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致伊拉斯莫斯(四八一号)②

①据英译,当时学术界用拉丁语交往。——中译者

②编号据艾伦(P.S.Allen)编的《伊拉斯莫斯书信集》。——中译者

我为我的彼得赞同我们的《乌有之乡》而高兴。如果象他这样的人喜欢它,我自己也会喜欢它起来了。是否滕斯托尔以及布斯莱登③,还有你们的首相,都以它为然呢?虽然我不心存奢望:那些有幸在自己国家中担任主要官职的人会以它为然,除非他们欣赏这样的意见,即在我们的共和国,象他们那样学问道德不凡的人,竟是掌握权力的君主。我相信,这样的人决不抱怨,如果他所统治的不是目下君主称其为百姓的一群臣民,亦即遭遇还不如奴隶的人;因为统治下的若是自由人民,那才更光荣。那么贤明的先生们决不会存心妒忌,以至于对别人怀恶意,而自己倒过着幸运的生活。因此我颇为希望他们也会喜欢我们的著作,这是我真诚的心愿。如果他们的鸿运使得他们产生相反的看法,只要你一人表示赞成,就是对我的见解的充分有力的支持。我认为我们两人代表着大群人,我想你我会在任何孤独环境中共同愉快地生活。

③布斯莱登(Jerome Busleiden)——比利时神父,热心提倡古典语文。——中译者

1516年10月31日

莫尔致伊拉斯莫斯(四九九号)

滕斯托尔先生给我一封友情洋溢的信。他对于我们的共和国的评价,如此坦率,如此恭维,真比一个雅典的天才还给我更多的喜悦!你不能想象,我是多么高兴得直跳,变成多么的高大,又是怎样昂起头来,当我眼前显出一道幻象:我的乌托邦国民已经推举我做他们的永恒君主。我仿佛已经庄严地向前走去,头戴麦草编成的王冠,身上的圣芳济修道士袈裟引人注目,手拿谷穗做的节杖,我周围是一群亚马乌罗提城的达官贵人。在众多侍从的簇拥下,我接见外国的大使和王公,这等人和我们相比是些可怜虫,他们以外出为荣,全身孩子气的打扮和妇女般的服饰,戴着用令人作呕的金子打成的链,而且可笑地用紫袍、宝石以及其他无谓的玩意儿来做打扮。可是,我不要你或滕斯托尔根据其他人们的特性来评价我,那些人的举动是伴随他们的命运而起变化的。即使老天有意把我们从卑微提升到那么显要的地位,在我眼中是任何王国都比不上的地位,你决不会发现我忘掉当我还是一个普通人时你我之间存在过的旧的情谊。因此,如果你不辞短途旅程的辛苦,愿驾临乌托邦和我晤面,我将充分保证:在我的宽大统治下的人民,都将把你当做他们的国王所最亲爱的人而致以应得的敬意。

我这个美梦还沉沉未醒,可是升起的曙光把它驱散,我从王位上被赶下来了,我回到自己的禁闭室里,就是说,回到我的法律事务中。可是当我想到真实的王国并不更持久些,我就引以自慰了。

1516年12月4日前后

伊拉斯莫斯致克拉瓦(五三○号)

当你阅读莫尔的《乌托邦》时,你会感到仿佛突然进入另一个世界里,身边的一切都那么新鲜。

1517年2月14日前后

伊拉斯莫斯致科普(五三七号)

任何时候你想消遣一阵,或不如说,想了解一个国家的几乎全部罪恶的根源,如果你还不曾读过莫尔的《乌托邦》的话,那么,想法子把这本书弄到手。

1517年2月24日

伊拉斯莫斯致莫尔(五四三号)

不久前我曾托人寄上信札一束以及《乌托邦》副本一册,据捎信人自称,他是你的好友……我发出写给马利安纳斯的信,因为他怀疑《乌托邦》第一部是我的作品。这种想法愚蠢到极点了,我不能让它发展下去……请尽快寄下你修订过的《乌托邦》,我们将把这个副本送往巴塞尔城,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送往巴黎。

1517年3月1日

伊拉斯莫斯致莫尔(五四五号)

把《乌托邦》越快寄来越好。安特卫普城有一位参议员很喜欢这本书,已经把它背熟。

1517年3月8日

伊拉斯莫斯致胡滕①(九九九号)

