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等猿类同最低等未开化人在心理能力上的巨大差异——某些共同的本能——各种情绪——好奇心——模仿性——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理性——向前改进——动物使用工具和武器——抽象作用,自我意识——语言——审美感——神的信仰,心灵作用,迷信

我们在以上两章中看到,人类在其身体构造上带有来自某一低等类型的明显痕迹;但也许可以这样说:由于人类在其心理能力(mental power)上同所有其他动物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因而这一结论一定还存在某种错误。毫无疑问,这一方面的差别是巨大的,即使我们把一个最低等未开化人——他没有表示四以上数目的任何字眼,并且对普通事物或感情也几乎不会使用任何抽象的名词⑴——的心理同一只最高等猿的心理加以比较,也是如此。纵然一种高等猿类改进或开化到像一只狗超出其祖先类型狼或豺(jackal)那样的程度,二者之间的差别无疑还是巨大的。火地人可以列为最低等的野蛮人,在英国皇家军舰“贝格尔”(Beagle)号上有三个火地土人,他们曾在英国住过几年,并且能说一点英语,这三个人在气质和大多数心理官能(mental faculties)上同我们如此密切相似,以致经常使我感到惊奇不已。如果除了人类以外没有一种生物具有任何心理能力,或者,如果人类的心理能力性质完全不同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那么我们永远不能使自己相信人类的高等智能乃是逐渐发展而来的。但可以阐明,二者基本上没有这种差别。我们还必须承认,一种最低等鱼类如七鳃鳗(1amprey)或文昌鱼(1ancelet)同一种高等猿类在心理能力上的间隔要比猿类同人类在这方面的间隔广阔得多,而这一间隔是被无数级进(gradations)填补起来的。

就道德倾向(moral disposition)来说,像老航海家拜仑(Byron)所描述的那个野蛮人,因其子倾落一篮海参,就把他撞死在岩石上,以之比霍伍德(Howard)*或克拉克森(Clarkson)*,其间的差别诚然不小。就智力来说,一个几乎不会使用任何抽象名词的野蛮人和牛顿(Newton)**或莎士比亚(Shakspeare)**之间的差别,亦复如此。最高等种族的最高等人士和最低等未开化人之间的这种差别,彼此是由最细小的等级连接起来的。因此,它们由这一端变化和发展到另一端,是可能的。

这一章的目的在于阐明,在心理官能上人类和高等哺乳动物之间并没有基本差别。这个题目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扩充为一篇单独的论文,但在这里只能简短地加以讨论。因为关于心理能力还没有一种普遍被接受的分类方法,所以我将按照最适于我的目的的顺序来安排我的论述;并且选用那些给我印象最深的事实,我希望它们对读者会产生一些影响。

关于等级很低的动物,我将在讨论“性选择”时补充一些事实,以阐明它们的心理能力之高远远超出我们的意料之外。同一物种中诸个体的心理官能变异性,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之点,所以要在这里举出少数例证。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准备详加讨论,因为我根据多次调查得知,所有那些长期对许多种类动物甚至鸟类注意观察过的人们都一致认为,个体之间的每一种心理特性,都有重大差别。要问心理能力在最低等有机体中最初是以怎样方式发展起来的,就如同问生命本身是怎样起源的一样,目前还是没有希望得到解答。如果这些是人确能解决的问题,那也有待于遥远的未来了。

由于人类具有和低于人类的动物同样的感觉,所以人类的基本直觉(intuitions)一定也是同样的。人类和低等动物还有某些少数共同的本性,如自保,性爱,母亲对新生儿女的爱,新生儿女吸乳的欲望,等等。不过人类所具有的本能也许比低于人类的动物所具有的本能要稍微少一些。东印度群岛的猩猩以及非洲的黑猩猩,均筑平台作为宿所,由于这两个物种遵循这同样的习性,或许可以这样辩说:这是出于本能,但我们无法肯定,这不是由于这两种动物有相似的需要而且有相似的推理能力的结果。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这等猿类不吃许多种热带的有毒果实,而人就没有这种知识。但是,我们的家养动物当被带到异地时,在春季第一次把它们放出去之后,常常会吃毒草,不过以后它们就避免吃了;我们还无法肯定,猿类不会从它们自己的经验中或者从它们双亲的经验中去选吃什么样的果实。然而,像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猿类肯定有怕蛇的本能,并且可能还有怕其他危险动物的本能。同低等动物的本能相对照,高等动物的本能显著地比较少而简单。居维叶主张本能和智力彼此成反比,有些人以为高等动物的智能是从它们的本能发展而来的。但普歇(Pouchet)在一篇有趣的论文⑴中阐明,这种反比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具有最奇异本能的那些昆虫肯定是最有智力的。在脊椎动物的系列中,智力最差的成员如鱼类和两栖类,都没有复杂的本能;在哺乳动物中,以其本能著称的动物如河狸(beaver),则有高度的智力,每一个读过莫尔根(Morgan)先生的优秀著作⑵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

虽然按照赫伯特·斯宾塞先生⑶的说法,智力的最初端绪是通过反射作用(reflex actions)发展而来的,虽然比较简单的本能逐渐变为反射作用而且二者几乎无法区别,如幼小动物的吮乳,但更加复杂的本能的起源,似乎还是与智力无关。然而我绝不是否认本能活动会失去其固定的和不学自会的特性并且可以由自由意志(free will)所助成的其他特性所代替。另一方面,有些智力活动进行了几代之后,还会转变成本能而被遗传下去,如海洋岛上的鸟类学会避人就是这样。于是这等活动可以被说成是特性的退化,因为这种活动进行不再通过理性或经验了。但是,大多数比较复杂的本能似乎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被获得的,即由于比较简单的本能活动的变异受到了自然选择。这等变异似乎是由作用于脑组织的同样未知原因而发生的,引起身体其他部分发生微小变异或个体差异的就是这等原因;由于我们的无知,这等变异常常被说成是自然发生的。我以为,关于比较复杂的本能的起源,我们还作不出任何其他结论,如果我们考虑一下不育的工蚁和工蜂的不可思议的本能,而它们却不留后代以承继它们的经验和改变了的习性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我们从上述昆虫和河狸认识到高度的智力同复杂的本能确是共存的,虽然最初随意学得的动作不久可以通过习性以一种反射作用迅速而准确地进行之,但自由智力(free intelligence)和本能之间还有一定程度的抵触——后者含有脑的某种遗传变异。关于脑的功能,我们所知者甚少,但我们能够觉察到,当智力变得高度发达时,一定有最自由沟通的而且极其错综复杂的渠道把脑的各部分连接在一起;因此,每一个独立部分恐怕要较差地适于以一种确切的和遗传的——即本能的——方式去回答特殊的感觉或联想(associations)。甚至在智力的低级程度和形成固定的、但不是遗传的习性的强烈倾向之间似乎也存在着某种关系。因为一位有洞察力的医生告诉我说,稍微有点低能的人每一行动都倾向于按照常规、即习性,如果给他这种鼓励,就会使他非常高兴。

我以为这种离题之论还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当我们把高等动物、特别是人类的以记忆力、预见力、推理力和想象力为基础的心理能力活动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以本能来执行的完全相似的活动加以比较时,我们也许容易地对前者的心理能力估价得过低;在低等动物的场合中,执行这等活动的能力是通过心理器官在各个连续世代中的变异性和自然选择逐步被获得的,而与动物所表现的任何有意识的智力无关。正如华莱士先生⑴所辩说的,人类所完成的很多智力工作无疑是由于模仿,而不是由于理性;但人类的活动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许多这等活动之间的重大差别,即在于此。这就是说,人类不会通过他的模仿力在最初一试中就能制造比如说一只石斧或一条独木舟,人类必须通过实践去学习工作;另一方面,一只河狸筑造它的堤堰或水道*,一只鸟筑造它的巢,在最初一试中其完善程度就可以像它年老而有经验时一样,或者差不多一样,而一只蜘蛛在最初一试中所织成的网同其年老而有经验时所织成的就完全一样地完善了。⑵

