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无钱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

青梅

从南京的朋友家里回到南京的旅馆里,又从南京的旅馆里回到杭州的别寓里,又从杭州的别寓里回到石门湾的缘缘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种感想,逐记如下。

当在南京的朋友家里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在少年时代曾经共数晨夕,后来为生活而劳燕分飞;虽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态度板了些,说话空了些,然而心底里的一点灵火大家还保存着,常在谈话之中互相露示,这使得我们的会晤异常亲热。加之主人的物质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家庭设备也同我的相类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1]一两的茶叶,听头的大美丽香烟,有人供给开水的热水壶,随手可取的牙签,适体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里都有,使我坐在他的书房里感觉同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于招待,对于客人表示真诚的殷勤,而绝无优待的虐待。优待的虐待,是我在做客中常常受到而项顶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香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几被烧去;把我所不欢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饭碗上,使我无法下箸;强夺我的饭碗去添饭,使我吃得停食;藏过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辞。这种招待,即使出于诚意,在我认为也是逐客令,统称之为优待的虐待。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无此种恶习;但把不缺乏的香烟自来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而并不用自来火烧你的胡须;但把精致的菜蔬摆在你能自由挟取的地方,饭桶摆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并不勉强你吃;但在你告辞的时光表示诚意的挽留,而并不监禁。这在我认为是最诚意的优待。这使得我非常高兴。英语称勿客气曰:at home[2]。我在这主人家里做客,真同at home一样,所以非常高兴。

然而这究竟不是我的home,饭后谈了一会,我惦记起我的旅馆来。我在旅馆,可以自由行住坐卧,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凭法币之力而自由满足我的要求。比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做客生活来,究竟更为自由。我在旅馆要住四五天,比较起一饭就告别的做客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主人的书房的屋里虽然布置妥贴,主人的招待虽然殷勤周至,但在我总觉得不安心。所谓“凉亭虽好,不是久居之所”。饭后谈了一会,我就告别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旅馆。

当我从朋友家回到了旅馆里的时候,觉得很适意。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都是称我心的。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像形式丑恶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称之为大规模的笨相。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像暴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阀,即是其例。要看这种笨相,可以访问他们的家。我的旅馆价格既便宜,其设备当然不丰。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比较起大规模的笨相来,犹似五十步比百步,终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觉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实,我到旅馆时不给我脱外衣,我洗面时不给我绞手巾,我吸香烟时不给我擦自来火,我叫他做事时不喊“是——是——”,这使我觉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里相差不多。因为我家里也有这么老实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当作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招待,一切行动都随我意。出门不必对人鞠躬说“再会”,归来也没有人同我寒暄。早晨起来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寝的迟早也不受别人的牵累。在朋友家做客,虽然也很安乐,总不及住旅馆的自由:看见他家里的人,总得想出几句话来说说,不好不去睬他。脸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总要装得和悦一点,不好对他们板脸孔。板脸孔,好像是一种凶相,但我觉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种表情。我自己觉得,平日独自闭居在家里的房间里读书、写作的时候,脸孔的表情总是严肃的,极难得有独笑或独乐的时光。若拿这种独居时的表情移用在交际应酬的座上,别人一定当我有所不快,在板脸孔。据我推想,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际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里,或房间里,甚或眠床上,也许要用双手揉一揉脸孔,恢复颜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劳,然后板着脸孔皱着眉头回想日间的事,考虑明日的战略。可知,无论何人,交际应酬中的脸孔多少总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总有些儿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着脸孔独居的时候。所以,我在孤癖发作的时候,觉得住旅馆比在朋友家做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馆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几天,我惦记起我杭州的别离来。

在那里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书籍文具,还有我自己雇请着的工人。比较起借用旅馆的器物,对付旅馆的茶房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小住四五天就离去的旅馆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馆的眠床上似觉有些浮动;坐在旅馆的椅子上似觉有些不稳;用旅馆的毛巾似觉有些隔膜。虽然这房间的主权完全属于我,我的心底里总有些儿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账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别寓。

当我从南京的旅馆回到了杭州的别寓里的时候,觉得很自在。我年来在故乡的家里蛰居太久,环境看得厌了,趣味枯乏,心情郁结。就到离家乡还近而花样较多的杭州来暂作一下寓公,借此改换环境,调节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别人都在为了获得面包而牺牲趣味,或者为了堆积法币而抑制趣味。我现在幸而没有走上这两种行径,还可省下半只面包来换得一点趣味。

