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通过自然选择的进步——模仿的重要性——社会的官能和道德的官能——它们的发展限于同一部落的范围之内——自然选择对文明民族的影响——关于文明民族一度曾是野蛮民族的证据。

本章所讨论的这个问题是极其有趣的,但我处理的方法并不完善,而且是片断式的。华莱士先生在上述曾经提及的那篇可称赞的论文⑴中争辩说,人类自从局部地获得那些智能和道德官能以区别于低于人类的动物之后,他就很少可能通过自然选择或其他方法发生身体变异。这是因为人类能够通过他的心理官能“使一个不变的身体同正在变化着的世界保持和谐一致”。人类有巨大能力使其习性适应于新的生活条件。他发明武器、工具以及获得食物和保卫自己的各种策略。当他迁徙到比较寒冷的气候中时,他穿衣裳,建棚屋,而且生火;他用火烧煮非如此不能消化的食物。他用各种方式对他的同胞们进行帮助,并且预测未来的事变,甚至在远古时代,他就实行了某种分工。

另一方面,低于人类的动物必须在身体构造上发生变异,才能在大大变化了的生活条件下生存下去。它们必须变得更加强壮,或者获得更加有效的牙或爪,以抵御新的敌对者;要不它们就必须缩小,以逃避发觉和危险。当它们迁徙到比较寒冷的气候中时,它们的皮毛必须变厚,或者体质发生改变。它们如果不能这样变异,就要灭亡。

然而,正如华莱士先生所正确坚持的,关于人类的智能和道德官能,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这等官能是易于变异的;我们有各种理由可以相信,这等变异有遗传的倾向。因此,它们如果以往对原始人类及其类猿的祖先有高度重要性的话,那么它们大概就要通过自然选择而有所完善或进步。智能的高度重要性,不容置疑,因为人类在世界上之所以能够取得优越地位主要应归功于他的智能。我们知道,在最原始状态的社会中,那些最精明的、发明和使用最优良的武器和陷阱的并且能够最好地保卫自己的个人,将养育最大数量的后代。部落如果包含最大数量的赋有这等智能的人,这些部落的人数就要增加,而且会取代其他部落。人口数量首先决定于生活资料,而生活资料则部分地决定于一个地方的自然性质,但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决定于那里所实行的技术。当一个部落增大了而且胜利了的时候,它往往通过同化其他部落而进一步增大。⑵一个部落的人们的身材和体力对于它的成功同样也有某种重要性,而身材和体力则部分地决定于他们所能得到的食物的性质和数量。在欧洲,青铜时代的人被一个更加强有力的种族所代替,根据他们的刀柄来判断,后者的双手是比较大的;⑴不过他们的成功,更多地还是由于他们在技术方面的优越性。

所有我们知道的有关未开化人的情况,或者从他们的传说和古代碑石——其历史已完全为现代居民所遗忘——推论出来的情况,都阐明了自极其遥远的古代以来成功的部落就曾取代其他部落。在整个地球上的文明地方,在美洲的辽阔平原上,并且在太平洋的孤岛上,都曾发现过绝灭的或被遗忘的部落废墟。今天文明民族到处取代野蛮民族,除非那里的气候设置了致命的障碍,他们的成功主要是,纵使不完全是,通过他们的技术获得的,而技术则是智能的产物。因此高度可能的是,人类的智能主要是通过自然选择而逐渐达到完善的;这一结论就可以充分满足我们的意图了。当然,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智能状态到人类的智能状态追踪出各个独立智能的发展无疑是有趣味的,但我的能力和知识都不容我做这样的尝试。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人类的祖先成为社会性的(这很可能发生于很早的时期),模仿、理性以及经验的原则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大并大大改变其智力,现今我们还可以在低于人类的动物中看到这等智力的仅有痕迹。猿类像最低等的未开化人那样,很喜欢模仿;以前提到的一个简单事实表明,经过一段时间后,在同一地方用同一种类的陷阱就不能捉住任何动物,这阐明了动物会从经验中得到教训,而且可以模仿其他动物的谨慎。且说,如果在一个部落中,有某一个人比其他人更精明,发明一种捕捉动物的新圈套或一种新武器或其他攻守工具,那么,最明显的自身利益就会鼓舞其他成员去模仿他,而无须很大推理力的帮助;而所有成员都会因此受益。各种新技术的经常实践一定也在某种微小程度上可以使智力加强。如果新发明是一项重要的发明,这个部落的人口数量就会增加,广为散布,并取代其他部落。一个部落的人口如果因此而愈益增多,那么降生另外优秀的和富有发明才能的人,始终有更多的机会。如果这样的人留下来的孩子们继承了其心理上的优越性,那么降生越发机灵的成员的机会,大概多少要多些,而在一个很小的部落中决定的要多些。甚至他们没有留下孩子,部落依然包含有其血缘关系的亲属;农业学者们现已查明,⑵当一头动物被屠宰后,如果发现它是有价值的,那么用这头动物的家系进行保存和繁育就可以获得我们所需要的性状。