现在回到本题上来:低等动物像人那样也会感到快乐和悲伤,幸福和苦难。幼小动物如小狗、小猫、小羊等在一起玩耍时和我们的小孩一样,没有比它们在这时所表现出的幸福感更加明显的了。甚至昆虫,如卓越的观察家于贝尔(Huber)⑶所描述的,也像许多种类小狗那样地在一起玩耍,他曾看到一些蚁相互追逐,彼此假相咬啮。

低于人类的动物可以被和我们同样的感情所激动,这个事实已经如此充分地得到证明,以致没有必要再详加说明而引起读者厌烦。恐怖对它们发生作用的方式就同对我们一样,会引起肌肉颤抖,心脏跳动,括约肌(sphincters)松弛以及毛发竖立。猜疑是畏惧的产物,它是大多数野生动物的显著特性。坦南特(E.Tennent)爵士关于用做诱捕其他象的雌象行为写过一篇报道,我想凡是读过这篇报道的人不可能不承认这些雌象是有意识地在玩弄欺诈,而且深知它们在干什么。勇敢和怯懦在同一物种的诸个体中是极端容易变异的属性,这在我们养的狗中有明显的表现。有些狗和马的脾气坏,容易生气,还有一些狗和马的脾气好,这等属性肯定是遗传的。谁都知道动物多么容易狂怒,而且表达得多么明显。关于各种动物经过长久期间后还会狡猾地进行报复,已经发表过许多逸事,看来这大概是真实的。伦格尔和布雷姆⑴说,他们所养驯的美洲猴和非洲猴确会施行报复。动物学家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爵士的严格认真是众所周知的,他给我讲过一个他亲眼所见的故事:在好望角有一位军官经常虐待一只狒狒,某星期日当这只狒狒看到他列队前进时,便把水倒入一个小坑里,急忙和些稠泥,当这位军官走近时,它熟练地把稠泥向他猛砸过去,于是逗得许多旁观者发笑。很久以后,每当这只狒狒看到这位受害者的时候,还表现出胜利的欢欣。

狗对主人的爱是众所周知的,一位往昔的作者⑵富有风趣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狗是爱你甚于爱它自己的唯一动物。”据知,狗在临死的极度痛苦中还抚爱它的主人,大家都听说过,正在被解剖中的一只狗还去舐解剖者的手;除非这次解剖确可增加我们的知识,要不,除非解剖者心如顽石,否则他必将悔恨终生。

休厄尔(Whewell)⑶有理由地问道:“一切民族的妇女的母爱同一切雌性动物的母爱如此经常地联系在一起,以致读过这等动人事例的人,能够怀疑在这两种场合中的行为原则不是一样的吗?”我们看到在微小细节上所表现出来的母爱,例如,伦格尔观察到一只美洲猴(卷尾猴,Cebus)小心地把打扰母猴的幼儿的蝇子赶跑;迪沃塞尔(Duvaucel)看到一只长臂猿(Hylobates)在一条小河边为它的幼儿洗脸。雌猴失去它们的幼儿时,其悲痛是如此剧烈,以致布雷姆在北非圈养的某些种类必定因此而死去。早孤的幼猴总是由其他雄猴和雌猴收来抚养,并且受到小心保护。有一只雌狒狒,它的心肠如此宽宏,不仅收养其他物种的幼猴,而且还偷取小狗和小猫,随时把它们带在身边。然而,在把它的食物分给受抚养的幼猴方面,它就不那样仁慈了,这使布雷姆感到惊异,因为它养的猴总是把每一件东西十分公平地分给它亲生的幼猴。一只受抚养的小猫把这只富有深情的狒狒抓破了,这只狒狒的智力肯定是敏锐的,因为它对被抓破感到非常惊讶,随即检查小猫的脚,立刻把它的爪咬去。⑷伦敦动物园的一位管理员告诉我说,在那里有一只老狒狒(C.chacma),它抚养一只猕猴(Rhesus monkey),但是,当把一只幼山魈(drill)和西非山魈放进槛笼时,它似乎觉察到这两只猴虽属于异种,却是它的较近亲属,于是它立刻弃去那只猕猴,而收养了幼山魈和西非山魈。我看到这只小猕猴对于受到这样遗弃,表示非常不满,它像一个顽皮儿童那样地给小山魈和小西非山魈找麻烦并攻击它们,每当它能安全地这样干的时候它就这样干,这种行径激起了老狒狒的很大愤慨。按照布雷姆的说法,猴类当其主人受到任何侵犯时都会保护他,就像主人所养的狗当他受到别的狗侵犯时对他进行保护一样。但我们在这里触及了同情和忠诚的问题,以后我还要讨论这一点。布雷姆养的有些猴以各种巧妙的方法戏弄它们所厌恶的一只老狗和其他动物,由此而感到非常高兴。

大多数比较复杂的情绪是人类和高等动物所共有的。众所周知,如果一只狗的主人对任何其他动物表示过分地亲热,这只狗会多么妒忌;关于猴,我曾观察到同样的事实。这阐明动物不仅会施爱于他,而且有受爱的欲望。动物显然有好胜心,它们喜欢受到称赞。一只狗为它的主人携带一只篮子,就会表现出高度的自满或骄傲。我以为当狗过于频繁地乞求食物时,无疑它会感到羞耻,这同恐惧有别,而接近于谦逊。大狗对小狗的吠叫表示蔑视,这或者可以被称为宽宏大量。若干观察家说过,猴类肯定厌恶别人拿它取笑,而且有时它们幻想这是受到攻击。我在伦敦动物园看到一只狒狒,每当它的饲养员拿出一封信或一本书向它高声朗读时,它总是暴怒,它是如此怒气冲冲,以致有一次我亲眼看到它咬自己的腿,直到流血。狗有一种名副其实的幽默感,这和单纯的游戏有所不同。如果把一小截树枝或其他类似物品丢给一只狗,它常常把这件东西带到不远的地方,然后蹲在它的近前等候着,直到主人完全走近来拿这东西的时候,于是它抢先衔住这东西,耀武扬威地猛奔而去,它重复地玩弄这同样的花招,并且显然享受这种开玩笑的乐趣。

现在我们谈谈更近于理智的情绪和官能,这是高等心理能力发展的基础,故很重要。动物显然喜兴奋,而恶无聊,所以看到狗有这种情形,伦格尔说猴也有这种情形。所有动物都有惊异感(wonder),有许多动物还显示好奇心(curiosity)。它们不时因后一属性而受害,因为当猎人玩弄滑稽动作时,它们就会这样受到诱惑;我亲眼看到,鹿是这样,谨慎的岩羚羊(Chamois)是这样,某些种类的野鸭也是这样,布雷姆有过如下的奇妙报道:他养的猴对蛇表示了本能的畏惧;但它们的好奇心如此之重,以致不能打消一看的念头,不时把蓄蛇箱的盖子掀开,以饱享恐怖之乐,这很像人类的风尚。我对他的报道感到非常惊奇,所以我把一条人造的、盘卷的蛇标本扔进伦敦动物园的猴房,由此而引起的激动是我平生所看到的最奇妙景象之一。有三种长尾猴(Cercopithecus)最为惊恐,它们在笼内冲来冲去,并且发出为其他猴所明白的带有危险信号的尖锐叫声。少数幼猴和仅有一只老阿努比斯狒狒(Anubis baboon)对这条蛇不予注意。于是我把这个人造的标本放到一间较大的猴房地上。这一回,所有的猴都集到一起围成一个大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那条蛇标本,面貌极其滑稽可笑。它们变得极度神经紧张,有一只它们经常玩的木球,部分埋在麦草内,不料它从那里滚出来,弄得它们立刻惊散。当把一条死鱼、一只鼠、⑴一只活龟以及其他新奇物件放进它们的笼内时,这些猴的表现就大不同了;虽然它们最初被吓一跳,可是很快就走近这些东西,触摸它们而加以检查。这时我把一条活蛇放入一个纸袋内,袋口微闭,然后把它放在一间较大的猴房里。有一只猴随即走近,小心地把袋口打开一点,向内窥视,立刻猛冲而去。于是我亲眼见到布雷姆所描述的那种情况:诸猴相继而来,把头抬得高高地,而且扭向一侧,忍不住向这个直立的袋内偷看一下那个安静地卧在袋底的可怕之物。好像猴类对动物学的亲缘关系也有某种概念,因为布雷姆所养的猴对无害的蜥蜴和蛙表示了一种奇异的、虽然是错误的本能恐惧。据知,猩猩最初一看到龟也非常惊恐。⑴

