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彼·沃尔金

托马斯·莫尔这位人文主义者和伦敦商界的宠儿,英吉利王国的大法官和那部宣传以财产共有为原则的社会制度的精彩对话集的作者,是情况复杂的十六世纪最引人注意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他的思想中仿佛集中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切矛盾,并构成一个独特的、统一的思想体系。这个时代是资本主义正在诞生的时代,这时的资本主义正在冲破封建关系的重围而突飞猛进地成长起来,并已带有资本主义所特有的那些新的社会对抗的萌芽了。

莫尔所写的《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即大家所知道的简称为《乌托邦》②的那本小册子,其影响之深远在政治和社会文献中是少有的。无怪乎《乌托邦》这个名称成了一定的文学形式即空想主义小说的代名词了,无怪乎它和所谓空想社会主义这一整个思潮相联系,并成为这一思潮的起点。很可能,莫尔本人在总结自己的生活经历时,认为《乌托邦》的意义比不上他的大法官的职位,或者比不上他反对宗教改革的斗争。我们在莫尔受害四百年之后(他是1535年被处死的)重读《乌托邦》时,比他的同时代的人感到更有兴趣。我们对他的活动的其他方面发生兴趣,首先因为他是这部精彩的对话集的作者。

①从苏联科学院1953年出版的俄译本(ToMac Mop,EFGHIJ)译出。——译者

②乌托邦一词由希腊文的“否”和“地方”两词构成,意为“虚无之乡”。后此词成通用词。莫尔《乌托邦》的书名最初是Nusqama(由拉丁文nusquam——“无处”一词而来)。“乌托邦”这一标题最初见1516年11月12日致伊拉斯莫斯函中。——译者

《乌托邦》是对空想社会主义所特有的某些原理加以明确表述的最早的一本书。这正是它的吸引力经久不衰的原因。如果说古代世界出现过社会主义的因素,我们所指的是:消费性共产主义,人类社会初期财产共有的观念,以及组织公共生产的模糊思想等。但是,这一切都只是含混的词句,只是零星的想法,还没有连贯成统一的体系。当我们研究有关《乌托邦》的文献时,应该注意这些思想因素。人文主义者莫尔是很熟悉柏拉图和其他希腊作者的,在这些人的作品里就反映了这些思想。莫尔在《乌托邦》里提到了早期基督教公社①的神话式的“共产主义”。无疑的,莫尔利用了这类主题,创立了一个新的、经过全面考虑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古代奴隶制文化所不能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来说,只有在新的时代,在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所奠定的基础上,才会产生。而最早阐述这个体系的功劳理应归于莫尔。

①信奉救世主耶稣的早期基督教公社显然是在小亚细亚及亚历山大(埃及)等地形成。基督教关于这些早期公社是在巴勒斯坦产生的说法,并没有科学根据。在罗马帝国建立的基督教公社是对奴隶制国家的抗议的一种表现。这些公社是宗教团体。早期基督教公社的组织很简单。社员召开大会,设立公餐。在古代基督教文献中仅仅反映了反抗的情绪:仇恨罗马、期待世界帝国迅速崩溃,等待“世界的末日”,由耶稣举行“末日的审判”和建立神的王国。后来,号召劳动者温和驯顺的派别在二世纪中叶就逐渐在基督教中占了上风。——译者

《乌托邦》的文学形式(到一个陌生国家去旅行的故事)和古希腊后期的游记体裁的小说很相近。这种形式直到十九世纪还保持着它的活力(如卡贝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但是,这种形式在其他任何历史时期都未必会比在莫尔的时代更能迎合社会的口味,因为《乌托邦》是在十五至十六世纪的地理发现已经开始但远未完成的条件下写成的。一些比《乌托邦》早不了多久出版的书如1507年的《宇宙志引论》或1511年的《新世界》,莫尔都曾经看过,这恐怕是没有人怀疑的。以描写新发现的国家为内容的书不仅启发莫尔采用《乌托邦》这种文学形式,而且还为他提供了发挥主题的材料:关于美洲土人及西印度群岛土人生活的故事,这些土人“不知道你的和我的有什么区别”,他们共同使用作为公共财产的土地,鄙视黄金和珠宝……莫尔把亚美利哥·韦斯浦契的旅伴之一作为他的对话集的中心人物,这件事似乎可以更进一步说明《乌托邦》和这类作品的联系。

