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姆斯有个理论:如果有位科学家是个鳏夫又带着个马上要学走路的小孩,假如有人能说服他允许把孩子的脚弄出水泡,那么结果将证明当水泡痊愈时,孩子便自然学会了走路,就像练习过并摔过许多跤那样。因为他身上走路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就像子宫里婴儿的呼吸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那样。美国老式大学的情况也许可用来支持这一理论。

从大约1885到1910年的25年里,哈佛学院出现了一批有趣的哲学家。为什么非得是在哈佛呢?只要哲学是对睿智思想的自由追求,在它所出现的环境里就必须有个性强、洞察力突出的人,他们有观察世上自己周围事物的习惯,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经验或嗜好。而哲学家当教授的现象只是偶然现象或者说几乎是一种异常现象。无拘无束地对一切问题进行思考是一种经模仿习得的习惯,而不是需要阐述的一个科目。如果哲学家有自己独到见解体系的话,那么这个体系也是模糊的、冒险的、未经考验的、还没成熟到可搬上课堂的,这倒不是说谁要是学习它就会面临很多的危险。正如罗伊斯喜欢引用《奥义书》[1]中的话所说的那样,真正的哲学家就像犀牛,总爱独自漫步。人们也料到可能会有人追随他,甚至会有人伴他而行,虽然对他来说与不少人为伍既有刺激又有危险。如果他走入了他们之中,在对某些观点进行辩论时,他仍将形只影单,因为他的同行者并提不出对别人说来很有说服力的论据,只能拿出跟他的思考大同小异的东西。正如苏格拉底所知,他的问题和答案的价值完全在于出自他思想深处的论点的萌芽,这种萌芽就像一个梦境或一位天神,还不知道将把他带到何方。如果哲学家必须自己挣钱糊口而不是乞讨(有些哲学家认为自己的职业挣不到钱也只能变相乞讨),那么更保险的谋生方法是像斯宾诺莎那样去擦透镜或者蓄着白胡子、戴着黑便帽坐在参观者寥寥的博物馆门口,卖展品说明书并替人看管雨伞。在未来的共和政体里,这些合法的谋生手段不会影响他们的思考,还能让他们冷静地注目这个真实的世界独特的一隅,而他们要做的正经事恰恰是去理解这个世界。或者,如果性情温和又学究气十足,他们或许该去当教师,教点哲学以外的东西。或者,如果他们不会教别的只能教哲学,那么至少不要教他们自己的哲学而是教古典派的哲学,因为人类已经有了接受或抵制这种哲学的思想准备——最好是选择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文明的伦理学和迷人的比喻,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大家都有所了解则是件很不错的事,没有什么人相信也不是什么坏事。真正的哲学家充其量也只能部分地完成其使命,而这会使他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方向,或者他会有几个自愿的伙伴跟他风雨同舟。他难以大声疾呼或向一大群人发表演讲;他必须经年累月地保持沉默,因为他在观察缓慢移动的星辰,其运行轨道还是有可能预见的(尽管很困难)。他就像正在用榨汁机将心中所有的东西都压碎,直到他的生命以及那些东西的秘密一起流淌出来。

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1632—1677),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在干着简单低下的工作时,却一刻也未曾停止过哲学思考,而且简单低下的工作还使他比较容易地保持了思想上的自由,而这就是桑塔亚那认为的19世纪的哈佛学院哲学教授们所缺少的。

在大学里聚集、培养哲学家的倾向不应是可以自由思考、高雅研究的时代的现象,这种经院式的做法属于中世纪和德国。其原因并不难找。当存在着哲学的正统观念并且要求思维成为辩护工具,为用金钱激励哲学研究的做法辩护时,哲学本身即变成了大家合伙研究的、守旧的东西,就需要有教学、资助、宣传的中心。基本的问题由教会、政府或时代思潮解决,教授(其本人就是学校培养出来的)的职责是把学问传授给下一代搞哲学的人,他的教学是否有点独到的见识或者是否有说服力,那就看他自己修来的水平了。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所有的中小学、大学原先建立时就是要保持并阐释这种传统。如果说有时候哲学似乎在这些学校里只占了一个很小的位置(例如在老式的美国学院里),那仅仅是因为哲学这个学科的训练与教育都被笼罩在一种特殊的信念与伦理体系之下,这就造成了几乎没必要从理论上去教哲学的状况。即便在那些哲学争论很常见的大学里,哲学守旧和学究气的特点也同样很明显。它主要不是靠深思而是靠争论来生存,总是围着论据、异议、悖论、对策这些东西绕来绕去,似乎为的是将一切好像显然错误的东西进行重构,重构的方法无非是作点表面的巧妙变化或在论证上绕点弯。其论题与其说是对世界的认识,不如说是那些时常很愚昧的教授彼此争论时所说的东西。要不然,当时代对经院哲学忍无可忍时,正统观念就会求助于直觉知识;由于担心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它也许会借故根本不考虑问题的逻辑性和可能性,只要能抓住貌似最受欢迎、最令人鼓舞的问题便万事大吉。这时教授们和蔼的说教就变得像牧师在传教,非常彬彬有礼、非常温柔。