因此,这寓所犹似我的第二的家。在这里没有作客时的拘束,也没有住旅馆时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点我所喜欢的家常素菜,夜饭时同放学归来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相帮我,把房间的布置改过一下,新一新气象。饭后睡前,我可以开一开蓄音机(唱机),听听新买来的几张蓄音片(唱片)。窗前灯下,我可以在自己的书桌上读我所爱读的书,写我所愿写的稿。月底虽然也要付房钱,但价目远不似旅馆这么贵,买卖也远不及旅馆这么明显。虽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钱几角几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时间太长,住房子同付房钱就好像不相联关的两件事,或者房钱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种种情形,我从旅馆回到寓中觉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游的心情的时候,我便惦记起故乡的缘缘堂来。在那里有我故乡的环境,有我关切的亲友,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书斋,有我手种的芭蕉、樱桃和葡萄。比较起租别人的房子,使用简单的器具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暂作借住,随时可以解租的寓公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我在寓中每逢要在房屋上略加装修,就觉得要考虑;每逢要在庭中种些植物,也觉得不安心,因而思念起故乡的家来。牺牲这些装修和植物,倒还在其次;能否长久享用这些设备,却是我所顾虑的。我睡在寓中的床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浮动,坐在寓中的椅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不稳,但觉得这些家具在寓中只是摆在地板上的,没有像家里的东西那样固定得同生根一般。这种倦游的心情强盛起来,我就离寓返家。这所谓家,才是我的本宅。

当我从别寓回到了本宅的时候,觉得很安心。主人回来了,芭蕉鞠躬,樱桃点头,葡萄棚上特地飘下几张叶子来表示欢迎。两个小儿女跑来牵我的衣,老仆忙着打扫房间。老妻忙着烧素菜,故乡的臭豆腐干,故乡的冬菜,故乡的红米饭。窗外有故乡的天空,门外有打着石门湾土白的行人,这些行人差不多个个是认识的。还有各种负贩的叫卖声,这些叫卖声在我统统是稔熟的。我仿佛从飘摇的舟中登上了陆,如今脚踏实地了。这里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归宿之处,我的家。我从寓中回到家中,觉得非常安心。

但到了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回味上述的种种感想的时候,又不安心起来。我觉得这里仍不是我的真的本宅,仍不是我的真的归宿之处,仍不是我的真的家。四大的暂时结合而形成我这身体,无始以来种种因缘相凑合而使我诞生在这地方。偶然的呢?还是非偶然的?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恋恋于这虚幻的身和地?若是非偶然的,谁是造物主呢?我须得寻着了他,向他那里去找求我的真的本宅,真的归宿之处,真的家。这样一想,我现在是负着四大暂时结合的躯壳,而在无始以来种种因缘凑合而成的地方暂住,我是无“家”可归的。既然无“家”可归,就不妨到处为“家”。上述的屡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想到那里,我很安心地睡着了。

廿五(1936)年十月廿八日

杨柳鸣蜩绿暗 荷花落日红酣三十六陂春水 白头相见江南

[1] 当时角币有大洋小洋之分;一毛大洋合30个铜板,一毛小洋合25个铜板。

[2] at home,英文,原义是“在自己家里”,转义是“像在家里一样”“无所拘束”“舒适自在”。

杨柳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杨柳,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什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什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的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像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或者还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什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什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一无用处,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缘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可恶!你们是靠他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他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他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而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它们的慈母而游戏,而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见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缘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缘故。这种特殊的姿态,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春的势力而拼命向上,一味求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到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廿四(1935)年三月四日于杭州

逃避与追求

随感十三则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来。我把它们移种到一块空地,并且用竹竿搭一个棚。以扶植它们。每天清晨为它们整理枝叶,它们欣欣向荣,自然发生一种兴味。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有时会钻进竹竿的裂缝里,回不出来,看了令人发笑。有时一根长条独自脱离了栅,颤袅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个摸不着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怜。这等时候便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个月之后。满棚枝叶,棚下已堪纳凉闲话了。

有一天清晨,我发现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叶和许多软垂的蔓,惊奇得很。仔细检查,原来近地面处一支总干,被不知什么东西伤害了。未曾全断,但不绝如缕。根上的养分通不上去,凡属这总干的枝叶就全部枯萎,眼见得这一族快灭亡了。