人类的模仿性(imitation)很强,如我亲自观察的,未开化人的模仿性尤其强。在脑部患有某种病症的状况下,这一倾向被扩大到异常的程度:有些半身不遂的患者以及其他脑部初期炎性软化的患者,不自觉地模仿别人说的每一个字,无论这是本国语言还是外国语言,而且模仿他们所看到的每一种姿势或动作。⑵德索尔(Desor)⑶曾说,没有一种动物自愿地模仿人类的动作,直至上升到猴类的等级,都是如此;众所周知,它们是可笑的模仿者。然而,动物不时彼此模仿对方的动作:例如,有两种由狗养育起来的狼,它们学狗叫,就像豺不时所做的那样,⑷不过这是否可以被称为自愿的模仿还是另一个问题。鸟类模仿其双亲的鸣声,有时还模仿其他鸟类的鸣声;鹦鹉以善于模仿它经常听到的任何声音而著称。马尔(Dureau de la Malle)⑸做过如下报道:有一只由猫养育起来的狗,它学着模仿猫的一种出名的动作,用舌舐脚爪,然后洗其双耳和脸,著名的博物学者奥杜因(Audouin)亲自见过这种情形。我收到过几篇这方面的确实报道,其中之一表明,有一只猫把一只狗同几只小猫一齐带大了,但它并没有吃过猫的奶,可是这只狗就这样获得了上述习性,而且此后在它一生的13年中一直这样做。马尔养的一只狗同样地也从小猫那里学会用前爪扑打着球,使它滚来滚去。一位通信者向我保证说,他家有一只猫惯于用前爪伸人牛奶罐内醮奶偷吃,因为罐口太狭,容不进它的头。这只猫生养的一只小猫很快就学会了这个诡计,此后只要有机会它就这样干。

许多动物的双亲依靠其幼儿的模仿性、特别是依靠其本能的或遗传的倾向,或者可以称为对它们进行教育。当老猫把一只活鼠带给它的小猫时,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情形了。马尔就他对鹰的观察写过一篇奇妙的报道(见上述引用的文章):鹰用以下的方法去教小鹰学会敏捷以及对距离的判断,即首先把死鼠和死麻雀从空中丢下来,但小鹰一般捉不到它们,然后把活鸟带给小鹰,再纵放它们飞去。

对人类智慧的进步来说,几乎没有任何智能比注意力(attention)更重要的了。动物明确地显示了这种能力,如猫守候在鼠穴旁,准备向鼠扑去。野生动物有时如此集中注意力,以致这时人可以容易地接近它们。巴特利特(Bartlett)先生给过我一个奇妙的例证以说明这种能力在猴类中多么容易变异。有一位驯猴做戏的人,惯常从“动物学协会”购买普通的种类,每只付价五镑;但是如果让他把三四只猴养上少数几天,再从其中选出一只,他就愿付出双倍的价钱。当问他怎么能够那样快地判断出被选定的猴是否会成为一个好的表演者,他答道,这完全决定于它们的注意力。当他向一只猴说话和解说任何事物的时候,如果它的注意力容易分散,僻如说把注意力转向墙上的一只苍蝇或其他细小物件,那么这种情形就没有希望了。如果他试着用责罚来使注意力不集中的猴做戏,它就要发怒。另一方面,有些猴小心地注意着他,这些猴肯定可以被训练好。

动物对人和地点都有极好的记忆力(memories),对此已不必多加赘述。安德鲁·史密斯爵士告诉我说,在好望角有一只狒狒,在他离去九个月之后还认识他,并表示了喜悦之情。我养过一只狗,它对所有生人都嫌恶而且凶悍十足,在离开五年零两天之后,我特意试过它的记忆力。我走近它的窝,按照我的老样子呼喊它,它虽没有表示喜悦,但立即跟着我出去散步,并且服从我的指挥,好像我和它刚分开半小时一样。休眠达五年之久的一连串联想,就这样立即在它的头脑中被唤醒了。正如于贝尔⑴所明确阐述的,甚至蚁类和同群的伙伴分开四个月之后,还能彼此认识。动物肯定能以某种方法去判断再发事件的间隔时间。

想象力(imagination)是人类所拥有的最高特权之一。凭借这种官能,而不是依赖意志,他就能把先前的意象(images)和观念(ideas)联合在一起,并由此得到灿烂而新奇的结果。正如吉恩·保罗·里歇特(Jean Paul Richter)⑵所说的,一位诗人“如果必须思考他要塑造的人物究应说‘是’,还应说‘否’——见他的鬼去吧;这个人物只能是一具愚蠢的僵尸”。做梦这件事可以使我们有一个关于想象力的最好概念,吉恩·保罗还说过,“梦乃是一种无意识的诗之艺术”。我们想象力的产物的价值当然决定于我们的印象的数量、准确性和清晰度,决定于我们在取舍无意识的印象组合时所作的判断和所表现的爱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决定于我们有意识地组合它们的能力。因为狗、猫、马、可能一切高等动物乃至鸟类⑶都有清晰的梦,它们在睡眠中的动作和发出的声音阐明了这一点,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它们具有某种想象力。一定有某种特殊的原因致使狗在夜间,特别是在月夜中以一种异常的、忧郁的声调吠叫。并非所有狗都夜吠,乌泽说,它们不是对着月亮吠叫,而是对着接近地平线的某一固定地点吠叫。⑷乌泽以为它们的想象力被周围物体的模糊轮廓扰乱了,于是在它们面前呈现出幻想的意象,倘真如此,则它们的感觉差不多可以被称为迷信了。

我设想,在人类的所有心理官能中,理性(reason)可以被承认处于顶峰。现在只有少数人对动物具有某种推理能力还有疑问。随时可见,动物会踌躇、审慎和下决心。一位博物学者对任何特殊动物的习性研究得越多,他就把习性归因于理性者越多,而归因于无意识的本能者越少⑸,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在以下几章中将会看到,某些等级极低的动物显然也显示一定程度的理性。理性的能力和本能的能力无疑常常是难以区别的。例如,海斯(Hayes)博士在他的《开放的北极洋》(The Open Polar Sea)一书中屡次提到,当他的狗把雪橇拉到薄冰上的时候,它们就不继续采取密集队形,而是彼此散开,以便它们的重量可以比较平均地分布。这常常是旅行者们所得到的最先警报:冰已经变薄而且有危险了。那么,狗的这种行为是来自各个个体的经验呢,或是来自比较年长而且比较聪明的那些狗的示范呢,还是来自一种遗传的习性,即本能呢?这种本能可能发生于很久以前当地居民用狗来拉雪橇的时候,或者,爱斯基摩狗的祖先——北极狼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本能,迫使它们不要在薄冰上密集地去攻击它们所要捕食的动物。

