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上分析的结果,似乎把生理学定义为有关正常生活的规律和常数的科学,由于两方面的原因而不十分确切:其自身容易受到客观性测量的影响;其二,因为病态必须被理解为某种形式的正常,而非正常,并非指不是正常的东西,而是构成了另一种正常的东西。这并不意味着生理学不是一门科学。就它对常数和变量的寻找、测量程序和基本分析方法来说,它确实是科学。然而,虽说用其方法来定义生理学是如何成为一门科学的,比较容易,但用其对象来定义生理学是关于什么的科学,则没那么容易。我们可以称之为研究健康条件的科学吗?在我们看来,更好的是把它定义为研究生命的正常功能的科学,因为我们已经相信,我们必须在正常状态和健康之间做出区分。然而,有一个困难仍然存在。当我们考虑一门科学的对象时,我们考虑的是与其本身一致的固定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物质和运动,受惯性影响,满足了每一项要求。然而,生命呢?它不是形式的变异和进化、行动的创造吗?它的结构不是更多的是历史性的(historique)而非组织学的(histologique)吗?生理学因此会偏向于历史学。而历史学无论如何都不是自然科学。然而,我们确实对生命的稳定性无比震惊。总之,为了定义生理学,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的健康观念。拉斐尔·杜布瓦(Raphaёl Dubois),据我们所知,是19世纪唯一的生理学著作的作者。在其著作中,一个并非纯粹词源学的或者纯粹重复性的关于生理学的定义,被提出来了。他从希波克拉底(Hippocratique)的自愈理论发展出了它的意义:“自愈的作用,与机体的正常功能的作用容易混淆。后者多少都有些直接的保守性或防御性。生理学所研究的不是别的,就是生物的功能,或者,换句话说,生命蛋白或生物蛋白的正常现象。”[35,10]然而,如果我们同意戈尔德斯坦所说的,在疾病中只有一种真正保守性的倾向,而且,健康的机体的特征就是面对新环境建立新标准的倾向,那么,我们对这样一种观点就不会满意。

西格里斯特试图通过理解哈维首先开创的对血液循环的发现(1628)的意义,来定义生理学。他以自己通常的风格前进着,即把这一发现放入到文明的思想史中来看。为什么关于生命的一种功能性的概念,不早不晚出现在那个时候?西格里斯特没有把诞生于1628年的生命科学,与一般性的,让我们这样说吧,关于生命的哲学观念分开来看。后者在个体对待世界的不同态度中得到了表达。从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起,造型艺术最早创立了巴洛克风格,在各处掀起了解放运动。巴洛克艺术家们,作为对古典主义艺术家的反对,在自然中看到的,仅仅是未完成的东西、有潜力的东西,而不是被圈定的东西。“巴洛克艺术家们感兴趣的不是存在的东西,而是将要存在的东西。巴洛克明显不仅仅是一种艺术风格,它是一种思维形式的表现。在这个时代,它统治着人类精神的所有领域:文学、音乐、时尚、国家、生活方式和科学。”[107,41]16世纪初的人们,在创立解剖学的过程中,倾向于生活方式中静止的、受到限制的方面。沃尔夫林(Wœlfflin)对巴洛克艺术家的说法是,他没有看到眼睛,而只看到了凝视。西格里斯特在17世纪初对医师的说法是:“他看到的不是肌肉,而是肌肉的收缩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生命解剖学(anatomia animata),即生理学,就是这样产生的。这门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运动。它向无限敞开了大门。每一个生理学的问题都会引向生命的源头,并提供了通向无限的出口。”[同上]哈维,尽管是一个解剖学家,在身体中看到的不是形式,而是运动。他的研究并不以心脏的构造为基础,而是以观察脉搏和呼吸这两种和生命一直相伴的运动为基础。医学中的功能性观点,与米开朗基罗的艺术和伽利略的动力学有关[107,42]。[37]

对我们来说,根据以前对健康的思考,不用说,初生的生理学的这种“精神”,在把生理学定义为研究健康的条件的科学时,应该得到保留。在很多场合,我们都谈到了生活方式,更愿意使用这个表达,而不是行为这个术语,来更好地强调生命是一种动态的极性。对我们来说,似乎在把生理学定义为研究稳定的生命形态的科学时,我们符合了几乎所有源自我们先前立场的要求。一方面,我们被委派研究这样一个对象,即它的身份对自身来说,是习惯的身份,而不是本质的身份,然而,它相对的恒定性或许正好足以把对生理学家来说动摇不定的现象纳入考虑范围。另一方面,我们保留着这样的可能性,即让生命超越文化的、在生理学认识的某个特定阶段被作为标准看待的生物学常数或者变量。事实上,形态的稳定化,只能是在通过扰乱先前的稳定性之后。最后,对我们来说,从所提出的定义开始,我们将能够更正确地给生理学和病理学的关系划定界限。

