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吉特的母亲大可以省下频频回顾的麻烦,因为奎尔普先生并没有再跟踪她和她儿子的意图,也不想同他们继续吵下去了。他走他的路,不时用口哨断断续续地吹一个曲子,面色沉静平和,心境愉快地缓步回家。一路走一路得意扬扬地幻想着奎尔普太太那种又恐又吓的样子,她已经三天两夜没有得到他的消息,而他事先又不曾通知她说要出门,因此他认为这时她一定心神不安,可能还因为焦急和发愁不断地昏倒呢。

这种滑稽的结论很配合矮子的心情,也很使他觉得有趣,因此他一面走一面笑,直笑得眼泪流到腮上。而且不止一次地,他进入一条冷巷之后,便尖声呼叫,发泄他的喜悦,如果刚巧有一个孤独的行人走在他的前头,会出乎意料之外被吓一跳,而他的兴头却因此更增加了,使他特别感到轻松愉快。

在这种兴致勃勃的情形下,奎尔普先生到达了塔山,抬头凝视着他自己客厅的窗户,他好像看到比普通办丧事人家还要辉煌的灯火。等他走近一些,再仔细听听,便听到几个人在进行恳切的谈话,从这些谈话中,他不只辨识出他太太和丈母娘的声音,并且还夹杂着男人的调门。

“哈!”嫉妒的矮子叫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在我出门的时候她们竟要招待这样多的客人吗?”

从楼上传来的一个窒息的咳嗽声就是对他的回答。他摸摸口袋,但是大门上的钥匙忘记带在身上。没有办法,只好敲门了。

“甬路上也点着灯,”奎尔普说着,从钥匙洞里望进去,“敲得很轻;对不起,我的娘子,我要乘你不备而进攻。嗖呼!”

一个很低很轻的剥啄没有得到里面的答复。但是等他敲了第二次之后,实际这次也不比第一次的声音大了多少,码头上的那个小厮把大门轻轻打开,奎尔普一见就用一只手把他的嘴捂住,又用另外一只手把他拖到街上。

“你把我掐死了,老板,”小厮低声说道,“放开我,行不行?”

“谁在楼上,你这个狗东西?”奎尔普反诘道,也用同样的低声,“告诉我。声音不要比出气的声音高,否则我就当真把你掐死。”

小厮只能指着窗子,发出了抑制的笑声,明明是觉得非常有趣,把奎尔普气得又掐住他的脖子,很可能要把他的恫吓付诸实行,不然至少也在向那个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幸而小厮及时机警地挣脱了他的手,在附近一个灯柱底下设了防,他的主人想抓住他的头发,试了几次没有成功,最后只好同他进行谈判了。

“你告诉我好吗?”奎尔普说了,“楼上在做什么鬼把戏?”

“是你不让人家说话,”小厮答道,“她们——哈,哈,哈!——她们认为你——你死了。哈,哈,哈!”

“死了!”奎尔普叫道,也就发出了一声苦笑,“不会的。她们认为我死了?她们真的那么想来着吗,你这个狗东西?”

“她们认为你——你淹死了。”小厮答道,这个小坏蛋的毒辣脾气很得到他主人的一些传授,“有人看见你站在码头边上,他们认为你跌下去了。哈,哈!”

在这种有趣的环境里装作侦探,活生生地走进去让她们失望一次,这光景对于奎尔普来说,比使他发一笔大财还要舒服。他和他那前途大有希望的助手同样觉得有趣,两人都停了几秒钟,苦笑着,喘着气,彼此各在灯柱的一边相对摇头,样子就好像是一对不相称的中国木偶。

“不要说话,”奎尔普说着,蹑手蹑脚地向门口走去,“不要有什么响动,连楼板的咯吱声也不要有,甚至不要碰到一个蜘蛛网。淹死了,咦,奎尔普太太!淹死了!”