关于你所要求的可以说是莫尔全幅的画像,我很希望我能绘制得十全十美,不辜负你的热烈心愿!花些时间对我这位最亲密的朋友作出一番构思,这对于我自己也是一件高兴的事。不过,首先,要探索莫尔的全部才华,不是每人都胜任愉快的。其次,我不知道他是否容忍一个平凡的艺术家来描绘他。我认为,要画莫尔,不比画亚历山大②或阿基利③更容易些,而这二人也不比莫尔更值得名垂千古。总之,这个题材实在需要一位阿彼莱斯④的手笔。我担心我更象法尔维阿斯以及卢图巴①,而不象阿彼莱斯。不过,我要尽量根据多年在他家和他亲密交往中所观察到或是还记得起的,给你一个素描,而不能说是表现他一切的全像。倘使你在某个出使的场合碰上他,那时你会恍然大悟,你选来干这项任务的艺术家是多么不行。我甚至十分担心你不是责备我妒忌,就是责备我瞎眼,以致在那么多优点中,我目光短浅,看出的极少,或是出于我的妒忌,录下的极少。

①胡滕(Ulrich von Hutten,1488—1523)——著名德国人文主义者。——中译者

②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公元前356—323)——亦译“亚历山大大帝”,在西方史上以武功著称。——中译者

③阿基利(Achilles)——荷马史诗中英雄。——中译者

④阿彼莱斯(Apelles)——公元前四世纪希腊有名画家。——中译者

①法尔维阿斯(Fulvius),卢图巴(Rutuba)——本指画幅上画得拙劣的两名罗马角斗士,见古罗马诗人何瑞士(Horace,公元前65—8)所著《讽刺诗》,第2章,第7节。此处借用以指拙劣的画家本人。——中译者

我先从你毫不清楚的莫尔的那一面谈起。他身材不高,也不显得矮,四肢匀称,恰到好处。他的皮肤白皙,容光焕发而不是缺乏血色,但也并不那么通红,只露出一丝红润,他的头发淡黄中微带黑色,或不如说浅褐。他的胡须很稀。两眼浅蓝而带有斑点,这种眼睛通常是性情愉快的标志,也是英国人所认为有诱惑力的,虽然对我们来说,更喜爱的是浅黑的眼睛。据说,莫尔的那种眼睛是最无损于完美的。他的表情和他的性格相称,总是愉快而和蔼可亲,颇为笑容可掬。老实说,和他的表情相适应的是欢乐,而不是严肃矜持,虽然又远非痴傻以及毫无意义的滑稽味道。他的右肩略高于左肩,特别是他走路的时候。这点并非天生如此,而是出于习惯,就象我们偶然养成的许多小习惯。此外,他的身体没有什么堪引人注意的地方,只是他的两手不太灵便罢了,这也不过是同他的外表其他部分比较而言。他从小不修边幅,以至于不太注意按奥维德①的教导是男子应该唯一注意的各种事情。从他的壮年仪表,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出,他青年时代应该是怎样地貌美,虽然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他不到二十三岁,而目下他差不多已经四十岁了。

①指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公元前43—公元17?)在《爱的艺术》中有关的意见。——中译者

他的身体虽不健壮,还是差强人意,凡是体面的公民所适宜从事的任务,他都能担当。他从不生病,或是很少生病。他的父亲虽然年迈,却异常矍铄,因此他本人也完全可望高寿。我从未见过任何人比他更不讲究饮食。一直到他成年,他爱饮的是清水,这是从他的父亲学来的。可是关于这一点,为了不使别人扫兴,他和座客们虚与委蛇,从锡杯子喝些淡色啤酒,水分很多,往往就是清水。至于葡萄酒,英国习惯是共用一只杯子轮流劝饮,所以他有时也得呷一口,不做出厌烦的样子,而是使自己随俗。他爱吃牛肉、腌鱼和充分发酵过的家常面包,而不爱吃通常被认做美味的食品。在其他方面,他并不反对一切可给人快乐的东西,更不反对口味的享受。奶制品和水果是他经常爱食用的。他也爱吃蛋类。他的话音不高不低,但容易听得见,虽不柔和,却很清晰。他似乎天生不会歌唱,可是对一切音乐都非常爱好。至于他的谈话,则是极其清楚明白,从容不迫而流畅自如。