对于莫尔的社会政治思想在十六世纪初期的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水平说来,《乌托邦》形式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共产党宣言》谈到十九世纪初期的伟大空想主义者时说道:“这种幻想的未来社会方案,是在无产阶级还处于很不发展状态……产生的,是从无产阶级希望社会总改造的最初的充满预感的激动中产生的”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产生幻想的未来社会方案的条件所作的这种估计,不仅适用于圣西门和傅立叶的时代,而且也同样适用于莫尔的时代。莫尔虽有天才,虽然他看出了社会矛盾,而且这些矛盾还引起了他的严厉指责,但是,他在他的周围社会里却没有觉察出能够消灭这些矛盾的唯一力量的萌芽。社会的发展还没有创造出使无产者形成为一个阶级所必要的前提,产生科学社会主义的时机还没有到来。“幻想的方案”在莫尔当时的条件下是表达他的大胆的社会思想的唯一可能采用的手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卷,第501页。

《乌托邦》第一部的基本内容是关于莫尔那个时代欧洲各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谈话。

在谈话中,旅行家希斯拉德——他代表的是作者的观点——尖锐地抨击了当时在英国已经登峰造极的君主专制制度。希斯拉德谴责专制君主的对外侵略政策,这种政策不但使被侵略的国家遭到蹂躏,而且也使本国民不聊生。他指出,君主为了贪图私利,不顾执政者必须关心臣民幸福、保护臣民利益的正确统治原则,而对臣民进行无情的剥削。希斯拉德断言,人民选举执政者是为了人民自己,而不是为了执政者本身。君主的荣誉和安全在于人民的幸福。可是,这些合理的原则在国王的宫廷里是没有人愿意理会的。国王的谋臣们阿谀奉承,随时都能为那些打算剥削老百姓的决议找出这样或那样的论据,他们告诉国王各种各样加强剥削的方法……为了便利起见,他们臆造出了一种“理论”,说国王从来不会做不公道的事,因为国家的一切,包括人民在内,都是属于国王的;老百姓所以能够有财产,只是由于“国王开恩”,没有把他们的那一分财产要回来。他们还就这种理论大发谬论,说贫穷会使人民养成忍耐的习惯,而且能保障社会的安宁。恰恰相反,贫穷永远是产生动乱的根源:最倾向于革命的,正是那些不满意现行制度的人。一个国王,如果他的统治使百姓难以为生,就应该承认自己执政无方。但是,国王们最关心的是怎样用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手段去吞并新的王国,而不是怎样妥善地治理已经获得的王国。为了战争,每个国家都拥有大批闲人,这些人不能从事任何和平劳动,并且轻视劳动人民。希斯拉德对和他谈话的英国人说:“不管怎样,为了应付紧急战争,养一大批这类扰乱治安的人,在我看来,不利于为社会造福。你们不要战争,就决不会有战争,而你们所更应该重视的是和平,不是战争。”莫尔还借希斯拉德的口,同样坚决而直率地揭露了国内社会关系中最令人怵目惊心的病毒。莫尔指出,当时的社会突出的首要的和根本的祸害,就是“有大批贵族”。贵族象雄蜂一样,终日无所事事,强迫自己田庄上的佃农为他们工作。贵族为了增加收入,敲骨吸髓地搜刮纯朴的人民,人民辛苦劳动,既要养活贵族,又要养活贵族的大批奴仆。莫尔这样指出了英国在十六世纪初期尚未铲除的封建制度的基本矛盾之后,接着又特别强调地指出了当时的封建关系所具有的新的丑恶特征,这些特征是由于已经出现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而产生的。《乌托邦》的第一部分描写了英国农民在养羊业发展的影响下怎样被剥夺了土地——这是资本主义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所有论及十六世纪的英国的作品几乎都描写过这件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谈到原始积累的过程时两次引用了《乌托邦》的话。