说着,他吹灭了蜡烛,踢掉了鞋子,摸索着上楼,把那个快活死了的年轻朋友留在后面,高兴得在马路上翻起筋斗来了。

楼梯口上卧室的门打开了,奎尔普先生溜了进去,躲在那间屋子通往客厅的门背后,为了使两间屋子都通气,这扇门半开着,留出一道很方便的缝隙(他常常利用它侦察事情,实际他还用小刀把它挖大了一些),于是他不只可以听见,而且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在做些什么。

把眼睛贴到这个方便的地方,他看见布拉斯先生高据桌上,面前摆着笔、墨水、纸,还有一方瓶甘蔗酒——他自己的那个方瓶,他自己的特制“牙买加”——放在手边,另外预备了热水,芬芳的柠檬,白方块糖,以及一切用具;桑普森对于这些精美的物品绝不是无动于衷,他调成一大杯混合酒,热得冒气,及时用羹匙搅了一下,面上装出一种惋惜的神情,好像在想什么,但是微微露出一种又满意又舒服的欣慰。在同一张桌子上还有金尼温太太,两肘支在桌上;她今天不再穷凶极恶地用羹匙偷吃别人的酒了,而是用她自己的大杯一大口一大口地痛饮;至于她的女儿——头上既未顶灰,背上也没有披麻[1],不过也保持着中庸的、适度的悲伤的表情——正靠在一张安乐椅上,也在啜饮同一种爽口的饮料,浇涤她的哀痛。座上还有一对河滨上的人,一种名叫拖尸网的机器摆在他们中间。甚至这两个家伙每人也配给一杯烈酒;因为他们吃得很过瘾,并且因为他们都是天生的红鼻头,粉刺脸,蔼然可亲的面容,他们的列席与其说是减少了,倒不如说是增加了成为这个宴会最大特色的愉快气氛。

“如果我能往那个可恨的老太婆酒杯里撒上毒药,”奎尔普嘟嘟囔囔地说道,“我便死也瞑目了。”

“啊!”布拉斯先生开口,打破了沉寂,抬起眼睛望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谁敢保这会儿他没有监督着我们!谁敢说他没有从什么地方窥探着我们,眼巴巴地注视着我们!唔,上帝!”

说到这里,布拉斯先生停了一下,把他的酒喝了一半,然后再端起杯子,一面说,一面看着那半杯酒,带着一种失意的笑容。

“我几乎幻想着,”律师说着,摇摇头,“我好像看到他的眼睛在我的杯子里闪动。我们何时才能再看到像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了,永远不会了!这一刹那我们在这里,”——把杯子端到眼睛下面——“下一刹那我们就在那里,”——把余酒一饮而尽,用力拍了一下胸脯——“在那寂寞的坟墓里。怎么会想到我会喝到他的甘蔗酒!真是好像做梦一般。”

布拉斯先生大概为了要试验他现在的地位不是假的,便一面说一面把杯子推到金尼温太太那里,意思是要她把酒斟满,一面又转过身来对着在场的水手。

“那么打捞是完全没办法了?”

“完全没有了,老板。但是我敢说如果他在什么地方漂上来,明天退潮的时候他会在格林尼治[2]一带靠岸,咦,伙计?”

另外那位绅士表示同意,并且说他可能被送到医院[3],只要他一到,总有拿养老金的人等在那里迎接他的。

“那么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了,”布拉斯先生说道,“只有认命和期待了。捞到他的尸体也是一种安慰,但也是一种凄凉的安慰。”

“唔,无可怀疑,”金尼温太太很快就表示同意,“我们有一天看到尸体,也就定心了。”

“关于那个描写他形状的广告,”桑普森·布拉斯说着,拿起他的笔来,“一想到他的特点就令人发生一种悲伤的趣味。现在该提到他的腿了……”

“当然是罗圈形呀。”金尼温太太说道。

“你认为真的是罗圈形吗?”布拉斯说,用一种婉转的口吻,“我想我现在好像看到他在街上走路的样子,向外撇得很厉害,穿着有点皱褶而没有皮带的南京棉布裤子。啊!我们是活在什么样的泪谷[4]里面呀。那么我们可以说罗圈吧?”

“我想是有一点罗圈。”奎尔普太太说,呜咽着。

“罗圈腿,”布拉斯一面说一面写,“大头,短身,罗圈腿——”

“罗圈得很厉害。”金尼温太太建议。

“我们不必说罗圈得很厉害了,太太,”布拉斯虔诚地说,“我们不必过分强调死者的弱点。他已经到另外一个世界里去了,太太,他的罗圈腿再也不会有人提起。说罗圈尽够了,金尼温太太。”

“我不过是以为你在追求真理罢了。”老太婆说道。

“上帝照顾你,我多么爱你呀!”奎尔普嘟嘟囔囔地说道,“她又端起杯子来了。只顾拼命地喝呀!”