他衣着朴素,从来不穿绸披紫,也不戴金链,除非万不得已,为了应付礼节。说来奇怪,他是多么漠视世俗用以评价温文尔雅举止的那些繁文缛节。他不要求别人对他客套,同时在集会上或招待场合,他也不急于对别人勉强讲客套。然而他并非不知道怎样讲客套,如果他想大讲特讲的话。不过他觉得在这种无谓事上花时间不免带妇人气,有损于男子的尊严。

以前他厌恶宫廷生活,厌恶和君主打交道,因为他一贯憎恨专制,一向喜爱平等。(你很难发现一个宫廷那样朴实无华,以至于不存在轰轰烈烈的热闹场面,不存在虚饰和奢侈,而这些又是和任何形式的专制绝不相干。)的确,经过千难万难,他才被逼进英王亨利八世的宫廷,尽管这个国王是最有礼貌、最谦恭下士的。莫尔所天生贪求的是不受羁束和能够闲适。固然,他一旦闲适,就领略其中的乐趣;但是逢到工作中需要他认真和耐心时,他又是最认真并且最耐心不过的。

他生来好朋友,交友极其真诚,并始终不渝地维护友谊。他乐意和每一个人结交,不顾希西俄德所非难的“交友众多”。①他选择朋友时不过分挑剔,而是给以方便,使其不疏远;对他们永不变心,以保持情谊。如果他遇上了有缺点而他又无从救药的人,他便在适当的时候和他绝交,不是突然割断一切,而是逐渐停止来往。当他发现一个诚实不欺而又气味相投的人,他就乐与交际和谈心,对于他好比是人生的一件大快事。一般贵人用以消磨时间的打球、掷骰子、赌牌和其他游戏,他无不深恶痛绝。而且,他虽然不那么关心自己的事,他对朋友的事的照顾却是最殷勤不过的。我还有必要说下去吗?如有人想要一个真正友谊的完美典范,他最好在莫尔身上去找吧。

①公元前八世纪希腊诗人希西俄德(Hesiod)在他的《田工日历》中有论及滥交朋友的诗行。——中译者

在社会交际中,他彬彬有礼,风度不凡,能使郁郁不欢的人心情舒畅,能使一切棘手的难题显得轻松。他年轻时便很诙谐,似乎生来如此,但是诙谐而不流于无意义的打诨,谑而不虐。年轻的莫尔写过短的喜剧,也参加表演。妙语警言,哪怕是拿他当靶子的,他一样欣赏,他是如此地醉心于饶有风趣的聪明谈吐。因此他少年时代写过些警句诗,并特别爱好琉善的作品。导致我写成《愚赞》的也正是他,这等于要骆驼跳舞啦①。

①出拉丁语,指作荒唐事。——中译者

在人事关系中,不管他遇见什么事,哪怕是非常严重的事,他总是去寻求乐趣。如果他和聪明的有教化的人来往,他从他们的才智获得乐趣;如果来往的是无知的愚人,他爱他们的傻气。即使一个十足的傻瓜,也不能使他感到难堪。他十分巧于不触犯每个人的感情。一般地说,对于妇女,甚至对妻子,他一味地爱逗笑。你简直可以说,他是德谟克利特②再世,或者更恰当些,是在市场上闲逛、沉静地注视买卖双方一片骚扰景象的毕达哥拉斯③派的哲学家。没有人象他那样不附和群氓的意见,也没有人象他那样善于体察人们中共鸣的情绪。

②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公元前460—370)——希腊哲学家,有“笑哲学家”之称。——中译者

③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公元前580?—500?)——希腊数学家及哲学家。——中译者

他非常爱好观察各种动物的外形、性格和动作,因此他家中养的禽鸟几乎种类齐全,还有各种珍贵的兽,诸如猿猴、狐狸、雪貂以及鼬鼠等等。此外,他只要见到任何国外的或其他可供观赏的飞禽走兽,他都热心地买下。他家中充满这些动物,以致客人来到,总有令其留连的东西。客人的欣赏使他又高兴一番。

