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目的——调和现代欧洲不同社会要素,使它们在同一个社会中、在同一中央权力下共同生活、共同行动的尝试——第一,神权政治组织尝试——它为什么失败了——四个主要障碍——格里高利七世的错误——对教会统治的反抗——来自人民的——来自君主的——第二,共和组织的尝试——意大利诸共和国——它们的缺陷——法国南部城镇——镇压阿尔比教派的十字军战争——瑞士联邦——佛兰德斯和莱茵河畔的自治市——汉萨联盟——封建贵族和自治市之间的斗争——第三,混合政治组织尝试——法国的三级会议——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英国议会——德国的独特状况——所有尝试都失败了——原因何在——欧洲的总体趋势

我希望在一开始就明确本讲的目的。

你们还记得,在古代欧洲社会诸要素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影响的第一个事实是它们的多样性、分离性和独立性。封建贵族、教士和自治市拥有完全不同的处境、法律和生活习俗。它们形成了如此多的社会,各自管理自己,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规则和权力。它们相互联系、相互接触,但没有真正的统一;严格说来,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所有这些社会融合为一个社会的进程现在已经完成。正如你们看到的,这正是现代社会的显著事实和根本性质。众多原有社会要素被归结为两个:政府和人民。也就是说,多样性已经结束,相似性带来了统一。但在这一结局大功告成之间,甚至为了阻止它,曾经有过很多次尝试,试图使所有这些特殊社会共同生活和行动,而又不破坏它们的多样性或独立性。这些尝试绝不是为了打击、损害它们的地位、特权或特性,而是想把它们团结在同一个国家中,形成同一个民族,使它们团结在同一个政府下。

所有这些尝试都失败了。我刚才提到的结局,现代社会的统一,证明了它们的失败。即使在那些留有一些社会要素原有多样性痕迹的欧洲国家中,例如在德国,依然存在真正的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在英国,国家教会依然掌握特别税收和特定司法权,很明显,这一所谓的独特存在仅仅是一个表象、一个错觉。这些特殊社会在政治上融合在一个大社会中,吸收在国家中,由公共权力统治,服从同一种制度,被同一思想和同一生活方式的潮流裹挟而去。我重复一遍,即使原有社会要素的形式依然存在,它们的独立性已经荡然无存。

然而,这些旨在使它们彼此协调而无须改造、使它们依附于全国性统一而又不破坏其多样性的尝试,在欧洲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们部分构成了我们现在关注的这个时代,这一时代是原始欧洲和现代欧洲的分水岭,是欧洲社会完成巨变的时期。它不仅占据了重要地位,还深刻影响了后续事态的发展,影响了所有社会要素归结至政府和人民两大要素的实现方式。因此,恰当评估、深入理解12世纪到16世纪期间那些旨在创造国家和政府而又不破坏这些并立的次级社会的多样性的政治组织尝试,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是本讲要做的事。

这是一件困难甚至痛苦的任务。这些政治组织尝试并不是全都由善良动机所构思和指导的,其中许多都仅仅出自一己私利和严酷暴政的目的。然而,还是有不少是纯洁的、利益无关的,还是有不少是为了人类的精神和社会福利的。社会当时所处的支离破碎、暴力和不公震惊了许多伟大的头脑和高尚的灵魂,他们不断追求摆脱这种状态的途径。然而,即使是这些高尚尝试中最优秀的也失败了,多少勇气和美德、多少牺牲和努力都付之东流,这种场景岂不令人心碎?甚至还有一件事更加痛苦,是更加辛酸的悲伤之源:不仅这些社会改造尝试全都失败了,其中还掺杂了大量谬误和罪恶。虽然动机善良,但大部分是荒谬的,反映了对理性、正义、人权以及社会状态基础的严重无知。因此不仅成功难以企及,失败也是理所当然。因此,我们从中不仅看到了人类的艰辛命运,还看到了它的脆弱。我们从中能看到,即使是最睿智的头脑,也会被真理的最小一片树叶障目,完全看不见其余部分,对超出自己思想范围的其他事物视若无睹;被正义的最小一片树叶障目,看不见其中涉及和允许的不公。在我看来,人性恶习和缺陷的这种爆发比人的悲惨状况更令人痛心,他的错误比他的痛苦更令我心情沉重。我将要描述的各种尝试将展现这些情景中的每一个。我们必须全面看待这些尝试,公正对待这些人、这些时代。他们虽然常常误入歧途、悲惨失败,毕竟显示了如此高贵的品德,付出了如此高贵的努力,配得上如此多的荣耀!

