弯下腰。“他死了,”他说,“感觉一下,他的两只手是多么凉!”

他们把他抱起来,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他的头发浸满了血。他们又把他放下来,过来看我。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我受伤的膝盖。

“啊,是这匹马跌倒,把他甩了出去!谁会想到这匹黑马会这样做呢?没有人相信他会摔倒。鲁宾一定在这儿躺了好几个小时!说也奇怪,这匹马竟然没有离开现场。”

随后,罗伯特想把我向前拉。我迈了一步,却差点儿又摔倒。

“喂!他的这只蹄子像两个膝盖一样伤得很重。瞧这儿——他的蹄子完全被划成了碎片。他很可能残废了,可怜的家伙!奈德,我告诉你,我怀疑鲁宾不对劲儿。试想一下,他骑着掉了一块蹄铁的马过那些石子路的情景吧!唉,如果他神志清醒的话,他就会宁愿尽力从月亮上骑过去。我担心他是又犯病了。可怜的苏珊!她来我家问他是否回来时脸色惨白。她假装自己毫不担忧,谈到了好多可能耽误他行程的事儿。不过,尽管如此,但她还是恳求我去迎迎他——可是,我们必须怎么办呢?带一匹马和一具遗体回去,这绝非易事。”

接下来,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罗伯特作马夫,负责牵我,而奈德必须扛遗体。把遗体放进马车并非易事,因为没有人去牵姜姐,而她和我一样知道他们正在干什么,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我之所以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如果说姜姐有缺点的话,那就是她站着时会急躁。

奈德拉着鲁宾的遗体慢慢地上路了。罗伯特又过来看了看我的脚,然后拿出手帕,紧紧绑住,他就这样牵着我回家。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夜行。有三英里多的路程。罗伯特牵着我慢慢走着。我忍着剧痛,一瘸一拐,尽可能走好路。我相信,罗伯特为我难过,因为他经常爱抚和鼓励我,和颜悦色地对我说着话。

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畜栏,吃了一些谷物。罗伯特用湿布裹住我的膝盖,把糠泥敷剂绑到我的蹄子上,这可以在明天早上马医到来之前帮我先去热、清洁。我不顾疼痛,设法让自己躺在稻草上睡觉。

第二天,马医给我检查过伤口后说,他希望我的关节没有受伤,这样的话,我以后还可以继续工作,而我身上却永远都留有伤疤。我相信,他们已竭尽全力给我良好的治疗了,那可是一个漫长痛苦的治疗。我的膝盖上长了他们所谓的疤瘤,用腐蚀剂烧掉了。最终愈合后,他们在我两个膝关节前面涂上了一种灼热的液体来彻底脱毛。他们这样做是有原因的,而且我认为也应该这么做。

因为史密斯的死突如其来,而且没有目击者在场,所以他们进行了调查。白狮旅馆的老板、马夫,还有其他好几个人都举证说,史密斯从旅馆出来时就喝醉了;关卡的看守说他通过关卡时快马加鞭;而我的蹄铁也在石子间找到了,所以这个案子真相大白,我被洗刷了所有的罪责。

大家都同情苏珊。她快疯了,总是翻来覆去地说着:“噢!他真好啊——真好啊!这都是该死的酒。他们为什么要卖那该死的酒啊?噢,鲁宾,鲁宾!”她就这样喊着,直到鲁宾安葬。当时,因为她既没有家,也没有亲戚,所以她和她的六个小孩子被迫再次离开了高大橡树旁边那个舒适的家,进了阴暗的大济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