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能找到的有关奴隶的数据虽然仍不够多,在时间上也不连贯,但与过去相比已有很大进步,足以使我们有可能对情况作出理性的分析。其中大量信息都集中反映了雅典城邦的情况。从整体上看,这个时期奴隶人口相对于自由人口有所增加;手工业生产中奴隶使用也有所增加,特别是在那些把小工场和家庭劳动的产品出售到分销机构从而成为工业生产中心的城市里。同时奴隶主也开始对奴隶进行资本投资,其中包括从事家庭劳动的奴隶,也包括那些奴隶主租给工场主作生产工具的奴隶。在阿提卡,劳里厄姆(Laurian)岬角银矿规模的扩大导致奴隶主纷纷把奴隶出租出去做矿工。

个人从自由人转变成奴隶 1 ,或相反从奴隶转变为自由身份,这两者都变得更频繁也更容易。随着数目的增长,奴隶作为一个阶级,其社会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种社会觉醒反过来促进了对奴隶制起源、奴隶境况、奴隶在当时政治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的讨论。明确指代奴隶的词汇包括:doulos ,它在整个古典时代都作为法律用词以及日常用语被使用;andrapodon ,之前是法律术语 2 ,后被doulos 取代,但其动词、形容词以及名词复合词的形式则一直沿用下来,如andrapodizesthai、andrapodistes、andrapodonie;sōma andreian 和sōma gunaikeion ,都一直用于释奴铭文中。sōma 在单独使用时无法表达清楚的意思 3 ,虽然古典作家在不严格的情况下也用它来表示“奴隶”之意。 4 我们在翻译诸如oiketēs、therapōn、pais、paidarion 等词语时必须多加小心,这些词汇的本义都非“奴隶”之意,但古代作家却经常不严格地使用它们以表达“奴隶”这一含义。 5 在公元前214年马其顿(Macedonia)菲利普五世所写的一封信中 6 ,oiketas 意指“奴隶”;但在tode de doulōn kai pantōn hupēretōn loipon (Plato,Statesman ,289c )一句中,“仆人”含义的hypēretai 就与“奴隶”含义的doulōi 形成了鲜明对照。

对于任何人来说,奴隶身份都是无奈的命运所致,他也许一出生就注定是奴隶身份,也可能虽然在出生时还是自由人,但因战争被俘、绑架或因某些不幸使经济状况发生了改变,从而最终沦为奴隶。 7 在整个古典时代,奴隶身份都是继承的,一些地方父系继承,一些地方母系继承。 8 家生奴在奴隶来源中所占的比重在各地区有很大差别,这种差别一方面取决于当地的法律,即法律规定出生者的身份是继承自父母一方还是双方;另一方面,它也取决于经济上的状况,因为不同的经济条件可能促进或阻碍奴隶之间的婚姻以及奴隶主与女奴之间的同居关系。

希腊的一些城邦认定遗弃婴儿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9 这也成为奴隶的一个小规模来源。 10 在提比斯(Thebes) 11 以及其他一些地方,遗弃婴孩的行为被禁止,违禁者会被处以极刑。以提比斯为例,取代这一奴隶来源缺失的措施是,父亲只要有证据证明他本人处于极度贫困中,即可合法地把孩子出卖为奴隶。而在那些允许遗弃行为的地方,把被抛弃的孩子捡回以备将来用作奴隶的情况也是有限的,因为在收成不好的年头,养育这样的孩子是有代价和风险的。另一方面的风险在于,如果这个孩子是奴隶身份,那么他原来的主人随时可能出现把他要回;而如果这个孩子出身自由,那么只要有证据证明他与自由家庭之间的联系,他通常都能重获自由身份。 12 有关被遗弃的婴孩转变成为奴隶的推断最初都基于阿提卡的戏剧 13 以及把这种情况作为舞台素材来使用的新喜剧。 14 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相关的更有力的证据,罗马埃及的纸草文献记载了实际的例子,法律的术语是“从粪堆拾回使之成为奴隶”。 15 这个术语在后来还正式出现在罗马埃及的“账目记录”之中。 16 收养被下层埃及人所遗弃的男孩儿要付钱,但并不禁止把他们作为奴隶使用。 17

海盗行为以及不同的海上活动构成了奴隶来源的一部分,这一点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准确说明。 18 这种获取奴隶的手段在实际效果上会有很大出入,其差异取决于当时是否存在着占据统治地位的海上霸主,因为海上霸主一方面能掌控海上势力,另一方面也会出于经济考虑而热衷于镇压海上掠夺行为。 19 这个奴隶来源当然还会受到奴隶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的影响。劫掠自由人然后非法出口变卖为奴的行为显然一直冒有很大危险,根据雅典的法律,禁止劫掠奴隶,违法者将被判死刑。 20 科林斯也执行相同的政策,一个案例就是有关阿格拉图斯(Agoratus)的兄弟在劫掠一个科林斯公民的小女儿之后所受到的惩罚(Lysias,13,67)。在公元前6世纪后半期及公元前5世纪早期的僭主统治时期,希腊海岸的形势有利于奴隶劫掠活动。希罗多德曾记载,岐奥斯的避难者由于被以弗所人误认为是海盗而遭到进攻并被杀死(Herodotus,6,16)。特奥斯(Teos)城邦的一条法律规定,任何让海盗停靠岸的人都将被处以死刑。 21