这状态非常凄惨,使我联想起世间种种的不幸。

有一种椅子,使我不易忘记:那坐的地方,雕着一只屁股的模子,中间还有一条凸起,坐时可把屁股精密地装进模子中,好像浇塑石膏模型一般。

大抵中国式的器物,以形式为主,而用身体去迁就形式。故椅子的靠背与坐板成九十度角,衣服的袖子长过手指。西洋式的器物,则以身体的实用为主,形式即由实用产生。故缝西装须量身体,剪刀柄上的两个洞,也完全依照手指的横断面的形状而制造。那种有屁股模子的椅子,显然是西洋风的产物。

但这已走到西洋风的极端。而且过分了。凡物过分必有流弊。像这种椅子,究竟不合实用,又不雅观。我每次看见,常误认它为一种刑具。

散步中,在静僻的路旁的杂草间拾得一把很大的钥匙,制造非常精致而坚牢,似是巩固的大洋箱上的原配。不知从何人的手中因何缘而落在这杂草中的?我未被“路不拾遗”化,又不耐坐在路旁等候失主的来寻,但也不愿把这东西藏进自己的袋里去,就擎在手中走路,好像采得了一朵野花。

我因此想起《水浒》中五台山上挑酒担者所唱的歌“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这两句怪有意味。假如我做了那个牧童,拾得旧刀枪时定有无限的感慨:不知那把枪的柄曾经受过谁人的驱使?那刀枪的尖曾经吃过谁人的血肉?又不知在它们的活动之下,曾经害死了多少人之性命?

也许我现在就同“牧童拾得旧刀枪”一样。在这把大钥匙塞在大洋箱的键孔中时的活动之下,也曾经害死过不少人的性命,亦未可知。

打开十年前堆塞着的一箱旧物来,一一检视。每一件东西都告诉我一段旧事。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为主角的影戏。

结果从这里面取出一把油画用的调色板刀,把其余的照日封闭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这调色板刀,并非想描画,是利用它来切芋艿,削萝卜吃。这原是十余年前我在东京的旧货摊上买来的。它也许曾经跟随名贵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画展一等奖的作品来博得沸腾的荣誉。现在叫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十余年前有一个时期流行用紫色的水写字。买三五个铜板洋青莲,可泡一大瓶紫水,随时注入墨匣,有好久可用。我也用过一回,觉得这固然比磨墨简便。但我用了不久就不用了,我嫌它颜色不好,看久了令人厌倦。

后来大家渐渐不用,不久此风便息。用不厌的,毕竟只有黑和蓝两色:东洋人写字用黑。黑由红黄蓝三原色等量混合而成,三原色具足时,使人起安定圆满之感。因为世间一切色彩皆由三原色产生,故黑色中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了。西洋人写字用蓝,蓝色在三原色中为寒色,少刺激而沉静,最可亲近。故用以写字,使人看了也不会厌倦。

紫色为红蓝两色合成。三原色既不具足,而性又刺激,宜其不堪常用。但这正是提倡白话文的初期,紫色是一种蓬勃的象征,并非偶然的。

孩子们对于生活的兴味都浓,而这个孩子特甚。

当他热衷于一种游戏的时候,吃饭要叫到五六遍才来,吃了两三口就走,游戏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场,勒住裤腰,走回来参加一歇游戏,再去放出后半场。看书发现一个疑问,立刻捧了书来找我,茅坑间里也会找寻过来。得了解答,拔脚便走,常常把一只拖鞋遗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划袜走了七八步方才觉察,独脚跳回来取鞋。他有几个星期热衷于搭火车,几个星期热衷于着象棋,又有几个星期热衷于查《王云五大词典》,现在正热衷于捉蟋蟀。但凡事兴味一过,便置之不问。无可热衷的时候,整日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口里叫着:“饿来!饿来!”其实他并不想吃东西。

有一回我画一个人牵两只羊,画了两根绳子。有一位先生教我:“绳子只要画一根。牵了一只羊,后面的都会跟来。”我恍悟自己阅历太少。后来留心观察,看见果然:前头牵了一只羊走,后面数十只羊都会跟去。即使走向屠场,没有一只羊肯离群众而另觅生路的。