我们只能根据完成行为时所处的环境条件去判断这些行为是由于本能、或是由于理性、还是由于观念的联合。默比斯(Mbius)⑴教授举过这样一个奇妙的事例:有一只狗鱼(pike)在水族箱内被玻璃板隔开,玻璃板的另一侧养着一些鱼,它常常如此猛烈地撞向玻璃板,试图捉对面的鱼,以致不时被撞晕过去。这条狗鱼这样继续干了三个月,但最后学会慎重,停止乱撞了。这时把玻璃板移去,它不再攻击原来的那些鱼,却吞食此后放进去的鱼,在它的薄弱心理中,一种猛烈冲撞的观念与捕食以前邻居的试图如此强有力地联合在一起了。如果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大厚玻璃窗的未开化人,甚至只在窗上撞过一次,长久以后他还会把冲撞和窗框联想到一起。但和狗鱼大不相同,他大概要对障碍的性质进行思考,并且会在相似情况下加以注意。关于猴类,如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只要有一次由于一种行为而得到痛苦的,或者仅仅是不适意的印象,有时这就足可以阻止这种动物再去重复它。如果我们把猴和狗鱼的这种差别完全归因于猴比狗鱼的联合观念的能力强得多而且持久得多,虽然狗鱼所受到的损害常常严重得多,那么在人类的场合中,我们能够主张一种相似的差别是意味着他具有一种基本不同的心理吗?乌泽⑵说,当在得克萨斯穿过一处广阔而干燥的平原时,他的两条狗非常之渴,它们冲下凹地去找水,不下三四十次。这些凹地并非溪谷,那里没有一棵树,而且植被也没有任何其他差别,况且那里是绝对干燥的,所以不会有一点湿土的气味。狗有这样的行为,好像它们知道低凹的地势可以为其提供找到水的最好机会,乌泽还经常亲眼见到其他动物也有这种同样的行为。

我曾在伦敦动物园里看见过,我敢说别人也曾在那里看见过,当把一个小物件扔到一头象钩不到的地面上,它就会用鼻子向着小物件那边的地面上吹气,所以从四面八方反射回来的气流,可以把那个物件吹至它能钩到的范围之内。再者,一位著名的人种学家韦斯特罗普(Westropp)先生告诉我说,他在维也纳看到一只熊用它的前脚去拍打其笼子栏杆前面的一汪水,造成水流,以便把一片漂浮的面包引至它能钩到的范围之内,简直不能把象和熊的这等行为归因于本能,即遗传的习性,因为这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动物一点也没有用处。那么,当一个未开化人也有这等行为时,它们同一种高等动物的这等行为有什么区别吗?

未开化人和狗往往在平地的低处发现过水,这种发现水时的情况总是彼此一致的,这种一致的情况在它们的心理中便联系起来了。文明人也许对这个问题可以提出某种一般的命题,但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未开化人的一切情况来说,他们是否也能这样做,确系一个极大的疑问,狗肯定不能这样做。但是,未开化人乃至狗还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去找水,虽然他们屡屡感到失望;未开化人的、或者狗的这种行为似乎同等都是理性的,无论是否有任何一般的命题有意识地置于心理之中。⑴象和熊造成气流和水流的那种情况,也是如此。未开化人肯定不会理解,也不会关心依据什么法则才能完成所期望的运动;但他的行为受到一种粗略的推理过程的引导,的确就像一位哲学家在他的一大串演绎中所做的那样。毫无疑问,未开化人和高等动物之间的差别在于:未开化人注意极其细小的境况和条件,并且以其极少的经验来观察这二者之间的任何关联,而这一点则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我对我的一个小孩的行为曾逐日做过记录,当他长到11个月左右的时候,在他还不能说一个单字之前,他就能迅速地把所有种类的事物和声音在他的精神中联系在一起,其迅速的程度超过我所知道的最聪明的狗,这一情况屡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是,高等动物同狗鱼那样的低等动物之间在联想力、推理力和观察力方面的差别也完全如此。

美洲猴的下述行为很好地阐明了通过很短的经验之后就能激起理性的活动,而美洲猴在灵长类中处于低级的地位。一位最谨慎的观察家伦格尔说道,当他在巴拉圭第一次把一些鸡蛋给他所养的猴时,它们把鸡蛋打碎了,因而大部分蛋黄和蛋白都流失掉了;其后它们就把鸡蛋的一端轻轻地向一种坚硬的东西击撞,并且用手指剥去一点碎壳。只要它们被任何锐利的工具割伤一次之后,它们以后就不再触动它,或者非常小心地去拿它。伦格尔常常把糖块用纸包好后再给它们;有时他在纸包中放一只活黄蜂,当它们急着打开纸包时就被蜇到了;只要经过这样一次之后,它们总是首先把纸包放在耳朵旁边,侦查一下其中是否有任何动静。⑵

下述是关于狗的一些事例。科尔库杭(Colquhoun)先生曾用枪射伤两只野鸭的翅膀,它们落在一条小河另一边较远的地方;他的“拾物猎狗”(retriever)试图一次把两只同时叼回来,但没有成功;于是它审慎地咬死一只,把另一只带过河后,又回去带那只死的,但在此之前它从来没有损伤过野鸭一根羽毛。哈钦森(Hutchinson)上校⑶叙述,他曾用枪同时射到两只鹧鸪,一只被射死,一只受伤;受伤的那只逃走,但被拾物猎狗捉到,当它回来的时候又跑到那只死鹧鸪处;“它停了下来,显然非常为难,试了一两次之后,发现它无法把死鸟带走而不让伤鸟逃去,考虑片刻之后,它就狠狠地给伤鸟一口,把它咬死,然后把两只一齐带走”。这是它“故意伤害任何猎物的唯一事例”。在这只拾物猎狗先去捉伤鸟然后又回过头来带死鸟的例子中,以及在那两只野鸭的例子中,我们看到了理性,虽然这并不是十分完全的。我之所以列举上述两个例子,因为它们是以两位彼此无关的目睹者所提出的证据为基础的,并且因为在这两个事例中“拾物猎狗”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竟然打破了它们所遗传下来的一种习性(不咬死拾取的猎物),同时还因为它们显示了其推理力多么强有力地克服了固定的习性。

我愿引用杰出的洪堡⑴的一段议论作为这个问题的结束。他说:“南美的赶骡人说道,‘我不给你一头走得最平稳的骡子,我给你一头理性最好的骡子’”;接着洪堡又说:“根据长期经验所表达出来这种通俗言辞,反驳了动物乃是有生命的机器系统那种说法,恐怕它比思辨哲学的所有论点都好。”尽管如此,有些作者甚至现在还否认高等动物具有一点理性的痕迹,而且他们力图凭借看来仅仅是一些冗词滥调⑵把上述一切事实巧辩过去。

我想,现在我已经阐明了人类和高等动物、特别是和灵长类动物有一些少数共同的本能。它们都有同样的感官、直觉以及感觉——相似的热情、情感以及情绪,甚至更复杂的,如嫉妒、猜疑、争胜、感激以及宽宏大量;它们都会玩弄欺诈和实行报复;它们有时对受到嘲笑都敏感,甚至还有一种幽默感,它们都有惊奇感和好奇心;它们都具有同样的模仿、注意、深思熟虑、选择、记忆、想象、观念联合、理性等各种官能,虽然其程度有所不同。同一物种的诸个体在智力上有许多等级,由绝对低能一直到高度优秀。它们也有患精神错乱的,但这种情形远比在人类场合中为少。⑶尽管如此,许多作者还坚决主张,人类和一切低于人类的动物在心理官能方面是被一道不可逾越的障壁分开的。以前我曾搜集过大量有关上述的警句,但几乎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因为其内容彼此差异极大,而且数量过多,证明这种试图如果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困难的。有人断言,只有人类能够向前改进;只有他能利用工具和火,驯养其他动物,或者拥有财产;任何动物都没有抽象力、即形成一般概念的能力,都没有自我意识和自知之明;任何动物都不能使用语言;只有人类有审美感,不容易解释的怪想,感激之情,神秘感等;人类信仰上帝,并且有良心。我愿就其中比较重要而有趣的几点贸然提一点意见如下。