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5世纪初有关奴隶情况的资料严重匮乏,但从这些数量有限的资料中,我们仍然隐约发现,波斯帝国的西部行省才是最好的奴隶市场,而非我们所一直关注的希腊城邦。 22 例如僭主波利克拉特斯(Polycrates)在萨摩斯没有足够的技术奴隶为他修建工程,因此他不得不派人从海外寻找收取报酬的工匠。 23 希罗多德并没有给出在希波战争期间因俘获战俘而使希腊城邦的奴隶数量有所增长的证据;修昔底德(Thucydides)记载了雅典在公元前479年重建城墙的历史,据此看来,当时的阿提卡并没有大规模的奴隶群体存在(Thucydides,1∶90)。 24

在所谓“五十年时期”(pentēkontaētia )(公元前479—公元前431年)内,雅典奴隶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奴隶的重要性也愈发表现出来。以小手工业为经济基础的其他城邦也同样如此。这个推断基于以下几项资料得出:首先是伯里克利指控麦加拉人犯下收留雅典逃亡奴隶的罪行; 25 其次,伯里克利在估计战争形势时称,阿提卡将受逃亡者之害; 26 再次,在公元前423年的停战协定中,协定签署者都表示将不再收留逃亡者,不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 27 最后,修昔底德还有一段重要叙述, 28 阿提卡的狄西利亚(Decelea)在公元前412年被一支斯巴达驻军永久占领之后,有超过两万名雅典奴隶逃亡。

公元前5世纪奴隶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其原因之一是手工业规模的扩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频繁不断的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战争物资的固定需求。同时,一方面由于要作为战士参加战争,另一方面民主制的日趋完善又导致公民增加了在政治生活上所花费的时间,劳动力市场中公民工匠的数量不断萎缩,这也加大了对于奴隶的需求。 29 为满足这种需求,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前,奴隶供应不断增加。这些奴隶主要是从周边地区的非希腊人那里按常例合法购得的,而非通过战争或海上掠夺取得,因为一方面雅典人要安抚提洛同盟(Delian League)中带有不满情绪的盟友,另一方面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雅典对于海上掠夺行为持强烈的反对态度。 30

我们已知的提供奴隶的蛮族地区包括弗里吉亚(Phrygia)、吕底亚(Lydia)、加里亚(Caria)、帕夫拉戈尼亚(Paphlagonia) 31 和色雷斯。事实上色雷斯人很愿意把他们的孩子出口卖为奴隶 32 。此外还有伊利里亚(Illyria)也是如此。西徐亚(Scythia)也曾是奴隶的来源地之一,雅典就曾使用西徐亚人作公共奴隶。公元前414年,比雷埃夫斯(Piraeus)曾居住着一位名叫凯菲索多罗斯(Cephisodorus)的富有的外邦人,他拥有16个奴隶,其中5个是色雷斯人,3个是加里亚人,2个是西徐亚人,2个是伊利里亚人,还有一个可能来自下面四个地方之一:科尔基斯(Colchis)、西徐亚、吕底亚或马耳他(Malta)。 33

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过去交换战俘或出赎金赎回被俘男人的习俗发生了变化,战俘通常会被杀死。 34 战争中俘获的女人则按惯例作为奴隶被带到市场上出售。希腊城邦间战争所带来的悲惨后果无疑是巨大的,但其对奴隶生活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安提丰(Antiphon)指出,赎回那些被贩运到遥远之地的奴隶,这种行为在当时已经成了一种职业,人们把他们带回他们的家乡,在那里拿到赎金。(Antiphon,5,20)根据一条古老的希腊法律,如果赎金是由个人而非国家承担的,那么被赎回者就要像偿还债务一样偿还赎金。 35

1752年,大卫·休谟(David Hume)在《古代国家的人口》(Of the populousness of ancient nations ) 36 一文中坚决抨击了法莱隆的德米特里(Demetrius of Phalerum)统计所得到的夸大数字 37 。据这项公元前311年的统计称,雅典总共有40万奴隶。而自休谟时代以来,所有试图重新确定这项数量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38 与之类似的是,引自亚里士多德《厄基那政制》(Polity of the Aeginetans )的一组数字称科林斯和厄基那(Aegina)分别有46万和47万奴隶, 39 这一观点同样已被现代批评者普遍抛弃。虽然现代学者们所给出的有关雅典公民和外邦人及其家庭的数字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这些结果都只能说仅仅代表了一种可能性,因为它们都无法以统计学为基础。有关奴隶的数字更难以统计,因为我们如今无从知道奴隶对应自由人口的比例。市场上在售奴隶的数字都是孤立的,因而我们必须以怀疑的眼光加以审视。雅典的奇蒙(Cimon)在攸利密顿(Eurymedon)战役中掳获了2万名俘虏,有关这一事件只有狄奥多罗斯(Diodorus)留下了记载(Diodorus,11∶62)。并没有记录说明这些俘虏后来是被赎回还是被卖为奴隶。如果他们是被卖为了奴隶,那么出手速度一定非常快,因为养活和运输他们需要大笔费用。因此,奇蒙在攸利密顿的胜利对于雅典奴隶数量和价格所造成的影响仍然无法估算。 40

