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人滅典,樂經不傳。六代廟樂,惟存《韶武》。

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秦始皇平天下,六代廟樂,唯《韶武》存焉。二十六年,改周《大武》曰《五行》,《房中》曰《壽人》,衣服同《五行》樂之色。”

於是周官大司樂所掌,缺焉不備,而古先哲王所以感天地,通神明,安萬民,成性類之用,但能存諸想象。

班固《漢書·禮樂志》:“故樂者,聖人之所以感天地,通神明,安萬民,成性類者也。”

然而先朝雅樂,此其僅存,故制氏猶能紀其鏗鏘,

班固《漢書·禮樂志》:“漢興,樂家有制氏,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服虔曰:“制氏,魯人。善樂事也。”

劉勰《文心雕龍·樂府》:“秦燔樂經,漢初紹復。制氏紀其鏗鏘,叔孫定其容典。於是武德興於高祖,四時廣於孝文。雖摹韶夏,而頗襲秦舊。中和之響,闃其不還。”

叔孫尚得因以製作。

班固《漢書·禮樂志》:“高祖時,叔孫通因秦樂人製宗廟樂,大祝迎神於廟門,奏《嘉至》,猶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王念孫《讀書雜志》曰:永乃禮誤。《漢紀》作禮至,是也。)以爲行步之節,猶古采薺肆夏也。乾豆上,奏《登歌》,獨上歌,不以管絃亂人聲,欲在位者遍聞之,猶古清廟之歌也。《登歌》再終,下奏《休成》之樂,美神明既饗也。皇帝就酒東厢,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已成也。”

按《漢志》於《嘉至》、《永至》、《登歌》,皆比傅古樂爲説,獨《休成》、《永安》不言。故服虔於《休成》之樂注曰:叔孫通所奏作,《永安》當亦同之。是叔孫通前三篇乃因襲古樂章而作,後二篇爲所自製。

而孝文時樂人竇公所獻。

班固《漢書·藝文志》:“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爲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

孝武時河間儒生所採,義數亦略備矣。

班固《漢書·藝文志》:“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採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

所謂雅聲樂也。高祖之歌《大風》,懷其舊俗。

班固《漢書·禮樂志》:“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

唐山之作《祠樂》,樂其所生。雖楚國之流風,亦南音之嗣響矣。

班固《漢書·禮樂志》:“又有《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樂》,至秦名曰《壽人》。凡樂,樂其所生,禮不忘本。高祖樂楚聲,故《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曰《安世樂》。”

所謂楚聲樂也。

按《史記·高祖本紀》,裴駰《集解》引《風俗通義》曰:《漢書》注,沛人語初發聲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敕令言其,後以爲常爾。據此,則漢初習用楚言,不止樂章爲然也。

及至孝武,席文、景富庶之業,國力盛强。於是内惑方術而祠祀繁興,外事四夷而交通彌廣。夸侈之心,既緣飾爲辭賦;荒淫之意,更萌兆於樂章。今考當日樂府所掌,既已非同舊制。

按《漢書·禮樂志》:孝惠二年,已有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之文,而下文又曰:乃立樂府。後人遂疑樂府之立,不始於武帝。亭林則謂爲兩收而未貫通,義門則謂樂府令疑作大樂令。今考百官公卿表:奉常,掌宗廟禮儀,屬官有大樂令丞。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税,以給供養。(《續志》曰: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屬官有樂府令丞。二官判然不同。蓋郊祀之樂,舊隸大樂。樂府所掌,不過供奉帝王之物,儕於衣服寶貨珍膳之次而已。與武帝以俳優畜皋、朔之事,同出帝王夸侈荒淫之心。義門之説是也。

而協律之事,遂亦盛極往時。或採四方歌謡。

班固《漢書·藝文志》:“自孝武立樂府而採歌謡,於是有代趙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云。”

或取辭人新製。

班固《漢書·禮樂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禮,祠太一於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於汾陰,澤中方丘也。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爲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爲詩賦,略論律吕,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又《李延年傳》:“是時上方興天地諸祠,欲造樂,令司馬相如等作爲詩頌。(漢代賦頌通稱,故《禮樂志》作詩賦。)延年輒承意絃歌所造詩,爲新聲變曲。”

又《外戚傳》:“初夫人兄延年,性知音,善歌舞。武帝每爲新聲變曲,聞者莫不感動。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絶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或因胡曲更造,音聲曲度,迥異周秦,所謂新聲樂也。

按武帝時,新聲樂又有因胡曲更造者,《漢志》不載,見於《晉書·樂志》曰:“胡角者,本以應胡笳之聲,後漸用之横吹,有雙角,即胡樂也。張博望入西域,傳其法於西京,惟得《摩訶兜勒》一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聲二十八解。魏晉以來,二十八解,不復具存。用者有《黄鵠》、《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折楊柳》、《黄覃子》、《赤之楊》、《望行人》十曲。”(按十曲後亦亡。)

