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集注 作者:方苞

周官集注

十二卷。清方苞(1668-1749)撰。方苞字凤九、灵皋,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散文学家,古文“桐城派”代表之一。曾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康熙五十年(1711)受《南山集》案牵连入狱,雍正元年(1723)特赦。方苞在雍正期间,任撰《一统志》总裁、《三礼义疏》副总裁、礼部侍郎等。论学以宋儒为宗,其说经皆推衍程朱之学,尤精《三礼》、《春秋》,严于义法。所作散文多为经学及书序碑传。除着有《周官集注》外,还有《周官辨》、《春秋通论》、《春秋直解》、《周官析疑》、《仪礼析疑》、《礼记析疑》、《考工记析疑》、《读经》、《史记补注》、《左传义法举要》、《春秋比事目录》、《删定荀子·管子》、《望溪先生文集》、《删定通志堂宋元经解》、《望溪全集》。方苞认为后儒因《汉志》将《周官》六篇列于礼家,相袭误称《周礼》,故复其本号《周官》。方苞《周官集注》体例仿朱子之例,采合众说,不复标目,全引一家之说,称为“集注”。《周官集注》对诸家明显错误观点,均置之不论;对似是而非者,略为考证;对有推极义类,旁见侧出者,以圈外区别而论。《周官集注》训诂简明,持论纯正,是研究《周礼》较有价值的着作,特别于初学《周礼》者颇有裨益,是方苞研究《周礼》着作中较好的一部。后方苞着《周官辨》十九篇,认为《周官》之文为刘歆窜改,以媚王莽,还引明代《金瑶论》为史事,证明《汉书》王莽事迹,历指某节某句为刘歆所增,持论太高,颇难依据。《周官辨》在严谨正义上不及《周官集注》。《周官集注》版本有《望溪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