修昔底德的一段论述为公元前5世纪后十五年的奴隶数量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在斯巴达占领了狄西利亚之后,两万名奴隶从阿提卡逃出,其中的大部分是手工业者(Thucydides,1∶139,2)。 41 有关这些逃亡者的年龄和性别并没有记载,在“狄西利亚战争”(公元前412—公元前404年)的八年期间,一直贯穿有奴隶逃亡的行动。依据一份同时代与雅典相关的可信资料来判断,上述记载只能说明阿提卡的奴隶数量也就2万多一点,同时逃亡的奴隶手工业者的数量要略低于2万逃亡者的总数。一篇俄克喜林库斯希腊纸草(Oxyrhynchus Hellenic)文献 42 支持了有关奴隶逃亡的说法,根据纸草记载,由于战争中可以便宜地购买到奴隶和其他商品,提比斯在占领狄西利亚之后变得繁荣起来。

据说雅典的尼西阿斯(Nicias)当时拥有1000个奴隶,他把他们出租给银矿使用,希波尼库斯(Hipponicus)有600个,斐洛美尼德斯(Philomenides)有300个, 43 对于这些数字我们不能太当真,因为它们是相隔了一代人的时间之后才作为传闻 44 给出的,而且谈论这件事的人说不出他本人所在时代租给银矿的奴隶的相关信息,就只能说过去有许多这样的情况。 45

柏拉图不认为有如此庞大的奴隶群体,他的观点是一个富有的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拥有50个或数量略多的奴隶。 46 柏拉图所提出的这个数字有现实的例证,即演说家德谟斯提尼(Demosthenes)所拥有的奴隶数量。在德谟斯提尼起诉他的财产管理人的法庭上,他透露他的父亲留给他一座拥有32个或33个奴隶的刀剑制造工场,除此之外还有一座拥有20个已受过专业训练的奴隶工匠的沙发框架制造工场。 47 同时代的另一个雅典人,名叫提马尔库斯(Timarchus),继承了11个或12个奴隶,包括9个或10个皮革工匠、1个纺线女奴以及1个皮革装饰工匠。 48

事实上,许多阿提卡人根本没有奴隶,与上述数字相比,这一结论更能证明阿特纳奥斯(Athenaeus)所给出的夸大数目不可信。 49 对于城市中更贫困的阶层来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50 吕西阿斯(Lysias)为一个身体残疾的公民工匠所写的一篇辩护词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这篇辩护词所针对的是一次起诉,这个跛脚的公民就因为这次起诉而丢掉了之前给予他的国家救济,跛子声称他供养不起一个奴隶来协助他打理生意。 51 在一些钱多到足以为财产继承打官司的人中,这个事实也得到了证明。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一个人虽然被卷入了复杂的继承官司,但他的财产清单中并没有奴隶。斯特拉托克勒斯(Stratocles)是这个案件中被告的兄弟,他从他去世的女儿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价值2.5塔兰特,或者1.5万德拉克马的银子,这笔财产清单包括不动产、60只绵羊、100只山羊以及其他的物件,但没有出现奴隶。 52 他死时留下的财产清单同样保存了下来,其中不动产、借出的债务、家具、绵羊、谷物、葡萄酒总共估计有3000德拉克马,另外还有900德拉克马的银子,同样还是没有奴隶出现。

这个时期文学中的两个片段可以进一步证明上述论断。在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于公元前392年创作出的喜剧《公民大会妇女》(Ecclesiasusae )中,普拉卡戈拉(Praxagora)想要推行她的财产集体所有计划,从而结束有人拥有许多奴隶而有人一个侍从都没有的局面。 53 对于众人中的工匠阶层,色诺芬(Xenophon)发出了意味深长的评论:“那些能买得起奴隶的人就买吧,这样他们才会有干活儿的工匠!” 54

所有真实可信的证据都说明,在阿提卡,奴隶占整个人口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可能连四分之一都不到。但即使是这个论断,也只能说是一个相对比较合情合理的推断。有猜测认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初期,各个年龄段的男奴和女奴加在一起总共有大约六万到八万人,这种推测也在情理之中。还有一点必须要强调,在亚历山大时代之前,阿提卡的奴隶人口可能超过除岐奥斯以外的所有希腊城邦。修昔底德称岐奥斯的奴隶数目在除斯巴达 55 之外的所有城邦中是最多的(Thucydides,7∶40,2),他的这番话也同样值得怀疑。然而就岐奥斯城邦来说,它最多也就供养十万个奴隶。 56

有关公元前4世纪希腊世界奴隶数量的问题,相关的资料更加有限,因此我们只能更多地依靠推理来判断。虽然这一时期希腊在手工业和零售领域已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奴隶,但我们并不能据此推断希腊的奴隶数量在这一时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该时期形势混乱,绑架行为盛行。 57 在一份已遭毁损的文献中有一篇希佩里德斯(Hyperides)残篇, 58 上面记载说阿提卡的银矿及其他地方总共有超过15万的成年男性奴隶。然而这段话对于我们现在所调查的问题毫无用处,我们不必理会。 59 众所周知,色诺芬曾提出一项提高阿提卡国家收入的计划,他假设在劳里厄姆矿区会出现尚未被发现的银矿层,随着产品的增加会出现一个规模超大的市场,于是他建议国家立即购买1200个奴隶,在接下来的五六年内,随着利润的增长,购买奴隶的数量也可增加到6000个。这些国有奴隶将被租给银矿主使用。色诺芬计划的目标是最终拥有1万个国有奴隶。 60