现在转来谈谈社会的官能力和道德的官能。原始人类或人类的类猿祖先要成为社会性的,就必须获得那些迫使其他动物进行合群生活的同样本能情感;而且毫无疑问,他们显示了同样的一般倾向。当他们离开他们的伙伴时就会感到心神不安,他们对伙伴们大概会感到某种程度的爱;他们在遇到危险时将彼此发出警告,而且在进攻或防御中彼此进行帮助。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同情、忠诚和勇气。这等社会属性对低于人类的动物的高度重要性已是无可争辩的了,毫无疑问,人类祖先也是以相似的方式,即在遗传的习性帮助下通过自然选择获得这等属性的。当生活在同一地方的两个原始人类的部落进行竞争时,如果(其他条件相等)某一个部落包含有大量勇敢的、富有同情心的并且忠实的成员,他们时刻准备彼此发出危险警告,相互帮助,相互防卫,那么这个部落就要获得较大的成功而征服其他部落。让我们记住,在未开化人的永无休止的战争中,忠诚和勇气是多么重要。受过训练的军人之所以优于没有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主要在于每个人对其同伙所感到的信赖。正如巴奇霍特⑴所很好阐明的,服从具有最高的价值,因为任何形式的政府都比没有政府好。自私的和好争论的人们不会团结一致,而没有团结一致,什么也不能完成。一个部落如果富有上述那些属性,就会广为分布,战胜其他部落:但是,根据过去的历史来判断,经过一定的时间,这个部落又会被另一个禀赋更高的部落所征服。这样,社会的和道德的属性就倾向于徐徐进步,而普及于全世界。

但可以这样问:大量成员在同一部落的范围内最初怎样赋有这等社会的属性和道德的属性呢?美德的标准又是怎样提高的呢?比较富有同情心的和仁慈的双亲所生育的后代,或者对其伙伴比较忠诚的双亲所生育的后代,其数量是否会比同一部落的自私而奸诈的双亲所生育的后代更多,是极其可疑的。一个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像许多未开化人所做的那样,也不背叛他的伙伴,他大概常常不会留下后代以继承其高尚本性的。最勇敢的人们在战争中永远心甘情愿奔向前方,而且慷慨地为他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平均要比其他人死的多。因此,赋有这等美德的人们的数量或他们的美德标准不能通过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而被提高,似乎是很可能的;因为我们在这里所谈的并非是某一部落战胜另一部落的问题。

导致赋有这等美德的人们在同一部落内增加其数量的情况虽然过于复杂,而无法清楚地把它探究到底,但我们还能够追踪出某些可能的步骤。首先,当部落成员的推理力和预见力有所进步时,每一个人很快就会懂得,如果他帮助同伙,通常也会得到作为回报的帮助。从这个低等动机出发他大概可以获得帮助其同伙的习性;行使仁慈行为的习性肯定要加强同情感,而对仁慈行为的最初冲动则是同情感给予的。加之,在许多世代中被遵从的习性很可能有遗传的倾向。

但是对社会美德发展的另一个更加强有力的刺激则是由我们同伙的褒贬所提供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我们经常对他人加以赞扬或给予谴责主要是由于同情本能,如果这是施于我们自己,我们当然爱赞扬而怕谴责;这种本能无疑像所有其他社会本能那样,最初也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在多么早的一个时期,人类祖先在其发展进程中变得能够感觉到其同伙的赞扬和谴责,并被它们所激励,我们当然无法说出。不过,甚至狗似乎也懂得鼓励、赞扬和谴责。最原始的未开化人也有光荣感,如他们保存那些英勇获得的战利品,他们有过分自夸的习性,他们甚至极端注意其个人容貌和装饰,这就明确地阐明了上述感觉,因为,除非他们重视其伙伴们的意见,否则这等习性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如果违反他们的某些次要准则,他们肯定也要感到羞愧,而且显然要感到悔恨,例如,那个澳洲土人由于没有能够及时谋杀另一个妇女以安慰其亡妻之灵而日益憔悴和心神不安,就是一个说明。我虽然没有遇到过任何其他见于记载的事例,但下述事例足以说明一个未开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不背叛他的部落,宁愿坐牢也不违反他的誓言,⑴像这样的人当没有完成他视为神圣的义务时,而不在灵魂深处感到悔恨,简直是令人不可相信的。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在很遥远的古代,原始人类已经受到了其同伴赞扬和谴责的影响。显然,同一部落的成员对那些在他们看来具有普遍利益的行为将会表示赞成,而对那些看来是有害的行为则会予以谴责。为他人谋利益——汝如何施于人,人亦将如何施于汝——乃是道德的基础。因此,关于原始时代中爱赞扬,怕谴责的重要性,我们简直无法把其重要性再予以夸大了。一个人如果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并非被任何深刻的本能情感所推动,而是被一种荣誉感所激起,那么他就会以他的榜样唤起其他人要求荣誉的愿望,而且还会以实行这种行为来加强对其称赞的高尚情感。这样,他给部落带来的好处远比他留下一些倾向于承继其自己那样高尚品格的后代还要多得多。