又按横吹二十八解外,又有鐃歌二十二曲,漢時通名鼓吹曲,其名亦不見《漢志》。其辭載之《宋書·樂志》者十八曲,或亦武帝時所造新聲。馬端臨謂《上陵》一曲,當作於武帝以前,因上陵而作也。《上之回》,則巡幸之事,不僅叙戰陣。至如《艾如張》、《巫山高》、《釣竿》之屬,又各指其事而言,非專爲戰伐也。王先謙《漢鐃歌釋文箋正序》,亦謂不盡出武帝時。如《思悲翁》、《戰城南》、《巫山高》、《有所思》,即《藝文志》漢興以來兵所誅滅歌詩也。《上之回》、《將進酒》、《臨高臺》、《遠如期》,即《藝文志》出行巡狩及游歌詩也。而《朱鷺》則美漢初朱鷺之瑞,《上陵》則食舉舊曲也。是則十八曲非出一時,因一事而作者。其間或雜以民間歌謡及男女思怨之事,其詳終不可考知矣。雖然,詩辭及作者縱非盡出武帝之時,亦不害其爲武帝時新聲。蓋延年協律,雜採歌謡,兼及辭人舊製,原不必同時人所造爲也。自魏晉迄唐,易姓之主,每令臣工倣製。大多頌美功德之辭,與原意有别矣。

終漢之世,此之三聲,迭爲消長。而雅聲古淡,不樂時耳,雖尚存肄,已同餼羊。觀王禹弟子所請。

班固《漢書·禮樂志》:“成帝時,謁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間樂,能説其義。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下大夫博士平當等考試。當以爲(中略)宜領屬雅樂,以繼絶表微。(中略)事下公卿,以爲久遠難分明,當議復寢。是時鄭聲尤甚。黄門名倡,丙彊、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貴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争女樂。”

哀帝詔書所留。

班固《漢書·禮樂志》:“哀帝自爲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詔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鄭衛之聲興。夫奢泰則下不孫而國貧,文巧則趨末背本者衆。(中略)其罷樂府官。郊祀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别屬他官。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中略)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奏可。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雅聲寖微,概可知矣。及至東漢,明、章兩朝,經術稱盛,然曲操未作。

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明帝永平三年,博士曹充上言:漢再受命,宜興禮樂。引《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乃詔改大樂官曰大予樂,詩曲操以俟君子。”

樂器不修。

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章帝時,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爲可因歲首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用十二月迎氣樂也。”

而俗樂則奏之宗廟朝廷,用之王會燕饗,歷世滋益。故班孟堅譏其備數。

班固《漢書·禮樂志》:“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亦以爲治道非禮樂不成,因獻所集雅樂。天子下大樂官,常存肆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廟,皆非雅聲。(中略)今漢郊廟詩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調均,又不協於鐘律。而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於朝廷。”

鄭漁仲詆其違古。

鄭樵《通志·樂府總序》:“然三代既没,漢魏嗣興。禮樂之來,陵夷有漸。始則風雅不分,次則雅頌無别,次則頌亡,次則禮亡。按《上之回》、《聖人出》,君子之作也,雅也;《艾如張》、《雉子斑》,野人之作也,風也;合而爲鼓吹曲,《燕歌行》,本幽薊,則列國之風也;《煌煌京洛行》,其音本京華,則都人之雅也。合而爲《相和歌》。風者,鄉人之用;雅,朝廷之用。合而用之則風雅不分。然享,大禮也。燕,私禮也。享則上兼用下樂。燕則下不得用上樂。是則風雅之音雖異,而享燕之用則通。及明帝定四品:一曰大予樂,郊廟上陵用之。二曰雅頌樂,辟雍享射用之。三曰黄門鼓吹樂,天子宴群臣用之。四曰短簫鐃歌樂,軍中用之。古者雅用於人,頌用於神。武帝之立樂府,采詩雖不辨風雅,至於郊祀房中之章,未嘗用於人事,以明神人不可以同事也。今辟雍享射,雅頌無分。應用頌者而改用《大予》,應用雅者而改用《黄門》。不知《黄門》《大予》:於古爲何樂乎?風雅通歌,猶可以通也;雅頌通歌,不可以通也。”

然樂主在和,聲沿時異。果律吕調協,辭情雅正,何必遠慕《簫韶》,遐想《夏濩》。事有終不可復之古者,此類是也。識變之士,又何病諸?嘗尋漢代樂府,雖因嬴秦遺制,實啟魏晉新聲,固古今歌詩之樞紐也。蓋自樂府既立,製作日繁。鐃歌二十二曲,既爲後世郊祀樂章所祖,而民謡采集,風體競興。東京作者,篇章遂富。《飲馬》、《長城》、《羽林》、《陌上》諸曲,叙事抒情,樸而能茂。上可比隆國風,下足鎔範後世。而隋代清商,所存舊曲,多出此時。由後望前,邈如皇古矣。

杜佑通典》:“清樂者,其始即清商三調是也。並漢代以來舊曲,樂器形制,並歌章古調,與魏三祖所作者,皆備於史籍。(中略)文帝聽之,善其節奏曰:此華夏正聲也。”

