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la reproduction des conditions de la production

然而,我们还没有完成对生产方式的分析。

我们过去在谈到为了使生产得以可能就必须更新生产资料这一点时,曾在我们的分析过程中隐约发现某种东西。现在,我们应该使它凸显出来。过去只是顺便提到的事情,现在我们要全面考察一番。

正如马克思曾说过,甚至连小孩子都知道,一种社会形态如果在进行生产的同时不对生产的条件进行再生产,它就连一年也维持不下去。[1]因此,生产的最终条件,是各种生产条件的再生产。这种再生产可能是“简单的”(仅仅对先前的生产条件进行再生产),也可能是“扩大的”(对那些生产条件进行扩展)。在这第一卷中,让我们暂时把后面这个重要的区分放在一边,在第二卷中我们会重新来谈它[2]。

那么,什么是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呢?

我们要预先说明,我们现在正在进入一个(从《资本论》第二卷以来)特别为人们熟视无睹的领域。仅仅从生产的观点,乃至从单纯生产实践(与生产过程相比,它本身仍是抽象的)的观点来看待上述问题,这种方式具有根深蒂固的显而易见性(经验主义类型的意识形态的显而易见性),这种显而易见性是如此地与我们的日常“意识”融为一体,以至于我们要把自己提高到再生产的观点上来,是极其困难的——我这样说,是为了避免说“几乎不可能”。然而,脱离再生产的观点,一切都仍然是抽象的(比片面更糟:是歪曲的)——即使是在生产的层面上也是如此,更不用说在单纯实践的层面上了。

让我们试着来系统地、明晰地考察一下这些事情。

为了简化我们的叙述,同时假定任何社会形态都产生于一种占统治地位的[3]生产方式,那么我们可以说,生产过程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的制约下使现有的生产力发挥作用的。

因而,为了存在,并且为了能够进行生产,一切社会形态都必须在生产的同时对其生产条件进行再生产。因此,必须再生产:

1. 生产力;

2. 现有的生产关系。

一、生产资料的再生产

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已经作出了强有力的证明,从那以后,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从事国民经济核算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家”)都承认,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的再生产——即生产资料的再生产——没有得到保障的话,就不可能按照必然安排好的比例进行生产。

在这方面,任何经济学家和任何资本家没有两样,他们都会向我们说明,每年必须预备一些东西,用来替补在生产中被消耗或损耗的东西:原料、固定设备(厂房)、生产工具(机器)等等。我们说任何经济学家=任何资本家,是因为他们两者都表达了企业的观点,都仅仅满足于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实践进行讨论。

但是,多亏了天才的魁奈第一个提出了这个“触目可见”的难题,也多亏了天才的马克思解答了这个难题,于是我们懂得了,不能在企业的水平上来思考生产的各种物质条件的再生产,因为这种再生产的真正条件,并不存在于那个水平上。在企业的水平上发生的事情,只是一种后果,它只是给人一种关于再生产的必要性的观念,但绝没有让我们能够对再生产的各种机制进行思考。

片刻的反思就足以确信这一点:一个开纱厂生产羊毛织品的资本家X先生,必须“再生产”他的原料、他的机器等等。但并不是他本人为了自己的生产而生产这些东西——而是别的资本家为他生产:比如澳大利亚的牧场主Y先生、生产机床的重型机械商Z先生等等。他们生产的那些产品,是X先生的生产条件再生产的条件,而他们为了生产那些产品,也必须对自己的生产条件进行再生产,以此类推,直至无穷——从国内到世界市场,整个都按一定比例进行,从而对(用于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需求都可以通过供给来满足。

这种机制造成了一个“蜗杆”[4],要思考它,就必须追随马克思所说的“全球”进程,并研究《资本论》第二、三卷讨论的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的生产)之间的资本流通关系以及剩余价值的实现。

我们不打算深入分析这个问题。对于生产的各种物质条件的再生产,我们已经指出了它的存在的必要性,这就足够了。

二、劳动力的再生产

然而,读者不会没有注意到一件事。我们刚才谈到的是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而不是生产力的再生产。因此,我们以缄默的方式跳过了那个把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区分开来的东西的再生产,即劳动力的再生产。

尽管通过观察在企业中发生的事情,特别是通过考察对折旧和投资进行预测的财务核算实践,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于再生产的物质过程存在的粗略观念,但对于我们现在要进入的领域来说,只观察企业中发生的事情,即便不是完全盲目的,至少也是近乎盲目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本质而言发生在企业之外。

劳动力的再生产是如何得到保障的呢?