当他达到结婚的年龄,他并不回避和年轻女人谈情说爱,但他尊重女性,宁愿对方向他表示爱情,不原主动启齿。同时,更能吸引他的是精神的而不是肉体的结合。

他年纪很小时就饱读古典作品。青年时代,他致力于希腊文学及哲理的研究。莫尔的父亲不但不支持(尽管他在其他方面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好人),反而取消对莫尔研究上的全部接济。人们几乎认为他的父亲声明和他脱离关系了,因为父亲操英国法律专业,而他似乎背离了父亲的行当。这个专业和真正的学问毫不相干,但在英国,精通法律的权威人士格外地受到尊敬,它被看做成名的捷径,因为英国的大部分达官贵人是通过这门研究起家的。据说,任何人不经过多年刻苦钻研,无法精通它。虽然莫尔这位青年生来有从事更崇高学问的头脑,他理所当然地对其发生反感,然而,他既受过经院式的锻炼,他学法律很成功,诉讼人无不乐于向他咨询,他的收入比专以法律为生的人还高,他是如此的聪明和智力不凡。

他对基督教会作家也下很大工夫研究过。在他差不多还是一个小伙子时,他当着一大群听众讲解奥古斯丁的《神都论》。不管是神父或老辈,都不以从这位世俗青年领教有关神学的问题为遗憾或可耻。曾经有一个时期,他全心全意把虔敬当做学问去探讨,为了取得教士职称而从事守夜、禁食、祈祷以及其他类此的基本锻炼。在这方面,比起那些事先不经历一段苦行就贸然投进这种需要磨练的职务中去的人,他是明智得多了。仅仅由于未能放弃渴望结婚的念头,他才遇到阻碍而不去献身于那种生活。所以他还是宁做一个纯洁的丈夫,不做一个不纯洁的神父。

他终于和一个年纪还很幼小的出身名门的姑娘结了婚。这个姑娘一直和父母姐妹住在乡间,不曾受过文化熏陶。这就使莫尔更能按自己的方式陶冶她,教她文学,使她掌握各种音乐的技巧,实际几乎快把她培养成值得白头偕老的伴侣了,可是她正当青春妙龄就不幸夭逝。然而她已经生育过几个孩子,活下来的有三个女儿,玛格丽特,艾丽丝①,塞西莉,还有男孩约翰。他不耐长期鳏居,虽然朋友们不赞成他重娶。妻子死去几个月以后,他和一个寡妇结婚,更多的考虑是照顾这个家,而不是为了个人享乐,因为她说不上漂亮,并且,莫尔自己开玩笑说过,她也不是一个少女,而是一个精明机警的管家婆。然而莫尔和她相处得愉快融洽,对于莫尔,她就赛如一个天仙化人。他开点玩笑,用些动听的词令,她就依从他了,别的丈夫纵然板起面孔下命令,妻子也未必能那样地听话。这在莫尔何难之有?他先就引导这个年纪快老而又倔强又很专心自己事务的女性学弹琴、奏琵琶、玩一弦及六弦乐器,并且在这方面按照她丈夫的心愿每天完成规定的作业啦。

①作信人笔误,应为伊丽莎白。——中译者

他把全家治理得同样和谐,没有争吵,一片安静。即令发生争吵,他马上排解,使其平息。他不让任何人离开他家时还余怒未消。他的家似乎真正地幸运,每个成员都获得更好的幸福,都从不曾玷污他的名声。我们很少发现任何人和生母相处,能象他和继母相处那般毫无芥蒂。他的父亲两次续弦,他爱前后两个继母,视同自己的生母。第二个继母,是他的父亲不久以前娶的,他凭圣书发誓说,他的这一位继母是再好不过的了。他对待父母和自己的子女,既不使自己的感情流于使对方觉得厌腻,而又克尽他在家中的义务。

他生性厌恶猥琐的财货。他分给子女的家产,是按照他认为足够他们维持生活的那个数量。多余下的家产,他慷慨地捐送掉。当他还操法律业务为生时,他对所有的委托人都提供忠诚友好的意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不为自己多得报酬。他奉劝他们大多数达成和解,以免花费更大。万一奉劝无效,他就指示他们采用最节省的打官司办法——竟有些人不打成官司是不高兴的。他在自己出生的伦敦市担任过若干年司法官,处理民事案件。这个差使颇为清闲,仅是星期四上午开庭,然而被认为最光荣的差使之一。没有人象他处理那么多案件,并且如此正直。他一般减低诉讼人照例应该缴纳的费用,如在正式提出起诉前,原告和被告都只各交三先令,超出这个数目即属不合。他这样的作法为他赢得市民的无限爱戴。