在生命最初的形态中,存在着两种类型。有一些在新的常数中得到了稳定,然而它们的稳定性不能够让它们最终免于被再次超越。那是一些正常的带有推进价值的常数。因为它们的标准性,它们是真正的正常。还有一些要以常数的形式被稳定下来。生物的每一项急迫的努力,都试图保护它们免受意外干扰。还有一些正常的常数,却表现出推进其中的标准性死亡的数值。因而,它们是病态的,尽管在生物活着的时候它们是正常的。总之,一旦生理稳定性在演化的危机中被中断,生理学失去了它的权利,但是,它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其线索。它并不能提前知道新的生物学秩序是否会成为生理学的,但随后,它会有办法在它所据有的常数中重新找到答案。这是事实,比如,如果环境被以实验的方法改变,以便弄清楚所保持的常数,在没有因生存环境的动荡而产生灾难的情况下,还能否适应自身。这是,比如说,帮助我们理解免疫和过敏性反应之间的差别的主要线索。血液中抗体的存在,对这两种形式的反应都很平常。然而,当免疫让机体对侵入内部环境的细菌和毒素不再敏感的时候,过敏反应,对特定的,尤其是侵入内部环境的蛋白质类的物质来说,就是一种必需的超级敏感[104]。在内部环境的第一次改变(被感染、注射或中毒等)后,再一次的入侵,就被免疫的机体忽视了,而在过敏反应的情况下,它引发了极为严重的休克反应,很多时候都是致命的,非常突然,以至于它让引发它的实验性注射成了名副其实的激起反应的(déchaînante),因而是一种典型的灾难性反应。血清中抗体的存在因而总是正常的,机体通过修正常数来适应环境的首次进攻,并受其调整,然而,在一种情况下,正常状态是生理性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是病态的。

* * *

据西格里斯特说,魏尔啸(Virchow)把病理学定义为“面对障碍的生理学”[107,137]。认为疾病源于正常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被复杂化了,但并没有被改变,这样一种理解疾病的方式,与克劳德·贝尔纳的观点很接近了,并且源于非常简单的疾病发生原理。我们知道,比如说,一只心脏或者肾脏是怎样形成的,血液或尿液是怎样通过它们的;如果我们想象二尖瓣上心内膜炎的溃烂增加,或者肾盂中有结石,那么,我们就能够理解像心杂音或肾绞痛这类症状发生的原因。然而,或许在这一观念中,存在着一种教育式的和启发式的混淆。医学教育恰恰始于关于正常人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由此出发,某些生理状态的原因,有时候可以轻易地通过承认机理的相似性来获得,比如,在呼吸系统中:心脏病、腹水、水肿;以及感官运动系统中的:偏盲或半身不遂。然而,似乎获取这些与生理学对应的解剖学知识的顺序被颠倒了。首先,是病人某一天确定“出了点问题”;他注意到自己的形态结构或者行为中出现了某些惊人的或者痛苦的变化。他正确地或者错误地让医生注意到这一点。后者受到病人的影响,着手于对病人特有的症状,甚至潜在的症状进行系统的探索。如果病人死亡,会进行尸检,会用各种方式来寻找所有器官中的独特现象,并将其与没有出现过类似症状的死亡的个体的器官相比较。临床观察和尸检报告会被相互比较。这就是病理学,如何借助病理学解剖,而且同样借助和功能性机理有关的假定和知识,变成了面对障碍的生理学的。

现在,必须指出,在这里存在着一种专业上的失察——或许这能够通过弗洛伊德的过失行为或失败行为理论来解释。医师都有一个倾向,即忘记是病人来找的他。生理学家则有一个倾向是,忘记临床医学和治疗医学先于生理学(这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荒谬)。要这一失察被纠正,我们就会认为,正是对障碍的体验——首先以疾病的形式,被一个具体的人所经历——在两个方面促进了病理学的发展:临床症候学和对症状的生理学解释。如果没有病理学障碍,就不会有生理学,因为不会有需要解决的生理学问题。总结下我们在考察勒利希的观点时所提出的假设,我们可以说,在生物学中,是情感(pathos)调节着逻辑(logos),因为是前者唤起了后者。引发了对正常的理论兴趣的,是非正常。对标准的认可,是在它们被破坏的时候。功能只有在失败的时候才会暴露出来。生命只有通过失调、受挫和痛苦才能够进入意识层面和关于它的科学。A.施瓦茨,随恩斯特·内维尔(Ernest Naville)之后,指出睡眠在人类的生活中所占的位置与在生理学中的相应的位置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均衡[104],正如乔治·杜马(Georges Dumas)所指出的,关于快乐的著作,与关于痛苦的海量著作相比,真是少得可怜。这是因为睡眠的本质和快乐,在于让生命在延续过程中不被注意到。