劳动力的再生产是通过给劳动力提供用于其自身再生产的物质资料——即通过工资——得到保障的。工资被列入每个企业的核算中,但那是作为“人工资本”[5],而根本不是作为劳动力物质再生产的条件。

然而,工资就是以那种方式“起作用”的,因为它只代表劳动力消耗所产生的价值的一部分,也就是劳动力再生产必不可少的那部分:也就是恢复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所必不可少的那部分(用来支付衣、食、住,简言之,为了让雇佣劳动者在第二天——上帝让他多活的每一个第二天——再次出现在工厂门口所必需的费用)。让我们补充一点:它也是抚养和教育子女所必不可少的;无产者通过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把自身当作劳动力再生产出来(以x个样本的方式,x可以等于0,1,2……,可以是任意数)。

为了提醒起见,我们要指出,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这个价值量(工资),不单单取决于“生物学的”行业最低保障工资[6]的需要,而且还取决于历史的最低限度的需要(马克思曾指出,英国工人需要啤酒,而法国无产者需要葡萄酒),因而是历史地变化着的。

我们还要指出,这个最低限度在两方面是历史性的,因为它不是由资本家阶级所“承认”的工人阶级的历史需要所规定的,而是由无产阶级的斗争(两方面的阶级斗争:反对延长工作日和反对降低工资)所强加的历史需要所规定的。但我们可以撇开这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与我们当前的证明没有直接关系。

事实上,为了使劳动力作为劳动力被再生产出来,仅仅保障其再生产的物质条件还不够。我们已经说过,后备劳动力必须是“有能力的”,也就是说,适合在生产过程的复杂体系内从事工作,即在限定的劳动岗位和合作形式下从事工作。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一定时期由生产力历史地构成的统一体类型[7],都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劳动力必须(在不同的方面)是合格的,并因此要以这种要求得到再生产。所谓“在不同的方面”,是根据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的要求,对于不同的“岗位”和“职业”来说的。

那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多样化的)合格能力的再生产是怎样获得保障的呢?与在奴隶制或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中所发生的情况不同,上述的劳动力合格能力的再生产,倾向于(这涉及某种倾向性规律)不再(在生产本身的学徒期中)“通过现场实践”而得到保障,而是越来越多地在生产之外,通过资本主义的学校系统[8]以及其他层级[9]和机构来完成。我们马上就会有机会来更详尽地讨论它们。

那么,人们在学校里学习什么呢?大家都“知道”[10]:虽然人们在学习上深入的程度不一,但他们无论如何学会了读、写、算,也就是说学会了一些技能,同时还学到了不少别的东西,包括“科学文化”或“文学”方面的一些要素[11](它们可能是初步的,也可能正好相反,是深入的)。那些技能和知识在生产中的不同岗位上是可以直接拿来用的(有的教育是为了培养工人,有的是为了培养技术人员,有的培养工程师,还有的培养高级管理人员,等等)。因此,人们是在学习一些“本领”[12]。

但是,大家同样“知道”,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乐意知道:在学习这些作为“本领”而发挥作用的技能(读、写、算)和“认识”[13](“科学文化和文学”的一些要素)之外,在学习它们之外,但也在学习它们的同时,人们在学校还要学习良好的举止“规范”,也就是说,学习劳动分工中的所有当事人依照他们“被指定”要占据的岗位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的良知规范;说得更清楚一点,也就是关于尊重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的规范,说到底就是由阶级统治建立起来的秩序的规范。人们在学校还学习“说好法语”,学习正确地“管理”工人,实际上也就是说,(作为未来的资本家及其奴仆)学习“恰当地使唤”他们,即(作为理想的解决办法)学习“出色地对他们讲话”,以威胁或欺骗他们,简言之,对他们进行“欺骗”。特别是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中的“文学”教育[14],就是为这些服务的。

如果用一种更科学的语言来陈述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说,劳动力的再生产不仅要求再生产出劳动力的合格能力,同时还要求再生产出劳动力对遵守既定秩序的各种规范的服从,即一方面为工人们再生产出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服从,另一方面为从事剥削和镇压的当事人再生产出出色地运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能力,以便他们能“用词句”[15]来保障统治阶级的统治。

换言之,学校(还有像教会这样的其他国家机构,像军队这样的其他机器——军队和学校一样,也是免费和义务的——,更不用说其存在与国家的存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党了)给人们传授“本领”,但却是以保障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臣服或以保障这种意识形态的“实践”的形式进行的。所有那些从事生产、剥削和镇压的当事人,更不用说那些“职业的意识形态家”(马克思语),为了要恪尽职守地(且不需要有一个宪兵跟在屁股后进行督促就)完成他们的工作,都不得不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浸染”在那种意识形态当中。无论他们是被剥削者(无产者)、剥削者(资本家)、剥削者的助手(管理者),还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大祭司(它的“官员”)等等,都是如此。

由此可见,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不仅要再生产出劳动力的“合格能力”,而且要再生产出它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臣服或这种意识形态的“实践”。必须非常明确地说“不仅……而且……”,因为只有在这种意识形态臣服的形式下并受到这种形式的制约,劳动力的合格能力的再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但是由此,我们就发现了一种新的现实:意识形态。要着手讨论这个问题,就需要进行详尽的分析。我们将通过两点说明来进行这个分析。

