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森·兰登熬过了痛苦的一夜,她熬到晨曦初露,起床号吹响,才睡了一会儿。在这漫长的黑夜里,各种离奇的想法让她心烦意乱。就在拂晓时,她甚至想象,且把握十足地确信,她看到一个人从彭德顿家里走出来,进了树林。可是,她好不容易刚睡着,却又被一阵吵闹声惊醒。她急忙穿上睡衣,走下楼去,眼前的一幕令她觉得既吃惊又滑稽可笑。她丈夫正围着餐桌转圈儿地追着阿纳克莱托跑,手里还举了一只靴子。他脚上只穿着袜子,不然倒可以说他已穿戴好了全副军装,因为周六早晨有检阅。在追撵时,他的剑撞到大腿上。两人一看见她,立刻停了下来。阿纳克莱托连忙躲到她身后去。

“他是故意的!”少校火冒三丈地说,“我已经晚了。六百人在等着我。你看,你看看,他拿给我的是啥!”

靴子的确惨不忍睹,看着像是用面粉和水擦过一遍似的。她责怪了阿纳克莱托,并站在一旁监督他直到把鞋擦干净了。他伤心地流着泪,但她沉住气不去安慰他。干完后,阿纳克莱托嘟囔说要离家出走,到魁北克去开个亚麻布店。她提着擦亮的靴子走到丈夫跟前,递给了他,面带关怀的神情,却没作声。接着,她又回到床上继续看书,因心脏有些不适。

阿纳克莱托给她送来咖啡,又开车去了驻地的合作社买些星期天需要的物品。到了后半晌,她看完书,向窗外望着这个晴朗的秋日,这时,他又来到房间,看上去很欢快,已经完全忘了因靴子而受责的事。他把火生得很旺,然后轻轻地拉开衣柜最上面的抽屉,在里面胡乱翻了几下。他拿出一个小巧的水晶打火机,那是她用一个老式的香料饰盒做的。他对这个小饰物十分着迷,所以几年前她就送给了他。可是,他依然放在这里,和她的其他物品放在一起,以便随时想开抽屉时也算师出有名。他借用她的眼镜,盯着五斗橱上那块亚麻台布看了许久,又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不显眼的赃物,小心翼翼地捏着扔进了废纸篓里。他在喋喋不休地自言自语,她却不予理睬。

假如她撒手人寰,阿纳克莱托往后将会怎样?她为这个问题经常愁眉不展。当然,莫里斯向她保证过,永远不会让他缺吃少穿,可是,他若续弦的话,这个承诺的价值何在?他是铁定会再娶的。她仍记得七年前在菲律宾时,阿纳克莱托刚到她家的情景,当时他是多么可怜、奇怪的一个小男孩啊!因备受其他男仆的欺辱,他整天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已经十七岁了,可是一脸病容、惊恐和聪明相的他却带着十岁孩子天真的表情。她们准备返回美国时,他央求她带他一起走,她答应了。在这人世间,也许她和阿纳克莱托两个人能找到一种甘苦与共的方式——要是她先走了,他可怎么办呢?

“阿纳克莱托,你开心吗?”她猛然问道。

这个小菲律宾人从不为任何突如其来的、贴心的问题而手足无措。“哎呀,当然啦,”他不加思考地脱口而出,“在您身体健康时。”

阳光和炉火把房间照得通明。彩色光带像妖娆的少女,在墙上跳动着艳丽的舞蹈,她凝神望着墙上,漫不经心地听着阿纳克莱托喃喃自语。“我觉得,要弄清楚他们是否知道,相当困难。”他说。他经常这样含糊神秘地先开口和她谈论事情,所以她等着听明白他的意思了再回应。“我是服伺您很久之后才真的相信您知道了。现在,除了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我可以相信每一个人。”

她朝他转过脸去。“你在说什么?”

“艾利森夫人,”他说,“您自己真的相信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知道椅子是用来坐的、时钟是告诉人时间的吗?我若是脱下鞋子,举到他面前说:‘这是什么,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他也和别人一样回答说:‘啊,阿纳克莱托,那是一只鞋啊。’我难以想象。”

他们最后一次听的音乐会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独奏,所以,阿纳克莱托认为那是最好的。她个人对拥挤的音乐厅倒是不感兴趣,宁愿花钱买些唱片——但偶尔离开下驻地也不错,而且,这些短途出行是阿纳克莱托的人生乐趣,原因之一就是他们要在酒店住一夜,那对他而言就是欢欣若狂的喜悦。

“我把您的枕头给拍打一下,您会觉得更舒服些吗?”阿纳克莱托问道。

还有最后那场音乐会当晚的晚餐!阿纳克莱托身穿橙色天鹅绒短上衣,洋洋自得地跟在她身后颠颠儿地走进酒店餐厅。轮到他点菜时,他把菜单举到面前,紧闭双眼,然后用法语点菜,这让黑人男服务员惊奇不已。她真想笑出来,但还是忍住了,只好郑重其事地为他翻译,俨然是他的家庭女教师或侍女。因为词汇量有限,他点的那顿晚餐格外特别。他是按照课本上学过的题为“菜园[26]”的一课里面的词汇,只点了卷心菜、四季豆和胡萝卜。所以,当她做主又给他加了一个鸡肉时,阿纳克莱托睁开眼睛,深深地看了她一会儿,对她充满感激之情。那些身穿白色工作服的服务员们纷纷过来围观,阿纳克莱托极度亢奋,点的饭菜一口也没顾上吃。

“我们来听点音乐吧,”她说,“一起听听勃拉姆斯[27]的G小调四重奏。”

“很著名的[28]。”阿纳克莱托说。

他放上第一张唱片,然后坐在炉火边的脚凳上听了起来。第一乐章是钢琴与弦乐组演奏的美妙对话。还没听完,突然门外有人敲门。阿纳克莱托和厅里的什么人说了句话,又把门关上,把留声机也关了。

“彭德顿太太,”他竖起眉毛低声说。

“我知道,我在楼下敲门就是敲到死,只要放着音乐,你们永远也不会听见的。”莉奥诺拉说着进了房间。她一屁股重重地坐在床尾,感觉像是压断了一根弹簧似的。随后又想到艾利森身体不舒服,莉奥诺拉也故作一脸病容,她认为这才是在病房里得体的行为举止。“你看今晚能去吗?”