12—16世纪期间形成的这些政治组织尝试包括两种类型:一种的目标是实现某个社会要素的统治,无论是教士、封建贵族还是自治市,使其他所有要素臣服,并在此前提下实现统一。另一种主张调和所有特殊社会,使它们共同行动,而又保留各自的自由,保障各自的影响力。第一种尝试比第二种更容易产生自私自利和暴政的嫌疑。它们也确实更经常沾染这些恶习。事实上,由于其本性使然,它们的行动手段必然是专横的。然而,其中有一些尝试可能是——事实上确实是出自人类进步和福祉的纯粹目的。

出现的第一种尝试是神权政治组织尝试——也就是说,使各种社会臣服于宗教社会的原则和统治的企图。你们回忆一下我所说过的关于教会历史的话。我曾经努力说明在它里面发展出了哪些原则,各自有多少合法性,它们如何诞生于事态的自然进程,它们带来了什么好处,又带来了什么弊端。我曾经描述了教会在8—12世纪期间所经历过的不同状态的特征。我说明了帝国教会、蛮族教会、封建教会和最后神权教会的状态。我想你们应该还记得这些。现在,我将努力说明教士们做了什么来统治欧洲,以及他们为什么失败了。

无论是在罗马教廷的行动中,还是在整个教士阶层的行动中,神权政治组织的尝试很早就出现了。它是教会的政治和社会优越性的自然结果,但我们发现从一开始它就遭遇了障碍,即使在活力最旺盛的时候,它也无法成功排除这一障碍。

第一个障碍就是基督教的本质。在这方面,基督教与其他众多宗教信仰完全不同,它仅仅通过信念、通过精神手段得以建立。从诞生之时起,它就从未用暴力武装自己。在早期,它仅仅通过言语来征服世界,仅仅征服人的灵魂。因此,即使在教会大获全胜后,拥有巨大财富和威望时,我们发现它从未拥有对社会的直接统治权。它的纯精神的、纯粹依靠信念的起源已经铭刻在它的生存状况中。它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它没有权力。它渗透至城市管理中,对皇帝及其臣仆施加了强大的影响,但它对公众事务没有明确的行政权,即严格意义上的统治权。一套统治体系——神权政治的或其他的——无法仅仅通过影响力的间接方式来建立,它必须去行政、指挥、征税、处置收入、统治,一句话,真正地掌控社会。通过信念来影响国家和政府,可以产生很多效果,行使很大的支配权,但无法建立政府,无法建立一套体系,无法保障它的未来。这就是教会从诞生之时就处于的处境。它总是置身于统治社会的政府身旁,但从未取而代之,这是神权政治组织尝试无法逾越的巨大障碍。

在很早的时候,教会还遇到了第二个障碍。罗马帝国覆灭、蛮族国家成立后,教会发现自己成了被征服者。摆脱这一困境成了当务之急。为此,它着手开始转变征服者的信仰,从而使自己跻身于他们的行列。当这一任务完后,教会开始觊觎社会的统治权,它遭遇了封建贵族的高傲和抵抗。这是封建世俗贵族为欧洲建立的丰功伟绩:在11世纪,各个国家几乎完全臣服于教会——君主们很少能够捍卫自己,只有封建贵族们拒绝接受教会的禁锢,从不对他们卑躬屈膝。只要想一想中世纪的一般景象,人们就会震惊于世俗领主和牧师之间关系中所存在的高傲和谦卑、盲目轻信和思想自由的奇妙混合,我们在此看到了他们的原始状况的一些残余。你们还记得,我曾经努力向你们解释封建制度的起源、它的初始要素,以及基本封建社会是如何围绕封地领主的住所形成的。我谈到在那个社会中牧师的地位是如何低于领主的。因此,在封建贵族的心中总是保留有这种场景的回忆和感觉。他们总是认为自己不仅独立于教会,而且优越于教会,只有自己天生就该掌握并真正统治国家。他们往往愿意与教士们和睦相处,但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让步于教士们的利益。在很多世纪中,是世俗贵族们维护了社会对教会的独立,在国王和民众都屈服时高傲地捍卫这种独立。与其他势力相比,他们第一个反抗组建神权政治社会的企图,并对这一企图的失败做出了最大贡献。