人类的经验和理性增长了,就可以察觉出其行为的更加遥远的后果;而自重的美德,如自我克制、贞洁等,即将受到高度的尊重,甚至被视为神圣的,可是这等美德,像我们以前看到的那样,在早期却完全不受重视。然而,我没有必要再重复我在第四章中关于这个问题的叙述。我们的道德观念或良心终于成为一种高度复杂的思想感情——它起源于社会本能,大大被我们同胞们的称赞所指导,还受到理性和自我利益而且晚近又受到深厚的宗教情感的支配,更被教育和习性所巩固。

一定不要忘记,对任何人及其子孙胜过同部落的其他人来说,道德的高标准虽然仅有很少一点利益,或者根本没有利益,但禀赋优良的人在数量上的增加以及道德标准的进步,对某一个部落胜过另一个部落来说,肯定有巨大的利益。一个部落如果包含有许多这样的成员:他们由于高度具有爱国精神、忠诚、服从、勇敢以及同情而永远彼此相助,并为公共利益不惜牺牲自己,那么这个部落就会战胜大多数其他部落;这大概就是自然选择。某些部落取代了其他部落,遍及全世界,无论何时都是如此;因为道德是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道德标准和禀赋优良的人们的数量这样就会到处有提高和增加的倾向。

为什么某一个特殊的部落,而不是另一个部落获得成功并且在文化等级上有所提高呢,对此很难形成任何判断。许多未开化人现今所处的状态同几世纪前他们最初被发现时的状态没有两样。正如巴戈霍特先生所说的,我们容易把人类社会的进步视为正常之事;但历史反驳了这一点。古代人甚至没有这种进步观念,东方民族迄今还是如此。按照另一位大权威亨利·梅因爵士⑵的说法,“人类的大部分对其文明制度的改进从来没有显示过一点愿望”。进步似乎决定于许多同时发生的有利条件,不过这太复杂了,以致无法查明其究竟。不过常常这样说,凉爽的气候可以导致勤奋和许多技术的发生,所以这曾是高度有利的。爱斯基摩人为艰难的需要所迫,虽成功地完成了许多精巧的发明,但他们的气候太严酷了,以致不能继续进步。游牧生活的习性,无论是在辽阔的平原上,还是穿过热带的密林,或是沿着海岸,都是高度有害的。当我对火地的野蛮居民进行观察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拥有某种财产,一个固定的住所,许多家庭在一个首领下的联合,都是文明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这等习性几乎需要土地耕作;正如我在别处所阐明的,⑴耕作的第一步很可能是这样一种偶然事件的结果,即一棵果树的种子偶然落在垃圾堆上,然后产生了一个异常优良的变种。然而未开化人最初如何向着文明进步的问题迄今还是非常难以解决的。

自然选择对文明民族的影响

迄今为止,我仅考虑了人类从半人类状态进步到近代未开化人状态。关于自然选择对文明民族的作用还值得再谈一谈。格雷格(W.R.Greg)先生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富有才华的讨论,以前华莱士先生和高尔顿⑶先生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我的论述均来自这三位作者。关于未开化人,无论身体或精神,只要衰弱,很快就会被淘汰;凡生存者普遍都显示了精力充沛的健壮状态。另一方面,我们文明人竭尽全力以抑制这种淘汰作用;我们建造救济院来收容低能儿、残废者以及病人;我们制定恤贫法令(poor-1aws);我们的医务人员以其医术尽最大努力去挽救每一个人的生命直到最后一刻。我们有理由相信,种痘保存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而以前由于体质虚弱死于天花者真是成千上万。这样,文明社会的衰弱成员也可繁殖其种类。凡是注意过家养动物繁育的人不会怀疑这对人类种族一定是高度有害的。缺少注意或管理错误导致家养族退化之迅速,足以惊人;除非在人类本身的场合中,谁也不会愚蠢到允许他的最坏的动物去繁育。