“去干啥?”

“哎呀,天哪,艾利森!我的派对啊!我辛辛苦苦忙乎了三天,全部都准备好了。这样的派对,我一年才会办两次。”

“当然能了,”艾利森说,“我只是一时忘了而已。”

“你听我说!”莉奥诺拉说道,她那鲜润的脸上忽然放射出期待的光焰。“你现在能去我厨房看看就好了。我是这样安排的。我把餐桌折叠的四边全都撑开了,大家围绕着随意自助取食。我准备了两三个弗吉尼亚火腿、一只超大的火鸡、炸鸡、切片冷盘猪肉、好多烤排骨和各种小菜,有腌洋葱、橄榄和小萝卜,还有热面包卷和小奶酪饼干可以品尝。桌角放着潘趣酒碗[29],有人想单独饮用威士忌的话,餐柜里有八夸脱[30]肯塔基波本威士忌[31]、五夸脱黑麦威士忌[32],和五夸脱苏格兰威士忌[33]。另有一位艺人从城里来表演拉手风琴。”

“可是有谁能吃完那么多东西啊?”艾利森问,因反胃,她微微吞咽了一口。

“所有的来客呀,”莉奥诺拉兴奋地说,“我从‘老甜心’的太太开始,挨着个给大家打了一遍电话。”

“老甜心”是莉奥诺拉对驻地司令员的称呼,她当面也这么叫他。在将军面前,和在所有男人面前一样,她举止轻浮、暧昧,而将军也和驻地大多军官一样,对她只有惟命是从。将军的妻子膀大腰圆,行动迟缓,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显得完全格格不入。

“我今早过来有一事相问,”莉奥诺拉说,“不知阿纳克莱托能否去帮我给倒下潘趣酒。”

“他会乐意帮你的。”艾利森代他回答说。

阿纳克莱托站在门口,看上去并不情愿的样子。他用埋怨的目光扫了一眼艾利森,然后下楼去忙乎午饭。

“祖西的两个兄弟在厨房帮忙,还有,我的天,那帮人怎么那么能吃!我从没见识过,简直是绝无仅有啊!我们——”

“说到祖西,”艾利森说,“她结婚了吗?”

“天哪,没有啊!她不愿与男人有任何交往。十四岁时,她被捉住过一次,从此心里留下阴影。怎么问起这个了?”

“我只是奇怪,因为我几乎肯定,昨天深夜看见一个人从你家后门进去,天亮前又出来了。”

“你那只是幻觉。”莉奥诺拉平静地说。她认为艾利森精神严重失常,甚至连她说的最平常的话都不肯相信。

“也许吧。”

莉奥诺拉感到无聊,准备回家了。可又觉得拜访邻居不应少于一个小时,于是,只好硬忍着再多待一会儿。她长叹了一声,极力表现出身体也有所不适的样子。在没有被美食和运动的想法弄得忘乎所以时,她认为在病房里聊聊其他疾病才是得体的话题。同所有弱智者一样,她偏好阴森可怕之事,对此她任凭自己沉溺于其中,或随意将其抛之脑后。她的全部悲剧故事多半是关于暴力狩猎的事故。

“我给你讲过一个十三岁女孩儿的事吧?她和我们一起去猎狐,帮着赶猎狗,结果摔断了脖子。”

“讲过了,莉奥诺拉,”艾利森强忍恼怒地说道,“每一个恐怖的细节你都讲过五遍了。”

“是不是吓着你了?”

“毛骨悚然。”

“嗯——”莉奥诺拉说。对这冷冰冰的回答,她没有丝毫的不快。她平静地点上一支烟。“不管谁说猎狐就是这样,你都不要听。我知道的。我猎狐有两种办法。听我说,艾利森!”她像是在和小孩子说话似的,嘴型故作夸张,有意带着壮胆的语气。“你知道怎么猎捕负鼠吗?”

艾利森敷衍地点了点头,又整理了一下床罩。“你把它们赶上树。”

“徒步,”莉奥诺拉说,“这才是猎狐的办法。我的这个叔叔在山里有个小屋,我和兄弟们曾常去那里看他。我们六人经常带上猎狗在太阳下山后寒冷的晚上出发。一个黑人男孩背上一壶优质玉米威士忌紧跟在后面。有时我们整夜都在山里追赶狐狸。哎呀,我都不知怎么给你说才好,反正——”莉奥诺拉无法用言语表达她心里的感受。

“早晨六点钟喝下最后一口酒,然后坐下来吃早饭。天啊!人人都说我这个叔叔古怪,可他着实给准备了丰盛的一桌。狩猎结束后,我们来到餐桌前,桌上摆满了鱼子、烤火腿、炸鸡、像手那么大的软烤饼——”

莉奥诺拉终于走了,艾利森感到哭笑不得,她一会儿哭又一会儿笑,有点神经质。阿纳克莱托走过来,在床尾莉奥诺拉坐过的地方认真地拍打着塌陷的凹坑。

“我要和少校离婚,阿纳克莱托。”她停止大笑,突然说道,“今晚我就通知他。”

从阿纳克莱托的表情,她看不出他对此是否感到惊讶。他等了一会,问道:“那以后我们去哪呢,艾利森夫人?”

她脑海里闪过一连串的计划,都是她在夜不能眠时盘算的——在一个大学城里教拉丁文、捕虾、阿纳克莱托出去做苦工,她自己坐在公寓里接点针线活干——但她却只说了一句:“那个,我还没想好。”

“我不知道,”阿纳克莱托若有所思地说,“那彭德顿夫妇会怎样。”

“你不用管那些,与我们无关。”

阿纳克莱托的小脸上一副忧郁、沉思的表情。他站在那儿,双手搭在床尾板上。她感觉到他还想问什么,就抬起头看着他,等待他的问题。末了,他满怀希望地问:“您说我们可能会住酒店吗?”