在《论正常的与病态的生理学》(Traité de physiologie normale et pathologique)中,阿伯卢斯(Abelous)承认,布朗-塞卡(Brown-Séquard)在1856年确定了切除肾上腺会导致动物死亡之后,创立了内分泌学。似乎这是一个自证的事实。却没有人追问布朗-塞卡是怎么想到要切除肾上腺的。在不知道肾上腺的功能的情况下,这不是一个靠推断就能够做出的决定。不,但这是一场可以模仿的事件。而事实上,西格里斯特表明,正是临床实践模仿了内分泌学。在1855年,阿狄森(Addison)描述了从此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疾病,他将这种疾病归因于肾上腺的损害[107,57]。由此出发,布朗-塞卡的实验性研究就可以得到理解了。在那本《论生理学》(Traité de physiologie)[112,1011]中,图尔纳德(Tournade)审慎地指出了布朗-塞卡和阿狄森之间的关系,并讲述了这一具有认识论意义的轶事:1716年,波尔多科学院以“肾上腺有何用处”为题进行征文比赛,而孟德斯鸠,作为报告的负责人,总结说,在所提交的论文中,没有一篇能满足科学院的好奇心,并补充说:“或许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能完成现在全世界的努力都无法完成的事情。”

再举一个同类研究的例子。所有的生理学家都把1889年在糖类新陈代谢中胰腺激素的作用的发现,追溯到冯·梅林和闵科夫斯基那里。然而,通常,人们并不知道,如果这两位研究者让一只犬患上糖尿病——在生理学中的著名程度,就像圣-洛克(Saint-Roch)在《圣徒传》中的著名程度一样——那么,这也是无意的。正是在研究外胰腺的切除及其在消化中的作用的过程中,这只犬的胰腺被切除了。瑙纽(Naunyn)在自己的单位进行了实验。他说,那是在夏天,而实验室的服务员被动物笼子周围大量的蚊虫震惊了。瑙纽遵循着这一原则:哪里有糖,哪里就有蚊虫。他提出分析犬的尿液。然后,冯·梅林和闵科夫斯基,通过胰腺切除术,造成了一种类似于糖尿病的现象[2]。因而,人为的方法使澄清变得可能,然而,却没有任何预谋。

同样,我们也应该稍微想一想德热里纳(Déjerine)的这几句话:“要精确地描述舌咽神经的瘫痪症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生理学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这种神经的运动分布图,而另一方面,可以说,在临床实践中,舌咽神经孤立的瘫痪被观察到了。事实上,舌咽神经总是和迷走神经和脊髓神经一起受到损害。”[31,587]对我们来说,似乎为什么生理学没有确切地建立起舌咽神经的动态分布图的首要原因,如果不是唯一原因的话,在于这种神经没有促成任何孤立的病态综合征。当伊西多·乔弗瓦·圣-伊莱尔把他那个时代的畸形学中与内脏异位相应的空缺归因于每一种形态或功能症状的缺乏时,他表现出了极为罕见的智慧。

魏尔啸关于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的关系的看法,并不完善,其原因,不仅在于他忽略了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正常的逻辑从属关系,而且他暗示疾病并没有主动地创造任何东西。为了再次回到这一问题上,我们在后一点上已经做了太过详细的讨论。然而,对我们来说,这两个错误似乎是有关的。正因为不允许疾病有任何自己的生物学标准,对于研究生命的标准的学科来说,就不会对它有什么期望。一种障碍只会减缓、终止或者扭转某种力量或者潮流,而不会改变它。一旦障碍被移除,病态的就会转变为生理的,早前的生理的。现在,这正是我们所不能承认的,不会附和勒利希或戈尔德斯坦。新的标准不是旧的标准。而由于这种建立新的具有标准值的常数的能力,对我们来说似乎是生物的生理学方面的特征,我们不能够承认,生理学能够在病理学之前单独地建立,如果要客观地建立起来的话。