我们感到被迫给予不能自助的人们以帮助,乃是来自同情本能的附带结果,同情本能最初是作为社会本能的一部分而获得的,但如以上所指出的,其后却变得愈益亲切而推及愈广。即使在坚强的理性迫使下,如果我们本性的最高尚部分没有堕落,我们也无法抑制我们的同情。外科医生当施行手术时可能无动于衷,因为他知道他所做的是为了病人好;但是,如果我们故意忽视弱者和不能自助的人,这只能是为了毫无把握的利益,而给现在带来的弊害却是无穷的。因此,我们必须承担弱者生存并繁殖其种类的毫无疑义的恶劣后果;但是,似乎至少有一种抑制作用在稳定地进行着,即:社会的衰弱成员和低劣成员不会像强健成员那样自由地结婚;由于身体或心理衰弱的人不能结婚,这种抑制作用可能无限地增强,虽然这只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

在保持一支大规模常备军的每一个国家里,最优秀的青年都要被招募或被征集。这样,在战争期间就有早死之虞,而且常常被诱人腐化堕落之途:在青春时代不能结婚。另一方面,体质不良的比较矮小而衰弱的人们却留在家中,因而结婚以及繁殖其种类的机会就要好得多。⑴

人积聚财产,并把它传给孩子,因此富家子弟在成功的竞争中,就比贫家子弟占有优势,而这同身体和智力的优越性却无关。另一方面,短寿的父母,其健康和精力平均都差,他们的孩子却比另外的孩子继承财产较早,而且结婚很可能较早,于是留下的遗传其低劣体质的后代数量也较多。但是财产继承本身远非一种坏事;因为没有资本的积累,技术就不能进步;文明种族主要是通过技术的力量扩大了而且今天到处扩大着它们的范围,以取代比较低劣的种族。财富的适度积累并不妨碍自然选择的进程。当一个穷人有了中等财产的时候,他的孩子们就会进入竞争相当剧烈的商业或其他职业,所以身体和心理都健壮的人可得到最大的成功。有一批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不必为每日的面包去劳动,是非常重要的,对其重要程度给予怎样估量也不会过分;因为所有高等智力工作都是由他们进行的,而所有种类的物质进步主要都是决定于这种工作,更不要不谈其更高级的利益了。无疑地当财富过多时,就倾向于把人们变成无用的寄生虫;这里就会发生某种程度的淘汰,因为我们天天看到那些愚蠢的或生活放荡的富人把财产挥霍精光。

长子财产继承权是一种更加直接的弊害,虽然它以前对形成一个统治阶级可能有巨大好处,因为任何政府都比没有政府好。大多数长子虽然身体或心理可能都衰弱,却可以结婚,而幼子即使其身体或心理都优越,一般也不能结婚。况且承继遗产的长子即使无能,也不会把财产挥霍精光。但这里和别处一样,文明生活的亲戚关系是如此复杂,以致有某种补偿的抑制作用介入其中。富人通过长子继承便可以逐代选娶比较美丽而媚人的妇女,而这等妇女一般必定是身体健康和心理灵敏的。连续保存同一血统而不经过任何选择所应有的恶劣后果,为贵族永远希图增加其财富和权力所抑制;他们是以娶女继承人来实现这一愿望的。如高尔顿先生所阐明的,⑵只生单性小孩的父母的女儿,其本身有不生育的倾向;这样,贵族家庭的直系就要经常被切断,而他们的财富流入旁支;不幸的是,旁支并不是以任何种类的优越性来决定的。

这样,虽然文明在许多方面对自然选择的作用有所抑制,但自然选择显然还是偏袒那些靠着良好食物和没有偶然困苦而身体发育较好的人。从下述情况可以推论这一点,即: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文明人的身体比未开化人的身体强壮。⑶他们的耐力似乎也相等,这在许多次探险考察中已得到了证明。甚至富人的穷奢极欲也没有多大害处;因为英国贵族男女在一切年龄范围内的估计寿命比低等阶级的健壮英国人的寿命短不了多少。⑷