下午,彭德顿上尉像往常一样来到马厩,准备骑马。二等兵威廉斯仍在当班,尽管四点他就可以走了。上尉和这个年轻士兵说话时,眼睛并没看他,音调很高,流露出傲慢的语气。

“给彭德顿太太的马,‘火鸟’套上鞍子。”

威廉斯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两眼盯着上尉苍白、绷紧的脸。“上尉说?”

“‘火鸟’,”上尉重复道,“彭德顿太太的马。”

这个命令非比寻常;上尉之前共骑过三次“火鸟”,而且每次都有妻子陪伴。他自己没有专属的马,都是骑驻军的座驾。在外面院子里等候时,他的手在神经质地拉扯手套的指头。“火鸟”被牵了出来,他并不满意,原来威廉斯给装的是彭德顿太太那个面平的英式马鞍,而上尉更喜欢军用麦克莱伦式马鞍[34]。更换马鞍时,上尉看着马紫色的圆眼睛,看到那晶亮的眼中映出自己满脸恐惧的影像。威廉斯手执辔头,他跨上马背。坐在马鞍上的他精神紧张,咬紧了牙关,双膝拼命地挟住马鞍。士兵依旧抓着辔头,站在原地愣神发呆。

等了片刻,上尉说:

“喂,二等兵,你看见我已经坐好了,松开缰绳!”

二等兵威廉斯后退了几步。上尉握紧缰绳,大腿用力夹紧。马纹丝不动,它并没有像每日早晨彭德顿太太拉缰绳时那样咬紧嚼子,向前飞奔,而是在静候出发的信号。上尉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突发坏笑,立刻精神焕发。“呵,”他想,“它这是被挫了锐气,我就知道她会的。”上尉踩稳脚蹬,扬起短鞭,策马启程。他们在马道上飞驰起来。

晴朗的午后,阳光明媚,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松树与腐叶散发的气味,清香里夹杂着苦涩。辽远深邃的蓝天万里无云。因早晨没有驯马,此时的马撒着欢儿地奔跑,似乎有点儿乐疯了。上尉清楚,倘若一出牧场就信马由缰,“火鸟”则会像大多数马一样难以驾驭。所以,他接下来的动作很是古怪。在他身体随着飞奔的骏马一起一伏了约四分之三英里后,未先收缰绳,他骤然猛地拉起马头。“火鸟”因这突如其来的剧烈动作而失去了平衡,狼狈地侧跨步,前蹄高扬。随后它静静地站稳,虽觉惊诧但却顺从了。上尉心满意足。

这一过程重复了两次。上尉先是任凭“火鸟”奔跑,尽享自由,接着又冷不防地将其束缚,予以压制。上尉的此举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平日里他时常有不少奇怪而隐秘的自虐小行为,都是他道不出的难言之隐。

重复第三次时,马儿依旧停下脚步,可是此刻却发生了变故,扰乱了上尉的心境,之前所有的满足感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当他们俩独自在路上停稳时,马儿缓缓地转过头来,目光落在上尉的脸上。然后故意把头低低地垂向地面,耳朵倒向两侧。

上尉遽然感到自己会被甩出去,而且会被摔死。他对马总是抱有恐惧心理:把骑马仅仅看作是例行公事,也是一种自虐方式。他让士兵把太太那舒适的马鞍换成了笨重的麦克莱伦式马鞍,是为了出现紧急情况时,他可以把凸起的前鞍桥当抓手。此刻,他僵硬地坐着,尽力把马鞍和缰绳一起抓住。然而,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慌令他提前放弃了所有的坚持,两只脚从马镫中滑了出来,双手举到面前,他向四周望了一下,看看会摔落何处。不过,这一软弱的表现只持续了片刻。当上尉意识到无论如何自己不会被甩出去时,一种强烈的胜利感油然而生。他又开始纵马疾驰。

这是一段平缓的上坡道,两旁树木林立。他们现在驶近了悬崖边,在这里,绵延几英里的保护区尽收眼底。极目远望,葱郁的松林在秋日晴空的映衬下犹似一条墨绿色绸带。被眼前的奇景所震撼,上尉决定在此稍停片刻,于是他收紧了缰绳。却不曾想事出不意,一件突发事件差点葬送了上尉的性命。到达山脊时,他仍在拼命策马前行。这时,马儿以魔鬼般的神速毫无预兆地突然向左急转,沿着路堤斜坡冲了下去。

惊愕中的上尉偏离了马鞍。他被甩向前去,趴在了马脖子上,双脚悬垂于马镫之外。还好,他设法撑住了自己,一只手抓住马鬃,另一只手无力地抓住缰绳,身体总算溜回到马鞍上。剩下的只有听天由命了。他们飞奔的速度令人眩晕,一睁开眼睛,他就头发晕。他无法稳坐马背,不能用缰绳使马儿从风而服。在命悬一线的瞬间,他心里清楚,即便是做到了也于事无补;他无力去阻止马的脚步。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聚焦在唯一的心念:抓住、坚持。“火鸟”以其贵族纯血马的赛马跑速,疾风一样地飞驰在悬崖与森林之间的空旷草地上。阳光下绿草泛着红棕色,熠熠生辉。一转眼,上尉感到满目尽现绿色朦胧,他意识到他们已经沿着狭窄的小径进入了森林。尽管出了那片空阔地带,马儿似乎并没有放慢脚步。心惊胆落的上尉半蹲伏在马背上。他的左脸颊被树上的刺划破了,虽感觉不到疼,但他真真切切地看到鲜红的热血滴在了胳膊上。他伏身马背,右边脸蹭在“火鸟”颈部短硬的鬃毛上。怕被树枝划破,他不敢抬头,只有死命地抓住马鬃、缰绳和前鞍桥。

上尉的心里回响着三个字。气息奄奄的他已说不出声来,颤抖的双唇无声地翕动出三个字:“我完了。”