今天,人们会认为要发表一部关于正常生理学的著作,完全不涉及免疫和过敏是不可能的。对后一种现象的认识告诉我们,大约97%的白人对结核菌素的皮肤反应呈阳性,然而,没有一个人患有结核病。而正是科赫(Koch)著名的错误,成了这些知识的源头。科赫确定,把结核菌素注射到已经患有结核病者身上会让情况更严重,而这对健康人来说却是无害的。随后,科赫相信,在结核菌素实验中,他发现了一种绝对可靠的诊断工具。然而他错误地赋予了它一种治疗价值,由此得到一些结果,关于这些结果的让人悲哀的记忆,只有等到后来过渡到一种更精确的诊断方法和预防性检测,即皮尔凯(Pirquet)发明的皮肤反应测试之后,才得以被消除。在人类生理学中,几乎每一次有人说“今天我们知道……”时,通过仔细查看,他会发现——在不指望降低实验的作用的情况下——问题出现了,而且,其解决方式,通常由临床实践和治疗学提供大体框架,而通常,从生物学上说,是以病人的牺牲为代价的。因此,正如科赫在1891年发现了以他的名字所命名的、并且由此产生出过敏反应理论和皮肤反应监测技术的那种现象,马凡(Marfan),早在1886年,根据骨质结核病所集中的区域少有与其他疾病——比如髋关节痛、卜德氏病(脊椎结核病)、肺结核——共存的现象,就有了这样的直觉:从临床的角度说,即结核病的某些表现可以确定对其他疾病的免疫性。总之,在过敏这种普遍现象(过敏反应是其中之一)的案例中,我们看清了一种无知的生理学通过临床实践和治疗学而过渡到了一种博学的生理学。今天,一种客观的病理学以生理学为起点,然而,昨天的生理学以一种病理学为起点。这种病理学应该被称为是主观的,因而是轻率的,不过,当然是大胆的,因而是进步的。用明天的眼光看,所有的病理学都是主观的。

* * *

是不是用明天的眼光来看,仅仅病理学才是主观的呢?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就其方法和目标来说是客观的科学,从明天的眼光来看都是主观的,因为,在难以宣称完善的情况下,很多今天的真理也将会变成一个旧的错误。当克劳德·贝尔纳和魏尔啸各自独立地以建立一门客观的病理学为目标时,一个以功能调节的病理学为形式,另一个以细胞病理学为形式,两者都倾向于把病理学融入到自然科学中,以规律和决定论为基础来建立它。[38]我们想要考察的,正是这种抱负。然而,如果坚持把生理学定义为关于正常的科学看起来已经不可能,似乎就很难承认可以有一门关于疾病的科学,以及可以有一门完全科学的病理学。

医学方法论的问题在法国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兴趣,对哲学家和医师来说都是如此。据我所知,皮埃尔·德尔贝(Pierre Delbet)收在《论科学中的方法》(De la méthode dans les sciences)[32]中的一篇旧文,还没有继承者。另一方面,在国外,人们以高度的一致性和细致来处理这些问题,尤其是在德国。我们打算借鉴赫克斯海默(Herxheimer)在他的《当代病理学》(Krankheitslehre der Gegenwart,1927)中对雷克(Ricker)和马德伯格(Magdebourg)的观念以及他们所引起的争论的说明。我们特意要给这种说明以总结的形式,从赫克斯海默的著作的6-18页转述、摘取[55]。[39]

雷克成功地在下列著作中详细解说了自己的观点:《关系病理学》(Pathologie des relations,1905)、《生理学作为纯自然科学的逻辑因素》(Eléments d'une logique de la physiologie considérée comme pure science de la nature,1912)、《生理学、病理学和医学》(Physiologie,pathologie,médecine,1923)、《作为自然科学的病理学,关系病理学》(La pathologie comme science de la nature,pathologie des relations,1924)。他划定了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学和医学的领域。自然科学的基础在于系统的观察,并带着一种解释的眼光对这些观察进行分析,即清晰地说明人类作为一种物理存在所属的环境中发生的各种可感的、物理的程序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就排除了自然科学对象的心理特征。解剖学描述了形态学意义上的对象,其结果本身没有解释价值,但通过它们与用其他方式获得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这些结果又获得了解释价值,因而,对于作为一门独立科学的生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来说,提供了解释上的帮助。“生理学探索这些更频繁、更规律,因而可以被称作正常的进程的过程,而病理学(被人为地与生理学分开来了)关注它们那些更稀有的形式。这些形式可称之为非正常的。它同样必须服从科学方法。生理学和病理学,作为同一门科学混在一起。它只能被称作生理学。它考察的是物理人身上的现象,以期获得一种理论的、科学的认识。”(《作为自然科学的病理学》,321)[55,7]生理学-病理学必须确定物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既然不存在关于生命的科学概念——除了一种纯粹诊断性的概念,所以这种生理学-病理学就与目的和目标毫无关系,从而也与和生命相关的价值毫无关系。一切目的论(必定不是超验性的,而是内在性的),一切从机体的最终目的出发,或者把自己与机体的最终目的联系起来,与对生命的保存等等联系起来的目的论,因此都是价值判断,它们不属于自然科学,从而更不属于生理学-病理学。

这并没有排除价值判断或者实际应用的合法性。然而,前者被归入到了生物学中,作为自然哲学的一部分,因而也是生理学的一部分;而后者被归入医学和卫生学中,被认为是应用性的、实用的、目的论的科学,旨在运用,根据其目标,被这样解释的东西:“医学的目的论思想要建立在生理学和病理学中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上,因为后者构成了医学的科学基础。”[55,8]病理学,作为纯自然科学,必须提供关于因果的知识,但不能做价值判断。