第三个障碍同样起到了阻碍作用,但一般不为人注意,甚至其影响也经常被人误解。

无论在哪里,一旦一个教士阶层掌握了社会,将其置于神权政治组织的统治之下,这种统治权总是掌握在一个已婚教士阶层手中,这个教士群体从自己内部补充人员,从子女诞生之日起就在相同的处境中、为相同的处境培养子女。考察一下历史,看一看亚洲、埃及,所有的神权政治都是那种自成一个完整社会、自给自足、不求与人的教士阶层的作品。

然而,由于牧师的独身主义,基督教教士阶层处于一种完全不同的处境。为了延续自身,它被迫不断求助于世俗社会,在三教九流中广泛寻求延续手段。旨在同化这些外来成分的后续的“集体精神”努力毫无效果,新来者身上总会保留一些随出身而来的东西,无论是市民还是贵族,他们总会保留一些自己原有精神、以往状态的痕迹。毫无疑问,独身主义使天主教教士处于一种极其特别的处境中,远离人类的各种利益和俗尘生活,是造成他们遗世孤立的主要原因;但它又因此迫使他们不断接触世俗社会,以便从中招募人员、更新自我、接收和经历世俗社会所完成的各种精神革命的一部分。我毫不犹豫地说,这种持续更新的必要性对神权政治组织尝试的危害要大于由独身主义强力维护的“集体精神”对它带来的帮助。

最后,教会在自己内部遇到了实现这一企图的强大敌手。关于教会的团结,人们谈论得很多,没错,它从未停止过对团结的渴求,并在一些方面获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不要被浮夸的文字或片面的事实欺骗。与教士阶层相比,还有哪个社会有更多的纷争、经历更多的解体?有哪个民族经历过比教会更多的分裂、混乱和动荡?大部分欧洲国家的国家教会几乎从未停止过与罗马教廷的斗争;宗教议会与教皇斗争,异端层出不穷,教会分裂一触即发;从没有哪个地方比这里有更多的意见分歧、激烈争论、权力瓜分。教会的内部生活、内部爆发的分歧、曾经激励它的变革,可能是妨碍教会在社会中推行的政治组织尝试取得成功的最大障碍。

在我们现在回顾的这一伟大尝试刚开始时,所有这些障碍已经开始作用、开始显露。然而,它们并不能阻止这一变革沿着自己的既定路线前进,在好几个世纪中不断发展。它最辉煌的时刻,也可以说是它的关键转折时刻,是11世纪末格里高利七世统治期间。你们已经看到,格里高利七世的主要思想是将世界置于教士统治下、教士置于教皇权力统治下、整个欧洲置于庞大且正规的神权统治下。对于如此遥远的过去所发生的事件,就我们尽可能的评估而言,在这一计划中,我觉得,这位伟人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惹人注目地宣扬他的计划,系统地宣布他关于精神权力的本性和权利的原则,像一位倔强的逻辑学家那样,过早地从中引申出最远的推论。因此,在确定征服他们的手段之前,他对欧洲的所有世俗君主已经构成了威胁和攻击。而要想在人类事务上取得成功,靠的既不是这种绝对做法,也不是哲学论证的名义。另外,格里高利七世还犯了革命家所犯的共同错误,试图一蹴而就,而不量力而行。为了加快个人想法的统治,他投入至与帝国、与所有君主以及教士们的斗争中。他没有考虑任何后果或利益就高傲地宣扬自己决心要统治所有王国、所有思想,从而一方面招致了所有认为自己处于紧迫危险的世俗权力的抗争,另一方面招致了当时开始出现的担心思想专制的自由思考者的抗争。整体上看,格里高利对自己所推行的事业也许是过大于功。

