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所视为最重要的,有两件事:一是食,一是色。人类为了解决食的问题,就有经济组织;为了解决色的问题,就有婚姻制度。食的问题不能解决,当然可以发生许多纠纷;色的问题不能解决,社会也不免混乱。古人说:“食色天性。”古人要解决食的问题,则主张“百亩之田,勿失其时”;要解决色的问题,则主张“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两个问题能够解决清楚,政治便可纳上“王道”。

不但中国学者,便是欧洲学者也很重视这两个问题。柏拉图(Plato)在其《理想国》中,一方主张共产,以解决食的问题;他方主张共妻,以解决色的问题。可以视为一个证据。就是初期的社会主义如翁封汤(Fnfantin)、傅立叶(Fouriar)等辈也想同时解决食色问题。不过食的问题乃是人对物的关系,一方的人能够同意,就不必再求他方的物赞成。反之,色的问题则为人对人的关系,不但须问一方的人愿意不愿意,并用须问他方的人赞成不赞成。贾府因为薛宝钗性温和而体康健,林黛玉性乖僻而体虚弱,遂由优生学上的理由,硬使宝玉娶宝钗为妇。但是宝玉却另有一种眼光,不喜欢丰腴美满的宝钗,而喜欢弱不胜衣的黛玉。婚姻不能满意,卒致黛玉夭折,宝玉出家,宝钗守寡。由此可知纵在古代,关于色的问题,已难“越俎代庖”,何况现代人喜欢自由,更何肯听人干涉。因此之故,近来社会主义者遂专谋解决食的问题,至于色的问题,则完全委于个人自由解决。

色的问题既然委于个人自由解决,则个人当然须有解决的自由,这叫做自由恋爱。自由恋爱在古代是没有的,因为自由二字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社会弥漫着压制束缚的空气。人类在任何方面既然都受了束缚,当然不能同时解决。其解放的程序,由欧洲各国历史看来,可以分做四期:第一期要求思想的自由,而表现为文艺复兴;第二期要求信仰的自由,而表现为宗教改革;第三期要求经济的自由,而表现为工业革命;第四期要求政治的自由,而表现为政治革命。不过这些自由,在名义上虽为人类所共有,而在实质上,则只是男人私有。妇女也是人类,她们要求自由,并不弱于男子。一方妇女要求自由之念甚切,同时他方她们竟不能享受自由的幸福,其结果,遂使妇女只能在服装方面发挥自由。这便是妇女爱讲“时髦”的原因。

在压制束缚的社会之下,妇女最感觉苦痛的,则为强制婚姻。当时家族有两个目的:其一祭祀祖宗,其二维持财产。家族的意义既是这样,则个人当然没有独立的人格,而只视为谱牒的一个阶段。因此,婚姻不能听人自由选择,而为一种强制义务;即人们结婚非为自己而结婚,乃为家族而结婚。既为家族而结婚,则选择子女,当然须以家族的利益为第一标准,唯父兄之命是从,至于个人爱憎,绝对不生影响。

在强制婚姻之下,妇女的苦痛又比较男子为甚。因为男子对妻没有爱情,尚可蓄妾宿妓,妇女对夫没有爱情,则永久没有办法。万一妇女于婚姻之外,别求爱情,那么,不但在道德上视为罪恶,并且在法律上亦视为犯罪。何以男女对于性的问题,这样不平等呢?因为社会是男权的社会,财产是男人的财产,财产既属于男人,则男人当然想把财产留给自己亲生的儿孙,不愿把财产留给别人的儿孙。由于这个观念,遂使男人对于妇女,设法禁止其与别的男人发生性的关系。

在性的方面,男女的权利既不平等,其结果,男人不贞,遂视为当然的事,而妇女不贞即很危险。因为“淫为万恶首”,妇女不贞,夫可同她离婚,然而离婚之后,谁人敢娶。反之,夫不同她离婚,亦可于“捉奸捉双”的习惯法之下,杀死其妻。所以妇女与人通奸,无异于自戕生命。生命既甚危险,所以妇女又常拼其一命,杀死亲夫。这便是潘金莲毒鸩武大郎的原因。

据我之意,古代妇女所以毫无权利而只视为产儿的工具,乃是因为妇女在经济上不能独立。然自机器发明了之后,形势已经变更。何以呢?由机器的采用,在劳动方面,人类的精力已无必要。换言之,有了机器,便可雇用没有精力的劳动者,即雇用四肢较为柔弱的劳动者,由是女工的雇用,在机器发明之后,便成为一般的现象。从前深居于家族之内的妇女既然成为劳动者而参加生产,则直接受到影响的,自然是家族的组织。从前的人只贩卖自己的劳动力,现在他却变成了奴隶商人,把自己的妻发售于工厂。从前做丈夫的必须扶养其妻,现在他却成了使妻做工而剥削其剩余价值的人。不过有了这个变化,妇女的地位反见提高起来。她们已经不是男子的寄生虫,反而是男子的竞争者了。她们在经济上已经能够独立,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了。男女的结合已经不像从前那样的不平等的隶属关系,而是对等者间的平等关系了。她们在经济上的地位既然同男子一样,能够独立,她们当然要求一切社会上的地位均与男子相同,由是妇女运动遂见发生,终而性的方面,也要求了恋爱的自由。

但是不管古代或现代,恋爱都以性欲冲动为原动力,而为男女的爱。即男的要拥抱女的,女的要拥抱男的,两位一体,而后成立起来的。所以在恋爱的骨髓里面,乃含有“私有权”观念,只许自己占有对方,不许对方为别人所占有,因此之故,恋爱又常成为独占的,排他的。他们俩只认对方是世上最有价值的人,好像世上除了他们两人之外,都没有价值。他们有时宁愿逃入深山,作隐遁生活,不愿栖在人世,看其他讨厌的人。因此之故,恋爱又是孤独的、厌人的。试看下等动物吧!它们在交尾期,常常不和同类相处,同类稍来接近,它们就露齿相待。由此可知恋爱绝对和博爱不同。恋爱不是博爱的基础,反而是博爱的敌人。因为恋爱有这种性质,所以双方都不许别人接近对方,也不许对方再爱别人。万一情形不对,则最后只有发挥兽性,露齿相待,这是武大郎致死的原因。

奸夫淫妇,人人皆可执而杀之,这是古代的制度,与今日之为亲告罪者不同。唯在婚姻不自由的社会,像西门庆与潘金莲之事又是免不了的,试看包公案施公案吧!离奇的案件不是都由奸夫淫妇而发生么?但是我们须知,妇女经济不能独立,又配不上谈什么婚姻自由。出家后的娜拉,在经济上能否独立,我不能不代她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