赫克斯海默回应这些一般性逻辑命题说,首先,像雷克那样把生物学归入哲学,并不符合常规,因为如果一个人依靠像文德尔班(Windelband)、孟斯特伯格(Münsterberg)和里克尔特那样的价值哲学的代表,生理学就不能够获得使用真正的标准化价值的权利。因而它必须被列入自然科学中。此外,某些概念,比如运动、营养、自然发生等(雷克给了它们一种目的论的意义),与病理学是无法分开的[55,8],从它所考虑的主体的心理方面的原因来说是如此,从它所考虑的对象本身身上的原因来说,也是如此。

事实上,一方面,科学判断,即便和不带有任何价值的对象发生关联时,仍然是一种价值论判断,因为它是一种心理行为。从纯逻辑或者科学的观点来看,据雷克自己说,在采用某些公约或者公设可能是“有好处的”。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和韦格(Weigert)或彼得斯(Peters)一样承认生物的组织或者功能的目的论。从这个观点来看,像活动、适应、调节和自我保存这类观念——雷克会把它们从科学中去除掉——在生理学中会优先得到保存,因而在病理学中也会如此[55,9]。总之,正如雷克清楚地看到的那样,科学思想在日常语言中,发现了大众的非科学语言,一种有缺陷的工具。然而,正如马尔尚(Marchand)所说,我们并不因此而必须“怀疑每一个简单的描述性术语中所隐藏的目的论动机”。日常语言尤其不足,因为它的术语常常具有绝对的意义,而在我们的思想中,我们只给了它们相对的意义。比如,说一块肿瘤具有一种自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它的营养路线、材料和模式真正与其他组织相独立,而是与它们相比,它相对独立。甚至在物理学和化学中,我们所使用的术语和表达都带有明显的目的论意义。然而,没有人认为它们真的与心理行为相对应[55,10]。雷克要求生物学的过程或关系不要从性质或者能力方面去推导。后者必须在部分的过程中去分析,而它们的相互反应必须被弄清楚。但是,他自己承认,在这种分析失败的地方——比如,在神经的兴奋性中——关于性质的观念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可能作为一种寻求相应过程的刺激的动力。在他的实验胚胎学(Entwickelungsmechanik)中,胡(Roux)不得不承认鸡蛋的某些性质或属性,使用了先成说和调节等观念,而且,胡的研究围绕着对发展的正常和非正常过程的因果解释来进行[55,11-12]。

另一方面,如果站在研究对象本身的角度来看,人们可能会发现(不仅在生物学中,同时也在物理学和化学中)物理-化学机械论的抱负有所后退。在任何情况下,对生物学现象的目的论是否应该被保留这样的问题,做出肯定回答的生理学家,不在少数,尤其是阿绍夫(Aschoff)、鲁巴什(Lubarsch)、齐恩(Ziehen)、比尔(Bier)、赫林(Hering)、R.迈耶(R. Meyer)、拜茨克(Beitzke)、费舍尔(B. Fischer)、霍伊克(Hueck)、罗斯勒(Rœssle)、施瓦茨(Schwarz)。齐恩追问,比如说,就大脑严重的损伤而言,像在脊髓痨或者全身瘫痪中那样,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它是一个破坏过程的问题,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它是一个符合某种目的的防御性或恢复性过程的问题,即便这些过程没有实现这个目的[55,12-13]。我们必须提一提施瓦茨的论文《作为医学思想范畴的意义追寻》(«La recherche du sens comme catégorie de la pensée médicale»)。他把因果关系指定为一种物理学范畴——康德意义上的:“根据物理学,世界观念的确定,是通过把因果关系当作一种范畴,运用在一种可测量的、分散的、没有质量的物质上。”这种应用要限制在那样一种解体不可能发生的地方,限制在生物学中的对象显示出明显的统一性、个性和整体性的地方。在这里,有力的范畴是“意义”范畴。“意义,就是一种手段,我们借助它来认识我们思想中的结构,以及拥有形式这个事实;它是在观察者的意识中对结构的思考。”在意义的概念之上,施瓦茨还加上了目的的概念,尽管它属于另一种价值系统。然而它们在两个认识领域和发展中(它们由此发展出了共同的性质)具有相似的功能:“因而,我们理解了我们自己的组织(organisation)的意思,就在于它保存自我的倾向,而且,只有包含着意义的环境结构,允许我们看到其中的目的。因此,通过对目的的考虑,关于意义的抽象范畴被真正的生命所充满了。对目的的考虑(比如,作为一种启发方法)总是暂时性的,可以说是一种替代品,为的是等待对象的抽象意义变得可以让我们理解。”总之,在病理学中,看待事物的目的论方式,不再被当今大多数科学家投射到原则当中,然而,具有目的论意义的术语,仍然被人们无意中使用着[55,15-16]。当然,把生物学的目的纳入考虑范围决不能把研究与因果解释剥离开来。在这个意义上,康德的目的论概念总是有意义的。事实上,比如,切除肾上腺会引发死亡。宣称肾上腺对生命是必不可少的,是一种生物学的价值判断。它并不会减缓人们详细地追问获得一种有用的生物学结果的原因。然而,假设对肾上腺的作用进行完全的解释是可能的,目的论的判断(它承认肾上腺极端的必要性),仍然会保留其独立的价值,尤其是在考虑到其实际运用的时候。分析和综合构成了一体,而没有互相替代。我们必须知道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55,17]。确实,“目的论”这个术语,因为功利地使用某种超验性的意义,而被人们过多地指责;“目的的”(final)已经够好,但如果是阿绍夫所使用的“机体的”(organismique),就还要更好些,因为它清楚地表达了与整体的关联。这种表达方式很适合当代病理学的趋势。这种趋势就是,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在病理学中,把整个机体及其行为,再次放在首要的位置[55,17]。