1725年的哈佛学院

哈佛学院当初建校时是培养清教礼仪和教义牧师的。随着加尔文主义的逐渐消失,就在那里留下了空白,那空白宛若一个空模子,于是在理性已有改变的这个世界上,表达同样直觉的一种哲学便得以不知不觉地注入并充满这个模子。学术界的团体就像社会上的人一样,会受也许已经忘记的早先印象的影响而长久地隐约摇摆。甚至当变化开始左右他们理想的精神时,他们早先曾为之献身的使命感仍然会在他们的心中逗留不去,也许还会完全复活,就像19世纪牛津研究古文物和诗歌的天主教团体那样。在美国的学术界,柏拉图哲学和天主教哲学的传统从未扎下过根;只有加尔文主义的传统披着某种现代的伪装复活后,才在美国拨动了人们敬畏与热忱的隐秘心弦。哈佛是波士顿核心集团的神学院和书院,对一切以波士顿人为中心的自由主义运动和文学运动哈佛自然都会作出反应。在宗教方面,它先是支持唯一神教派,后来又持中立的态度。在哲学上,它一直满足于跟新英格兰的其他大学具有相同的水平,也就是说满足于学院院长的水平,因为院长职务通常由牧师担任,他总是把自己那崇高的观点放进毕业典礼时的讲道中或者放进他平时的系列讲座中,讲座的对象是四年级学生,内容是基督教教义或者进化论。这样的哲学传授对于19世纪中叶那些高贵的学者来说已经足够了,甚至对爱默生那样有造诣的哲人也不算少。然而事物不可能是静止的,而波士顿又是个有名的不平凡的地方。当本国文学的表现力似乎已经枯竭时,智力上的抱负就会采取其他形式。这是个科学的时代、哲学的时代、讲究历史学识的时代,德国的殊荣不会让波士顿安然地睡觉。既然波士顿有一座了不起的公共图书馆,同时还希望建一座了不起的艺术博物馆,它就不能建一座了不起的大学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哈佛已经是所大学了,因为这所学院(尽管只此一所)周围有若干个职业学校,比较著名的是那些法律学校和医学学校。在这些学校里,社区服务所需要的技能以及有前途的好职业所需要的知识都在教学范围之内,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这种职业学校的数量还可以增加(后来的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直到各种职业的训练都有相应的学校提供。然而碰巧描述性科学、语言、数学和哲学是任何职业也用不上的学科,除非做教师把学到的东西再教给学生。除了把这种学科纳入学院的必修课程之外,则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将它们放进哈佛的教学系统,不然的话就筹不到钱,也找不到学生来学习这种装饰性的学问。

哈佛先生像

作为哈佛大学的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捐助者,约翰·哈佛的塑像永远地立在了哈佛校园里。