希斯拉德说:“你们的羊一向是那么驯服,那么容易喂饱,据说现在变得很贪婪、很凶蛮,以至于吃人,并把你们的田地、家园和城市蹂躏成废墟。”这种开玩笑似的指责只是一个开头,接着他便对农民丧失土地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了极其深刻而细致的充满忿怒的分析。莫尔和希斯拉德认为,这一过程的起点是羊毛需要量的增加和羊毛价格的上升。这样大地主便能够把他们的地产从经营农业转为经营养羊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国内出产上等羊毛的地区的僧俗地主们很快地想出了这种增加收入的门路,便开始把自己的全部土地改为牧场,把佃农驱逐出去,把所有的村落变成荒芜之地。他们用诱骗或暴力的手段迫使凡是有地产的农民都不得不贱价卖掉自己的地产,离开自己久居的地方,因为养羊业不象种地,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人手。这些可怜的人不知何处可以安身,到处流浪,很快就把变卖财产所得的钱花光了;任何人都不需要他们的劳动,他们在被迫之下,或以讨饭为生,或是沦为盗贼。农民越来越穷了,同时那些一向从事羊毛加工和缝制衣服的穷人也越来越穷了。和羊毛有关的一切业务都落到少数有钱人手里,这些有钱人任意操纵市场,只顾自己的利益,毫不考虑他人的死活。因此,由于少数人的贪得无厌,本来会对国家有利的事却变成对国家有害的事了。

希斯拉德说,政府本应制止富人横行霸道,强迫他们恢复农田和村落,让穷人能够回来继续从事农业工作和羊毛加工工作。可是,政府不但不采取任何措施来消灭祸害的根源,反而用各种严酷的法律手段来对付那些失去诚实劳动的机会而不得不流浪和偷窃的穷人。希斯拉德虽然指出了政府应当走那条路,但他并不相信任何明智的忠告会使政府依照这条路去走。他在另一个地方说到,国家“无非是富人狼狈为奸,盗用国家名义为自己谋利”。明智的忠告不能改变这些人对国王的政策的看法,因为这些看法是适合他们的口味和愿望的。国王和他的谋臣们固守着陈规旧俗,对于一切新鲜事物总是表示抗拒。他们从小就充满偏见,不可能正确地领会哲学家们所讲的道理。和希斯拉德交谈的人建议他去侍奉一个国王,他回答道:“假如我对某一国王作出有益的条陈,彻底清除他灵魂上的毒素,难道你料想不到我会不是马上被撵走就是受到奚落吗?”这样,希斯拉德便否认了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的可能,但是他却没有指出与此相反的革命改造方案。然而必须指出,他的议论中有一个地方仿佛顺便提到过“被压迫者的起义精神”是“高尚的”精神。

莫尔不仅分析了社会制度的个别缺点,还探讨了消除这些缺点的局部措施。通过对一些罪恶的分析,他自认为找到了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这个根源就是私有制的统治。《乌托邦》第一部分最后谈论私有制的几页,不但在文学上,而且在逻辑上都是全书的中心点,这几页总结了上述对英国社会制度的批评,并成为下面描写理想社会制度的根据。

希斯拉德断言,在私有制度下,既谈不到正义,也谈不到社会太平。在私有制度下,每个人都尽可能把一切攫为己有。不管社会财富有多少,它总是落入少数人手里;其余的人的命运就只有贫穷。前一种人一般都是凶狠奸诈的人;后一种人则是谦虚纯朴、每天为社会的福利而劳动、不是为自己私利而劳动的人。要建立公正的秩序,必须彻底废除私有制。莫尔认为,一切局限性的改革都是治标的办法,不能根治社会的疾病。

乌托邦的制度正和欧洲各国的制度相反,它是没有私有制的制度。这样的对比,就其本身来说,在社会政治作品中并不新奇;我们已经说过,许多古代思想家也都作过这种对比。但是,莫尔在《乌托邦》中抱定的任务是具体地说明:怎样在没有私有制的条件下,根据平等原则来组织社会生产。无论这个任务的提出,或是莫尔解决这个任务的方式,都是极需有独创性的,在这方面,他并无前人可资借鉴。

乌托邦社会在经济上是一个统一体。国家的最高机关——元老院对各个地区生产的一切产品都进行统计,在必要的时候还进行产品的再分配。乌托邦的全部土地都是共有财产。国家可以把劳动力从甲地调到乙地。对外贸易也由国家经营。可是,生产的直接组织者不是整个国家,而是城市。莫尔所说的国家好象是城市联盟一样。