第一点说明是为了总结一下我们对再生产的分析。

我们刚刚简短地探讨了生产力再生产的两种形式,其一是生产资料的再生产,其二是劳动力的再生产。

但是,我们还没触及生产关系的再生产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来说,这是头号问题,决定性的问题。弃而不谈这个问题将是一个理论失误——说得再坏点,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

所以,我们准备谈谈这个问题。但是为了获得谈论它的手段,我们还必须再兜一个大圈子。希望读者能集中精力,耐心地跟随我们的步伐。

第二点说明是,为了兜这个圈子,我们不得不重提我们的老问题:什么是社会?

* * *

[1]马克思致库格曼,1868年7月11日(关于《资本论》的信,社会出版社,第229页)。(参见马克思1868年7月11日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前引,第289页:“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小孩子同样知道,要想得到与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译注)

[2]这里所说的“第二卷”,是指阿尔都塞整个写作计划中的第二卷。详情参见本书卷首“法文版编者说明”和阿尔都塞的“告读者”。——译注

[3]我们一再说占统治地位的,是因为在历史发展(或不发展)过程中,一切社会形态中都有一种生产方式统治着该社会形态中“残存的”先前的生产方式。正因为如此,我们此前才可以说:迄今为止,一切社会形态中都至少存在两种生产方式[参考泰雷(Terray):《马克思主义面对“原始”社会》(Le Marxisme devant les «Sociétés primitives»),马斯佩罗出版社,1969年,第169页]。

[4]此处原文为“«vis sans fin»”,即有传动功能的“蜗杆”,也可直译为“无穷无尽的螺线”。但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参见本书此处),这个短语被改为“fil sans fin”,即“无穷无尽的链条”。——译注

[5]马克思给了它一个科学的概念:可变资本。

[6]原文为“SMIG”,即“Salaire minimum interprofessionnel garanti”(行业最低保障工资)的缩写。——译注

[7]参考艾蒂安·巴利巴尔《阅读〈资本论〉》(第二册)。

[8]参考《学校》(Écoles),将于1969年秋出版。(《学校》一书并未成功出版,具体可见巴利巴尔给本书法文版所作的序。参见第6页及该页注释,另参见第110页及该页注释。——译注)

[9]“层级”原文为“instances”,还有“恳求”“部门”等意思,作为专业名词,又有“诉讼”和“法院”等意思。值得提醒的是,阿尔都塞经常用的一个词“归根到底”(en dernière instance),其中的“dernière instance”直译即为“终审”或“最后层级”。——译注

[10]“知道”原文为“savoir”,下文中的“知识”(savoirs)即其名词的复数形式。——译注

[11]“要素”原文为“éléments”,作为复数,也译为“基本概念”或“基础知识”。——译注

[12]一些“本领”(注意,“知识”原文为“savoirs”,“本领”原文为“savoirfaire”,即“知道怎么干”。——译注)。它们可能是一些单纯的技能(会写、读、算、看图,会在历史年代中进行自我定位,会认识种种对象和种种现实,等等)。它们还可能是一些“知识”,(让我们抛开文学不谈)科学认识方面的初步的或基本的知识(有时甚至是相对深入的知识)。然而,我们在这里应该引入一个特别重要的区分。人们在学校里,甚至大多数时间在大学里,学习的并不是“科学”。人们学习的是一些科学成果,一些推理和证明的方法。人们从根本上来说是在学习“解决难题”或进行一些“实践工作”。它们并不是“科学”,而是关于科学方法和科学成果的一些要素,也就是活的科学的散落物。我们可以说,活的科学只存在于科学研究当中(必须对这句简单的话进行更详尽的注解):为了用一个词语来指明这种差别,我们可以说,活的科学的本义更多地不在于解决难题,而在于提出要解决的难题。因而人们在学校和大学里所学习的科学,其实是一些运用和利用某些与他们的“生活”完全无关的科学成果和科学方法的技能。因此,我们可以把那些基本技能和科学认识的(甚至相对深入的)一些要素置于一个单一的概念——即“本领”——之下。

[13]“认识”原文为“connaissances”,其名词形式为“connaître”(认识),通常也译为“知识”,但为了与“savoir”(知识、知道)相区分,在本书中一律译为“认识”。——译注

[14]“‘文学’教育”原文为“l'enseignement «littéraire»”(“文学的”教育),不是狭义上的(现代意义的)“文学教育”(l'enseignement de littérature),而是泛指一切与语言、文字、文学有关的教育。——译注

[15]“用词句”原文为“par la parole”,其中“la parole”也有“言语”“诺言”“讲话”的意思。——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