虽然这种情况看起来似乎是客观的并不相干的因素,可是我却认为它对哈佛哲学家的情绪和素质影响很大,因为它不但影响了他们教育年轻人的责任心和对教学投入的精力,也影响了他们思辨的积极性。教学是一种令人愉悦的、需要有父亲般的责任心的艺术,特别是当教学对象是聪明而又热情的年轻人的时候(大多数美国大学生都是如此)。可是他又像表演艺术,表演虽然要反复排练,却必须适合只看一次表演的观众。讲演者必须迁就听众的不耐烦心理、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固有的偏见以及他们的根本利益;他不应使他们感到厌烦,不能让他们感到困惑,也不应使他们感到沮丧。他的思想必须像流水那样永远活跃,必须严谨得能记录成文。讲座开始的铃声一响,他就必须直奔主题、出口成章;讲座结束的时间一到,他的话题也要刚好告一段落。就像《浮士德》中的恶魔靡菲斯特所说的那样,他总要留一手,不敢把自己最独到的见解告诉听讲者。可是由于他留下的那一手是精神上的东西,留下来常常等于丢失掉。因为那不仅仅是怕不被理解的问题或怕得罪人的问题;而对一百来张年轻的仰望着的面孔,一个人不会毫无顾虑地亲口说出自己的想法。为了心安理得地发挥影响,他需要某种支持。除非他觉得自己只是传达一种全社会传统思想的工具,否则他就会显得刻薄或轻率,或咄咄逼人。如果要求他讲课时风度优雅、态度谦逊、有说服力,那么就不能是他在讲课,而是科学和博爱在借他的口讲课。当时哈佛学院和美国教育的状况通常都对那里的哲学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影响:它要求哲学家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因为他们是头脑清醒的教师、是在指导公众,就好像他们是牧师;而当时的状况又使他们有同样强烈的精神上的孤独感,他们感到形只影单、不得不完全依靠自己,因为他们又像没有教会组织的牧师,不仅没有共同的可传播的哲学学说,而且社会也并不指望他们有共同的学说。他们是以双重身份被聘用的:真正的哲学家和受欢迎的教授。他们之中有些人把这些矛盾的东西协调得很好,他们必须为学术公众服务并且取悦学术公众,当我们从这种公众的特征来看问题时更是如此。虽然绝大多数美国人的政治与伦理观点(即便有点模糊)非常保守,可是他们的民主天性以及环境的力量造就了一种可以迎接最激进的革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的教育制度。虽然没有人妄想强行抑制私人财产、宗教信仰或家庭,但是美国的教育却忽视这些东西,而且只管径自前行就好像这些东西并不存在。儿童年纪很小时便进了免费的公立小学,即便是给年纪已经大起来的男孩子上课,教师也主要是未婚的女子,她们敏感、忠诚、脆弱;在她们的影响下,学生们很容易把学问和思想方面的东西与生活中活生生的事情和感情分割开来,这种分离现象可以说独具美国特色。那学问和思想方面的东西被裹在了女性的面纱里,也可以说罩在了玻璃下面。课程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可是内容却很简单、很有趣,每门课学生可选修也可以不修。学生选学的课程可以是他感兴趣的课程,也可以是他将来的工作或职业所需要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若通情达理便应该自学并互相切磋。可他们却像猴子那样嬉闹玩耍,他们打情骂俏,私下里净是突发的奇想和怪念头,就像是一群年轻的超人。他们十分热衷于在学校里搞恶作剧与校际间的体育比赛。他们喜欢自己的父母,常常是从怜悯的角度喜欢,家对他们来说更是个神圣的地方,只因为他们难得待在家中。在个人习惯上、交友上、对事物的看法上,他们完全是我行我素。兄弟姐妹们常常会选择不同的宗教信仰。街巷、学校、青少年俱乐部、杂志、通俗小说为他们提供精神食粮。在缺少权威和传统的情况下,榜样和现实社会习俗的力量更加难以抗拒,同时年轻人的这种独立性也削弱了他们头脑中产生独到见解的能力,因为他们的我行我素使产生独到见解的基础变得更薄弱、土壤更贫瘠。跟所有其他国家一样,美国也自然而然并无准则地形成了一套统一的道德标准和多数人都采用的说话方式。少数文化水平高的人曾试图保持自己的个性并将之注入自己的生活和精神里,可他们的努力并不很成功。他们把自己的男孩送进教师全是男性的中学,甚至送到乡下去读寄宿学校,那些寄宿学校的校舍多少有点哥特式的样子,饮食起居则是英国式的。还有一些其他半土半洋的社会机构和团体组织,一般是天主教办的或犹太人办的,它们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再有就是富翁阶层,他们爱好广泛,对艺术方面的人和事很感兴趣。这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对那些培育了它们的人来说也许很重要,可也只不过是美国生活表面上的一些亮点和波纹,而对于能够正确观察事物的人来说,它们根本不显眼。这些上等机构和组织中的弟子们一旦投身于企业或政治,便会本能地需要与环境一致的保护色,变成跟普通的美国人别无二致。他们本地的个性毕竟脱离不了民族个性的范围,他们尝试特殊教育时的态度,并不十分认真,而他们置身其中的公众活动和环境的影响却势不可挡。美国生活是一种强溶剂。几乎就在新移民还没学会英语之前,它就以有力、自信、挑战的声音和眼神将他吓住了,因此无论异己的理性的东西多么顽强,它似乎总能将其中和并溶入本地的友好、自鸣得意、不爱动脑筋、乐天知命的氛围中。让我们以美国的天主教徒为例,美国名义上的天主教徒有数百数千万,他们常常好像虔诚地保持着其先辈的信仰。这种信仰形成于罗马帝国衰落时期,他对今生的许多幻想业已破灭,而对来世的幻想却细大不捐。它的教义古老、玄奥、富有想象力、复杂、主张禁欲、专横、偏执。它对未经神明启示的自负的人(例如美国人)的方方面面都持强硬的否定态度。美国生活中的一切都跟天主教的教义格格不入。然而美国的天主教徒却完全平安无事。他谈起任何事(甚至谈起宗教)的语调都具有兴高采烈的美国特点。