我们现在来看看智能。在社会的每一个阶级中,如果把其成员分为相等的两群,一群的成员智能优越,一群的成员智能低劣,几乎无可怀疑的是,前者在所有职业中都能获得较大的成功,并且生育较大数量的孩子。即使在最低等的阶层中,有技艺和有才智的人一定也占有某种优势;但许多行业已经实行很细的分工,这一优势并不很大。因此,在文明民族中无论智能的数量或标准都有增加的倾向。但是,我不愿断言这种倾向不会在其他方面受到抵消而有余,如挥霍乱用和不顾将来所起的抵消作用即是;即使如此,有才智的人还会占有某种优势。

上述那样的观点常常遭到反对,即:历来最卓越的人士都没有留下遗传其伟大才智的后代。高尔顿先生说道:“我遗憾,我不能解决一个简单的问题:具有非凡天才的男人或女人是否不生育,并且不生育到怎样程度。然而,我曾阐明卓越的人士决非不生育。”⑴伟大的制定法典者、仁慈的宗教奠基者、伟大的哲学家和科学发明家以他们的工作对人类进步所给予的帮助,其程度远比留下为数众多的后代要高得多。就身体构造来说,禀赋稍好的个体的被选择以及禀赋稍差的个体的被淘汰,并不是强烈显著而罕见的畸形的被保存,就会导致一个物种的进步。⑵关于智能,也是如此。因为在每一个社会阶层中,才智多少高些的人就比才智差些的人能够获得较大的成功,因而在其他方面如果没有受到抑制就可增加其数量。在任何民族中,当智力的标准以及智力优越的人士的数量提高了的时候,正如高尔顿先生所阐明的,根据平均离差的法则我们可以预料,非凡的天才将比以前似乎多少要更加常常出现。

关于道德属性,对于最恶劣性情的淘汰一直在进行着,即使在最文明的民族中也是如此。犯罪者被处死或长期监禁,所以他们不能自由地传递其恶劣属性。忧郁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受到隔离或自杀。凶暴的人和好争吵的人难免流血的结局。不安静的人不会从事任何固定的职业——这种野蛮状态的遗风是文明的最大障碍⑶——而他们迁移到新殖民地,却证明是有用的拓荒者。酗酒是高度有害的,例如,酗酒者从30岁算起,其估计寿命仅为13.8年;而英国农工从同一年龄算起,其估计寿命则为40.59年。⑷荒淫的女人生孩子很少,荒淫的男人则很少结婚;二者都因此得病。在家养动物的繁育中,淘汰那些有任何低劣性质的个体,即使为数不多,在走向成功方面也绝不是一个不重要的因素。关于那些通过返祖有重现倾向的有害性状尤其如此,如绵羊的重现黑色即是;关于人类,某些最恶劣的性情,没有任何可指出的原因,间或出现于一些家族中,这也许是归返一种野蛮状态,而这等野蛮状态正是在我们很多世代中没有被消除掉的。不错,用普通语言来说,这种观点似乎承认了那些人就是家族中的黑色绵羊。

关于文明民族,就道德的先进标准以及优秀人士的数量增加而言,自然选择所起的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虽然说基本的社会本能最初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但是,当我讨论较低等种族时,对于导致道德进步的一些原因已经作了足够的叙述,这些原因就是:我们同胞所给予的称赞——我们的同情通过习性得到加强——榜样和模仿——理性——经验,甚至自我利益——幼年时代的教育以及宗教感情。

格雷格先生和高尔顿先生⑴曾强烈主张,在文明国家中,对于优秀阶级人士数量的增加有一个重要的障碍,那就是,很贫穷的人和不顾一切而乱来的人往往因恶行而堕落,他们几乎一定早结婚,而谨慎的、俭朴的人一般在其他方面也是有道德的,他们结婚都晚,所以能够维持自己和孩子们的舒适生活。早婚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不仅产生的世代数较多,而且如邓肯(Duncan)⑵博士所阐明的,他们生的孩子也较多。再者,母亲在壮年时期生的孩子比在其他时期生的孩子要重些和大些,所以很可能精力也充沛些。这样,社会上那些不顾一切乱来的、堕落的而且往往是邪恶的人比节俭的而且一般是有道德的人,其增加速度要快些。或者,像格雷格先生所说的那种情形:“满不在乎的、肮脏的、不求上进的爱尔人增殖的像兔子那样快;俭朴的、有远见的、自尊的、有雄心壮志的苏格兰人,其道德是严格的,其信仰是高尚的,其智力是精明的而且是训练有素的,却在斗争和独身生活之中度过其风华正茂的岁月,他们结婚晚,留下的子女很少。设有一地,最初居住着1000个撒克逊人(Saxons)*和1000个凯尔特人(Celts)**——经过12代以后,人口的5/6将为凯尔特人,而5/6的产业、权力以及才智则属于存留下来的1/6撒克逊人。在永恒的‘生存斗争中,低劣的和天赋较差的种族曾占有优势——他们占有优势并不是凭借其优良品质,而是凭借其缺点’。”

