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趺、蹲踞也。蹶、颠踬也。趺蹶者。盖言立则能持。若蹲踞而趺。则颠踬而蹶。从俯覆矣。与诸经之言蹶者大殊。

旧注。引痿厥、踝厥。误甚。其人能前不能却二句。正言所以趺蹶之故。刺 入二寸两句。又言所以能前不能却之因也。前却。指一身之可以曲折处而言。前如脚凹环跳。凡能曲而折向前者即是。却如腿弯项后。凡能曲而折向后者即是。盖谓趺而致蹶之故。因其人之脚凹环跳。但能前折。而腿弯项后。不能却折。故欲趺下。则腿弯强直。但任其能前者而蹶。从俯覆矣。所以然者。太阳之经脉。由项后历背部。而下行腿肚。缠足外 之后侧者也。太阳之经气通畅。则和软而能却。今不能却者。此必刺足肚之 肉诸穴。深入二寸。以致伤其经血经气。故强直趺蹶。则芍药附子。芍药甘草诸汤。可变通加减。而施其治矣。以其不能却。故知伤在身后之太阳。以其蹶由下部。故知刺伤太阳之 肉。仲景诊法之细密何如哉。俗解以刺 入二寸。谓是趺蹶之治法。诚如所言。以仲景之文例推之。当曰。此太阳经伤也。刺 云云矣。且按王太仆所注针刺。及针灸大成

除环跳肉浓穴深。刺入经寸之外。余无有至二寸者。若以为治例。则误人无限矣。足肚之白肉曰 。凡委中、承山、飞扬、等穴。其附于 者。俱以深入为禁可知。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方缺)

此经络之气上虚。而胃中湿热之火外贯之候也。盖经络之气上虚。故手指及臂俱肿。湿热之火外贯。故气机流注而自动也。然必其人身体 跳动。当有流移薄疾之候。方为确切。以大寒善吐之藜芦为主。而以甘浮之甘草托之。则寒能去火。吐能去湿。且一吐而提其气以上实外实。则经络之因虚而肿动。及 者俱愈矣。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鸡屎白散方 鸡屎白。

上一味。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阳气之柔者养筋。阳虚故筋如纽转而坚痛。又阳亲于上。足下阳气尝少。故转筋之病。臂少而足多也。脉上下行。气虚不能外鼓。但从寸及尺。伏行往来之谓。气衰则微。气削则弦。故上下行之脉体。微而且弦也。腹为肠胃之所托。悍气之根蒂也。转筋入腹。则其气更虚可知。鸡于卦为巽。而立东南之位。得生气向明之用。鸡屎通肠胃之气。而其白尤为阳气之所化。以之主转筋之入腹。则通肠胃之精悍。以柔养筋脉之义也。

阴狐疝气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疝详寒疝下。狐疝者。言其出没无定。如妖狐之象。即下文大小上下之义。曰阴狐疝者。单指前阴之睾丸而言。所以分别五脏之疝也。肾为水脏。阳气最贵。而与阴寒相召。阳气偏有虚实。虚者寒气贯之而偏大。实者阳气自治而偏小矣。又阳主提挚。气虚不能自举。故卧则上入少腹。起则下坠囊中矣。蜘蛛腹大。为下入少腹之专药。且性主提携束缚。以辛温生气之桂枝为配。则温补关元气海之阳神。以驱客寒。得升举收煞之功用。以坚弛坠。阴狐疝病宁有不愈者哉。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此言病虫之脉也。盖谓腹痛之因颇多。若因病虫而痛。其脉当以何者为分别也。师言沉为在里。腹中病。其脉当以沉应。又弦为急痛。腹中痛。其脉当以沉而且弦应。今不沉弦而反洪大。洪大者。气乱之诊。故知有虫。

以扰乱其气而作痛。与风寒积滞之脉不同也。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粉蜜汤方 甘草(二两) 粉(一两) 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此与下文两条。俱言病虫之治例。但下条责在脏寒。脏寒而蛔上膈上。故烦而厥。温之而蛔下安。则愈。故乌梅丸除温脏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缩而已。此为饮食相犯而生之蛔。责在虫多。虫多则胃系缓而廉泉开。故吐涎。上扰胃脘。胃脘上当心部。故如心痛。虫动而自疲。则伏为休养。故发作有时。毒药、虫所不食。故不止。是非去其虫不可也。胡粉、(粉系黑铅所化者。)体重。而性能杀虫。与甘草、蜂蜜。共煮。虫为脾胃之土气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则强重而死。故瘥。脏不寒。故于杀虫之外。无余药也。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自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 人参(六两) 当归(四两) 桂枝(六两) 附子(六两炮) 干姜(十两) 细辛(六两) 川椒(四两去汗) 黄连(十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浸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论文方意。注见伤寒厥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