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 作者:弗洛伊德

自我与本我

古典精神分析学基本著作。弗洛伊德著。最初发表于1923年。后编入《弗洛伊德全集》(12卷本)第6卷,1924—1934年在维也纳出版。本书有前言和5章,3万余字。1—5章题目依次为:“意识与什么是无意识”、“自我和本我”、“自我和超我”、“两类本能”、“自我的从属关系”。书中系统地论述了“三部人格结构”理论和“两类本能”学说。书中把人格或心理区分为3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最原始的、无意识的心理结构,它是由遗传的本能和欲望构成的,是一种非理性的冲动,它受快乐原则的支配,始终力图获得满足。“自我是本我在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下通过知觉一意识的作用发生变化的一部分”。它代表理性和常识,接受外部世界的现实要求,因此它根据现实原则行事。其大部分精力用以控制和压抑来自本我的非理性冲动。它主张克制,但不否定本能的要求。它通过迂回的途径来满足这种要求。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两个部分。它是儿童通过自我作用将双亲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内化的产物。它以良知的形式严格支配着自我。人格的动力学就在于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的交互作用。书中还认为,储存在本我中的能量就是生和死两种本能。生的本能即性本能或爱的本能,包括自我保存和种的保存诸种本能。死的本能表现为破坏、毁灭、侵犯等冲动,其任务是“把机体的生命带回到无生命的状态”。这两种本能也是自我和超我能量的泉源。本书提出的理论是弗洛伊德前期人格结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标志着他的理论进入成熟阶段。国际学术界人士认为,本书对人的心理及其活动的描述不仅是“新颖的”,而且是“革命性的”。至少从使用的术语看,其后发表的所有精神分析著作无一不带有它的烙印。

超越唯乐原则 (1920)

集体心理学和自我分析 (1921)

自我与本我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