色诺芬心里清楚,现实中可供购买的奴隶数量是有限的,这一点从他的论述 61 中就可看出。他声称如果直接购买庞大数量的奴隶,那么国家就会被迫以高价购买价高质劣的奴隶。他幻想最终“每个雅典人”平均拥有3个国有奴隶, 62 这里他指的“雅典人”很可能局限在公民范畴内,那么国有奴隶的数目就是大约65万,在这种形势下,私人资本为了出租而购买奴隶的现象就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国有奴隶所取代。 63 而在色诺芬的所有论述中,都没有出现如古代作家所说的那么庞大的奴隶数目。爱德华·迈尔(Eduard Meyer) 64 在很久以前就曾表示,希腊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仍然由自由劳动力从事,只有那些存在农奴人口的地区除外。在阿提卡,这个观点得到了证明。有一份公元前340—公元前320年的释奴名单,这份名单涉及115个男性奴隶,其中只有12个从事农业生产,女性奴隶并没有被提及。 65 至于伯罗奔尼撒,伯里克利称与雅典人相比,伯罗奔尼撒人自己耕种他们自己的土地, 66 这句话反驳了伯罗奔尼撒奴隶人数众多的说法。庞大的奴隶群体势必会导致奴隶暴动,但在东部地中海地区,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都没有发生过像黑劳士起义那样的奴隶暴动。有关奴隶唯一的恐惧就在于,奴隶可能在公民团体冲突中被释放,然后在阶层斗争中被使用。 67 公元前4世纪中期,战争中被俘的城市居民出售数量增加, 68 这一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根据所有权类型的不同,希腊人把奴隶划分成公共奴隶 69 、神庙奴隶 70 以及私有奴隶三种类型。虽然雅典国家行政机关最大限度地发展了国有奴隶,而且雅典的情况我们了解得也最多, 71 但除雅典以外的其他希腊城邦也已拥有完善的公共奴隶制度。 72 雅典的公共奴隶通常在市场上出售。 73 公共奴隶的职责多种多样,包括:在街道建筑官的手下修理街道; 74 修建神庙; 75 担任不同的行政官员的助手; 76 协助警察工作,如帮助“十一人委员会”(the Eleven) [1] 抓捕罪犯; 77 担任监狱看守以及行刑的刽子手; 78 担任议事会(the Boulé)的服务人员;称量官员的侍从;财政官员的办事员。 79

雅典最大的公共奴隶群体是西徐亚人,他们作为一个群体最早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初,其职责是保护城区。可能直到4世纪前期,这类奴隶还在被使用。 80 后来的资料称这部分奴隶的数目是1000个, 81 但学界普遍认为这个数字过大,大概只有300个左右。 82 这个群体的最终取消可能并非因其办事不力,而是由于维持这个队伍需要耗费大量财力,而这一时期正值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的经济衰退期。 83 这些国有奴隶(dēmosioi douloi )所担任的是地位低微的官员,他们与私有奴隶之间区别很大,前者有每天3个奥波尔 84 的津贴, 85 他们可以自己支配这些钱,并且享有高度的行动自由。国家作为他们的主人,毫无疑问拥有释放他们的重要权力。 86 国家奴隶一旦被释放,只要国家没有什么异议,那么也就没有其他法律上的障碍可以阻挡他们获取完全的公民权利。虽然国有奴隶在整个奴隶阶级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对于他们的了解却非常有利于我们认识不同类型的奴隶在权利以及生活处境上的巨大差异,从而划分出奴隶的不同等级,这是希腊以及希腊化时代奴隶制的一个特征,这一特征使得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

不论在希腊还是罗马,管理国家宗教祭祀活动都被视为一项国家职能。早期的希腊人习惯于把神庙和地位类似奴隶的仆役联系在一起,用bondage来形容这些人的地位或许更为贴切。有一种说法称,这种与希腊神庙之间半奴役的关系在起源上受到了东方的影响,东方民族的一个特征就是反对给神做奴仆的行为, 87 这种说法是不足取的。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奴隶制与希腊的神之间有关系,注意这里指的是与希腊的神本身,而非与神庙组织之间的关系。一位名叫德米特里(Demetrius)的建筑师被认为与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的修建有关联,他被维特鲁威(Vitruvius)称为狄安娜(Diana)的奴隶。 88 如果奴隶这个称谓正确的话,那么它可以解释为东方文化较早地、持续地影响到阿耳忒弥斯圣坛的例证。