“干这种倒霉差使,”律师说着,放下他的笔,干了他的酒杯,“他好像便是哈姆莱特[5]父亲的鬼影一般在我眼前晃,还穿着他工作日的衣服。他的上身,他的马甲,他的鞋袜,他的裤子,他的帽子,他的智慧和幽默,他的感情和他的雨伞,全像是我年轻时代的梦想一一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麻布衣服!”布拉斯先生说着,对着墙壁可人地笑了,“他的麻布衣服永远是一种特别的颜色,因为他最喜欢那种颜色——我现在清楚地看到他的衣服了!”

“你最好继续说下去,先生。”金尼温太太说道,很急躁的样子。

“对,太太,对。”布拉斯先生叫道,“我们的官能千万不要被悲伤冻结。关于这一点我还得麻烦你多谈一些,太太。现在有一个问题发生了,就是关于他的鼻子。”

“扁平的。”金尼温太太说。

“鹰鼻!”奎尔普叫道,探进头来,用拳头打着鼻子,“鹰鼻,你这个母夜叉。你没看见吗?你叫这种鼻子扁平?是你吗?咦?”

“唔,妙极了,妙极了!”布拉斯叫喊起来,这纯粹是他习惯上的一股劲头,“妙不可言!他这个人多好呀!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花样这么多!他有这样一种乘人不备而进攻的惊人本领!”

奎尔普对于这种赞誉丝毫不予理睬,对于律师渐渐表现出来的怀疑和惊惶的面色,对于他老婆和丈母娘的尖叫,对于丈母娘的逃出室外,对于老婆的昏倒,也全置若罔闻。他眼睛死盯着桑普森·布拉斯,走到桌子前面,拿起杯子,喝了剩酒,然后正式围着桌子绕圈子,直到后来把另外两杯也喝干,这时他才攫住酒瓶,夹在胳臂底下,瞪起可怕的眼睛打量他。

“还不够,桑普森,”奎尔普说——“还不够呢!”

“唔,真正妙极了!”布拉斯叫道,精神稍微恢复了一下,“哈,哈,哈!唔,妙不可言!没有一个别的活人能够装得那么满不在乎。像这样一个处境是很难满不在乎的。但是他精神真够旺盛,了不起的旺盛!”

“再会吧。”矮子说,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再会。阁下,再会,”律师叫道,向着门口撤退,“这是一件叫人高兴的事情,真的,极其高兴。哈,哈,哈!唔,很有趣,真的很有趣,有—有趣极了!”

布拉斯先生一路下楼一路怪叫,等他的声音在远处消失了,奎尔普才走向那两个人,他们还傻里傻气地愣在那里。

“你们在河上打捞了一整天吗,先生们?”矮子说,很客气地打开门。

“昨天就打捞一天了,老板。”

“哎呀,你们太辛苦了。请想想如果你们打捞到尸体,那身上的每一种东西就都归你们所有了。再会吧!”

那两个人面面相觑,但是当时并无意辩驳这一点,就拖着脚走了出去。清除工作很快完成之后,奎尔普把门子都上了锁,仍然偎着酒瓶,耸着肩抱着两手,像一个从天空降下来的梦魔注视着他那失却知觉的老婆。

* * *

[1] 头上顶灰,背上披麻,是一种守丧的礼俗。服丧者身穿麻衣,发上涂灰,以示哀恸。

[2] 格林尼治,原文作Grinidge,系Greenwich的别字,地在伦敦郊区的泰晤士河岸上,距伦敦桥约五里。

[3] 医院,指格林尼治医院,系皇宫改建,专收容残废年老的海军,由海军部给予养老金。

[4] “泪谷”(vale of tears)系直译,“活在泪谷里面”,意思是活在这个尘世里。

[5] 哈姆莱特(Hamlet),系莎士比亚一出悲剧的主角,他父亲被他叔父杀死,那个冤鬼向儿子示梦,要他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