在放弃了生的希望之后,上尉竟突然开启了生存模式,顿时胸中涌起一阵巨大的狂喜。这种情绪如同脱缰的马猝然狂奔那般地突如其来,是上尉至今从未体验过的感受。他的眼睛犹如在昏迷中半闭半睁,呆滞无神,但却突然看到了过去从未见到过的景象。万花筒的世界多姿多彩,眼前处处美景都生动逼真地印在他的脑海里。地上一朵小花半掩在树叶下,洁白耀眼,玲珑剔透。一颗刺松果、一只在蓝天里迎风飞翔的鸟儿、一缕火红的阳光透过绿荫投下的光影——上尉见到的这一切,仿佛在他一生中是破天荒头一回。他闻到纯净空气的清新气味,他惊叹自己绷紧的身体和跳动的心脏,他感觉到鲜血、肌肉、神经和骨骼的神奇。至此,他无所惧怕;他神秘地体验到天人合一的禅境之美,他已升华到了珍贵的精神境界。侧身紧贴脱缰之马,那流血的嘴角荡漾起心醉神迷的笑容。

这次疯狂的乘骑花了多长时间,上尉或许永远不得而知。在结束之际,他清楚他们已经走出密林,正奔驰在开阔的平原上。他似乎侧目瞟见一个男人躺在石头上晒太阳,一匹马儿独自在一旁吃草。对此他不惊讶,转眼的工夫就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眼下唯一令他担忧的是当他们再次进入森林后,马儿筋疲力尽,跑不动了。上尉吓得要命,心想:“要是停在这里,我可就全完了。”

马儿累得减慢了速度改为小跑,最后干脆停下不动了。上尉抬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四处环顾。他拿起缰绳赶马,他们踉踉跄跄地又朝前挪几步,之后就无奈再也拗不过它了。他摇晃着下了马,缓慢吃力地把马拴在树上,又从树上折下一根长树条,用尽余力,劈头盖脸抽打起马来。起初,马儿还倔强地围着树来回窜动,大口喘气,大汗淋漓,毛色因此而变得发深,顺滑的皮毛也打起了卷儿。上尉仍在不停地抽打,直到马儿终于杵在那里,一声悲叹,一动不动。脚下的松枝被一摊汗水浸染得发黑,马儿垂头丧气。上尉扔下鞭子。他身上溅有血迹,脸上和脖子上均因与粗硬鬃毛的摩擦而起了皮疹。他余怒未消,累得几乎站不稳,抱头一屁股瘫倒在地上,姿势古怪。远在密林丛中,上尉犹如被丢弃的废玩偶,在大声啜泣。

上尉暂时失去了知觉。待他苏醒过来时,往事如同镜花水月浮现在眼前。回首往日时光,他像是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井底晃动的影像。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五个姨妈把他拉扯大,都是老姑娘。唯有独处时她们会闷闷不乐,其余时间里她们笑口常开,时常一起野餐、随性出游和周日聚餐,并邀请其他老姑娘们参加。可是,她们仍把这个小男孩当作一种支柱,帮助她们撑起所背负的沉重十字架。上尉从未体验过真正的爱。姨妈们在他身上倾注了华丽的情感,他也浑然不知地回报以同样的虚情假意。她们始终不允许他忘记自己是南方人。他母亲家是十七世纪逃离法国的胡格诺派[35]后裔,家族在大起义前一直居住在海地,后来在佐治亚州成为种植园主,直到内战[36]爆发。他的背后是一段残酷下的辉煌、残败后的穷困,以及家族骄傲的家族史。不过他这一辈人却碌碌无为;唯一的长表兄在纳什维尔市[37]当警察。自命不凡的上尉对此不以为然,倒是对那段逝去的家族史奉若神明。

上尉脚踹松枝,大声地哭泣着,哭声在树林里幽幽回旋。突然,他趴下不动,顿时一片寂静。之前缠绕他心头的一种异样的感觉忽然变得清晰而真切。他断定附近有人。他痛楚地翻了一个身,仰面躺着。

一开始,上尉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离他两码之外,年轻士兵正靠在一棵橡树上低头望着他,那是上尉憎恨的一张脸。他精赤条条,黄昏下修长的身体油光闪亮。他用茫然、淡漠的目光直直地盯着上尉看,像是第一次看到了稀罕的昆虫。上尉大惊失色,瘫软如泥,不能动弹。他想开口说话,但嗓子里只挤出一声干涩的咕隆声。当他看着他时,士兵把视线移向了马儿。“火鸟”仍是汗流浃背,马臀上布满条条鞭痕。似乎一个下午的工夫,这匹纯种马已风光不再,沦落成了只配拉犁的羸弱老马。

上尉躺在士兵和马儿之间。裸男懒得绕过他平躺在地上的躯体,离开那棵树后,径直敏捷地从军官的身体上跨过去。上尉瞬间近距离看清了年轻士兵的光脚:修长纤细,精致玲珑,高高的脚背上凸显条条蓝色的血管。士兵解开拴马的绳子,用手抚摸着马的嘴巴和鼻梁,然后便头也不回地牵着马向密林深处走去。

一切都来得太快了,甚至不等上尉坐起来或吭一声。刚开始他只是感觉到惊讶。他注视着年轻士兵棱角分明的身体线条。他含含糊糊地喊叫了一声,却无人应答。顿时一股怒火涌上心头。他感到对士兵的一股仇恨之情由内心迸发而出,其恨之切等同于他在狂奔的“火鸟”身上体验到的极度快感。他生命中全部的屈辱、嫉妒以及恐惧都在这一腔怒火中得以发泄。他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茫然若失地走进渐渐暗淡下来的树林中。

他不清楚自己身处何方、离驻地有多远,满脑子里都是如何能施虐士兵的诡计,多达十几个。上尉内心明白,这种同爱一样强烈的刻骨仇恨将挥之不去,直到终老。

走了许久之后,眼看天就黑了,他才发现自己走在了一条熟悉的小路上。

彭德顿家的派对七点钟开始了,过了半小时,前面的几间屋子里高朋满座。莉奥诺拉身穿米色绒袍,端庄美丽,她在独自接待宾客。当被问到男主人缺席之事时,她回答说是魔鬼把他带走了,她不知道——有可能离家出走了。众人大笑,并重复着这句话——他们想象着上尉肩扛一根棍子在步履艰难地行走,一块红色的印花手帕包裹着笔记本。他原本打算骑马之后开车进城的,也许是他的车半路上抛锚了。