然而,在整个12世纪和13世纪上半叶,神权在继续繁荣发达。这是基督教教会最有权势、最辉煌的时候,然而,严格说来,我并不认为它在这个时期取得了任何重大进步。直到英诺森三世统治期末,它一直在培育而非扩展自己的荣耀和力量。正是在它看上去取得了最辉煌成功之际,欧洲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针对它的普遍反抗。在法国南部爆发了阿尔比异端,他们掌握了一整片人口众多、势力强大的地区。几乎同时,在北方的佛兰德斯出现了相同性质的思想和诉求。稍晚一点,在英国,威克立夫极富天赋地攻击教会权力,并创建了一个从不消亡的宗派。君主们没过多久也走上了和民众一样的道路。在13世纪之初,欧洲最强大、最能干的君主们,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皇帝们,在与教皇们的较量中还甘拜下风。在这个世纪中,圣路易,国王中最虔诚的一个,宣布了世俗权力的独立性,并颁布了第一份“国事诏书”,成为了所有此类诏书的样板。在14世纪初,美男子腓力(1)和教皇博尼费斯八世之间爆发了争吵。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对罗马教廷也没客气多少。很显然,在这个时代,组建神权政治的尝试已经失败。因此,教会处于守势,它不再试图将自己那一套强加于欧洲,一心只想着保住自己已经征服的。正是从13世纪末期开始,欧洲世俗社会的解放才真正开始;正是在这个时候,教会不再自诩为它的主宰。

在看上去最有可能成功的地方,教会却早早放弃了这一要求。就在教会的门槛旁,就在它位于意大利的宝座周围,神权政治早早地遭到了彻底失败,让位于一种完全不同的制度,让位于民主政治组织尝试,意大利诸共和国就是其典型,11—16世纪期间,它们在欧洲发挥了极其辉煌的作用。

你们还记得,我曾讲过自治市的历史以及它们的形成方式。在意大利,它们的命运比其他地方更加早熟、更加强大。这里的城镇比高卢、不列颠或西班牙更多、更富有。在这里,罗马自治城市制度保留了更多活力和秩序。

并且,与欧洲其他地方相比,意大利的乡村更不适合新主人居住。它们处处都被平整、开沟排水、耕种。它们没有森林覆盖,蛮族人在这里无法满足逐猎历险之乐,也无法过上在德国那样的生活。此外,这块领土中的一部分并不属于他们。意大利南部、罗马地区和拉文纳依然依附于希腊皇帝。由于远离君主和战火的有利条件,共和国制度很早就在该国的这一地区赢得了势力,得到了发展。不仅整个意大利没有完全落入蛮族人手中,即使在蛮族征服的地方,他们的统治也不牢固。东哥特人曾被贝利萨里乌斯和纳尔塞斯人击败、驱出意大利。伦巴第王国的建立也没能取得更多成功。法兰克人摧毁了它。丕平和查理曼大帝没有消灭伦巴第人,为了对付新征服的伦巴第人,他们认为和意大利原有居民结盟更好。因此,和其他地方不同,在意大利的蛮族人并未成为这片土地和社会的唯一的、不受干扰的主人。因此,在阿尔卑斯山这边仅仅建立了脆弱、稀疏、零星的封建制度。统治权并没有像在高卢那样落入乡村居民的手中,而是继续保留在城镇手中。当这一结局日益清晰时,大部分封地领主们要么出于自愿、要么迫不得已,不再居住在乡村,而是在城里定居。蛮族贵族变成了市民。可想而知,与欧洲其他自治市相比,单单这一事实就给意大利城镇带来了多少力量和优越性。我们在欧洲其他城市观察到的是居民们的谦卑和怯懦。这些市民们看起来就像是英勇的、刚获自由的人,还在痛苦地抵抗门口虎视眈眈的领主。意大利的市民则大不相同,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混杂生活在同一城墙后面,城镇无需抵御邻近的领主,它们的居民是市民,自始至终都是自由的,至少其中大部分人是。他们捍卫自己的独立和权利,对抗遥远的外国君主,有时候是法兰克国王,有时候是德国皇帝。因此,意大利城镇拥有巨大的、早期的优越性:在其他地方,即使最贫穷的自治市的形成过程也充满无尽麻烦,而意大利却出现了共和国、城邦国家。

这就是共和政治组织尝试在欧洲这一地区取得成功的原因。它很早就征服了封建制度,成为社会的主导形态。但是很少有人期望它能够扩张或长久延续,它缺乏扩张和持续的必要条件——不断改善的种子。