公元前481年,希腊人在科林斯地峡集合宣誓,要把那些通敌的希腊人献给阿波罗神。 89 这种临时献祭给神的惩罚方式在其他场合也存在,公元前371年,雅典人应“德尔菲近邻同盟”(Delphic Amphictyony) [2] 的要求,把奇拉人(Cirrhaen)的土地献祭给阿波罗、阿耳忒弥斯和莱托以及雅典娜·普罗尼阿(Athena Pronoia),希望提比斯人的土地受到诅咒, 90 一直保持荒芜状态。这件事就发生在喀罗尼亚(Chaeronea)战役之前。 91 对于欧里庇得斯来说,神庙拥有这些被奉献的人来协助做些清洁神圣建筑的工作,这是希腊人在生活中普遍接受的现象。虽然这些人与神相关联,虽然希腊神的庙宇拥有奴隶,但希腊的神本身却并没有奴隶。他们的献祭关系只是一种关联方式。 92

神妓早在公元前5世纪科林斯的阿芙洛狄特(Aphrodite)神庙中就已经出现, 93 但在我们这里讨论的时间范畴内却几乎不见踪影,因此神妓的范围可能只局限在科林斯的阿芙洛狄特神庙。有一个名叫色诺芬的科林斯人曾许诺奉献50个姑娘给阿芙洛狄特。 94 基于这一史实,斯特拉波(Strabo)所说的科林斯阿芙洛狄特神庙拥有上千个神妓的情况 95 也许符合现实。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因为科林斯作为港口的特殊地理位置,这里的旅行者和水手络绎不绝。正是这里长期形成的这种地方特色,使得神妓群体如此庞大,到公元前146年之前,这一特色发展到了顶峰。海普丁(Hepding)把科林斯的这个现象归于东方的影响, 96 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希腊人对于妓女的态度完全是肯定而不加批判的。 97 在亚历山大之前,爱琴海以及地中海西部的希腊共同体中的神庙奴隶在数量以及经济和社会影响力方面都很微弱,无法与其后来在希腊化和罗马时代小亚的神庙组织中所获得的影响力相媲美。例如,据公元前279年提洛神庙的记载, 98 在神庙中服务的只有两个奴隶,到公元前201年以及随后的几年先后增加为三个和四个。 99 我们认为,希腊人向神的奉献活动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是奴役活动,在实践上其行为与私人奴隶制也有很大的区别。

家庭劳动是一个特定的劳作范畴,其中奴隶的使用比自由仆从更为普遍。在一些共同体中,大批矿工出自奴隶阶级。然而一般来讲,几乎没有只使用奴隶阶级进行劳动的经济领域,在实践中也很少有带有标志性的只适合奴隶来做的下等工作,这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正好相反。这种特性可能是由于古代奴隶制富有代表性的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一是奴隶身份的偶然性,奴隶可能从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中产生出来;另一个是古代世界并没有基本的种族划分,而这一点到了18、19世纪成为美国黑人奴隶制的标志性特征。如同上文已经谈到的那样,即使在公元前6世纪,一名阿耳忒弥斯神庙的奴隶德米特里,与以弗所的帕奥尼乌斯(Paeonius)一起,建造了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 100

在亚历山大之前的时代,奴隶贸易活动只留下了很少的相关资料,船运货物清单中很少出现奴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一时期有任何一个城邦在奴隶贸易中占据特殊地位,即是各地奴隶交易以及出口的中心地。从一名雅典人把雅典港口停着的一艘船拿来抵押的事件 101 中我们了解到,商人们只把很少的奴隶带到这个城市来。在这个例子中,货物里面的奴隶被扣押,这是未雨绸缪的行为,防止这艘被抵押的船在被迫出售的情况下将奴隶以价格低于40米那抵贷款。 102 船主阿帕图里乌斯(Apaturius)试图让他的奴隶秘密离开雅典,航海到西西里去,但最终被制止。从这个简单的小事情出发,就有现代观点认为雅典是向西西里中转奴隶的一个市场, 103 然而阿里斯托芬的一段话 104 则指出,奴隶的交易活动主要都是由帖萨利人来完成的。

通过希罗多德的叙述,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奴隶贸易中的随意性。叙拉古的盖隆(Gelon of Syracuse)在攻陷了希布利亚(Hyblaean)的麦加拉(Megara)城之后,把穷困的俘虏作为奴隶卖到了西西里以外的地区(Herodotus 7∶156)。他这项出口交易行动显然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奴隶交易只能在市场上进行,这一原则在克里特的戈提那 105 和意大利的图里(Turii) 106 都得到了证明。这项措施在这一时期的所有希腊城邦中都得到了普遍推广,原因有多方面:首先,各地需要在一些中心地带,最好是阿戈拉(agora),提前公布打算转让奴隶的消息;其次,如果在其他地方交易,国家征收奴隶交易税的保障措施都已经加强;再次,如果交易是在城市商业活动的中心——阿戈拉——公开进行的话,购买者会更有安全感。 107

即将进行的奴隶交易都要由公共传令官宣告,这是消息发布的最原始的形式,这里允许第三方提出反对意见,只要他能够说明他本人对这个奴隶可能拥有的权利因这场交易受到了损害。传令官还可宣布即将发生的释奴行动,门丁尼亚(Mantinea)、雅典和卡利姆纳(Calymna)都有切实的资料证明这一点。 108 奴隶交易在阿戈拉很可能有一个特定的地点。 109 有论断说雅典奴隶的公开交易只在每个月的第一天举行, 110 这一说法缺乏证据而且本身也不大可能。雅典法律规定,在奴隶交易的过程中,奴隶所患的任何隐性疾病,如癫痫病,都必须在交易前予以说明,如果在交易之后发现了这些病的症状,那么购买者有权起诉。 111

注释

1 例如,雅典人尤西提乌斯(Euxitheus)由于在“狄西利亚战争”中被俘而变成了奴隶,Demosthenes 57∶18。

2 Herod.,6∶19.Columbia papyrus(=P.Col. )inventory no.480, ,of 198—197 B.C.in Westermann,W.L.,Upon slavery in Ptolemaic Egypt ,New York,Columbia Univ.Press,1929.