后来看见鸭也如此。赶鸭的人把数百只鸭放在河里,不须用绳子系住,群鸭自能互相追随,聚在一块。上岸的时候,赶鸭的人只要赶上一二只,其余的都会跟了上岸。即使在四通八达的港口,也没有一只鸭肯离群众而走自己的路的。

牧羊的和赶鸭的就利用它们这模仿性,以完成他们自己的事业。

每逢赎得一剂中国药来,小孩们必然聚拢来看拆药。每逢打开一小包,他们必然惊奇叫喊。有时一齐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时大家笑起来:“哈哈!四只骰子!”有时惊奇得很:“咦!这是洋囡囡的头发呢!”又有时吓了一跳:“哎哟!许多老蝉!”……病人听了这种叫声,可以转颦为笑。自笑为什么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囡囡的头发或老蝉呢?看药方也是病中的一种消遣。药方前面的脉理大都乏味,后面的药名却怪有趣。这回我所服的,有一种叫作“知母”,有一种叫作“女贞”,名称都很别致。还有“银花”“野蔷薇”,好像新出版的书的名目。

吃外国药没有这种趣味。中国数千年来为世界神秘风雅之国,这特色在一剂药里也很显明地表示着,来华考察的外国人,应该多吃几剂中国药回去。

《项脊轩记》里归熙甫描写自己闭户读书之久,说“能以足音辨人”。我近来卧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门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上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别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别其所为何来。“这回是徐妈送药来了?”果然。“这回是五官送报纸来了?”果然。

记得从前寓居在嘉兴时,大门终日关闭。房屋进深。敲门不易听见,故在门上装一铃索。来客拉索,里面的铃响了,人便出来开门。但来客极稀,总是这几个人。我听惯了,也能以铃声辨人,有时一种顽童或闲人经过门口,由于手痒或奇妙的心理,无端把铃索拉几下就逃,开门的人白跑了好几回,但以后不再上当了。因为我能辨别他们的铃声中含有仓皇的音调,便置之不理了。

盛夏的某晚,天气大热,而且奇闷。院子里纳凉的人,每人隔开数丈,默默地坐着摇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发的呻吟声以外,没有别的声响。大家被炎威压迫得动弹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这沉闷的静默继续了约半小时之久。墙外的弄里一个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声,忽然来打破这静默:“今夜好热!啊咦——好热!”

院子里的人不期地跟着他叫:“好热!”接着便有人起:行动,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气。炎威也似乎被这喊声喝退了些。

十一

尊客降临,我陪他们吃饭往往失礼。有的尊客吃起饭来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数进口去。我则吃两碗饭只消五六分钟,不能奉陪。

我吃饭快速的习惯是小时在寄宿学校里养成的。那校中功课很忙,饭后的时间要练习弹琴。我每餐连盥洗只限十分钟了事,养成了习惯。现在我早已出学校,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我常自比于牛的反刍:牛在山野中自由觅食,防猛兽迫害,先把草囫囵吞入胃中,回洞后再吐出来细细嚼食,养成了习惯。现在牛已被人关在家里喂养,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的。

十二

新点着一支香烟,吸了三四口,拿到痰盂上去敲烟灰。敲得重了些,雪白而长长的一支大美丽香烟翻落在痰盂中,“吱”的一声叫,溺死在污水里了。

我向痰盂怅望,嗟叹了两声,似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感。我觉得这比丢弃两个铜板肉痛得多。因为香烟经过人工的制造,且直接有惠于我的生活。故我对于这东西本身自有感情,与价钱无关。两角钱可买二十包火柴。照理,丢掉两角钱同焚去二十包火柴一样。但丢掉两角钱不足深惜,而焚去二十包火柴人都不忍心做。做了即使别人不说暴殄天物,自己也对不起火柴。

十三

一位开羊行的朋友为我谈羊的话。据说他们行里有一只不杀的老羊,因为它颇有功劳:他们在乡下收罗了一群羊,要装进船里,运往上海去屠杀的时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们便牵这老羊出来。老羊向群羊叫了几声,奋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见老羊上船,大家便模仿起来,争先恐后地跳进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后;他们便把老羊牵上岸来,仍旧送回栅里。每次装羊,必须央这老羊引导。老羊因有这点功劳,得以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