当我们研究11—15世纪期间意大利诸共和国的历史时,我们震惊于两个明显矛盾但又无可争辩的事实。我们看到了勇气、活力和天赋的惊人赞叹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大繁荣。这里存在欧洲其他地方缺乏的运动和自由。而当我们询问居民的实际状态如何、他们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他们有多幸福,情况就全变了,没有什么历史比这更加悲惨和黑暗了。也许找不到任何时代或任何国家,人民的处境更加动荡,更容易遭受悲惨不幸,或存在更多纠纷、犯罪和灾祸。我们同时还能看到另一个事实,在大部分共和国的政治体系中,自由在不断缩小。安全保障如此缺乏,以至各派别不可避免地被迫求助于一种稍微温和的制度,哪怕它不像城邦最初采用的制度那样受欢迎。看看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米兰和比萨的历史,你们到处都能看到,事件的一般发展历程不是走向自由,不是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而是不断缩小,权力集中至少数人手中。简而言之,在这些充满活力、辉煌而富裕的共和国中,有两样东西是缺乏的:生活的安全保障——这是社会状态的第一条件,以及制度的进步。

从中又诞生了一个新的弊端,阻碍了共和政治组织尝试的扩张。威胁意大利的最大危险来自外部、来自外国君主。然而,这一危险从未使这些共和国团结一心、共同行动;他们从来不会同仇敌忾。许多最开明的意大利人、当代最杰出的爱国者,哀叹中世纪意大利的共和制度,认为它是意大利从未成为一个民族国家的罪魁祸首。他们说,意大利被分解成大量微不足道的小邦,严重受制于各自的情感,因而无法组成联邦或组成一个国家。他们遗憾自己的国家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没有经历一次专制集中,从而变成一个民族国家,从外国人手中赢得独立。因此,看起来,即使处于最有利环境中的共和政治组织,在这个时期也不包含进步、持续和扩张的原动力——它没有未来。在某个时刻之前,我们可以将中世纪意大利的政治组织与古希腊的政治组织进行比较。希腊也是一个到处是小型共和国的国家,它们相互永远是对手,甚至常常是敌人,有时候又为了共同目的结成同盟。在这种比较中优势完全在希腊这一方。毫无疑问,虽然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它们当中的许多罪恶事例,但与意大利诸共和国相比,雅典、拉塞戴蒙、底比斯等城邦拥有更多的秩序、安全保障和正义。然而希腊的政治生命又是何等短暂!在权力和领土的分割中蕴藏了最终导致荏弱的根源!当希腊与马其顿、罗马等强大邻居一碰撞,它立刻就屈服了。这些如此辉煌、如此繁荣的小型共和国无法形成防御同盟。对于社会和人的理性的发展程度都远远逊色、远远脆弱于希腊的意大利来说,出现同样结果的理由不知要充分多少。

在共和制度已经大获全胜、封建制度已经被征服的意大利,共和政治组织尝试得以延续的机会尚且如此之低,可想而知,在欧洲其他地区,它更快地屈服了。

我将快速说明一下它的命运。

欧洲有个地方与意大利非常相似,这就是法国南部和接壤的西班牙省份,包括加泰罗尼亚、纳瓦尔和比斯开。在这里,城镇同样得到巨大发展,重要且富有。很多小领主与市民们结成同盟,一些教士也同样加入了他们的事业中。简而言之,这一地区的情况非常像意大利。相应的,在11世纪期间以及12世纪初,普罗旺斯、朗各多克和阿基坦等地区的城镇一心想要一次政治上的飞跃,想要变成独立共和国,就像阿尔卑斯山那边的国家(2)一样。但是法国南部碰上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封建主义,即北部的封建主义。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阿尔比异端(3),法国的封建势力和城市势力之间爆发了战争。你们知道由西蒙·德·蒙特福特所领导的十字军征讨阿尔比派的历史。这是北部的封建制度与南部的民主政治组织尝试之间的一场斗争。南方虽然有爱国热情,但北方还是取得了胜利。南方缺乏政治统一,而文明的发展程度又不足以使人齐心协力。共和政治组织的尝试被扑灭了,十字军在法国南部重建了封建制度。

稍晚一点,共和政治尝试在瑞士山区中取得了较多成功。在这里舞台十分狭窄,他们只需要反抗一位外国君主,他虽然势力比瑞士人民强大,但绝不属于欧洲最可怕的君主之列。英勇的斗争持续了很久。很多瑞士封建贵族与城市结盟,他们是强大的援兵,然而改变了他们所援助的革命的性质,使它比初始性质增加了贵族政治的性质,减少了进步性。

现在,我将前往法国北部,前往佛兰德斯的自治市、莱茵河两岸以及汉萨联盟(4)。在这里,民主政治组织在城市内部大获全胜,然而我们发现,从一开始它就命中注定无法扩张或完全掌控社会。北部的自治市受到封建制度、领主和君主们的包围和压制,因此常常处于守势。显然,它们所做的一切仅仅是尽一切可能保卫自己,从未尝试过征服。它们保住了自己的特权,但被限制在自己的城墙之内。民主政治组织被局限于此,无法越雷池一步。我们在乡村无法发现它的踪影。