按《舊唐書·音樂志》曰:《白雪》,周曲也。平調,清調,瑟調,皆周《房中曲》之遺聲也。漢世謂之三調。然考《漢書·禮樂志》,唐山夫人《房中祠樂》,已用楚聲。則名出周人,實非周舊矣。今考《舊唐書·音樂志》所載,清樂四十四曲,其間三調,有聲無辭。聲辭存者,漢曲有《白雪》、《公莫》、《巴渝》、《明君》、《鳳將雛》、《明之君》(共二首)、《鐸舞》八曲。皆六代以來,播遷南北僅而存者,在彼時已爲古調矣。可知聲律曲度,隨時代變,隋文帝所謂賞逐時遷而古致猶在者也。

至於唐歌絶句,宋唱令詞,尋其淵源,亦肇端漢代。流風所被,抑何遠哉!

按漢樂府歌法,今雖不可考,而每章必有聲豔與辭相配。辭者,樂章之本文也。豔者,辭中雜以羡字及疊句,所以助本文哀急婉孌之音,取妍而疏氣者也。聲者,歌聲之曲折,即歌聲之譜,唐曰樂句,今云板眼也。《漢志》有《河南周歌詩》七篇,又有《河南周歌聲曲折》七篇,有《周謡歌詩》七十五篇,又有《周謡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是也。今雖不傳,而《宋書·樂志》,載宋代鐃歌《上邪》、《晚芝田》、《艾張》三曲,皆樂人以聲相傳者。漢興,制氏所習之鏗鏘,當即此類。唐人樂府所歌絶句,雖近沿齊梁小樂府,而疊字依聲,固遠出漢法。宋人小令,以實字填入泛聲,亦即漢歌之豔。蓋延年協律,雖取之司馬相如等所造之辭,初不合於聲律。以之入樂,必有增損疊句羡字等法,令其句逗短長,然後聲辭婉附,可付歌喉也。後代歌詩,體制各殊,而協律之時,要不外此諸法所變化也。

故知音樂之興,正同辭賦。履端之始,雖出帝王夸淫之心,歸餘於終,乃成文苑巨麗之製。斯則異果同因,有不期然而然者也。

〔附〕漢至後周鐃歌曲目表(附唐)

(注)表中數字,乃曲篇次第。惟柳宗元所作,自云,取晉魏義,用漢篇數,其次第是否與漢曲相當,不可知,故不記數字。

《宋書·樂志》曰:“漢鼓吹鐃歌十八篇,按《古今樂録》皆聲辭豔相雜,不復可分。”

《晉書·樂志》曰:“漢時有短簫鐃歌之樂,其曲有《朱鷺》……等曲,列於鼓吹,多序戰陣之事。”

《古今樂録》曰:“漢鐃歌十八曲,一曰《朱鷺》……又有《務成》、《玄雲》、《黄爵》、《釣竿》,亦漢曲也,其詞亡。或云:漢鐃歌二十一,無《釣竿》。”

古今注》曰:“《釣竿》者,伯常子避仇河濱,爲漁者,其妻思之而作也。每至河側輒歌之。後司馬相如作《釣竿詩》,遂傳爲歌曲。”

郭茂倩《樂府詩集》曰:“漢有《朱鷺》等二十二曲,列於鼓吹,謂之鐃歌。及魏受命,使繆襲改其十二曲,而《君馬黄》、《雉子班》、《聖人出》、《臨高臺》、《遠如期》、《石留》、《務成》、《玄雲》、《黄爵》、《釣竿》十曲,並仍舊名,是時吴亦使韋昭改製十二曲,其十曲亦因之。而魏吴歌辭存者惟十二曲,餘皆不傳。晉武帝受禪,命傅玄製二十二曲,而《玄雲》、《釣竿》之名不改漢舊。宋齊並用漢曲,又充庭十六曲,梁高祖乃去其四曲,更製新歌,合四時也。北齊二十曲皆改古名,其《黄爵》、《玄雲》、《釣竿》,略而不用。後周宣帝革蕭代鼓吹製爲十五曲,並述功德受命以相代,大抵多言戰陣之事。隋制列鼓吹爲四部,唐則又增爲五部。部各有曲,唯《葆羽》諸曲備叙功業,如前代之制。”《文獻通考》曰:按《漢志》言樂有四,其三曰《黄門歌吹樂》,天子宴群臣之所用。四曰《短簫鐃歌樂》,軍中之所用。則鼓吹與鐃歌自是二樂。而其用亦殊。然蔡邕言鼓吹者蓋短簫鐃歌。而俱以爲軍樂,則似漢人已合而爲一。但短簫鐃歌,漢有其樂章。魏晉以來因之,大概皆叙述頌美時主功德。而鼓吹則魏晉以來以給賜臣下,上自王公,下至牙門督將,皆有之。且以爲葬儀。蓋鐃歌上同乎國家之雅頌。而鼓吹下儕於臣下之鹵簿,非惟所用尊卑懸絶,而俱不以爲軍中之樂矣。至唐宋則又以二名合一(按唐稱鐃吹)而以爲乘輿出入警嚴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