然而对于这种向下的倾向,则有某些抑制之道。我们已经看到,酗酒者的死亡率高、过度荒淫者留下的后代很少。最贫穷的阶级涌入城镇,斯塔克(Stark)博士根据苏格兰的10年统计,⑶证明了城镇的死亡率在所有年龄中都比农村的高,“在生活的最初五年期间,城镇的死亡率差不多正好是农村的两倍”。由于这些统计既包括富人也包括穷人,所以要保持城镇赤贫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口比例不动,其降生的数量无疑需要提高两倍以上。对妇女来说,如果结婚太早,那是高度有害的;因为在法国发现“20岁以下,已婚妇女的死亡率为未婚妇女的两倍”。20岁以下的已婚男子的死亡率也是“非常高”的,⑷但其原因是什么,似乎还无法确定。最后,如果男子在能建立一个舒适家庭之前,谨慎地推迟结婚,那么,像他们常常做的那样,将会选择壮年的妇女,这样,优等阶级人口增长率的减少只是微乎其微而已。

根据1853年所做的大量统计,证明全法国年龄在20~80岁之间的未婚男子比已婚男子的死亡率高得多,例如:每一千个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未婚男子中,每年死亡者为11.3人,而已婚男子死亡者仅为6.5人。⑸相似的规律被证明也适用于1863和1864年苏格兰20岁以上的男子人口普查,例如:每一千个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未婚男子中,每年死亡者为14.97人,而已婚男子死亡者仅为7.24人,这就是说,比一半还少。⑴斯塔克博士关于这一点说道,“独身比最有害健康的行业或者比居住在最有害健康的房屋或地方——那里对改善环境卫生从来没有过最长远的打算——对生活更加有害”。他认为死亡率的降低乃是“结婚以及比较有规律的家庭生活习惯”的直接结果。然而他承认酗酒、荒淫以及犯罪的人,寿命不长,普遍都不结婚;还必须承认,体质衰弱的、健康不良的、身体或心理有任何重病的人们往往都不愿结婚,或者人家拒绝同他们结婚。斯塔克博士似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结婚本身为延长益寿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他发现已婚老人在这两点上仍然胜过同样高龄的未婚者;但每个人一定都知道有些人的事例;他们在幼年时期不健康,没有结婚;虽然他们终生衰弱因而寿命或结婚的机会一直在缩小,但仍然活到高龄。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似乎可以支持斯塔克博士的结论,即:在法国,寡妇和鳏夫同已婚者相比,前者的死亡率要高得多;不过法尔(Farr)博士把这种情形归因于由家庭破坏而引起的贫穷和恶习,并且归因于遭到不幸后的悲痛。总之,我们同意法尔的说法,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已婚者比未婚者的死亡率低,似乎是一般的法则,这“主要是由于对不完善类型的经常淘汰,以及对最优秀个体在连续世代中的巧妙选择”;这仅仅是和婚姻情况有关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对身体的、智力的以及道德的所有属性都发生作用。⑵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健康的和善良的人们出于谨慎而暂时不结婚,其死亡率也不会高。

上述两节所举的各种抑制因素,也许还有其他抑制因素,如果不能制止社会上那些不顾一切乱来的、邪恶的以及其他方面低劣的分子的增长速度快于优等阶层的人们,那么这个民族就要退化,这在世界历史中已屡见不鲜了。我们必须记住,进步并非是永恒不变的规律。为什么某一个文明民族兴起了,比另一个民族更强大,而且分布得更广;或者,为什么同一个民族在某一个时期比在另一个时期进步较快,对此很难有所说明。我们只能说,这是决定于人口实际数量的增加,决定于赋有高度智能和道德官能的人们的数量,同时还决定于他们的美德标准。身体构造似乎也有一点小影响,不过只是在旺盛的身体活力导致旺盛的心理活力的情况下才如此。