他所生活的环境从精神上对他的宗教信仰充满着敌意,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能平静、和睦、愉快地生活,这真是个奇妙的现象。就像购买金矿股份一样,他似乎在自己的教会里投了资,这无疑是一种极好的有灿烂前途的做法;或许他掩饰(甚至对自己也掩饰)了对这种做法不切实际的热情,以为这样便可以无论在今生还是在来世都能发迹。他会告诉你他的教会是世界上值得皈依的最好的教会,教会里的牧师就跟社会上的警察一样都是很出色的人。教会的修女仍跟他自己的姐妹们一样都是可爱的高尚淑女。他们那个教区是个欣欣向荣的教区,总在改建教堂,创立新学校、孤儿院、慈善机构、兄弟会以及其他永久性的社团。无可比拟的是他们的教区无论为了什么目的都能筹到大笔的钱,或者即便暂时出现什么麻烦,有一个事实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美国总是有三位红衣主教,天主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对自己的教会怀着这样的依恋之情会使他跟信奉新教的邻居和睦相处,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冲突。他们平等地生活与交往着。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在各自的家族中传承,那只是神圣的私事,不带任何政治色彩。公众(主要是在学的大学生)中存在的就是这样的教育,社会就处在这种理性单纯的氛围中,哈佛的哲学家的教学必须适应这样的学生,在某种程度上也要使他们的哲学适应这样的公众和学生。学生们很聪明、很有抱负也很有能力“做事”;他们喜欢已经进入他们生活的那些事情,虽然对其他的事一概不知却仍然感到心满意足。他们对过去的一切总有几分不屑一顾的心态。他们没有服从权威的习惯,不知道权威也许有着合理的依据。他们从本能上就不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东西会是什么优秀的东西。对于政治与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他们思想上虽然没有框框却懵懵懂懂,好像觉得那些问题实际上并无关紧要。他们认为人们对那样的问题尽可以各抒己见。欧洲的大学生时常热烈地讨论政治、哲学和艺术的发展趋势,而在美国的大学生中间根本没有这种现象。美国学生所做的是吸收本地的传统的东西,包括体育和社会的习俗;他们的大学生活便是他们真正的教育,这包括友谊、合作、自由等内容。在19世纪80年代,哈佛校园里兴起一种老式的不修边幅、寻求欢乐的风气。在那个时期,波士顿和坎布里奇在某些方面很像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同样地乏味的财富,同样的高谈阔论,同样的急功近利,同样的肮脏偏僻的街道——这些穷街陋巷的空气中都有一股得过且过的腐朽味道,同样的古怪人物,同样地想出风头的幽默,再加一点可怕的东西——有人骇人听闻地怀疑有些居民可能私下里净干伤天害理的事。对在学的大学生来说,生活似乎充满了滑稽可笑的事和粗俗的闹剧,其实日月只是善意地展示着一件又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他们拥挤地贴在叮叮当当的马车上,外套的领子遮挡着耳朵,两脚躲在厚厚的稻草里,一路颠簸,花费长长的半个小时赶往波士顿。他们在那里享受与姑娘们交朋友的快乐,或者去剧院看戏,或者美美地吃一顿。夏日里,在毕业班举办毕业聚会的那天和毕业典礼的时候,波士顿的姑娘们和有头有脸的长者便会来哈佛回访,领头的是马萨诸塞州州长,他乘坐的是租来的四匹马拉的马车,为首的还有当地的演说家和诗人。他们谈笑风生,满嘴都是传统的观点。与其说他们很想敦促年轻人在事业上起步,倒不如说他们急于炫耀自己的风趣,急于用饮料、用一大堆青春的回忆来温暖自己的心。这样的大学生活是一种田园诗式的、随意性很强的、充满幽默的生活,它缺乏出色的想象力,缺乏应有的学识的灌输,缺乏通俗晓畅的宗教:学生们空虚、浮躁,飘飘然地忙于毫无价值的活动,因此他们毕业后倒是能立即适应单调乏味的社会生活。他们爱美的东西,可是却见不到。那些零星的宜人风景或艺术作品虽然也许能抵消难看的前景,却是美学意义上的大杂烩,看到它们的感觉就像在参观博物馆。没有浸透着激情与素养的美,没有与雅致、高尚的事物密切相连的美。当然,每个国家的上空都有一片蓝天;新英格兰也有灿烂的晚霞、厚厚的积雪,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去海边和树林中度假。你会注意到为自己家乡赢得影响的某种寻常的技术或事情也会被大家仔细地研究、得到不少赞誉。人们会指出哪里的老墙角的暗红色墙砖已经风化,上面出现了青苔;会指出这儿或那儿的窗玻璃虽然经历过无数的房客和女仆却仍然完好无损,只不过上百年的阳光已经把它晒成了紫色;最为可贵的是那些细高的榆树,树冠在空中舒展如盖,遮蔽着下面的古老的街道和草地。不过,大自然给予这些东西的柔情似乎原本是为其他东西准备的——那是某种更重要的东西。不但美国的民族精神早先就已经有点变得冷漠与贫瘠(导致这种改变的因素是新教、移民的涌入和对物质任务的专注),而且老一辈人身上的美好情感又难以传给年轻的一代。年轻人喜欢随心所欲,照理说者应该受到鼓励与尊重。他们有一种只跟年龄和能力与自己差不多的人交往的天性。比如在农民中,年轻的与年老的就迥然不同。教师和学生就像不同种类的动物,又像奶牛和挤奶女工,彼此是互助的关系;他们之间在一段时间里可以互利互惠,可是却难以促膝谈心。这种情况表明美国有才智的人没把心思集中在与才智有关的事情上。他们的任务、他们的乐趣把不同年龄的人分割了开来。能把他们联合起来的东西是理念,是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利益,是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离开这些东西,他们就会难以忘掉彼此的劣势。