3 Pollux,3∶78∶ .

4 Xenophon,Cyropaedia 7∶5,73.

5 Pollux,7∶78把 作为“奴隶”的用法限定在阿提卡作家的范围内。

6 Dittenberger,SIG 2 2 no.543∶32.

7 Aristophanes,Plutus ,147—148; .

8 Beauchet,L.,Histoire du droit privé de la république Athénienne 2∶404—409.

9 Daremberg-Saglio,Dictionnaire des antiquités 2(1)∶930.克里特的情况:Laws of Gortyn,3,44—49,Bücheler-Zitelmann in Rh.Mus. 40,Ergänzungsheft 。

10 Glotz,G.,Études sociales et juridiques zur l'antiquité grecque,187—227,Paris,Librairie Hachette,1906.

11 Aelian,Varia historia 2∶7.

12 Daremberg-Saglio,Dictionnaire 2(2)∶935.

13 Euripides,Ion ,524;Aristophanes,Clouds ,530—532;参见Plato,Theaetetus ,160c ;Aristotle,Politics 7∶16,10。

14 Menander,Plautus,Terence.

15 .Ägyptische Urkunden aus den Museen zu Berlin ,Griechische Urkunden (=BGU )4∶1107,9 of 13 B.C.∶ ;P.Rein. inv.no.2111,lines 2—7,Mélanges Gustave Glotz 1∶243,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1932中的一份公元26年的抚养契约;P.Oxy.1∶37 of A.D.41;1∶38 of A.D.49/50;Vitelli,Giacomo,Medea Norsa,Papiri dello Società Italiana (=PSI )3,no.203,3—4 of A.D.87。

16 BGU 5,41∶ ,参见107.Petropoulos,G.A.,An unpublished Greek papyrus of the Athens collection,Aegyptus 13∶563—568,1933。

17 Schubart,Wilh.,Rom und die Ägypter nach dem Gnomon des Idios Logos,Zeitschrift für ägyptische Sprache und Altertumskunde 56∶84,1920.又见Maroi,F.,Intorno all'adozione degli esposti nell'Egitto romano,Raccolta di seritti in onore di Giacomo Lumbroso ,378—379,Milan,Aegyptus,1925;Pauly-W.,RE 11∶463。

18 Ormerod,H.A.,Piracy in the ancient world ,Liverpool,Univ.Press,1924.Ziebarth,E.,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s Seeraubs und Seehandels im alten Griechenland,Hamburgische Universität∶Abhandlungen aus dem Gebiet der Auslandskunde 30,1929.

19 Ormerod,见前引书,95,96,108,110,等等。

20 Pauly-W.,RE 1∶2134, .

21 Dittenberger,SIG 2 1∶37—38,lines 21—22.

22 根据Herod.,3∶50,97,129,134,137 and 9∶105的讲述,一个来自岐奥斯的奴隶商人帕尼奥尼乌斯(Panionius)把被阉割过的男孩卖到萨尔迪斯和以弗所。

23 ,Alexis of Samos in Athenaeus,Deipnosophists 12∶57.

24 Gomme,A.W.,The population of Athens in the fifth and fourth centuries B.C. ,25,n.5,Oxford,B.Blackwell,1933.

25 Thurcydides,1∶139,2.

26 同上,1∶142,4,毋庸置疑指的是奴隶。

27 同上,4∶118,7。

28 同上,7∶27,5。

29 Oertel,F.,Review of Laqueur,R.,Hellenismus,in Gnomon 3∶95,n.1.

30 反对斯基罗斯(Scyros),见Plutarch,Cimon ,8;反对色雷斯人在切尔松尼斯(Chersonese)的海盗行为,见Plutarch,Pericles ,19。参见同上,17中伯利克里作为一个泛希腊问题而提出的海上安全问题, 。

31 Euripides,Orestes ,1507—1508;Alcestis ,675—678.Aristophanes,Birds ,763;Knights ,44.

32 Herodotus,6∶6.

33 Dittenberger SIG 3 1∶96,14—30.

34 Thucydides,1∶29,5;2∶67,4;3∶50,1;68,2;4∶48,4;5∶32,1等等。

35 Laws of Gortyn in Crete,6,46—56,雅典人从Demosthenes,53,11那里对此有了些许了解: 。

36 参见Hume,David,Essays moral,political and literary ,edited by Green and Grose 1∶419—421,London,1898。