你们看到了共和政治尝试所处的状态。在意大利取得胜利,但取得成功或发展的机会很小;在高卢南部受到镇压;在瑞士山区取得小范围的胜利;在北部,在佛兰德斯的自治市、莱茵河畔和汉萨联盟,注定无法走出城门。然而,就在这种处境中,虽然势力明显弱于其他社会成分,它还是给封建贵族带来了极大恐惧。领主们眼红自治市的财富,害怕它们的力量;民主精神渗入了农村,农民暴动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顽固。几乎在全欧洲,封建贵族结成了一个庞大联盟来对付自治市。双方力量不平等。自治市相互分离,它们之间没有共识或联络,一切都是地方性的。不同国家市民之间固然存在某种同情心,佛兰德斯城市在与勃艮第公爵的斗争中取得的成功或挫折会在法国城市中激发出强烈情感,但这种情感昙花一现,无法产生任何结果。自治市之间没有建立任何联系或真正的团结,也不会相互支援。因此,封建制度对它们拥有巨大优势。但是,封建制度自身处于分崩离析、支离破碎的状态,因而未能成功摧毁自治市。当斗争延续了一定时间后,当确信无法获得全面胜利后,他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渺小的共和派市民,与他们谈判,接受他们作为国家的成员。从此,一种新的秩序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组织尝试开始了,它是一种混合组织,目的是协调所有社会成分,包括封建贵族、自治市、教士以及君主,使它们克服彼此之间根深蒂固的敌意,共同生活,共同行动。

你们都知道什么是法国三级会议(States-general)、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Cortes)、英国议会(Parliament)和德国议会(Diets)。你们还知道,这些不同会议的成员是什么。封建贵族、教士和市民聚集在会议中,试图团结一致形成一个社会、一个国家,遵从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权力。它们虽然名称不同,但拥有相同的意图和宗旨。

我将把法国的三级会议作为这种尝试的典型,它是最有趣、最广为人知的事实。我说它是最广为人知的,但我确信“三级会议”这一名称在你们头脑中激发的仅仅是一些模糊、不完整的概念。你们谁也说不出在法国三级会议中有什么东西是固定的或正规的、它的成员数量是多少、协商的主题是什么,或者是整个大会的持续天数以及每一次会议的持续时间。大家对这些事情都一无所知,从历史中无法得到这些问题的清晰的、总体的或普遍的答案。仔细研究法国历史中这些会议的性质,它们似乎仅仅是偶然事件,是人民和国王最后的政治途径。是国王财政匮乏、不知道如何摆脱困境时的最后招数;是人民苦难深重而又无计可施时的最后招数。贵族们出席三级会议,教士们同样参与三级会议,但他们都是虚与委蛇,因为他们知道这并非他们的用武之地,这并不能提升他们在国家大事中所发挥的真正作用。市民们对此并不更加热衷,这并不是他们有兴趣行使的权利,而是不得不忍受的义务。这些可以看作是这些会议在政治活动中的性质。它们有时候毫无意义,有时候令人讨厌。当国王势力最强时,它们的谦卑和温顺被发挥到极致;当国王处境不佳,亟需国民的支持时,它们就分帮结派,沦为某种贵族政治阴谋或野心家的工具。总之,它们有时候仅仅是显贵名流的集会,有时候是例行公事的会议。因此,它们的成果几乎总是随着会议结束而消散;它们承诺和试图要做的事很多,但做成的一件也没有。对法国社会产生真正影响的重大措施、政府、立法或行政中的重大改革没有一件出自三级会议。然而,我们绝不能就此认为它们毫无作用或影响。它们有一种人们通常很少考虑到的精神作用。在不同时代,它们是对政治奴役的抗议,是特定监护原则的强烈宣示,例如,国民有权征税、干预国家大事、将某种责任加于权力机构身上。

这些准则从未在法国消失应该归功于三级会议,并且它使得自由的回忆和权利在人民的生活方式得以保存,在思想中得以更新,这是不小的功劳。三级会议拥有这种价值,但它从未成为一种统治手段。它从未进入政治组织中,从未实现自己的宗旨,也就是说,将分裂国家的不同小社会融合为一个整体。