19世纪末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图书馆

桑塔亚那担心美国的学生无法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好好学习,因为这些人一有时间就“像猴子那样嬉闹玩耍,打情骂俏”

1823年的哈佛大学

从哈佛毕业意味着开始了迈向成功的步伐,但是桑塔亚那却对19世纪的哈佛学院抱着深沉的忧虑,因为学生们从这里毕业,“空虚、浮躁,飘飘然地忙于毫无价值的活动”。

当然,以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大学四年的学习并没学到什么东西,等于浪费了时间;然而尽管美国成年男人在自己的事业中非常讲究实际,他们却不会因为妻子儿女喜欢变着花样玩而生气。他表现的谦逊十分感人,他们好像在对自己说:“让心肝宝贝们去尽情地玩吧,只要他们高兴就行。我们这些大男人拼命工作还不就是为了他们的幸福吗?”生活的最高追求肯定是生活中的欢乐,然而美国的女人和大学生是否得到了生活中的欢乐呢?那欢乐是否就是最终的目标呢?

威廉·詹姆斯有个理论:如果有位科学家是个鳏夫又带着个马上要学走路的小孩,假如有人能说服他允许把孩子的脚弄出水泡,那么结果将证明当水泡痊愈时,孩子便自然学会了走路,就像练习过并摔过许多跤那样。因为他身上走路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就像子宫里婴儿的呼吸所需要的机能会自动成熟起来那样。美国老式大学的情况也许可用来支持这一理论。那种学校让年轻人的脑袋起了四年水泡,阻止他们练习任何有用的东西,可是四年结束后,人们却发现在绝大部分工作中,他们竟然能够跟那些一直在实践、始终没离开过办公桌的同龄人干得一样好,甚至干得比他们的同龄人还好得多。人性与人的聪慧是自动成熟起来的,只要不去压制或扭曲它们就足够了。大学生活把年轻人从对金钱的追求、从虚伪、从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长。即便这种成长没得到大才大智或渊博学问的指导,他却也没受过十分邪恶的东西的教唆。如果知识领域里的东西没有一直吸引着他,我们能肯定成长本身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或对人很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在哲学范畴内)可提供给他吗?他至少了解到知识这种东西是存在的并且对知识给人的好处和影响有了清楚的认识。