餐厅里的长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并仍在不断地上菜,可谓饕餮盛宴。满屋子都是浓浓的火腿、排骨和威士忌味,仿佛用汤匙就能舀一口吃到嘴里。从客厅传来悠扬的手风琴声,还不时地听到几句假声伴唱。餐柜或许是最热闹的地方。阿纳克莱托表情勉强、磨磨蹭蹭地给客人们舀上小半杯潘趣酒。当他一眼认出独自站在前门旁的魏因切克中尉时,立即专心致志地、一个樱桃一块菠萝地舀,足足花了十五分钟,然后丢下十几个等候的军官不管不顾,先去把这杯精品酒送给老中尉。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谈得津津有味,根本无法听完整任何一个谈话内容。有谈论军队获得政府一项新拨款的,也有八卦近期自杀事件的。在一片喧闹声的掩饰下,一个警觉的目光扫视四周,寻找着兰登少校的身影,随后一则笑话在派对上悄然传开——故事的大意是,这个小菲律宾人在把艾利森·兰登的尿样送到医院做化验前,细心地往里面喷了香水。屋子里开始挤得水泄不通。盘子里的馅饼掉在了地上,又被人踩在脚下,弄脏了半个楼梯,也无人察觉。

莉奥诺拉心情极佳。她对每个人说的都是同一句轻佻的套话,又拍拍军需上校的秃顶,那是她的一个旧情人。她曾一度离开客厅,去给城里请来的拉手风琴的年轻艺人亲自送上一杯饮料。“天啊!这男孩子太有才了!”她说,“哎呀,只要你能哼唱的曲子,他全能拉出来!‘啊美丽的红羽姑娘’——随便什么!”

“真了不起。”兰登少校赞同道,看着凑上来的人群。“我妻子现在对古典的东西感兴趣——巴赫,你们懂的——所有那一类的东西。但我感觉像是吞下了一群蚯蚓似的。现在听《快乐的寡妇华尔兹》[38]——那才是我喜欢的。曲调优美悦耳!”

流畅的华尔兹,加之将军的到来,使得喧闹声平息了一些。莉奥诺拉沉浸在派对的快乐之中,直到八点过后,她才开始惦念起自己的丈夫。多数客人早已对男主人迟迟未露面而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强烈地感觉到很可能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或者又要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丑闻了。因此,即使是最早来到的客人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虽然早已超过了这种日常往来聚会的惯例时间。房子里太挤,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得有超强的对策才行。

在这期间,彭德顿上尉提着一盏防风灯等候在马道的入口处,负责马厩的中士也在。天黑透了以后他就回到驻地了,他解释说是马儿扔下他,自己出逃了。他们希望“火鸟”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上尉先洗了下脸,因受伤且起了皮疹脸已发红。然后他开车去了医院,脸颊上被缝了三针。可是,他却不能回家,不仅是因为在马儿回到畜栏之前,他不敢面对莉奥诺拉——真正的原因是他在等待他憎恨的男人。这是个温暖、明亮的夜晚,弯弯的下弦月斜挂在天边。

九点钟时,他们听见远处的马蹄声,缓缓归来。接着,看到了二等兵威廉斯和两匹马疲惫、模糊的身影。士兵手拉着两匹马的辔头,眨了眨眼睛,朝着防风灯方向走来。他用异样的眼神久久地逼视着上尉,中士见此,大为震惊,不知该如何是好,就留给上尉来应付这一局面。上尉没有作声,但见他眼皮抽动,僵硬的嘴唇在颤抖。

上尉跟着二等兵进了马厩,年轻士兵给马喂了些磨碎的饲料,又顺着毛的方向给梳刷了一遍。他一声不响地干着,上尉站在畜栏外看着。他看着士兵那双精致、灵巧的手和细嫩、丰圆的脖颈,心生一种既让他厌恶又让他着迷的情感——仿佛他在与这个年轻士兵展开赤身肉搏,决一死战。上尉劳损的腰肌虚弱到几乎站不住了。在那抽动的眼皮下面,一对眼球犹如燃烧的蓝色火焰。士兵闷头儿干完活,离开了马厩。上尉跟着走了几步,之后站在那里眼望他消失在夜幕中。彼此都默不作声。

上尉上了自己的车,这时他才想起家里派对的事。

阿纳克莱托直到深夜才回家。他站在艾利森房间门口,脸色发青,疲惫不堪,派对上人多拥挤,把他搞得精疲力竭。“唉,”他以哲学家的口吻说,“这个世界真是人满为患。”

不过,艾利森从他微微眨眼的刹那看出准是出了什么事。他走进她的卫生间,卷起黄色亚麻衬衣的袖子洗手。“魏因切克中尉来看过您了吗?”

“来了,和我聊了好一会儿。”

中尉一直很消沉。她让他去楼下拿来一瓶雪利酒。他们饮酒之后,他坐在床边,把棋盘放在膝盖上,两人玩起了一种叫俄罗斯庄家的纸牌游戏。她后来才意识到不该提议玩纸牌,可为时已晚,因中尉不太会看牌,却又想瞒住她而极力掩饰这一短处。

“他才得知在医委会那里没有通过,”她说,“很快他就能拿到退休的相关文件了。”

“唉!太可惜了!”阿纳克莱托又补充道,“不过,我要是他的话,我会感到开心的。”

那天下午,医生给她开了种新药,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她看见阿纳克莱托在仔细查看药瓶,接着又先试尝了一点,才给她量出一剂药。从他脸上的表情判断,他不太喜欢这药的味道。但他回到房间里时脸上却露出灿烂的笑容。

“您从未参加过这样的派对,”他说,“好大一群人啊!”

“够恐怖的,阿纳克莱托。”

“总之是一片混乱。彭德顿上尉晚回家两个小时。他进门时,我还以为他是被狮子吃掉了一半呢,是马儿把他扔在黑莓灌木丛里,自己跑了。你从没见到过那副面孔。”

“他有没有骨折?”

“我感觉他好像是脊梁骨摔断了,”阿纳克莱托颇为自得地说,“但他故作镇静——上楼去,穿上晚礼服,极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会儿大家都散了,就剩下少校和红发上校了,就是他老婆看上去像个鸡的那个人。”

“阿纳克莱托。”她轻声地告诫他。阿纳克莱托几次用了“鸡”这个词,后来她才猜到意思。开始以为可能是方言,最后她终于明白了他指的是“妓女”。

阿纳克莱托耸了耸肩,猛然把头转向她,脸庞涨得通红。“我讨厌人们!”他愤愤地说,“派对上有人讲了这个笑话,他不知道我就在旁边。简直下流、粗俗、无礼,纯属捏造!”