大主教萨姆纳(Sumner)⑷以前主张,只有人类才能向前改进。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的改进都无比之大而且无比之快,对此已无争辩的余地了;这主要是由于他有说话的能力,并且能把他获得的知识传下去。关于动物,我们首先看一看个体,每一个对设置陷阱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小动物比老动物容易被捉到;而且敌对者接近它们也比较容易。关于老动物,甚至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和用同一种类的陷阱捉到许多,或者用同一种类的毒药把它们全都毒死;它们大概不可能都一齐吃过毒药,或者一齐被陷阱捕捉过。它们一定由于看到同伴的被捕捉或被毒害而学会警惕。所有观察家们一致证明,在北美,毛皮动物长期受到追捕,因此它们所显示的机智、小心以及狡猾几乎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但是在那里设置陷阱已经进行了如此之久,以致遗传性业已起了作用并非是不可能的。我曾收到几份报道,指出当在任何地区初设电报时,许多鸟由于飞撞电线而致死,但经过几年之后,它们似乎看到同伴因此而死的情况,便学会了避免这种危险。⑴

如果我们考虑到连续的世代或考虑到种族,毫无疑问,鸟类以及其他动物对人类或其他敌对者的警惕是逐渐地获得和失去的⑵;肯定地,这种警惕大部分是一种遗传的习性或本能,但一部分乃是个体经验的结果。一位优秀的观察家勒鲁瓦(Leroy)⑶述说,在有大量猎狐的地方,小狐在最初离开它们的穴时,其警惕性不可否认地远远超过那些猎狐不多的地方的老狐。

我们家养的狗是从狼和豺传下来的⑷,虽然它们在狡诈方面可能无所得,在警惕和猜疑方面也许有所失,但它们在某些道德品质方面,如仁爱、忠诚、温良,而且大概在一般智力方面,却向前发展了。在整个欧洲,在北美的一部分地方,在新西兰,最近在中国,普通鼠已经战胜和打倒了另外几个物种。斯温赫(Swinhoe)先生⑸描述过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的这种情况,他把普通鼠之所以能够战胜一种大型家鼠(Mus coninga)归因于前者有较大的狡诈性;这种属性的获得大概可以归因于它们避免人类扑灭的一切能力惯常地受到了锻炼,并且可以归因于差不多一切狡诈较差或智力薄弱的鼠类不断地被它们所消灭。然而,普通家鼠的取胜可能是由于它们在同人类接触之前就已经具有了优于同时存在的其他物种的狡诈性了。不以任何直接证据为依据,而主张没有任何动物经历悠久岁月的过程在智力或其他心理官能方面曾经有所前进,这无异用未经证明的假定对物种进化问题进行狡辩。根据拉脱特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属于若干“目”的现存哺乳动物的脑大于其第三纪的古代原型的脑。

经常这样说,动物不会用任何工具;但是,在自然状况下的黑猩猩却会用一块石头把一种好像胡桃似的当地果实打碎。⑹伦格尔⑺容易地教会一只美洲猴用石头把一个硬棕榈坚果击破,此后它就会主动这样把其他种类的坚果甚至箱子击破。它还会这样去掉味道不适口的软果皮。另一只猴被教会用一根木棍把一个大箱子盖撬开,此后它就会把木棍作为杠杆去移动沉重的物体;我曾亲自见到一只小猩猩把一个木棍插入裂缝,用手握住另一端把箱子撬开,它把木棍当做杠杆用的方式是恰当的。众所周知,印度的驯象会折取树枝,用以赶跑蝇子;曾经观察到在自然状态下的一头象也会这样干。⑻我曾看到一只小猩猩自以为要受鞭打,便用毡子或麦草来掩护自己。在这几个事例中,石头和木棍是被当做工具用的,但它们同样地还把这些东西当武器用。布雷姆⑼说,根据著名旅行家席佩尔(Schimper)的权威叙述,在埃塞俄比亚(Ethiopia),当一种狮尾狒狒(C.gelada)成群结队从山上下来掠夺田野的时候,它们时常同另一种埃塞俄比亚鼯猴(C.hamadryas)相遇,这时便要发生战斗。狮尾狒狒把大石头滚下来,埃塞俄比亚鼯猴设法躲开,然后双方大声喧嚣,彼此凶猛地冲击。布雷姆陪伴科堡-哥达公爵(Duke of Coburg-Gotha)曾在埃塞俄比亚的门沙(Mensa)隘道用火器助攻一群鼯猴;作为报复,这群鼯猴从山上滚下来这么多的石头大如人头,以致攻击者不得不迅速退却;而且隘道实际上为之堵头,堵塞了一段时间,致使货车不得通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鼯猴是协同动作的。华莱士先生曾三次见到一些携带着幼子的雌猩猩“以非常狂怒的容貌折断榴莲树(Durian tree)的枝条和大刺果,掷如雨下,有效地防止了我们走到树的近旁”。⑴我曾屡次见到黑猩猩把手边的任何东西掷向来犯的人;还有,前文提到的好望角的那只狒狒准备好稠泥作为攻击之用。

伦敦动物园里有一只猴,它的牙齿软弱,经常用一块石头把坚果敲开,管理员们向我确言,它用毕那块石头,便把它藏在麦草下面,并且不许其他任何猴动它。于是我们在这里看到了所有权的观念;不过每一只狗对于一块骨头,以及大部分或全部鸟类对于它们的巢,全有这种观念。

阿盖尔(Argyll)公爵⑵说,制造适合于一种特殊目的的工具,绝对只有人类才能做到;他认为这在人类和兽类之间形成了难以计量的分歧。无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但是在我看来,卢伯克爵士⑶的意见还是相当正确的,他认为当原始人类最初为了达到任何目的而使用燧石时,可能偶然地把它们打成了碎片,这时他大概会选那些锐利的碎片来用。从这一步到有目的地弄破燧石,大概只有一小步;再经过不大的一步,就可以粗糙地使它们成形了。然而,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琢磨石器以前,却经历了非常悠久的岁月,据此判断,上述后面那种进步大概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卢伯克爵士又说,当破裂燧石时,火花会发出;当琢磨石器时,热会生出:这样,“两种通常取火的方法便发生了”。在许多火山区,熔岩不时流过森林,那里的人对火的性质大概会有所了解。类人猿大概在本能的引导下,为自己建造临时的平台;但是,许多本能主要受理性的支配。所以像建造平台那样比较简单的本能大概会容易地变成一种自愿的和有意识的行为。据知猩猩在夜间用露兜树叶遮盖自己,布雷姆说,他养的狒狒经常把草席盖在头上以防太阳晒。在这几种习性中,我们大概看到了向着某些比较简单的技艺——如发生于人类早期祖先时代的那种粗糙的建筑和衣服——的最初步骤。

抽象作用,一般概念作用,自我意识,心理的个性

无论谁,即使学问远远超过我的人,要想决定动物呈现任何这等高级心理能力的痕迹到怎样程度,也是很困难的。这种困难起因于不可能判断在动物心理中所闪过的念头是什么,还有,作者们对上述名词所赋予的意义大不相同,这就招致了进一步的困难。如果根据最近发表的各种材料来判断,那么最强调的似乎还是在于假定动物完全没有抽象的能力,即没有形成一般概念的能力。但是,当一只狗在一段距离内看到另一只狗时,显然它抽象地察觉到那是一只狗;因为,当它走近时,另一只狗如果是一个朋友,它的全部举止就会突然改变。最近一位作者说,在所有这等事例中,断言人类和动物的心理行为在本质上具有不同的性质,乃是一种纯粹的臆测。如果任何一方把由感官所察觉到的归入一种心理概念,那么双方均可如此。⑴我以热切的声调向我的(terrier)*说(我如此试过多次),“嘿,嘿,它在哪里呢?”它立刻把这作为一种信号,表明有些东西有待猎取,一般先是急向周围注视,然后冲入最近的灌木丛,嗅寻是否有任何猎物,当什么都找不到的时候,它就向邻近的树上窥视,看看那里是否有松鼠。那么,这等行为不是明显地阐明了在它的心理中有一种关于某些动物有待发现和猎取的一般观念或概念吗?