毫无疑问,雷克并没有绝对地排斥这种考虑,但是,他确实想把它们从作为一种自然科学的病理学中完全排除,以便把它们丢回给自然哲学(他称之为生物学),或者对于它们的实际运用来说,丢回给医学。现在,这种观点准确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种区分本身是否有用。这一点似乎已经被毫无异议地否定了,而且,它似乎有些道理。因此,马尔尚写道:“因为事实上,就其研究对象来说,病理学并不仅仅是一门自然科学,它还有一项任务,就是为了实践医学而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霍伊克参照马尔尚的观点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对雷克所拒绝的那个过程进行价值提升和目的论解释。让我们想想外科医生的问题。如果一位病理学家在完成了对一只肿瘤的活组织检查后,把自己的研究发现发给他,以回答知不知道肿瘤是恶性的还是良性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一个病理学问题时,那他会说什么呢?雷克所提倡的劳动分工会带来什么好处?在很大的程度上,实践医学并不能够得到它可以作为基础的坚实的科学基础。因此,我们无法赞同霍尼曼(Honigmann)。他同意雷克关于病理学的看法,却拒绝医学实践者应用它。他得出结论说,生理学-病理学以及解剖学应该从医学院转到科学学院。其结果将会是,人们会指责医学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思辨,并剥夺了生理学-病理学的重要刺激动力。鲁巴什采取了正确的立场。他说:“普通病理学和病理解剖学所面临的危险,主要在于这样的事实中,即它们会变得过于单方面的,过于孤立;它们和临床实践之间更密切的关系,而且是在病理学还未变成一门专业的时候就存在的关系,当然对它们两者都有更大的好处。”[55,18]

* * *

雷克的做法是,从频率的角度来定义生理状态,以及从可供我们考虑的机理和结构的稀有性来定义病态。毫无疑问,在这一过程中,雷克可以合理地认为,两者都必须依靠同样的探索性的、解释性的处理方式。既然我们并不认为必须承认统计学标准的有效性,我们就也不能承认病理学要完全向生理学看齐,变成一门科学,哪怕只是关于病态的科学。事实上,那些接受了把健康或者病态的生物学现象化约为一种统计学现象的人,似乎很快会承认这种化约中的一个假设,即用戈尔德斯坦引用的美因策(Mainzer)的话来说:“健康的生活和病态的生活之间没有什么区别。”[46,267]

在引用克劳德·贝尔纳的理论时,我们已经看到,在什么样的具体意义上,这样一个命题可以得到维持。然而,从生物学的角度,不能够承认生命在不同的状态之间有所区别,就意味着谴责自己甚至不会区分食物和排泄物。当然,一种生物的排泄物可以作为另一种生物的食物,但不能够作为它自己的食物。把食物和排泄物区分开来的,并非一种物理-化学事实,而是一种生物学价值。同样,把生理学的和病理学的区分开来的,并非物理-化学的客观事实,而是一种生物学价值。正如戈尔德斯坦所说,当我们开始认为疾病不是一个生物学范畴时,这就会让我们质疑我们出发的前提:“怎么可以相信疾病和健康不应该是生物学的概念!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人身上的复杂环境,这一陈述对动物来说明显不合法。在动物身上,疾病常常会决定单个机体生存还是毁灭。想想疾病在未驯化动物,即未受到人类保护的动物的生活中,起了什么有害作用吧!如果生命科学被认为不能够理解疾病现象,人们就必须严重怀疑,如此被解释的一门科学的内在范畴,所具有的适当性和其中的真实性。”[46,267]

毫无疑问,雷克承认生物学价值,但他拒绝把价值引入科学研究的对象,而是把对这些价值的研究当成哲学的一部分。然而,人们很正确地——根据赫克斯海默的观点,甚至根据我们自己的观点——指责了他这种把生物学纳入了哲学中的做法。

因而,该如何解决这一困难呢:如果我们从非常客观的观点来看,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我们要寻找两者之间在生物学价值方面的区别,我们是否离开了科学的根据?