“怎么回事?”

“我不想再说给你听了。”

“好吧,那就别想它了,”她说,“去上床好好睡一觉吧。”

艾利森因受阿纳克莱托情绪迸发的影响感到心烦意乱。她自己似乎也厌恶他人。过去五年中所结识的每一个人都那么荒谬——是的,每一个人,除了魏因切克,当然还有阿纳克莱托和小凯瑟琳。粗汉莫里斯·兰登愚笨迟钝、无情无义到极点,莉奥诺拉就是个牲口,窃贼韦尔登·彭德顿骨子里的堕落已不可救药。简直是一群败类!她甚至连自己都腻烦。若不是为了那点私欲而拖延,倘若她还存有一丝自尊,她和阿纳克莱托今夜就不会在这个房子里待着了。

她转身面向窗外,眺望夜色。风骤然刮起,楼下一扇没上锁的窗板撞在墙上噼啪作响。她想看清窗外夜景,就关上了灯。今晚猎户座星光格外灿烂、明亮。森林里一丛丛树梢宛如黑色波浪在风中舞动。这时,她朝楼下彭德顿的房子瞥了一眼,正巧看见一个男人又在林边站着。此人被树丛遮掩,可他的身影却清晰地映在草坪上。她无法辨认出何人在此,但此刻她确信有人躲藏在那里。她注视了他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他一动不动。这让她感到恐怖和震惊,甚至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或许她是真的疯了。她闭上眼睛数数,七个数一组,一直数到了二百八十。待她再次向窗外望去时,人影已消失。

她丈夫敲了敲门。没有回应,于是就小心翼翼地转动了球形门把手,向屋里窥探。“亲爱的,你睡了吗?”他问话的声音大得足以吵醒任何人。

“是的,”她冷冷地说,“睡死了。”

少校感到困惑,不知该关上门还是进屋去。整个房间里有一股酒味,她觉察出他一定是频繁光顾莉奥诺拉家的餐柜了。

“明天我要和你说件事,”她说,“你应该会想到是什么事。自己做好准备吧。”

“我啥也不知道啊,”少校无助地说,“我做错啥事了吗?”他想了一下。“若是为什么特别的事花钱的话,我可没有啊,艾利森。输了足球赛和赛马的赌注嘛——”门轻轻地关上了。

子夜已过,又只剩下她自己了。从零点到天亮这几个时辰总是让她感到恐惧不安。倘若她告诉莫里斯自己彻夜未眠,他自然不会相信。同样,他也不信她真的有病。四年前,她的身体刚开始出现问题时,他也为她的病情着慌。可是后来一场病灾接着一场——积脓、肾病,现在又是心脏病——他烦恼了,直到最后再也不信她了。他认定这全都是疑病症的表现,她不过是用这些假象来达到逃避义务的目的——就是说,进行日常运动和参加派对,在他看来都是适宜做的。同样,对于倔强的女主人而言,能给她一个充分的借口才是明智的做法,若是你用种种理由拒绝她,即便是再合理的原因,也会失去女主人的信任。她听见丈夫在厅对面他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一边像说教小孩子似地自问自答,说了很久。她开亮床头灯,看起书来。

凌晨两点她突发念头,自己将在那个夜晚命赴黄泉。她靠着枕头坐在床上,心绪不宁地东看看西瞅瞅。虽为少妇,却已面容枯瘦而衰老。她转头的动作微弱、奇怪,下巴向一侧上扬,像是被什么东西噎着了。静寂的房间里她似乎听到各种刺耳的响声。卫生间的马桶内有水滴声,壁炉台上的摆钟发出锈损的滴答声,钟表年头已久,玻璃外框上绘有镀金白天鹅图案。那噪声最大、令她最烦恼的第三种响声是她自己的心跳声。她方寸已乱,她感到自己的心脏似乎在跳跃——快速地跳动,如同奔跑者飞速的脚步,腾空飞起,又砰然落下,剧烈的震动使她全身颤抖。她缓慢小心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毛线活。“我得想点开心的事。”她理智地告诉自己。

她回忆起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当年她二十一岁,在寄宿学校认真地教女生们了解一点西塞罗[39]和维吉尔[40],长达九个月。到了假期,钱袋里装着两百美元,她到了纽约。不知该往何处去,她上了一辆向北行驶的公交车。途经佛蒙特[41]一个村庄时,这里的景色吸引了她,于是就下了车。没几天的工夫,她在林中找到并租下了一间小木屋。一路上她还带着心爱的猫咪,彼得罗纽斯,与她同行。夏天结束之前,她不得不在它的名字后面加上阴性词尾,因为它突然生了一窝小猫仔。猫咪们又和几只流浪狗经常来往。每周她都要进村里去采购一次罐装的猫食、狗食和她自己需要的食品杂物。在每个晴朗夏日的晨曦中,她享用着自己最喜爱的美食——香辣牛肉豆子煲[42]、烤面包片[43]和茶水。劈柴是她午后的活儿,夜晚,她则坐在厨房里,脚搭在炉子上,高声诵读或歌唱,自娱自乐。

艾利森苍白的薄唇做轻语状,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踏足板看。忽然间,她扔下手上的织物,屏住呼吸,心跳骤停。房间如墓地般安静。她目瞪口呆地愣着,头在枕头上侧扭着。她吓得魂不守舍。她想竭力呼喊,打破这寂静,嘴里却一声也发不出来。

这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而她却没有听见。阿纳克莱托进到屋里,正握着她的手,她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在这段长时间可怕的寂静之后(无疑有一分多钟),她的心跳恢复了,胸口处睡袍的衣褶在轻轻地起伏。

“做噩梦了?”阿纳克莱托用快活、安慰的口吻轻声问道。可是,他低头看着她时,他自己也同样是一脸的苦相——上唇咧着,龇着牙。

“真把我吓死了,”她说,“出什么事了?”