乌托邦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家庭。每个家庭从事一定的手工业生产。家庭的生产工作受国家官员的监督;家庭所生产的产品全部交给国家。这样看来,家庭实质上就是一个公共作坊。还应该补充说明一点:这种家庭不一定是以血统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家庭。甚至可以认为,这种家庭的基本标志不是血统关系,而是经济上的结合。一个儿童如果不愿意从事这个家庭所担任的那种手工业工作,可以按照自己选择的职业转到别的家庭中去。这样一来,同一家的人可能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中,因为每一个家庭只能从事一种手工业工作。一个家庭的规模超过经济上的需要时,国家可以把公民从这一家调到另一家去。

不难理解,这种家庭手工业生产组织在乌托邦是怎样产生的。这种生产组织的真实蓝本无疑是中世纪手工业。在商业资本的影响下,到了莫尔的时代,这种手工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可以说,莫尔在某种意义上恢复了这种手工业制度,不过去掉了它最后新增添的东西。但是在莫尔这里,资本的破坏作用不是单纯地被消除了,而是被国家的有益领导所代替。不言而喻,恢复后的手工业制度并不同历史上的真实情况一模一样,而是按照作者的总的意图理想化了的。但是透过它的理想化的外形,毕竟还可以看出它的本来面貌。

整个乌托邦社会几乎无例外地包括在家庭手工业体系内。一个公民,只要他同家庭有联系,他便同手工业有关系。每个公民都学习一种手艺,手工业劳动几乎是他一生的基本职业。在乌托邦,农业不是一种职业,这是莫尔的一个独特见解,也是乌托邦制度中最引人注意的特点之一。在乌托邦,农业是很受重视的,但是农业工作是按义务劳动制的原则组织的。每个人必须从事两年的农业劳动。只有特别爱好农村生活的人,有时可以申请把这两年的期限延长。由此可见,乌托邦是没有真正的乡村的。乡村里只有农场,人们从城市来到这里做一个时期的工作,期满后又从这里回到城市,继续从事自己的基本工作。全体公民的基本住宅区和各项工作的组织中心是城市,城市有它可以用来进行农业工作的固定地区。这样说来,在近代的第一部社会主义作品中,就已经提出了消灭城乡对立的问题,虽然方法是很原始的。

手工业和农业所生产的一切产品都是整个社会的财产。公民们从公共仓库或公共市场领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在后来的各种乌托邦中,我们看到有形形色色的给公民分配产品的形式:有的采用算术平均的原则,有的采用按功付酬的原则,还有的采用按需分配的原则。莫尔在乌托邦实行的是最后一种形式,这也是最彻底的一种形式。每个家长需要多少产品,就从社会上领取多少产品,他绝不会得不到他所需要的东西。莫尔已经懂得,这种“按需”分配的前提是产品的丰富。有了丰富的产品就“无须担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他确信,在乌托邦一定会有这样丰富的产品。

我们对于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认识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的。只有“当每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而且生产力也随之壮大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完全涌现出来时,——只有这时,才能完全克服资产阶级式的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它的旗帜上写道:“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①生产力能够迅速增长的思想,莫尔是没有的。在莫尔生活的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技术进步的意义在经济生活中表现得还很薄弱。我们在《乌托邦》这本书里没有看到乌托邦社会的技术基础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方。但是莫尔深信,在实行有限的六小时工作日的情形下,能够保证全体公民生活富裕。

①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9卷,第23页。

莫尔证明,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能过这样富裕的生活,是由于乌托邦彻底消灭了寄生现象。在评论社会寄生现象及其意义方面,莫尔是傅立叶的直接先驱者。在傅立叶的学说里,我们知道寄生问题占着重要的地位。毫无疑问,傅立叶在这个问题上是根据十九世纪的情况发展了《乌托邦》的基本论点的。莫尔把士绅、上层贵族、牧师、仆役、乞丐看做寄生者。他还把一切生产奢侈品的人和妇女列入这一类;他认为,妇女的劳动力不是使用得完全不合理就是完全没有利用。

在乌托邦,只有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其他活动的人,而且只有在他们真正担任着公认为有益的工作期间,才得以免除体力劳动。例如,国家的官员就不从事体力劳动;根据才能被认为适合于做科学工作的青年也免除体力劳动。如果经过一定的时期,这些青年有负众望,就把他们调回体力工作岗位。反之,如果在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中有人表现出智力活动的才能,就解除他的体力劳动,让他从事智力劳动去。