我们建议把以下几点考虑作为解决方案的因素:

1. 从这个术语严格的意义上说,根据它在法语中的用法,研究某种对象的科学,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存在,即这种对象允许测量、因果解释,总之,也就是分析。每一种科学通过建立常数和变量而趋向于以测量的方式来确定。

2. 这种科学观点是一种抽象的观点,它表达了一种选择,因而也表达了一种忽视。寻找人类过去的经验,事实上就是忽略它可以为人类并通过人类接受什么样的价值。在科学之前,提升人生价值的,是技术、艺术、神话和宗教。在科学出现后,同样的这些功能仍然存在着,但它们与科学无可避免的冲突,应该用哲学来调节。这当然是关于价值的哲学。

3. 生命,在人类中,被引导着获取了相应的工具并产生了相应的欲望,去科学地确定什么是真实的。必须看到,确定什么是真实的这一雄心,扩展到了生命本身。生命变成了——事实上,它是历史性地变成这样的,而并非从来就是这样的——科学的一种对象。生命科学发现把生命当成了对象,因为它是活着的人的事业,也是一个对象。

4. 在试图确定真正决定生命现象的常数和变量的过程中,生理学真正所做的,是科学的工作。但在寻找这些常数的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在把某些确定为正常的、某些确定为病态的过程中,生理学家所做的,比科学的严格工作多得多——至少不比它少。他不再把生命仅仅看作一种和自身一致的存在,而是一种极化的运动。生理学家在不知不觉中,不再用一种冷漠的眼光来看待生命,一种物理学家研究物体的眼光;他是通过活着的质量来看待生命的,生命通过这种质量,自己也进入了某种意义中。

5. 事实上,生理学家的科学活动,不管他认为他在自己的实验室中多么独立和自主,仍然或多或少地,而且毫无疑问地,与医学活动保持着某种联系。可以引发而且已经引发了人们对生命的关注的,是生命的各种失败。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对生命的失败的反思。这并不意味着科学是行动过程的秘诀,而是相反,科学的兴起是以行动的障碍为前提的。把健康和疾病这些范畴引入人类意识的,是生命本身。它是通过区分推进的行为和阻碍的行为来进行的。这些范畴在生物学上是技术性的、主观的,而不是科学的、客观的。人都喜欢健康,而不喜欢疾病。医师明确地站在人一边,他为生命服务,而在谈到正常和病态时,他所表达的,是生命的动态极性。生理学家通常也是医师、一个活着的人,而这就是生理学家把这一事实纳入其基本概念的原因,即尽管一个活着的人的功能呈现了对于科学家来说可以同样解释的各种形态,但这些形态并不因此对这个活着的人自己来说就是同等的。

* * *

总之,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的区别,已经拥有并且仅仅能够拥有一种临床学的重要性。这就是为什么,与当下所有的医疗习惯相反,我们要提出,病变器官、病变组织和病变细胞这些提法,在医学上是不正确的。

疾病,对一个具体的单个的生命而言,就其与环境的极化行为关系来说,是一种具有负面价值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对人来说——尽管病态的或者疾病这些术语,通过它们与痛苦(pathos)或恶(mal)的关系,暗示着,这些观念以过去的人类经验为基础,随着同情心的减弱,被并运用到了所有的生物体上——而且对每一个生物体来说,只存在着整个机体的疾病,存在着犬类的疾病、蜜蜂的疾病。

既然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分析把机体分解为了器官和基本功能,它倾向于把疾病放在整个结构或者行为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环境的层面上。随着分析的精细程度的增加,疾病被放在了器官的层面上——这是莫干尼的做法——被放在组织层面上——这是比沙的做法——被放在细胞层面上,这是魏尔啸的做法。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忘了,在历史上、在逻辑上、在组织学上,我们是通过从整个机体开始回溯,才抵达细胞的;而思想,至少是目光,总是被引向它。整个机体对病人,以及随后对医师,所提出的问题,其解决方式,被人们在组织或者细胞中寻求着。在细胞的层面上寻找疾病,就是把具体生活的层面(在这里,生物极性区分了健康和疾病)和抽象科学的层面(在这里,这个问题有了解决办法)混淆起来。我们并不是说一只细胞不会生病,如果我们所说的细胞是一个整体的活物的话,比如一个单细胞生物。我们的意思是,生物的疾病并不存在于机体的某一部分。我们当然可以说一个白细胞生病了,正如一个人有权把白细胞放到与网状内皮系统和链接系统的关系之外来考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白细胞被看作了一个器官,而且,最好看作对环境而言处于防御和反应状态的一个机体。事实上,这里提出了个性(individualité)的问题。同样的生物学事实,既可以被看作是一部分,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整体。我们建议,把它当作一个整体,才可以被称作有病的或没病的。