一九三三年九月

天涯静处无征战 兵气销为日月光

庐山面目

“咫尺愁风雨,匡庐不可登。只疑云雾里,犹有六朝僧。”——钱起

这位唐朝诗人教我们“不可登”,我们没有听他的话,竟在两小时内乘汽车登上了匡庐。这两小时内气候由盛夏迅速进入了深秋。上汽车的时候九十五度,在汽车中先藏扇子,后添衣服,下汽车的时候不过七十几度了。赶第三招待所的汽车驶过正街闹市的时候,庐山给我的最初印象竟是桃源仙境: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茶馆酒楼,百货之属;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不过他们看见了我们没有“乃大惊”,因为上山避暑休养的人很多,招待所满坑满谷,好容易留两个房间给我们住。庐山避暑胜地,果然名不虚传。

这一天天气晴朗。凭窗远眺,但见近处古木参天,绿荫蔽日;远处岗峦起伏,白云出没。有时一带树林忽然不见,变成了一片云海;有时一片白云忽然消散,变成了许多楼台。正在凝望之间,一朵白云冉冉而来,钻进了我们的房间里。倘是幽人雅士,一定大开窗户,欢迎它进来共住;但我犹未免为俗人,连忙关窗谢客。我想,庐山真面目的不容易窥见,就因为了这些白云在那里作怪。

庐山的名胜古迹很多,据说共有两百多处。但我们十天内游踪所到的地方,主要的就是小天池、花径、天桥、仙人洞、含鄱口、黄龙潭,乌龙潭等处而已。夏禹治水的时候曾经登大汉阳峰,周朝的匡俗曾经在这里隐居,晋朝的慧远法师曾经在东林寺门口种松树,王羲之曾经在归宗寺洗墨,陶渊明曾经在温泉附近的栗里村住家,李白曾经在五老峰下读书,白居易曾经在花径咏桃花,朱熹曾经在白鹿洞讲学,王阳明曾经在舍身岩散步,朱元璋和陈友谅曾经在天桥作战……古迹不可胜计。

然而凭吊也颇伤脑筋,况且我又不是诗人,这些古迹不能激发我的灵感,跑去访寻也是枉然,所以除了乘便之外,大都没有专程拜访。有时我的太太跟着孩子们去寻幽探险了,我独自高卧在海拔一千五百公尺的山楼上看看庐山风景照片和导游之类的书,山光照槛,云树满窗,尘嚣绝迹,凉生枕簟,倒是真正的避暑。我看到天桥的照片,游兴发动起来,有一天就跟着孩子们去寻访。爬上断崖去的时候,一位挂着南京大学徽章的教授告诉我:“上面路很难走,老先生不必去吧。天桥的那条石头大概已经跌落,就只是这么一个断崖。”我抬头一看,果然和照片中所见不同:照片上是两个断崖相对,右面的断崖上伸出一根大石条来,伸向左面的断崖,但是没有达到,相距数尺,仿佛一脚可以跨过似的。然而实景中并没有石条,只是相距若干丈的两个断崖,我们所登的便是左面的断崖。我想:这地方叫作天桥,大概那根石条就是桥,如今桥已经跌落了。我们在断崖上坐看云起,卧听鸟鸣,又拍了几张照片,逍遥地步行回寓。晚餐的时候,我向管理局的同志探问这座桥何时跌落,他回答我说,本来没有桥,那照相是从某角度望去所见的光景,啊,我恍然大悟了:那位南京大学教授和我谈话的地方,即离开左面的断崖数十丈的地方,我的确看到有一根不很大的石条伸出在空中,照相镜头放在石条附近适当的地方,透视法就把石条和断崖之间的距离取消,拍下来的就是我所欣赏的照片。我略感不快,仿佛上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商业广告的当。然而就照相术而论,我不能说它虚伪,只是“太”巧妙了些。天桥这个名字也古怪,没有桥为什么叫天桥?