37 Athenaeus,6∶272c .

38 Boeckh,Aug.,Die Staatshaushaltung der Athener ,3rd ed.1∶47—49,Berlin,Reimer,1886和Büchsenschütz,B.,Besitz und Erwerb im griechischen Alterthume ,137—142,Halle,Waisenhaus,1869都认同这个数字。

39 引自Athenaeus,6∶272b ,d 。

40 Keil,B.,Anonymus Argentinensis ,84,n.3,Strassburg,Trübner,1902曾做过这个尝试。

41 希腊文词语是 。

42 Grenfell,Bernard P.and A.S.Hunt,Oxyrhynchus papyri (=P.Oxy. )5,no.842,col.XIII,28—33,1908;Jacoby,FGrH 2∶66,col.XII,4.

43 Xenophon,Ways and means (=Poroi ),4,14—15.

44 同上∶ 。

45 同上,4,16;参见Beloch,J.,Bevölkerung der griechisch-römischen Welt ,93。

46 Plato,Republic 9∶578.

47 Demosthenes,27,9与刀具制造工匠相关,24与20个沙发制造工匠相关。在Demosthenes,37,4中,一个矿主借款以保证他的矿山和他所拥有的30个奴隶的安全。

48 Aeschines,1,97.

49 Sargent,Rachel L.,The size of the slave population at Athens,Univ.of Illinois Studie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12(3)∶101,1924.

50 Gomme,A.W.,Population of Athens,21正确地指出最底层自由工匠的家庭中所拥有的家用奴隶数量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养奴隶要有花费。

51 Lysias,24,6。根据Lysias,32,5的记载,雅典人狄奥多托斯(Diodotus)继承了包括7塔兰特、40米那以及2000德拉克马的巨额财产,但其中没有奴隶。

52 Isaeus,11,40—41。被告和他的兄弟有足够的钱财养活自己,但还不足以成为富裕的宗教祭司阶层。由于这两兄弟之一的女儿所留给他们的绵羊和山羊数目都记录得非常精确,因此我推断如果遗产中包括奴隶在内,那也应该会列出。我认为这份遗产中如果有奴隶的话,奴隶不应该被简单地包括在“其他物件”的名义下。参见这笔财产进一步的明细(同上,43)。确实有一些财产没有列在这份清单中,但我同样不相信奴隶会不被标明出来。

在狄凯奥根尼斯(Dicaeogenes)所拥有的数量可怜的一点儿财产中没有奴隶(Isaeus,5,22—23),在一个女孩儿的嫁妆中也同样没有奴隶(Isaeus,8,8)。色诺芬称一些家庭在家中拥有大量的奴隶,而另一些则非常少(Xenophon,1∶1,1)。我们没有办法了解到底雅典有多大比例的家庭拥有一些奴隶,又有多少家庭拥有“非常少”的奴隶。

53 Aristophanes,Eccleciasusae ,593.

54 Xenophon,Memorabilia 2∶3,3.

55 显然他指的是黑劳士。

56 Andreades,A.M.,A history of Greek public finance ,tr.By Carroll N.Brown,289,n.7,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Press,1933。有关雅典奴隶数目问题的讨论,参见Westermann,W.L.,Athenaeus and the slaves of Athens,Harvard Studies in Class.Philology,Special Vol. ,451—470,1941。

57 Isocrates,4,115,参见17,36。吕肯(Lycon)是来自赫拉克利亚(Heraclea)的商人,他就死在阿尔戈斯湾(the Argolic Gulf)的海盗手中。Demosthenes,52,5,参见58,53,56。Dittenberger,SIG 3 1,no.263 of ca.340 B.C.,在大约公元前340年向列斯堡的克莱奥米斯(Cleomis)致谢,因为他把雅典人从海盗手中赎回。

58 Blass,F.and C.Jensen(edd.),Hyperides orations sex cum ceterarum fragmentis ,frg.29,Leipzig,Teubner,1917.

59 Beloch,J.,Bevölkerung der griechisch-römischen Welt ,97;Gomme,A.W.,Population of Athens ,21—22.

60 Xenophon,Ways and means ,4,23—24.

61 同上,4,36。

62 同上,4,17∶ 。

63 同上,4,19∶ 。

64 Meyer,Ed.,Die Sklaverei im Altertum ,39,Dresden,v.Zahn and Jaensch,1898.

65 Inscriptiones Graecae ,Ed.,Minor(=IG 2 )23 (1)1553—1578;Gomme,A.W.,The population Athens ,42.

66 Thucydides,1∶141∶ .

67 Demosthenes,17,15,引用了公元前365年的条约。

68 狄奥多罗斯记载了公元前363年对于奥尔霍迈诺斯(Orchomenus)的妇孺的出售(Diodorus,15∶79,6),还有公元前353年出售塞斯图斯(Sestus)的居民(同上,16∶34,3)。马其顿的菲利普二世卖出奥林索斯(Olynthus)人(同上,16∶53,3)。

69 其说法是 ,或只是简单的 。

70 参见Pauly-W.,RE 8∶1459—1468中词条Hieroduloi。

71 Waszynski,S.,De servis Atheniensium publicis ,diss.Berlin,1898;Jacob,O.,Les esclaves publics àAthènes,Bibliothèque de la Faculté de philosophie et lettres de l'Université de Liège 35,1928.