有几位作者极力主张,高度的智力既有利于一个民族,如果自然选择的力量是真实的话,⑶那么在智力方面高出于曾经存在的任何种族的古希腊人就应该愈益提高其智力,增加其人口数量,而遍布于整个欧洲。这里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假设,这是常常对身体构造作出的,即:心理和身体的连续发展有某种内在的倾向。但是,所有种类的发展都决定于许多共存的有利环境条件。自然选择的作用只是试探性的。个人或种族可能获得了某些无可争辩的优势,然而由于其他特性不好,也不免于灭亡。古希腊人之所以衰退,可能由于许多小邦之间缺少团结,可能由于整个国土不大,可能由于实行奴隶制,也可能由于极度耽于声色口腹之乐;因为直到“他们削弱和腐败到极点”⑴然后才败亡。现今欧洲西部民族超越其以往野蛮祖先的程度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站在文明的顶峰,虽然他们受惠于古希腊人的著作至多,但其优越性来自这个非凡民族的直接遗传都很少,或者全无。

谁能肯定地说出一度如此占有优势的西班牙民族为什么在竞争中被远远甩在后面了。自从中世纪黑暗时代以来,欧洲诸民族的觉醒是一个更加错综复杂的问题。正如高尔顿先生所说的,在古代那一时期,几乎所有本性高尚的人,要想沉思冥想或进行精神修养,除了投入必须严守独身生活的教会的之外,⑵简直没有任何隐身之所,这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对相继的各代发生退化的影响。在这同一时期,宗教法庭极意搜捕思想最自由和行动最勇敢的人们,把他们烧死或囚禁起来。仅在西班牙,最优秀的人士——他们遇事持怀疑态度并且提出问题,而没有怀疑就不能有进步——在3个世纪内每年被消灭的数以千计。尽管如此,欧洲还是以无比的速度前进了。

同其他欧洲民族相比,英国人在殖民方面获得了惊人的成功,这曾被归因于他们的“果敢和不挠的精力”;把英国血统的加拿大人和法国血统的加拿大人的进步做一比较,就会很好地说明其结果;但是,谁能说出英国人是怎样得到其精力的呢?有人相信美国的惊人进步及其人民的特性乃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精力较强的,勤劳勇敢的人们在最近10~12代期间从欧洲各地迁移到这片大陆,而且在那里获得了最大的成功。⑶从遥远的未来来看,我并不认为津克(Zincke)以下的观点是夸大的,他说,⑷“所有其他一系列事件——如希腊精神文明所产生的事件和罗马帝国所产生的事件——只有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巨大西移潮流这一事件相联系,毋宁说作为它的次要事件来看,似乎才有意义和价值。”文化进步的问题固然还是模糊不清,但我们至少能够看出,一个民族如果在长年累月中不断产生最大数量的高智力的、精力旺盛的、勇敢的、爱国的以及仁慈的人,一般就会比天赋较差的民族占有较大的优势。

自然选择来自生存斗争;而生存斗争则来自人口的迅速增加。对于人类的增加速度,我们不能不痛苦地感到遗憾,这是否明智,则是另一个问题;因为,这在野蛮部落中导致杀婴以及许多其他弊害,在文明民族中导致赤贫、独身以及谨慎小心的人们实行晚婚。但是,由于人类蒙受到的身体弊害同低于人类的动物一样,所以他没有权力期望去避免由生存斗争所引起的弊害。如果人类在原始时代未曾受自然选择所支配,那么他决不会达到现在这样的地位。因为我们在世界许多部分看到还有土壤最肥沃的广阔区域能够维持大量的快乐家庭,但只有少数游牧的未开化人生活于其间,因此,可以这样辩说,生存斗争并没有达到足够的剧烈程度以迫使人类向上发展到最高的标准。根据我们所知道的人类以及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全部情况来判断,他们的智能和道德官能对于通过自然选择而发生的稳定进步永远有足够的变异性。毫无疑问,这种进步需要许多共存的有利环境条件;不过,如果没有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由此引起的极其剧烈的生存斗争,最有利的环境条件是否会发生足够的作用,还是完全可以怀疑的。例如,根据我们在南美一些地方所看到的情况来说,甚至一种可以称为文明的民族,如西班牙殖民者,看来当生活条件很安逸的时候,就容易变得懒惰而致倒退。关于高度文明的民族,其不断进步在次要程度上还决定于自然选择;因为,这等民族并不像野蛮部落那样,彼此取代而被消灭之。尽管如此,从长远观点来看,同一群体内智力较高的成员比智力较低的成员将会获得较大的成功,留下较多的后代,这就是自然选择的一种形式。进步更加有效的原因似乎在于:当幼年期间头脑易受影响时施以良好教育,由最有才能和最优秀的人士反复灌输高标准的美德,体现民族的法律、风俗和传统,并且由舆论进行强制。然而,应该记住,舆论的强制性决定于我们能够鉴别他人的称赞和谴责;这种鉴别是以我们的同情为基础的,而同情作为社会本能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最初通过自然选择而得到发展,简直是无可怀疑的。⑴