“啥事也没出。不过看起来又不像。”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手帕,在一个玻璃杯的水里蘸了一下,给她擦擦额头。“我下楼去拿东西,然后再来陪您,一直到您安心地睡着。”

他用小碟端来麦乳精,还拿上来自己的水彩。生起炉火后,他在壁炉前支起了牌桌。他的陪伴对艾利森是莫大的安慰,她好想哭一场,把伤痛都哭出来。他把小碟递给她,然后自己安逸地坐在桌边,细饮慢品着自己那杯热麦乳精。她最喜欢阿纳克莱托的这一品质;他擅长化腐朽为神奇,任何场合都能被他营造出一种喜庆的气氛。他不在自己床上睡觉,并不像是出于善意在这夜静更深时来陪一个生病的女人熬夜,倒像是他们自愿选择了这个特别的时间举办一场很别致的派对。每当他们遇到不愉快的事而难以继续时,他总能设法找到点乐趣。此刻,他跷起二郎腿,坐在那里喝着麦乳精,膝上铺了一块白色餐巾布,仿佛是金杯里斟满了葡萄美酒那么有范儿——虽然他和艾利森一样,都不喜欢这热饮的味道,当时只是被罐子的标签上那些夸饰和承诺之词所诱惑才买下的。

“你困吗?”她问。

“一点不困。”可是他正说着困字时,就累得情不自禁打起了呵欠。忠心耿耿的他急忙转过身去,假装张开嘴是想用食指摸一下新长出的智齿。“我今天午睡了,晚上又睡了一会儿,还梦见凯瑟琳了。”

艾利森每每想起她的宝宝,爱与悲的情感像铅块一样重重地压在心头,令她无以承受。时间并非能抚平丧子之痛。而今,她只不过是自控力稍强了一点,仅此而已。历经十一个月的欢乐、不安、痛苦之后,她一如从前。凯瑟琳曾葬在他们驻地的公墓里。有好长一段时间,她被墓穴里的幼小躯体那清晰病态的影像所折磨。她害怕尸体腐烂,又担忧小尸骨会孤单,整日暗自思忖,不能自拔,最后,在办完了相当繁琐的手续之后,她让人把棺柩又挖了出来。她把孩子的遗骨送到芝加哥火葬后,把骨灰撒在雪地,融在雪中。今天,凯瑟琳所留下的只有艾利森和阿纳克莱托对她的回忆。

艾利森等待了一下,觉得可以声音平稳地说话了,然后她问道:“你梦见什么了?”

“乱七八糟的,”他轻声地说,“像是我手里捧着一只蝴蝶,我把她放在大腿上呵护她——然后突发混乱——您想办法让热水流出来。”阿纳克莱托打开颜料盒,在面前摆放好纸、画笔和水彩。在火光的照映下,他苍白的脸庞红润了起来,乌黑的眼睛闪动着灵光。“接着,梦境变了,在我膝盖上又不是凯瑟琳了,而是今天给少校擦了两遍的一只靴子,靴子上爬满了新出生的鼠仔,用手一摸身上滑溜溜的。我想捉住它们,不让它们往我身上到处爬。喔!就像是——”

“别说了,阿纳克莱托!”她说着,打了个哆嗦,“别再说了!”

他开始画画,她在旁边看着。他把画笔放进玻璃杯里蘸了一下,水中呈现出淡紫色的云朵。他面露沉思,俯身画画,中间停过一次笔,他拿起桌子上的尺子快速量了几下。阿纳克莱托有当画家的出众才能——她确信不疑。在其他方面,他是有天分,不过实际上,都是模仿——像莫里斯说的,他简直就是只小猴子。然而,他在小小水彩画中彰显了自己的本性。他们驻扎在纽约附近时,每天下午他进城去艺术学生的社团学习。在学校画展上,当她看到回头来欣赏他的画的人络绎不绝时,她一点也不惊奇,她倍感自豪。

他的作品将原始素朴与华丽奢靡融为一体,对观赏者产生了神奇的魔力。但是,她却无法让他认真发掘自己的天赋,努力激发自己的潜能。

“梦的性质嘛,”他轻声说,“让人想起来就感到不可思议。在菲律宾,到了下午枕头湿漉漉的,房间里充满阳光,这时的梦是一种。可是在北方,黑夜里下着雪——”

艾利森已经没在听他说话了,而是又陷入了习惯性的忧虑。“告诉我,”她猛然打断说,“你今早耍小脾气时说打算在魁北克开家亚麻店,你想好了吗?”

“嗨,当然啦,”他说,“您知道我一直想去看看魁北克这个城市的。而且,我觉得再也找不到比做华美的亚麻面料还要愉快的事情了。”

“你想的就这些——”她说,句尾没带上问句的升调,阿纳克莱托也没有回答她。“你在银行存了多少钱?”

他想了一下,手中的画笔停在水杯上空不动。“四百零六分钱……您要我都取出来吗?”

“现在不用。也许我们以后会需要的。”

“我的天啊,”他说,“您可千万别忧愁。这对您一点儿都不好。”

房间在炉火的映照下被染成了玫瑰金色,不时有灰色的影子在舞动。座钟里发出轻轻的咔嗒声,接着当——当——当——敲了三下。

“看!”阿纳克莱托突然说。他把画了画的纸揉成团扔到一边,坐下来双手托着下巴做沉思状,眼睛盯着炉火的余烬。“孔雀的绿色带有点阴森,长着一只巨大的金色眼睛,眼中是些微小东西的映像和——”

他举起手,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极力想找出一个恰当的词。手在他身后的墙上映出巨大的影子。“微小的和——”

“怪诞的。”她替他说了出来。

他立马点头说:“太对了。”