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给了我们同样的结果。然而,它们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在不同地方、不同时期,议会的重要性也不同。在阿拉贡和比斯开,在关于即位问题的争论中或在针对摩尔人的斗争中,它们召开得更加频繁,权力更大。有些议会如卡斯蒂尔的1370年和1373年议会,贵族和教士没有出席。如果我们深入研究各个事件,有大量细节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但限于篇幅我只能说,整体上看可以说这些议会和三级会议一样,是历史上的偶然事件,从未成为一种制度、一种政治组织,或者是一种正规的统治手段。

英国的命运不一样。我现在不详谈这个话题。我计划用一节课的时间专门探讨英国的政治生活。现在,我将简单谈一谈使它发展方向迥异于大陆的原因。

首先,在英国没有大诸侯,没有能够以一己之力对抗君主的臣民。英国贵族和大领主被迫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因此,在上层贵族中盛行联合原则和真正的政治方式。而且,英国封建势力中的小封地领主,由于一系列我暂且不说的事件,逐渐与市民联合起来,在下议院中支持市民,从而使下议院赢得了比大陆国家议会更高的权力、一种能真正影响国家统治的力量。让我们看看英国议会在14世纪的状态。上议院是国王的顾问团,积极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下议院由小封地领主和市民代表组成,几乎不参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但是它确立各种权利,充满热情地捍卫个人和地方利益。从整体上看,议会并未参与统治,但它已经是一个常设机构、一种在原则上采用的统治手段,并且事实上常常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不同社会成分之间的结合和联合以形成统一政治实体的尝试虽然在欧洲大陆处处失败,却在英国取得了成功。

关于德国,我只说几句,指出它的历史的主要特征。在这里,人们对融合、统一和广泛的政治组织没有多大热情。与欧洲其他地方相比,不同社会成分保持了更多的独特性和独立性。如果需要证据,我们可以在现代找到一条。德国是封建选举制在君主产生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的唯一国家。我这里说的不包括波兰或斯拉夫国家,因为它们进入欧洲文明体系的时间太晚。德国还是唯一依然保留教会君主、保留享有真正政治存在和主权的自由市的欧洲国家。显然,与其他地方相比,德国将原始欧洲社会诸成分组合至一个社会的努力和成效更小。

现在,我已经向你们说明了欧洲截止到14世纪末、15世纪初的各种重大政治组织尝试。你们看到它们统统失败了。我还顺便努力说明它们失败的原因。事实上它们实际上可以归纳为一个原因。社会的发达程度还不足以实现统一,在生活和思想中一切都还太地方化,太特殊、狭隘和多变。没有能够控制个别利益和意见的普遍利益和意见。最高尚、最有活力的头脑也没有行政管理或真正的政治正义的观念。显然,首先需要一种更加活跃、更加富有生命力的文明能够混合、同化甚至可以说是融合所有这些松散的成分,首先需要实现利益、法律、习俗和思想的高度集中,总之,需要出现一个公共权力和公共意见。我们已经到达这项重大工作圆满完成的时代。它的最早征兆、15世纪期间思想和习俗的状态、形成中央政府和公共意见的趋势,这些将是我们下一讲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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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译者注:美男子腓力,即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他在同罗马教皇的激烈斗争中取得重大胜利,使国家政权控制了天主教会。

(2) 中译者注:阿尔卑斯山那边的国家指意大利,因为意大利在阿尔卑斯山之南。

(3) 中译者注:阿尔比派(Albigenses)又称“纯洁派”,是12至13世纪期间盛行于法国南部地区的一个基督教异端学派。它来源于巴尔干半岛的鲍格米勒派,在12世纪中期由参加十字军的商人和农民传入法国南部,在图卢兹的阿尔比(Albi)城最活跃,故而得名“阿尔比派”。阿尔比派在法国南部建立自己的主教区,自己召开主教议会,其势力压倒了罗马教会,因此在1197年被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宣布为异端。1209年,教皇英诺森三世正式组织和号召十字军讨伐此派,称为阿尔比十字军战争,从1209年至1229年历时20年,阿尔比派受到严重打击,至14世纪末期,该派逐渐消亡。

(4) 中译者注:汉萨联盟是德国北部城市为了保护商贸利益结成的商业、政治联盟、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13世纪逐渐形成,14世纪最为兴盛,加盟城市最多达到1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