1858年哈佛大学的学生合唱团

大学生活把年轻人从对金钱的追求、从虚伪、从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长。即便这种成长没得到大才大智或渊博学问的指导,它却也没受过十分邪恶的东西的教唆。

哈佛进行改革时(我相信所有的大学如今都进行了改革),其首要的目的不是改善大学生活或使大学更具学术气氛,虽然在某些学术圈子里顺便也收到了这样的效果。哈佛改革的目的实际上是要扩大教学范围,使学校的规模更上一层楼。每个大城市、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或地区的首府自然希望拥有符合“大学”这个词的本意的大学:学科齐全的教学机构或一组教学机构,其教学能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教学内容包括所有的艺术门类和科学中的各种学科。这样的大学回避了教育,回避了对某种道德和理智传统的传播。教育也许只是人们事先很礼貌的说法。教师当然不应该手揽着少年的肩膀,充当家长或兄长;他应该是某门学科的专家,他一方面在大学里开讲座,另一方面也许私下里在搞调查研究,有几个学生做他的助手,他对这几个学生则进行专业训练。似乎没有理由要求这样的学府里的教授或学生都住在一起,或者要求他们有基本相同的宗教信仰、道德标准、教养背景,或者要求他们都讲同样的语言。刚好相反,只要他们每个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有足够的能力,那么他们越是不拘一格,就越能够使他们的“大学”变得更完善。对听讲者也不必加以限制,就像对去教堂、剧院、市图书馆的听众、观众、读者那样,不应有年龄、性别、种族、造诣方面的要求。他们应该是自行决定到大学里来的,来致力于自己所选择的研究科目,只要他们认为那研究有用处就行。也没有必要限制他们提出的课题,或者非得把他们的课题分配到系里去,除非是为了便于管理。教授有责任开创新的学科,因为这个世界非常复杂,人类对它的认识非常肤浅而且五花八门,所以随着人们兴趣和看法的变化,他们总会从每样事物中发现新的组合形式和新的内容。

哈佛校长:詹姆斯·沃尔克

詹姆斯·沃尔克于1853年至1860年担任哈佛大学的校长,同时他还是一名哲学家。

随着哈佛大学的发展,所有这些特点都或多或少地清楚地显露了出来。不过它的改革都远远地尚未完成。它的核心仍然是个学院,其赞助者仍是当地人,旧传统仍然根深蒂固,教育对象还是一千或两千本科生。每门学科都缺少专家,付给专家的报酬还没有着落,从道德和社会行为标准上来说,人们还不能够完全接纳从国外吸引来的人才。对本科生的学习要求并不十分严格,除了本科生还有一批毕业后继续留校学习的研究生或从别的学院吸引来的研究生。这些研究生等于是未来教授的培养对象,像在德国那样身上带着博士的标签。每个学科的教师们都仿佛变成了一个委员会,这是个有几分登记处功能的委员会,需负责给他们精心培养出的学生找职位。于是大学就有机会在全国乃至在国际上发挥作用,从各地吸引杰出的人才和年轻有抱负的学生,同时向四面八方送出自己有见识、有学问的门徒。

我认为大家都可以理解在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危急关头,哲学本应该发挥显著的作用,此外它本应该具有多重特性。无论其内容明确还是含蓄,总该有适合哈佛这种学院的某种哲学。一个数百年来所有的有文化的波士顿人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能违背它的道德准则、掩饰它的宗教疑惑。它必须把它那严肃、忠实、勇于革新的精神传递下去。不过,同时还应该有适合哈佛大学的哲学。哈佛传统信念的主要部分即是信仰自由、是对知识与真理的探究。为了传统哲学的利益,有必要考虑世界上所有的意见,有必要把时代精神与前辈的精神结合在一起。因此,在哈佛没有任何一种深奥的见解受到压制。教授们可以是勤奋的,可以是冷静的,也可以貌似一神论者,并不要求一位教授必须跟别的教授一样。我相信,为了学校的健全发展,哲学系若增添了佛教学者、伊斯兰教学者、天主教学者,学校当局肯定会很高兴,当然前提是那学者似乎要懂规矩,要能够跟学校的学术机器步调一致,要能够吸引足够数量的学生。然而这种行政当局批准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这种自由里没有愉悦可言,空中飘散着些许地狱之火的怪味道。你可以愿意想什么就想什么,但是你必须把你的信念或怀疑奉献给鼓励所有的人、帮助所有的事向前进的共同任务。如果信仰的问题让你感到不胜其烦,你还可以做无神论者。这样的氛围不是智慧的氛围,也不是科学的氛围,而是责任的氛围。