如果自我意识这个名词的含义是,它会考虑他是从哪里来的、或者它将往哪里去、或者什么是生和死等等那样的问题,那么根据这个名词的这种含义,可以坦白地承认动物不具有自我意识。但是,一只老狗如果具有最好的记忆力和某种想象力,如它做梦所阐明的;我们总能肯定它决不会考虑它过去在追猎中的乐趣或痛苦呢?这大概就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态。另一方面,如比希纳⑵所说的,智力低下的澳洲未开化人的辛苦劳动的妇人只能说很少的抽象言辞,计数不能到四以上,她们所行使的自我意识或对其本身存在的考虑是何等之少。高等动物具有记忆力、注意力、联想力甚至某种想象力和推理力,已得到普遍承认。如果在不同动物中大不相同的这等能力能够改进,那么,通过比较简单智能的发展和结合,进化到比较复杂的智能、如抽象和自我意识等等的高级形态,似乎并没有很大的不可能性。有人认为不可能说出在上升阶梯的哪一点动物变得能够进行抽象等等,并以此极力反对这里所主张的观点;但是,有谁能说出我们的幼儿在什么年龄可具有这种能力吗?至少我们知道,幼儿的这等能力的发展是以不可觉察的程度进行的。

动物保有它们的心理个性是没有问题的。当我的声音唤起上述那只狗在心理中的一连串联想时,它一定保有它的心理个性,虽然它的每一个脑原子在这五年期间大概不止一次地发生了变化。也许有人要利用这条狗把最近发生的辩论向前推进以打垮所有进化论者,说道:“在所有心理状态和所有物质的变化中……我坚持认为,关于原子可以像遗产那样地把它们的印记留给落入它们所空出的位置中的其他原子的那种学说是与意识的表达相矛盾的,所以这种学说是虚假的;而这种学说正是进化论所必需的,因此进化的臆说也是虚假的。”⑶

语  言

这种能力已被公平地认作是人类和低等动物之间的主要区别之一。但是,正如一位高度有才能的评论家惠特利大主教(Archbishop Whately)所说的,人类“并不是唯一的动物能够利用语言来表达其心理上所闪过的东西,并且多少能够理解他人如此表达出来的东西。”⑷巴拉圭的一种卷尾猴当激动时至少可发出六种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对另外一些猴可以激起相似的情绪。⑴伦格尔以及其他人士宣称,猴类的面貌动作和姿势能为我们所理解,而且它们也能部分地理解我们的。还有一个更加值得注意的事实:狗自从被家养之后,至少学会叫出⑵4~5个不同的音调。狗的吠叫虽是一种新技艺,但是狗的野生祖先无疑会以各种不同的叫声来表达它们的情感。关于家狗,有热切的叫,如在追猎中那样;有愤怒的叫以及不平的叫;失望的狺狺叫或嗥叫,如在被关起来时那样;夜间的空叫;欢乐的叫,如在陪伴主人开始出去散步时那样;还有一种请求或哀求的很独特的叫,如在要求开门或开窗时那样。赫祖(Houzeau)特别注意过这个问题,他说,家鸡至少可发出12种有区别的声音。⑶

惯常使用有音节的语言,为人类所专能;但是,他也用无音节的喊叫,辅以姿势和面部肌肉的动作,来表达他的意思,这同低于人类的动物无异。⑷当表达那些同我们高等智力很少关联的简单而活跃的情感时,尤其如此。我们的痛苦、恐怖、惊奇、愤怒的叫声,再加上恰如其分的动作,以及母亲对爱子的低沉连续的哼哼声,比任何言辞都富有表达力。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理解有音节的声音,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狗是理解许多字句的。在这方面,狗和10~12个月的婴儿处于相同的发育阶段,那时婴儿理解许多单字和短句,但连一个单字还不会说。我们区别于低等动物的特性并不仅仅在于有音节的语言,因为鹦鹉和其他鸟类也有这种能力。也不仅仅在于把一定声音和一定观念连接在一起的智能;因为有些鹦鹉当被教会说话之后,也可以准确地把字和物以及人和事连接在一起。⑸低等动物和人类之间的区别完全在于人类把极其多种多样的声音和观念连接在一起的能力几乎是无限大的,而这显然决定于其心理能力的高度发展。

宏伟的语言科学奠基人之一霍恩·图克(Horne Tooke)论述,语言是一种技艺,就同酿酒和烤面包一样;不过书写也许是一个更好的直喻。这肯定不是一种真正的本能,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必须学而知之。然而,语言和一切普通技艺都大不相同,因为人类有一种说话的本能倾向,如我们幼儿的咿呀学语就是这样;同时却没有一个幼儿有酿酒、烤面包或书写的本能倾向。再者,现在没有一位语言学家还假定任何语言是被审慎地创造出来的;它是经过许多阶梯缓慢地、无意识地发展起来的。⑹鸟类发出的声音在若干方面同语言极为近似,因为同一物种的所有成员都发出同样本能的鸣叫来表达它们的情绪;而所有能够鸣叫的鸟类都是本能地发挥这种能力;不过真正的鸣唱,甚至呼唤的音调,都是从它们的双亲或其养母养父那里学来的。戴恩斯·巴林顿(Daines Barrington)⑴已经证明,“鸟类的鸣声同人类的语言一样,都不是天生就会的”。鸟类最初鸣唱的尝试“可以同一个幼儿不完全的咿呀学语的努力相比拟”。幼小的雄鸟要继续练习,或如捕鸟人所说的,它们要“录音”达10~11个月之久。在未来的鸣唱中几乎没有最初试鸣的一点痕迹;但当它们稍稍长大的时候,我们还能觉察出它们所欲学者为何事,最后,它们便被称为“能够圆润地唱歌”了。学会不同物种鸣唱的雏鸟,如在蒂罗尔(Tyro1)训练的金丝雀,则把它们的新歌传教给其后代。栖息在不同地区的同一物种,它们的鸣唱有轻微的自然差异,如巴林顿所说的,这可以恰当地比做“各地方言”;虽然属于不同物种,但亲缘关系近似者的鸣唱或可以比做人类不同种族的语言。我之所以举出上述细节是为了阐明,求得一种技艺的本能倾向并非人类所专有。

关于有音节的语言起源,当我一方面读了亨斯利·韦奇伍德(Hensleigh Wedgwood)先生、法勒(F.Farrar)牧师以及施莱歇尔(Schleicher)⑵教授的最有趣味的著作,另一方面又读了马克斯·米勒(Max Müller)教授的讲演集之后,我无法怀疑语言的起源应归因于:对各种自然声音、其他动物叫声以及人类自己的本能呼喊的模仿及其修正变异,并辅以手势和姿势。当我们讨论到性选择的时候将会看到,原始人类,更确切地说人类的早期祖先,大概最初用他们的声音来发出音乐般的音调,即歌唱,就像某些长臂猿今天所做的那样;根据广泛采用的类推方法,我们可以断定这种能力特别行使于两性求偶期间——它会表达各种情绪,如爱慕、嫉妒以及胜利时的喜悦——而且还会用于向情敌挑战。所以,用有音节的声音去模仿音乐般的呼喊,可能会引起表达各种复杂情绪的单字的发生。和我们亲缘关系最近的猴类,畸形小头的白痴⑶,以及人类的野蛮种族,都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去模仿所听到的一切,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同模仿问题有关。因为猴类理解人向它们说的话一定很多,而且在野生状况下会向其同伴发出作为危险信号的呼叫;⑷还因为家鸡会发出地面危险和空中有鹰类危险的两种不同警告(这两种叫声以及第三种叫声皆能为狗所了解),⑸那么某种异常聪明的类猿动物曾经模仿食肉兽的吼叫,并且以此来告诉其猿类同伴所料想的危险性质,难道是不可能的吗?这大概是语言形成的第一步。