今天,某些解剖学家或生理学家可以说肾脏的或者肺部的或者脾脏的细胞是有病的,或者生了某种病。他们或许从未踏进医院或者临床诊所。他们这么说,仅仅因为这些细胞,是实习医师、临床医生和临床学家昨天,或者一百年前——这都无关紧要——从一个他们从未观察过其行为的人的尸体或者被切除的器官上移除的,或者与移除的细胞类似。这是事实,以至于莫干尼,作为病理解剖学的创始人,在他最重要的著作的开头写给外科医生特鲁(Trew)的优美的书信中,清楚地指出,解剖学-病理学探索,不得不常常正式提到对正常人的解剖,而且,很明显地,首先,还提到临床经验[85]。魏尔啸在与法国的显微摄影师们就癌症因素的具体特征所进行的那场著名的讨论中,曾求助于韦尔波(Velpeau)。魏尔啸自己宣称,如果显微镜能够为临床实践服务,那么,是临床实践开发了显微镜的用处[116]。确实,魏尔啸在别的地方以极大的明晰性提出了部分疾病的理论。我们前面的分析试图反驳过这一理论。他在1895年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我认为,疾病的实质在于,机体的某个被改变的部分,或者一个被改变的细胞,或者一群被改变的细胞(或者组织,或者器官)……事实上,身体的每一个生病的部分,与它所属的整个健康的身体的其他部分,是一种寄生关系,而且,它的生存,是以耗费整个机体为代价的。”[23,569]今天,似乎这种原子论的病理学已经被放弃了,而且,疾病更多地被看作是任何有机的东西对来自某种因素的攻击的反应,而不是助长了这种因素。魏尔啸的细胞病理学在德国的一大反对者,正是雷克。[40]他所说的“关系病理学”,正是这样一种观点,即疾病并不存在于想象中独立的细胞的层面上,而是首先由细胞与血液和神经系统(即让机体作为一个整体运作的内部环境和相应的器官)之间的关系决定的[55,19]。雷克的病理学理论对赫克斯海默以及其他人来说,似乎是有疑问的,但这并不重要。有趣的是他的攻击中所包含的精神。总之,当我们谈到客观的病理学的时候,当我们认为解剖学的和组织学的观察、生理学的实验,以及细菌学的检查是可以让疾病诊断具有科学依据——甚至,在某些人看来,在所有的临床调查和探索缺席时——的方法时,在我们看来,我们成了这种从哲学上来说最为严重、从治疗学上来说有时候也是最为危险的混乱的牺牲品。显微镜、体温计、肉汤培养液,并不知道医师们所不了解的医学。它们只是给出一个结果。这种结果本身并没有诊断方面的价值。为了能够诊断,必须观察病人的行为。因此,人们会发现,一个在咽头感染了白喉杆菌的人,并没有患白喉病。另一方面,对另一个人来说,一个彻底的、非常精确的临床检查,虽然让人想到霍奇金病(une maladie de Hodgkin),而对活组织的病理解剖学检查,却会发现甲状腺肿瘤的存在。

在病理学方面,从历史的角度来说的第一个词,以及从逻辑的角度来说的最后一个词,都归于临床实践。临床实践不是,而且永远不会成为一门科学,即便它所使用的方法的有效性,越来越得到了科学的保障。临床实践并未与治疗学分开,而治疗学是一种重建或者恢复正常的技术。其最终目的,即主观上对建立一套标准的满意,逃离了客观知识的管辖。在科学上,人们不会把一些标准指定给生命。但是,生命是与环境进行的一种极化的冲突行为。它是否会感到正常,取决于它是否感觉到自己处于一种标准化的位置。医师是站在生命一边的。科学帮助他完成了由这一选择引发的使命。医生是病人招来的。[41]正是这种悲哀的召唤的反响,把医学技术用来帮助生命的所有科学,变成了病理学的。因此,结果就变成了,存在着一种病理解剖学、一种病理生理学、一种病理组织学、一种病理胚胎学。但是,它们的病理学性质,为技术方面以及主观方面的源头提供了入口。客观的病理学是不存在的。结构和行为可以被客观地描述,但是,它们不能够按照某些纯客观的标准条款而被称作“病态的”。客观地说,如果没有正面的或者负面的生命价值,人们所能定义的就只有变化或者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