在大学的学术生活和学术方法方面,改革也同样很不彻底。教学内容绝大部分还是学院的教学内容,还是学院的那些科目,这些东西完全可以让助教去教;可是现在却由教授以讲座的形式讲授,课量过大,内容又经常重复。听讲的学生往往心不在焉,他们人文学科的基础太差;求知欲并不强烈。研究生(很像那些年轻小姐)听课时注意力更集中些,很想什么都不漏掉,可是他们的基础也好不了多少并且常常表现得更迟钝;他们的迟钝是那种天真的笨头笨脑。因此,哲学教授不得不吃力地逆水行舟。有时候他只好向现实屈服。例如,他凑巧提到了达尔文而眼前的学生却一脸茫然,他就会解释一番:“查尔斯·达尔文,《物种起源》的作者,那是部划时代的伟大著作,于1859年出版。”另外还有些时候,他也许会完全沉浸在理想中,想象着自己正在真正的大学里讲解那些不朽的观念,那也等于讲给整个世界听,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跟大量的群众建立了联系,那些群众受到了他演讲的激励。他幻想着自己眼前有一排排的博学的男女,他们熟悉世上所有令人疑惑的问题,经受得住各种见解的冲突,为任何革命的出现做好了准备;无论他发表什么样的意见也难以使他们的心里感到震惊或者使他们的精神进一步崩溃。正相反,既严峻又温柔的赤裸裸事实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愉快的解脱。他可以幻想片刻,幻想自己是来自光明王国的某种英雄,正下到地狱,将浸着道理的面包片扔进咆哮的偏见和猖狂的谬论张开的大嘴中。或者,如果他教的是人数不多的小班或只有两三个学生围拢在他身旁,他也许会想象他正在播撒被爱焐暖的智慧的种子,撒进自己那些真正弟子的心里,那儿便是真理未来的归宿。如果现实跟这些梦想距离不大,如果哈佛真是一座成熟的大学,那么那里的哲学家也许能够将他们的学说的纯度大幅度地提高。实际上,哈佛的哲学刚好有一个相反的优点:它忠实地体现了这块地方和眼前的这段时间所提供的复杂灵感。虽然这所大学是地方性的、道德上极拘谨的学校,可它又是向科学领域敞开窗口的学校;这里的哲学家中至少有两位天赋极高、有强烈的感情,他们信仰虔诚、性格浪漫,但是又专心于对自然界事实的研究,关注世上观念的发展趋势。他们俩都感到自己身负两种责任:有责任如实地描述事物,有责任发现它们之中有利于人类某些固有愿望的因素。虽然他们俩对待这两种责任同样十分执著,可是在性情、教育背景、爱好等方面却大不相同。威廉·詹姆斯被人称为经验论者,乔赛亚·罗伊斯则是位唯心论者。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互相的影响很大。他们之间的差异使他们的联合反映了典型的英国和美国哲学的现状,因为英国和美国的哲学都分为英国古哲学派和德国哲学派。好像所有这些还不够复杂似的,他们还不得不将自己的精力分割开,大部分精力用于履行教授的职责,完成日常的教学任务,只能用剩余的精力做学问、进行思考、创作文学作品。然而,即使是这种分散精力的条件也有好的一面。哲学院的工作性质有如黏合剂,可以把不同的人黏合在一起,同时它又涉及到人们共同的实际利益;哈佛的哲学学派若想成为充满活力的学派,学派里既自由又合作,那就需要促进其“血液循环”,而哲学院的工作正好有助于这种循环的持续。哲学院里有一种综合的动力,这动力一半来自惯例,一半来自道德标准,哲学院的生活是一种单纯的、高尚的、令人激动的生活。其中每个人都在努力地研究矛盾——他所感到的事物中的矛盾,或许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矛盾;大家都决心找到某种可靠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或者至少勇敢地去承受它。这是理性生活中清冽的早晨,天阴沉沉的可是却正在放晴。

早期哈佛大学物理系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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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奥义书》,印度古代吠陀教义的思辨作品,是后世各派印度哲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