关于所有民族一度曾为野蛮民族的证据

这个问题已由卢伯克爵士⑵、泰勒先生、伦南先生等人进行了充分的和可称赞的讨论,我在这里只是叙述一下他们所得结果的最简短提要而已。最近阿盖尔公爵⑶提出的和以前沃特利(Whately)大主教提出的论点支持了这样一种信念:认为人类本来是作为一种文明者进入这个世界的,所有野蛮人是由于此后发生了退化,在我看来,这种论点同另一方所提出的论点相比似乎就显得虚弱了。许多民族无疑都曾与文明背道而驰,有些可能堕入完全野蛮的状态,虽然我还没有遇到过关于后面这一点的证据。火地人大概为其他胜利的游牧民族所迫,定居在现今那块荒凉的地方,结果他们可能变得有点更加退化了;但很难证明他们已经降到博托克多人(Botocudos)以下,而博托克多人却是在巴西的最好地方居住的。

所有文明民族都是野蛮人的后裔,其证据在于:一方面,在现今依然存在的风俗、信仰、语言等等之中,还有他们以往低等状态的明显痕迹;另一方面,已证明未开化人能够独立地在文明等级上提高少数几步,而且他们确曾这样提高过。有关第一方面的证据是极其奇妙的,我还不能在这里举出:我谈到的这等例子是关于计数技术的,正如泰勒所明确阐述的,这同现今在某些地方依然使用的字有关,计数发源于手算,最初用一只手,然后用两只手,最后连脚趾也用上了。在我们自己使用的十进制以及在罗马数字上都有这种痕迹,罗马数字的V料想为一只人手的简形,在V之后为Ⅵ等等,当时无疑两只手都用上了。再者,“当我们说三个20加10时,我们是用二十进制计算的,每个20在概念上代表一个整人,如墨西哥人或加勒比人(Carib)所云”。⑴按照一个日益扩大的学派的语言学者们的意见,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缓慢而逐渐进化的痕迹。书法亦复如此,因为字母就是图形代表的痕迹。凡是读过伦南的著作⑵的人,简直不能不承认几乎所有文明民族至今仍然保持着用暴力抢婚那样的粗野习俗。同一位作者问道,能够举出什么古代民族原本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吗?正义的原始概念,如仍然保留其痕迹的战争法以及其他风俗所阐明的,同样也是最粗野的。许多现存的迷信正是以往虚假宗教信仰的残余。宗教的最高形态——上帝憎罪恶而爱正义的崇高概念——在原始时代是不知道的。

转来谈谈另一类证据:卢伯克爵士曾阐明,最近有些未开化人在某些技艺方面稍有进步。他所做的非常奇妙的叙述表明,世界各地未开化人使用的武器、工具以及技艺差不多都是独立发明的,也许取火的技术除外。⑶澳洲土人的飞镖(boomerang)*是这种独立发明的一个良好事例。塔希提人(Tahitians)**当最初被发现时,在许多方面就比其他波利尼西亚诸岛上大多数居民进步。关于秘鲁士著居民和墨西哥土著居民的高度文化是由国外传来的信念⑷,并没有充分的根据,那里栽培着许多土著植物并饲养少数土著动物。从大多数传教士所发生的影响很小来判断,我们应该记住,来自某一半文明地方的一群漂流者如果被冲到美洲海岸,若非当地土著居民已经多少有点进步的话,这群漂流者对他们是不会发生任何显著影响的。看看世界历史的远古时代,用卢伯克爵士的著名术语来说,我们就可以发现一个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没有人会妄称磨制粗陋燧石器的技术是从外边传来的。在欧洲的所有地方,一直东到希腊,在巴勒斯坦、印度、日本、新西兰以及包括埃及在内的非洲,都曾发现过大量的燧石器;而现今居民都没有保持使用它们的任何传统。关于中国人和古代犹太人以前都使用过石器,也有间接的证据。因此,差不多包括全部文明世界的这等地方的居民一度都处于野蛮状态,这简直是无可怀疑的了。认为人类原本是文明的,其后在许多区域发生了完全退化的那种信念,乃是可怜而又可鄙地低看了人类的本性。而认为进步远比退步更加普遍,并且认为人类虽然经过缓慢而中断过的步骤却由低等状态上升到今天那样的知识、道德和宗教的最高标准,显然是一种更加真实、更加令人振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