72 在埃琉西斯(Eleusis)发现了这种制度,Corpus Inscriptionum Atticarum (=CIA ),834b add.2∶31;在米利都,Haussoullier,B.,Etudes sur l'histoire de Milet et du Didymeion,Bibliothèque de l'École des Hautes Éudes 138∶158,162,167,172—177,241—243,Paris,Emile Boulillon,1902;在厄庇丹努斯(Epidamnus),Aristotle,Politics 2∶4,13。在克里特,公共奴隶被称为 ,Sosicrates in Μüller,Fragmenta Historicorum Graecorum (FHG )4∶399。

73 Jacob,O.,见注71,9—10。

74 ,Aristotle,Constitution of Athens ,54,1.

75 IG 23 (1),1672(=Dittenberger,SIG 2 ,no.587),其中 为公共奴隶。

76 Dittenberger,SIG 2 ,no.971,29,公共奴隶作为 或 的代表,处理埃莱夫西斯菲隆(Philon)柱廊的建造工作, 。

77 Xenophon,Hellenica 2∶3,54—55.

78 Plato,Phaedo ,63d ,116b and c , .

79 Jacob,O.,Les esclaves publics à Athènes ,87—139.

80 Waszynski,S.,De servis Athen.publicis ,26.

81 Suidas, 。参见scholium to Aristophanes,Acharnians ,54。

82 Jacob,O.,见前引书,64—73。

83 Andreades,A.M.,A history of Greek public finance ,215.

84 IG 2(1)∶1672,4—5∶ .

85 对应的希腊文是 。

86 以皮塔拉科斯(Pittalacus)为例(Aeschines,1,62)。参见Jacob,O.,见前引书,177。在IG 2(1)∶1566,33—36中,一个公共奴隶似乎还释放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奴隶。

87 Hild,J-A.提出这一看法,Daremberg-Saglio,Dictionnaire des antiquités 3(1)∶171。

88 Vitruvius,De architectura 7∶16(ed.Krohn)∶ipsius Dianas servus .

89 Herodotus 7∶132.专业词语 意为:被判有罪的人的动产的十分之一成为神的财产,他们本人可以说是被释放给了神,但必须要等到洁净仪式上洗净了他们所带的宗教污秽之后。参见昔兰尼(Cyrene)的神圣法律,Rivista di Filologia 55(N.S.5)∶196,1927;von Wilamowitz-Möllendorff,Heilige Gesetze,Sitzb.Akad.Berlin,philos.-hist.Klasse,n.f. 29(19)∶163,1927.

90 Polybius,9∶39,5.

91 Aeschines,3,108.

92 Euripides,Phoenissae ,202—205;Ion ,102—111,309—310。参见Otto,W.,Beiträge zur Hierodulie im hellenistischen Ägypten,Abh.Bayer.Akad der Wissensch.,philos.-hist.Klasse ,n.f.29∶10—11 and n.22,1950(遗作)。

93 Pindar,frg.107(ed.Bowra).

94 Kroll,Wilh.,Zeitschrift für Sezualwissenschaft 17∶159.

95 Strabo,8∶378;12∶559.

96 Hieroduloi in Pauly-W.,RE 8∶1465。这项制度可能起源于安纳托利亚(Anatolia)。至于帕福斯(Paphos)的阿芙洛狄特神庙的情况,参见Burmester,O.H.E.Khs.,The temple and cult of Aphrodite at Paphos,Farouk I University ∶Bull,Faculty of Arts 4(3),Alexandria,1948。

97 Kroll,Zeits.für Sezualwissenschaft 17∶159—160.

98 IG 11(2)∶161,83∶ .

99 Homolle,Th.Comptes et inventaires des temples Déliens,Bulletin de correspondance hellénique (BCH )14∶480—481,1890.

100 Hogarth,D.G.,The archaic Artemisia,British Museum excavations at Ephesus ,4—6,London,1908.

101 Demosthenes,33,8—10.

102 同上,33,10∶ 。

103 Büchsenschütz,B.,Besitz und Erwerb ,122,Beauchet,L.,Histoire du droit privé ,2∶420遵循了这个观点。

104 Aristophanes,Plutus ,521.

105 Laws of Gortyn,7,10—11 in Büchelet-Zitelmann,Rh.Mus. 40,Ergänzungsheft.

106 Theophrastus in Stobaeus,Florilegium 44∶22.

107 Partsch,J.,Die griechische Publizität der Grundstücksverträge,Festschrift für Otto Lenel ,86—87,Leipzig,1923;Schönbauer,E.,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s Liegenschaftsrechts im Altertum ,126—127,Leipzig,Graz,1924.

108 Weiss,E.,Grichisches Privatrecht ,289.

109 Hesychius∶ ;Diodorus Siculus,15∶7∶ ;Pollux,3;78∶ .

110 Büchsenschütz,B.,Besitz und Erwerb. 123,其来源是Aristophanes,Knights ,43以及附注。

111 Hypereides,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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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希腊管理罪犯、执行处决的机构。全书脚注皆为中译者所注。——中译者

[2] 古希腊围绕宗教中心德尔菲形成的联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