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解略 作者:员兴宗

老子解略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者,无状之状也。人欲状之则过矣。故无名者,天地之始也,自然者至矣,极矣。盖未始有夫物也,俄而有物矣。有物则可命也,虽然,有物则可命之以有,未可命以众有也。故有名则为万物之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