他决意满足于这个职位,已经够有权势了,又不至于冒大的风险。他两次被迫出使。由于他在执行中具有识见,英王亨利第八不把他逼进宫廷,决不罢休。难道不是“逼进”吗?别人费尽气力想钻进宫廷,他恰好是用尽心思去避开宫廷。然而当英王一定要罗致有影响的博学明智的正直人士,莫尔便是应召中首与其选的对象了。英王看他是自己最亲密的僚佐之一,非有他时刻在左右不可。每逢议论要政大计,莫尔比谁都在行。每逢英王想聊天取乐,轻松一下,又没有谁能象莫尔谈笑风生。往往发生难办的案件,需要有一个威望夙著并洞察事理的公断人;此类案件一经他处理,无不迎刃而解,因而两造都表示感谢。然而谁也无从劝他去接受任何一方的礼物。如果一切君主都能任用莫尔这样的法官,每个国家该是多么幸福啊!可是莫尔毫不因此而自以为了不起。

繁重的公务负担并未使他忘掉旧友,他还不时温习自己所喜爱的文学。官位的显赫,国王的信任,在他不过都是用于为国家造福,为朋友效劳。他总是急于使自己对所有的人有益,异常富于同情心,因此随时助人为乐。他现在权力更大啦,所以可以更好地为别人谋方便了。对某些人,他解囊相助;对另一些人,他用自己的职权给以保护。还有一些人,他则是通过介绍给以支持。当他无法对某些人进行别的帮助时,他就献出忠告。他决不让任何人失望而去。我们大可以称莫尔为一切处于逆境中的人们的共同辩护士。扶助受压的人,使陷入迷惑困难的人得到解脱,为相互间有隔阂的人达成和解,莫尔认为能做到这些便是他的莫大收获。虽然他在多方面是幸运的,而幸运往往带来吹嘘,我却从未见过任何人能象莫尔那样没有吹嘘的坏习惯。

现在我要回过头来叙述他的学术研究,他和我正是由于这样的研究结交成朋友的。他少年时主要在诗歌写作方面下工夫,以后又认真琢磨自己的散文,练习各样的文体。是什么样的文体呢?这点我无须描绘,尤其无须对你描绘,你是经常有他的著作在手的。他特别喜欢写雄辩文,在文章中他高兴发挥的是有对立观点的主题,由于其较能锻炼才智。这使得他少年时写过一个对话,捍卫柏拉图关于共产主义乃至女性社会的学说。他写过一篇对琉善《诛暴君》的回答,要我作为他的对手来反驳他,以便更有把握地检验他这一方面的写作是否取得进步。他的《乌托邦》旨在揭露各个国家产生不良情况的根源。这本书尤其是英国的写照,他对英国作过彻底的研究和探索。他利用闲暇先写成原书的第二部分,然后趁便临时写了第一部分加上去。此所以全书有文体不大平衡的地方。

我们很难找到一个比他更杰出的即席演说家:他的漂亮辞令供他的漂亮才华充分驱使。他有永远奔放不羁的敏捷才智,而又记忆牢固,有叩即应。他既然如此灵敏,就能对任何问题,在任何场合,应对得宜,从容自如。他的辩锋是意想不到地尖锐,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第一流的神学家为之目瞪口呆。判断力犀利而精确的科利特在私人聊天中常说:英国只有这一个天才家,虽然才华杰出的人不在少数。

他在虔敬上狠下工夫,但绝不奉行任何迷信的仪式。他定时祷告神,不是惯例式的,而是出于衷心的。他和朋友谈论关于来生的问题。不难看出,他发言出于诚心诚意,具有坚定的希望。甚至在宫廷上,他也是如此。然而竟有人以为只是在寺院中才会遇见信仰基督教的人呢!

这就是给你的一幅画像,是一个低劣的艺术家用拙笔从一个极好的模特儿临摹成的。假如你对莫尔会有进一步的了解,你将更不满意这幅画像。可是,目前我却教你不能怪我未曾遵命照办啦。你也无从怪我写的信太短了。不过,这封信对于执笔的我不显得长。我知道,你阅读时,也将不觉得它冗长:我们的朋友莫尔的魅力对这点就是一个保证。再见。

15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