他又开始画了起来。不一会儿,寂静的房间里像是有什么响声,也或是她的尾音的余音,让他猛地一个转身。“啊,不要!”他嚷道。匆忙中,碰翻了水杯,掉在炉台上摔碎了。

那天晚上,上尉的妻子睡下才有一个小时,二等兵威廉斯就已进入了她的卧室。派对期间,他就在树林的一边等着了。待客人们大多都离开后,透过客厅的窗户他注视着屋内,直到上尉的妻子上楼去睡觉。随后,同之前一样他溜进了房间。当晚,室内月光依旧清澈。在银色的月光下,“夫人”侧身躺着,一双脏手托着微红的瓜子脸。她身穿缎子睡袍,腰部往上啥都没盖。年轻士兵静静地蹲在床边。一次,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去触摸那睡袍平滑的缎面。一进屋,他就四处扫视了一圈,在梳妆台前停了一会儿,凝视着那些瓶瓶罐罐、粉扑、各种梳妆用品。有一件东西,喷雾器,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拿到窗前,一脸不解地查看着。桌上的一个小盘子里盛着一只吃剩一半的鸡腿,他伸手碰了一下,又闻了闻,然后咬了一口。

此刻他在月光下蹲着,半闭上眼睛,嘴唇露出醉心的微笑。上尉的妻子翻了个身,叹息一声,又伸了个懒腰。士兵稀奇地用手指摸摸散开在枕头上的一缕棕色头发。

三点多钟时,威廉斯猛然一阵浑身发紧。他四处张望,像是屏息谛听什么动静。他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出现内心的突变与不安。他看到邻居家里的灯都亮了。在这寂静的深夜,一个女人的哭声传入他的耳中。之后,他又听见在亮灯的屋前有停车声。威廉斯不声不响地走进昏暗的厅里。上尉房间的门关着。不一会儿,威廉斯已缓步向树林的外缘走去。

士兵这两天两夜里没怎么睡觉,累得两眼浮肿。他绕驻地走了半圈才走到去营房的一条捷径上。这条路上没有哨兵。回到床上,他倒头就呼呼大睡。拂晓时,他多年来头一回做了个梦,在睡梦中大喊大叫。对面的士兵被吵醒,朝他扔过来一只鞋。

在营房室友中,威廉斯没有一个朋友,所以,也没有谁在意他这几天夜不归宿。大家猜想他是在外面找了女人。许多士兵都秘密结了婚,有时就待在城里和妻子过夜。深长拥挤的宿舍在晚上十点熄灯,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按时上床睡觉。有时,特别是在月初,有人在厕所里通宵玩扑克牌。有一次夜里三点,二等兵威廉斯在回营房的路上撞见哨兵,因在军营已有两年之久,哨兵熟悉他,便没有盘问。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二等兵威廉斯回归正常的睡眠和休息。接近黄昏时他独自坐在营房前的长凳上,夜晚则时常光顾驻地的娱乐场所。他去电影院和体育馆。晚上,体育馆变成了滚轴溜冰场,场内音乐不绝,在一角处,人们喝着冰镇泡沫啤酒,坐在桌边休息。威廉斯也要了一杯,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沾酒。人们绕着场地溜圈,发出骨碌碌震耳的声响,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汗渍味和地板蜡气味。有三个人,都是老前辈,看见威廉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来和他们一起坐了一会儿,都十分惊奇。年轻士兵看着他们的脸,似乎有问题要问。但最终啥也没说,停留片刻,又走开了。

威廉斯为人落落寡合,有一半的室友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他在部队的现用名并非他的本名。刚参军那天,一个粗鲁的老中士低头瞪着他的签名——L.G.威廉斯,然后冲着他大喊:“写下你的名字,你这下贱的小乡巴佬,你的全名!”士兵等了许久才解释清楚这些首字母就是他的名字,他唯一的名字。“那么,叫这个讨厌的名字,你不能入伍美军,”中士说,“我给你改成埃—尔—基,行吗?”威廉斯点点头,见他如此满不在意的样子,中士粗野地大笑起来。“他们真给咱送来个二百五啊。”说完,又继续看那些文件。

眼下已进入十一月,大风呼啸了两天。一夜之间,人行道边小枫树的叶子被寒风捋得光秃秃的。层层落叶宛如金灿灿的毯子铺展在树脚下,变化万千的朵朵白云轻轻地漂浮在天空上。次日,下了一场寒雨。凄风冷雨的街道上,经雨水浸泡的落叶变成褐色,被行人无心地踩踏,最后有人用耙子将其耙走。雨过天晴,衬托着冬日的天空,落尽叶子的树枝尽显金银细丝的美丽姿容。清晨,枯草上结了一层白霜。

休息了四个晚上之后,二等兵威廉斯又去了上尉家里。他已摸清这家人的生活习惯,所以这次他并未等上尉安歇。半夜里军官尚在书房工作,他就上楼进了“夫人”的房间,在那儿停留了一个小时。之后,又站在书房窗前,好奇地注视着屋里,一直到深夜两点上尉才去楼上就寝,因为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件事,士兵并不了解。

在这些窥探和在“夫人”房间守夜时,士兵没有丝毫的怯意。他只是感觉,但不做思考;他只是经历,但不对眼前或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总结。五年前,L.G.威廉斯曾杀过一个人。因为一手推车的肥料,他同一个黑人发生了争执,随即拔刀将其刺死,并藏尸于废弃的采石场。他是一时愤怒才动了杀机,那殷红的鲜血和被他拖进树林那松软的尸体令他久久不忘。他仍记得七月那个烈日灼烧的下午,到处充斥着尘土和死亡的味道。他有种莫名、麻木的痛苦感,但绝无丝毫的惧怕心理,而且从那以后他没有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杀人犯。人的头脑犹如一幅编织材料丰富、手法复杂的挂毯,其颜色是从感性经验中提取而来,图案则产生于智者的脑回。二等兵威廉斯的头脑灌满了缤纷奇怪的色调,但却不见轮廓,形态缺失。

在这些初冬的日子里,威廉斯唯有认识到一件事:他开始察觉出上尉在跟踪他。尽管脸上的包扎还在,疹子也没消去,上尉依旧每天两次出去骑一会儿马。回来办完还马登记后,他仍在马厩前逗留片刻。在去食堂的路上,有三次威廉斯回头时都看见上尉在身后,约十码远之外。在路上多次和军官擦身而过,说明不是巧合。有一次偶遇,士兵走过去后驻足转身回头看,离他不远处的上尉也停下了脚步,半转过身来。天已近黄昏,冬日的暮霭带有淡淡的紫罗兰色。上尉的炯炯目光坚定且残酷。过了几十秒钟,他们同时转身,各自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