由于声音的使用日益增多,发音器官通过使用效果的遗传原理将会强化和完善化;而且反过来这对说话的能力又会发生作用。但是,语言的连续使用和脑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无疑更加重要得多。甚至在最不完善的语言被使用之前,人类某些早期祖先心理能力的发展一定也比任何现今生存的猿类强得多;不过我们可以确信,这种能力的连续使用及其进步,反过来又会对心理本身发生作用,促使其能够进行一系列的思想活动。一系列复杂思想,无论在说话时或不说话时,如果没有言辞的帮助是无法进行的,正如不使用数字或代数就无法进行长的计算一样。甚至一系列普通思想似乎也需要某种形式的语言,或者被它所大大推进,因为一个聋、哑、盲的少女劳拉·布里奇曼(Laura Bridgman)曾被看到在梦中还打手势。⑴尽管如此,没有任何形式的语言帮助,也可通过心理产生一连串活泼的和彼此联系的观念,因为从狗在梦中的动作可以作此推论。我们还知道,动物也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推理,这显然并不依靠语言的帮助。像我们现在这样发达的脑与说话能力之间的密切关系,从特别影响说话能力的那些脑病奇妙例子中得到了很好的阐明。例如,当记忆名词的能力失去之后,还能正确地使用其他单词,或者,还能记住某一类名词或全部名词,但忘记了这些名词的起首字母及其恰当的意义。⑵心理器官和发音器官的连续使用将导致它们在构造和功能上发生遗传的变化,这就像笔迹的情形那样,它部分地决定于手的形状,部分地决定于心理的倾向,而笔迹肯定是遗传的。⑶

几位作者、特别是马克斯·米勒教授⑷最近极力主张,语言的使用意味着要有形成一般概念的能力;没有任何动物被假定具有这种能力,因此,这就形成了人类和动物之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⑸关于动物,我已经尽力阐明了它们至少以一种原始萌芽的程度具有这种能力。就10~11个月的婴儿来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们能够把某些声音和某些一般观念那样迅速地在头脑中连接在一起,除非这等观念已经在他们的头脑里形成了。同样的这种意见可以引申到智力较高的动物,如莱斯利·斯蒂芬先生⑹所观察的,“一只狗对猫和绵羊可以构成一般概念,而且可以像哲学家那样准确地知道与它们相称的字眼。理解的能力犹如说话的能力,很好地证明了运用语言进行表达的智力,虽然其程度较差”。

为什么现今用以说话的器官起始就已经为了这个目的达到了完善化的地步,而任何其他器官都不是这样,这并非难以理解,蚁类具有利用触角彼此交流信息的相当能力,胡伯尔已经阐明了这一点,他曾用整整一章来讨论蚁类的语言。我们可以用手指作为交流信息的有效手段,因为一个熟练此术的人能够把公共集会上说得很快的讲演词的每一个字用手势报告给聋人;但是这样被使用的双手一旦失去,必将造成严重的不便。所有高等哺乳动物都有发音器官,都是按照和我们同样的一般图式构成的,而且都是用做交流信息的手段,因此,如果交流信息的能力得到了改进,这等同样器官还会进一步发展,显然是可能的;相连的和十分适应的各部分、即舌和唇帮助了这一发展的完成。⑴高等猿类不会用发音器官来说话,无疑是决定于它们的智力还没有足够的进步。它们具有经过长期连续练习后才可用来说话的那些器官,但现在并没有这样用,这同具有适于鸣唱的器官但从来不鸣唱的鸟类事例是相似的。例如,夜莺和乌鸦都有构造相似的发音器官,前者能用它进行多种多样的鸣唱,而后者只能用它呱呱地叫。⑵如果问道,为什么猿类的智力没有发展到人类那样的程度,我们只能举出一般的原因作为回答;试想,我们对各种生物所经过的发展诸连续阶段几乎一无所知,却希望作出更加明确的任何回答,都是不合乎道理的。

不同语言的形成和不同物种的形成,以及二者的发展都是通过逐渐过程,其证据是异常相似的。⑶但是,对于许多词的形成比对于物种的形成,我们可以向前追踪得更远,因为我们能够察觉词实际上是怎样来自对各种声音的模仿的。我们发现,不同的语言由于起源的共同性而彼此一致,还由于相似的形成过程而彼此类似。当其他字母或发音有所变化时,某些字母或发音就要随之变化,其方式同生长的相关作用很相像。在这两种场合中都有诸部分的重叠、长期连续使用的效果等。无论在语言或在物种中都屡屡出现一些残留的遗迹,这就更加值得注意了。在“am”这个词中,m表示I的意思,因此在“Iam”这个词句中便保存了多余而无用的残留遗迹。还有,在词的拼法中也常常残留着作为古代发音形式遗迹的字母。语言有如生物,也可以逐类相分;既可以按照由来的系统进行自然分类,也可以按照其他特性进行人为分类。占有优势的语言和方言广为传播,并且导致其他语言的逐渐绝灭。一种语言有如一个物种,一旦绝灭,如莱伊尔爵士所说的,就永远不会再现。同一语言绝没有两个发源地。不同语言可以杂交或混合在一起。⑷我们知道每一种语言都有变异性,而且不断地产生新的词;但是,由于记忆力有一个限度,所以词就像整个语言那样,会逐渐绝灭。正如马克斯·米勒⑸所恰当指出的:“各种语言的词和语法形式都在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较好的、较短的、较易的形式永占上风,它们的成功应归因于它们本身固有的优点。”某些词的生存除了有上述那些比较重要的原因之外,还可以加入对新奇和时髦的爱好;因为在人类的心理中对所有事物的微小变化都有一种强烈的爱好。在生存斗争中,某些受惠的词的生存或保存乃是由于自然选择。

许多野蛮民族的语言构造是完全规律而异常复杂的,这常常被提出以证明这些语言起源于神,或者证明这些语言的创始者具有高度的技艺和既往的文化。例如,冯·施勒格尔(F.von Schlegel)写道:“在那些看来似乎是智育程度极低的语言中,我们屡屡观察到在其语法构造上有很高程度的和精心制作的技艺。巴斯克语(Basque)*和拉普语(Lapponian)**以及许多美洲语言尤其如此。”⑴但是,如果认为语言是被精心地和有条理地构成的,就把任何语言都说成是一种技艺,肯定是错误的。语言学者现已承认动词各种变化形式、词尾变化形式等等原本都是作为不同的单词存在的,后来才结合在一起了;这等单词表达了人和物之间的最明显的关系,因此,它们在最古时代为大多数种族的人所使用,就不足为奇了。下述的例证最好地阐明了我们在完善化这个问题上多么容易犯错误:一种海百合(crinoid)有时是由不下十五万个壳片构成的,⑵所有壳片的排列都以放射线状而完全对称,但博物学者们并不认为这种动物比两侧对称的动物更为完善,后者身体的诸部分比较少,除了身体两侧的各部分彼此相像以外,其余部分都不相像。他公正地把器官的分化和专业化看做是对完善化的检验。关于语言,也是如此:最对称的、最复杂的语言不应被列在没有规律的、简略的以及混杂的语言之上,所谓混杂的语言就是从各种征服别人的种族、被征服的种族以及移入的种族那里借入了一些表达力强的词和语言构造的有益形式。

根据这些不完善的少数议论,我断言,许多野蛮人语言的极其复杂和极其规律的构造不足以证明,语言是起源于一种特殊的创造行为。⑶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有音节语言的能力实质上也没有提供出任何不可排除的理由来反对人类是从某一低等类型发展而来的信念。