由于极端缺乏技术进步的思想,要解决所谓“不愉快的”劳动这个问题就非常困难了。几乎对于所有空想主义者来说,直到十九世纪为止,这个问题都是一块绊脚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寻找一批公民,他们正好对这类工作有特殊的兴趣。例如,傅立叶悦,儿童具有担任这类工作的爱好,所以他就把儿童组织起来去担任成年人所厌恶的工作。第二条途径是: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强迫劳动。为了解决问题,这两种办法莫尔都采用了。在乌托邦有一种人,他们出于宗教的动机担任起不愉快的工作,作为对社会的特殊形式的服务。但这是不够的。于是,在乌托邦又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的存在看起来似乎是和莫尔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的精神相违背的。但是,从莫尔的角度来说,这类人在他的理想社会中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比起他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还前进了一步。这个阶层就是所谓的奴隶。乌托邦的“奴隶”实质上是被判处终身强迫劳动的人。奴隶的来源有两个——俘虏或法庭判决。必须指出,根据莫尔的说法,凡是在乌托邦受这种惩罚的人在别国都是会被判处死刑的。而且乌托邦人对本国的自由公民从不采用死刑,他们还把在邻国被判处死刑的人赎买过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莫尔认为乌托邦的“奴隶制”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种制度正是针对莫尔时代英国法庭判决的惨无人道而提出的。

莫尔的前辈大多数把共有首先了解为消费品的共有。然而,我们看到,在莫尔的观念里,中心思想却是生产的共有。当然,莫尔并不反对集体消费,相反地,他显然是赞成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极大的容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显然他懂得,社会关系中的基本东西决定于生产组织,而不决定于消费组织。因此,我们在乌托邦看到有公共食堂,绝大多数公民都在这里吃饭。不过,愿意单独起伙的家庭,也可以从公共市场领到食物。单独起伙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莫尔是允许的。在对待住宅和土地问题上如果有了单干思想,就会大大动摇社会的基础。这样,危害共有制的思想的确会得到滋长。因此,莫尔规定乌托邦的房屋和园地每十年必须抽签重新分配一次。

由此可见,莫尔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办法服从于最高的社会利益,即维护乌托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对乌托邦政治制度的描写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乌托邦的全体官员都由公民选举产生。下级官员(摄护格朗特)由家长选举产生,高级官员(特朗尼菩尔及总督)由摄护格朗特选举产生。这种民主的管理制度和莫尔时代的政治实况成了一个极其鲜明的对照,因为莫尔的时代正是专制制度发展和巩固的时代,当时的原则是官员一律由上面委托。乌托邦的教育制度也具有同样民主的性质,那里所有的儿童,不分男女,都受到社会教育,既包括书本学习,也包括实际工作——手工业和农业的学习。高等教育的组织形式是社会训练班,凡是预定从事科学活动的青年必须在这里学习,同时,体力劳动者也可以参加。《乌托邦》一书能有这些民主主义的特点,拿十六世纪的思想水平来说,是很少见的。

作为一个思想家来说,莫尔在社会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给后代留下了第一个经过全面考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方案,——尽管在这个方案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空想主义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英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乌托邦》这本书的另一个方面也有同样重大的意义,这就是在论证社会主义原则时所采用的方法。在中世纪后半期,我们知道有不少次社会运动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着要求财产“共有”。所有这些运动都具有相当明显的宗教色彩。共有制被这些运动的发起人宣传为“上帝的法律”,私有制被斥之为违法,为“犯罪”。莫尔是第一个剥掉“共有制”的宗教外壳的人,是第一个从理性出发论证“共有制”的人。他认为乌托邦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因为从人们的尘世生活的利益来说,这是最明智、最恰当的制度。上帝规定人们按照自然法则来生活。因此,必须遵循本性的要求,要用理性去判断:应该追求什么,应该避免什么,才不至于因为最小的快乐妨碍最大的快乐。人是生来要享受幸福的。刻苦修行,放弃人生的欢乐,是愚蠢的。人的本性就是要愉快地生活,这就是说,把享受当做我们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德行就是按照本性的要求去生活。但是,为了更好地安排幸福的生活,理性和本性告诉人们:人生在世要互相帮助。所以,人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乌托邦人的公共道德和关于财富分配的公共法律,就是以这种合理的原则为基础的。无怪乎莫尔认为,任何地方也不会有如此高尚的人民,如此幸福的国家。

