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援引法家渗入儒学,以使用威权作为他施政的主要手段,我当然曾谈到的。他之所以极力主张使用威权,当然在实行他的“综合考核名实,有功必赏,有罪必罚”的一贯主张,而他所处的时代环境的客观条件,也有以使他不得不从使用威权的这一条途径。自从明世宗崇信道教以来,对于监狱的囚犯极力主张宽容厚道;对于犯罪较轻的罪犯固然不必论究了,即对于触犯刑律罪在不赦的重罪,就如杀人抢劫悖逆叛乱的各种罪犯,也有许多不依照惯例按照年度处决,有时甚至滥施法外之恩,特别赦免。刑罚的不公正已经达到了极端,那些懦弱的人靠什么而所受的冤屈难得昭雪,那些强悍的人又有什么畏惧而不肆无忌惮的呢?张居正深知这一弊端,所以在治理囚犯上就极力主张从严处治,借此以纠正以前的错误。他关于这一方面的见解,具体表现在《论决重囚疏》的奏疏上,在万历五年(1577年),神宗将要举行大婚的时候,慈圣皇太后李氏下令暂时赦免执行刑罚,张居正于是乘机上呈这份奏疏来极力劝谏从严处治。张居正说:

圣明的帝王奉行如天道,他的刑罚赏赐给予追夺,都奉行天意来行事。……如果放弃有德而不任用,释放有罪而不惩处,那么刑罚就会失当,宽严用法不同,这不是上天所用立君王治理百姓的用意了。……周文王看待人民犹如身上的伤痛一样,古代称为仁圣的君主,而对这些(不孝顺不友好)的人,也必须惩处而不赦免,确实作恶的人,他自己犯了刑罚,即使想要活着也不可能。并且坏人不除,善人不会多,冤枉愤恨不倾吐,逆流之气不会消除。现在慈圣皇太后李氏只看见犯罪者被杀戮的可怜,却不知道被他所害的人都含冤积愤于阴间,……为什么不忍心面对有罪的罪恶之人,反而狠心对待无辜的好人吗?他发仁慈也发错了!更何况这样的人,经过法司评审,九卿大臣在朝廷上审讯,大家都已经验证明白,认罪服输没有理由,即使今年处决,将来也没有活着的道理,不过拖延时间,死在监狱罢了。但和他暗地里死在监狱,人们都不知道,还不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还值得惩处奸邪而伸张国法呢?(《论决重囚疏》)

看到张居正这份奏疏的恳切陈述,就可以知道他在平时所信服的法治主义,推行不遗余力,而几十年来无原则地宽容,助长坏人作恶、法令不能实施的积弊,也将会随着狱囚扫荡无余了。

到关于盗贼方面,张居正这样做的起因虽然承认是由于贪官污吏的逼迫,而极力主张惩处贪污以安定民众(见本编第十一章);就他请求免除拖欠的赋税,也因为长江南北大片饥荒,有的百姓相聚为贼匪,所以张居正引起担心而多次为这个请求;然而不法之民既然已经挺身而做了盗贼,张居正针对这种情况就仍然本着除恶务尽的精神,厉行违反就一定要诛杀的禁令。所以他说:

巡抚、巡按(应)严格督察兵备等官,整顿武备,不时体察访问,如果有盗贼暴发,一定要立即切实上报,重大的奏闻朝廷,限期宽泛设法缉捕(《答应天巡抚孙小溪言捕盗》)。

由此可见张居正治理盗贼是多么严格。至于他之所以主张治理盗贼从严,张居正自然有他自己的说法。张居正说:

用杀戮以制止杀戮,以刑罚期望没有刑罚,没有听说释放有罪说是宽仁的。“如果你不想,即使赏赐给你,你也不会偷窃”,这是孔子治疗病患的言论。当时鲁国政治混乱,宠幸贿赂日益明显,所以用这个来警告他。如果说只是不想可以消除的,没有道理。人们可以纵情恣意,想要得到而没有得不到的,没有超过强盗了;而执持耒耜拿着锄头,努力耕田快速劳作,用礼制法度束缚,这是世上最苦的。耐得住自己的辛苦,无所畏惧而自己不做坏事的人,只有伯夷、许由、曾参、史鱼是这样。现在不说我用严厉的刑法明确的规定可以制止贪欲禁止奸邪,而仅仅只是以不贪求引领,使百姓都放弃享乐,而依从他们最苦的,这是天下人都成了许由、伯夷、曾参、史鱼后才可以。……将来,有关部门不敢捕捉盗贼,因为盗贼捕获不一定被杀。不杀,那么他们还会用武力攻击官府,以毒害仇敌而团结他的同党。所以盗贼越多,违犯的人越多。现在则不是这样,圣明的天子在上面振提纲纪,而执政的人遵循法规而执行,法律已经制定颁布就一定要切实执行,奸邪之人不加赦免。讨论的人说:只用懦弱的人纵容的说法,在衰败的时局敷衍了事的政治来阻挠,其结果难道不会背离英明的诏示,违反国家法律吗?(《答周友山言弭盗非全在不欲》)

“用杀戮制止杀戮,以刑罚期望没有刑罚”;“法律既已颁布就一定要切实执行,奸邪不加赦免”。这和韩非子所说的“皇上设置重的刑罚而奸邪都会禁止”,商鞅所说的“用刑法刑”,大概是互为表里。审讯囚犯治理盗贼的要诀在于此,法家运用法治最高也没有不在这里的,在此可见张居正法治主张的坚决。而它的结果究竟怎样呢?《明史》固然已经说了。说:

当时太平已久,盗贼纷然而起,以致进入城市抢劫府库,有关部门一直隐瞒。张居正严格禁止。隐藏不报的人,即使是循吏也一定废黜。抓到盗贼立即处决,有关官员没有人敢掩饰实情。盗取沿海钱粮达到一定数目的,按例都要被杀,但往往长时间囚系,有的在监狱中病死。张居正认为只有尽快杀了他,而追捕他的家属。盗贼才会减少。(《明史·张居正传》)

张居正针对盗贼,既然以惩治贪污安定百姓澄清源头,再以极刑严治堵塞流弊,那么囚禁的盗贼减少也很自然。观察明代盗贼猖獗为祸,这种现象几乎不断见于记载,而明朝却最终被盗贼所覆灭。而在张居正执政的时候,盗贼得以肃清,朝廷内外因此得以安宁,难道不是张居正惩治贪污安定百姓刑罚严治的功劳吗?“婴儿不剃头就肚子痛,不除去疮就会逐渐严重,而慈母对于爱子,一定会剃头并且除去疮疥,令他忍受小的苦痛,而让他得到大的快乐。”张居正的行为,坚持使用威权而接近严酷;但是张居正坚持以严格管理作为善待关爱,想要令他们忍受小的苦痛,而使之得到大的快乐。那么张居正的动机,和那些无原则地宽容,助长坏人作恶相比较,仁慈的大小是怎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