审 美 感

这种感觉曾被宣称为人类所专有。我这里谈到的只是关于由某些颜色、形状和声音所引起的愉快感,这或者可以恰当地被称为对美的感觉;然而对文明人来说,这等感觉是同复杂的观念和一系列的思想紧密地联合在一起的。如果我们看到一只雄鸟在雌鸟面前尽心竭力地炫耀它的漂亮羽衣或华丽颜色,同时没有这种装饰的其他鸟类却不进行这样的炫耀,那就不可能怀疑雌鸟对其雄性配偶的美是赞赏的。因为到处的妇女都用鸟类的羽毛来打扮自己,所以这等装饰品的美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在以后几章中将会看到,蜂鸟(humming-birds)的巢和造亭鸟(bower-birds)的游戏通道都用鲜艳颜色的物件装饰得很优雅;这阐明它们见到这些东西后一定会感到某种愉快。然而,就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大多数动物对于美的爱好仅限于吸引异性。许多雄鸟在求偶季节所鸣唱的甜蜜歌声,肯定会得到雌鸟的赞赏;关于这个事实的证据,以后再举。如果雌鸟不能够欣赏其雄性配偶的美丽颜色、装饰品和鸣声,那么雄鸟在雌鸟面前为了炫耀它们的美所作出的努力和所表示的热望,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这一点是不可能予以承认的。为什么某些鲜艳的颜色会激起快感,我以为所能解释的,不会比对于某些味道和气味何以会令人感到愉快的解释更多一点,但是,习性对于这个结果一定有些关系,因为有些东西最初使我们感官不舒适,但终于使它们舒适了,而且习性是遗传的。关于声音,为什么和声与某些音调令人感到悦耳,赫姆霍尔兹(Helmholtz)根据生理学原理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提出了解释。但是,除此之外,在不规则的时间内经常翻来覆去的声音最叫人厌烦,凡是在夜间听过缆绳不规则地拍打船板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同一原理似乎也适用于视觉,因为眼睛喜欢看到对称或规则地循环出现的图形。甚至最低等的未开化人也把这种图案用做装饰品;通过性选择,这等图案发展为某些雄性动物的装饰。对于这样来自视觉和听觉的愉快,不论我们能否提出什么理由,总归人类和许多低等动物都一样地喜欢同样的颜色、同样的优雅色调和形状以及同样的声音。

对于美的爱好,并非人类精神中的一种特殊本性,至少就妇女的美而论是如此;因为,在不同的人种中这种爱好大不相同,甚至在同种的不同民族中也不完全一样。根据最不开化人对丑陋的装饰品以及对同等丑陋的音乐的赞赏来判断,可以认定他们的审美能力还没有发展到某些动物,例如鸟类那样的高度。显然没有什么动物能够赞赏诸如夜晚的天空、美丽的山水那样的景色,或优美的音乐;但是,这等高尚爱好是通过教养才获得的,而且依靠复杂的联想,野蛮人或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不会欣赏它们。

许多这等官能曾对人类向前的进步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诸如想象、惊异,好奇的能力,没有界限的审美感,模仿的倾向,对刺激或新奇的喜爱,几乎不能不导致风俗和时尚发生不定的变化。我之所以提出这一点,是因为最近一位作者⑴奇怪地把不定性作为“未开化人和兽类之间的最显著的、最典型的差异之一”。但是,我们不仅能够部分地理解人类怎样由于各种相互冲突的影响而成为不定性的,我们还能部分地理解低等动物,如此后即将看到的那样,在其爱好、厌恶以及审美感方面也是不定的。还有理由来设想,它们也爱新奇,正是为了那是新奇的缘故。

神的信仰——宗教

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人类本来就赋有对于一位万能上帝存在的崇高信仰。恰恰相反,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曾经有、现在依然有为数众多的种族没有一神或多神的任何观念,而且在他们的语言中从来没有表达这一观念的字。⑵当然,这个问题同是否存在有一位主宰宇宙的创造者和统治者那种更高的问题完全是两码事,而在最高级的知识界中有些人已经对后一问题作了肯定的答复:确是存在的。

如果我们把对灵魂世界或精灵作用的信仰包括在“宗教”这一名词之内,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因为文化较低的种族似乎普遍都有这种信仰。关于它是如何发生的,并不难说明。一旦想象、惊异、好奇那些重要官能以及某种推理能力部分地有所发展之后,人类自然会渴望理解在他周围发生的情况,而且还会对其本身的存在模糊地进行思考。伦南先生⑴曾经说过:“人一定要对生命现象为自己想象出某种解释,根据这种解释的普遍性来判断,人最初想到的最简单的臆说似乎曾经是,自然现象可以归因于在动物、植物和物品中,以及在自然界的力量中,都存在有主使运动的精灵,这种精灵同人自觉到自己有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而外发为种种活动一样。”正如泰勒(Tylor)先生所阐明的,梦境也许是发生精灵概念的起因,这也是可能的,因为未开化人不会很快地把主观印象和客观印象区别开。当一个未开化人做梦时,他相信出现在他面前的形影是从远方来的;并且监视他的;或者,“做梦人的灵魂在旅途中出了窍,把所见到的都记在心中而回到家里”。⑵但是,当想象、好奇、推理等等能力在人类精神中相当完善地发展之前,他的梦境不会引导他去相信精灵,这和狗在做梦后不会这样是相同的。

有一次我曾注意到一件小事情,也许它可以说明未开化人有一种倾向去想象给予自然物体或自然力量以生命的是精灵的或活的实体:我有一只狗,已达到成年,而且很聪明,在一个炎热而宁静的白天里它卧在一片草地上;在距它不远的地方,放着一把张开的阳伞,微风不时把它吹动,如果有人在阳伞的旁边,这条狗就完全不去理睬它。事实上,当阳伞旁边没有人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阳伞稍微一动,这条狗就要凶猛地吠叫。我想,它一定以迅速而无意识的方式给自己推论出,没有任何明显原因的阳伞活动暗示了有某种奇怪的活力量存在,而且它认为陌生者没有权力在它的领域内停留。

对精灵作用的信仰将会容易地变为对一神或多神存在的信仰。因为未开化人自然会认为我们所感到的同样的情欲,同样的对复仇或简单形式的正义的喜爱以及同样的慈爱,均系精灵所赐。火地人在这方面似乎居于中间状态,因为,当“贝格尔”号舰上的军医射击一些幼鸭做标本时,火地人约克·明斯特(York Minster)以最严肃的态度宣称:“唉呀,拜诺(Bynoe)先生,要下大雨、下大雪、刮大风呀”;显然这是对糟蹋人类食物的一种报应的惩罚。他又说道,他的弟弟杀了一个“野人”,于是风暴肆虐很久,而且下了大雨和大雪。然而我们从来没有发现过火地人信仰我们所谓的上帝,或者实行任何宗教仪式;火地人吉米·布顿(Jemmy Button)以一种情有可原的骄傲态度坚定地主张,他的家乡没有魔鬼。他的这种主张更加值得注意,因为未开化人信仰恶的精灵远比信仰善的精灵更加普遍得多。

宗教信仰的感情是高度复杂的,其中包括爱、对崇高的和神秘的居上位者的完全服从,强烈的信赖感⑴、恐惧、崇敬、感激以及对未来的希望,也许还有其他要素。没有任何生物能够体验如此复杂的一种感情,除非他的智力和道德官能至少进步到中等高度的水平。尽管如此,我们还会看到狗对主人的深爱,结合着它的完全服从、某种恐惧心,也许还有其他情感已经遥遥地多少向着上述那种心理状态接近了。一只狗在离别后又回到主人那里的态度,我还可以接着指出,一只猴在离别后又回到它所喜爱的饲养员那里的态度,和对它们同群的态度大不相同。在离别后与同群再见时,欣喜若狂的劲儿似乎多少要小一些,而且在每一个动作中都显示了平等感。布劳巴哈(Braubach)教授甚至主张,狗把它的主人看成是一位神。⑵

同样水平的心理官能最初引导人去信仰不可见的精灵作用,然后是信仰拜物教,多神教,最终是一神教;只要他的推理力保留在不发达的状态下,这种水平的心理官能一定会引导人产生各式各样奇怪的迷信和风俗。许多这等迷信和风俗真是骇人听闻——例如,把人作为牺牲献给嗜血的神;用服毒或探火的神裁法去审讯无辜的人;巫术等——对于这等迷信不时进行思考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阐明了我们应该多么感激我们理性的进步、科学以及我们积累起来的知识所赐予的无限恩惠。正如卢伯克爵士⑶所正确观察的,“不必过多地说些什么就可明白,对于未知的灾祸所抱有的那种可怕的畏惧,就像一层厚云那样笼罩在未开化人的生活之上,而且更加重了他们的痛苦”。人类最高能力所产生的这等不幸的和间接的结果可以同低于人类的动物本能所附带发生的偶然错误相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