莫尔对乌托邦人的宗教也很重视。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是理性化的宗教,这种宗教抛弃了这位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所认为多余的一切成分。非常有趣的是,莫尔甚至在乌托邦推行了选举牧师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当时刚开始进行宗教改革的情况下是严重地违反传统的。一般说来,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所尊奉的,都是从唯理论的人文主义伦理观点和政治观点来看所必须加以神圣化的东西。这个范围以外的一切事情,都是公民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危害社会,都是可以容忍的。如果危害社会,也不是作为异端处理,而是作为违背正确的社会道德原则处理。同样,凡是根本不相信天命和灵魂不死的人都要受到公众的谴责,为人们所不信任,因为按照乌托邦人的看法,这些人丧失了效忠公共秩序的重要动力。

莫尔的这种唯理论的论述,代表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早已过去的阶段。然而,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空想社会主义的进步意义日趋泯灭。在十九世纪的空想主义体系中,唯理论的成份已经是反动的东西,而无政府主义者则把这些成分一直保留到二十世纪。在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唯理论意味着社会思想摆脱了宗教的蒙蔽,因而起了进步的作用。

莫尔的那种乐生的伦理观点,他提倡人们遵循合理的本性要求的主张,甚至他的功利主义,在当时都具有很大的革命意义。虽然莫尔对旧的东西作了让步,虽然他也象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力求调和宗教和理性,但是他仍然是一位为建立新的非宗教的世界观而斗争的光荣的战士。

十六世纪初怎么会产生出这样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呢?这部作品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影响下形成的呢?甚至就一个人文主义者来说,莫尔也是一个思考领域极其广阔的人。他不仅受过良好的古典教育,而且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对周围社会现象的极其敏锐的洞察能力。他在《乌托邦》的第一部分中,以极其有力的文学笔法写下了他从观察社会现象所获得的最强烈的印象。这就是关于土地制度变革和农民失去土地的印象。在这个时代的农民群众中间,我们能够断定,仅存在一种隐隐约约的、还没有任何明确的社会理想的不满情绪。当然,这也可能是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够,因为下层群众表达其社会愿望的方式,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所能理解的。过了一百五十年以后,在英国革命时期,我们才在英国农村里看到了一个以“共有”为口号的规模不大的运动,即所谓的掘地派①运动。莫尔的伟大功绩,就是他在贫苦农村的不满情绪的影响下,能够运用他那人文主义的学识,制定出一种比无产阶级化的农民本身的社会觉悟水平高得无可比拟的社会方案。

①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一个最激进的派别,代表少地的农民和雇农的利益。掘地派提出原始的“平等共产主义”主张,要求劳动者平分一切土地。——译者

如果说促使《乌托邦》产生的基本动力是原始积累过程在农村中所引起的群众的疾苦,那么,在制定乌托邦的各种制度方面,毫无疑问,主要是根据城市手工业的情况。因此,乌托邦的基层经济单位具有家庭手工业的性质;因此乌托邦在结构上是城市化的,农业生产是按特殊方式组织的,它是居民(基本上是城市居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义务,等等。乌托邦的这些特点的产生是十分自然的。历史上有不少的事实证明人文主义者和手工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着联系。莫尔本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城市家庭,不用说,他必然把城市的生活方式看得比农村的落后状态高得无可比拟。

以莫尔为代表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和刚刚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有联系的。由于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的特殊结合,莫尔在资产阶级社会的黎明时期,在看到这个社会走向统治的迹象的时候,就不但能够用批判的态度对待这个社会的各项原则,而且还针对这些原则提出社会平等和共有的原则。当然,这位天才的单枪匹马的思想家所制定的“最好的”社会方案是不可能实现的。莫尔也没有给自己提出过这样的任务。《乌托邦》虽然并不象某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那样是莫尔的一种空洞的消遣文学,但是它也不是一个行动纲领。

只有当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天才学说里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结合时,只有当这种思想把广大的劳动群众团结在它的周围时,社会主义才从幻想变成生活中的实际力量。然而,在财产共有原则的最初的预言家当中,莫尔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直到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为止,社会主义思想史上还找不出一部堪与《乌托邦》媲美的作品。莫尔完全有资格被称做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鼻祖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