含鄱口左望扬子江,右瞰鄱阳湖,天下壮观,不可不看。有一天我们果然爬上了最高峰的亭子里,然而白云作怪,密密层层地遮盖了江和湖,不肯给我们看。我们在亭子里吃茶,等候了好久,白云始终不散,望下去白茫茫的,一无所见。这时候有一个人手里拿一把芭蕉扇,走进亭子来。他听见我们五个人讲土白,就和我招呼,说是同乡。原来他是湖州人,我们石门湾靠近湖州边界,语音相似。我们就用土白同他谈起天来。土白实在痛快,个个字入木三分,极细致的思想感情也充分表达得出。这位湖州客也实在不俗,句句话都动听。他说他住在上海,到汉口去望儿子,归途在九江上岸,乘便一游庐山。我问他为什么带芭蕉扇,他回答说,这东西妙用无穷:热的时候扇风,太阳大的时候遮阴,下雨的时候代伞,休息的时候当坐垫,这好比济公活佛的芭蕉扇。因此后来我们谈起他的时候就称他为“济公活佛”。互相叙述游览经过的时候,他说他昨天上午才上山,知道正街上的馆子规定时间卖饭票,然后买一瓶酒,跑到小天池,在革命烈士墓前奠了酒,浏览了一番,他就在十一点钟先买了饭票,然后拿了酒瓶回到馆子里来吃午饭,这顿午饭吃得真开心。这番话我也听得真开心。白云只管把扬子江和鄱阳湖封锁,死不肯给我们看。时候不早,汽车在山下等候,我们只得别了济公活佛回招待所去。此后济公佛就变成了我们的谈话资料。姓名地址都没有问,再见的希望绝少,我们已经把他当作小说里的人物看待了。谁知天地之间事有凑巧:几天之后我们下山,在九江的浔庐餐厅吃饭的时候,济公活佛忽然又拿着芭蕉扇出现了。原来他也在九江候船返沪。我们又互相叙述别后游览经过。此公单枪匹马,深入不毛,所到的地方比我们多得多。我只记得他说有一次独自走到一个古塔的顶上,那里面跳出一只黄鼠狼来,他打湖州白说:“渠被吾吓了一吓,吾也被渠吓了一吓!”我觉得这简直是诗,不过没有叶韵。宋杨万里诗云:“意行偶到无人处,惊起山禽我亦惊。”岂不就是这种体验吗?现在有些白话诗不讲叶韵,就把白话写成每句一行,一个“但”字占一行,一个“不”字也占一行,内容不知道说些什么,我真不懂。这时候我想:倘能说得像我们的济公活佛那样富有诗趣,不叶韵倒也没有什么。

在九江的浔庐餐厅吃饭,似乎同在上海差不多。山上的吃饭情况就不同:我们住的第三招待所离开正街有三四里路,四周毫无供给,吃饭势必包在招待所里。价钱很便宜,饭菜也很丰富。只是听凭配给,不能点菜,而且吃饭时间限定。原来这不是菜馆,是一个膳堂,仿佛学校的饭厅。我有四十年不过饭厅生活了,颇有返老还童之感。跑三四里路,正街上有一所菜馆。然而这菜馆也限定时间,而且供应量有限,若非趁早买票,难免枵腹游山。我们在轮船里的时候,吃饭分五六班,每班限定二十分钟,必须预先买票。膳厅里写明请勿喝酒。有一个乘客说:“吃饭是一件任务。”我想:轮船里地方小,人多,倒也难怪;山上游览之区,饮食一定便当。岂知山上的菜馆不见得比轮船里好些。我很希望下年这种办法加以改善。为什么呢,这到底是游览之区!并不是学校或学习班!人们长年劳动,难得游山玩水,游兴好的时候难免把吃饭延迟些,跑得肚饥的时候难免想吃些点心。名胜之区的饮食供应倘能满足游客的愿望,使大家能够畅游,岂不是美上加美呢?然而庐山给我的总是好感,在饮食方面也有好感:青岛啤酒开瓶的时候,白沫四散喷射,飞溅到几尺之外。我想,我在上海一向喝光明啤酒,原来青岛啤酒气足得多。回家赶快去买青岛啤酒,岂知开出来同光明啤酒一样,并无白沫飞溅。啊,原来是海拔一千五百公尺的气压的关系!庐山上的啤酒真好!

一九五六年九月作于上海

蝴蝶来仪

钱江看潮记[1]

阴历八月十八,我客居杭州。这一天恰好是星期日,寓中来了两位亲友,和两个例假返寓的儿女。上午,天色阴而不雨,凉而不寒。有一个人说起今天是潮辰,大家兴致勃勃起来,提议到海宁看潮。但是我左足趾上患着湿毒,行步维艰还在其次;鞋跟拔不起来,拖了鞋子出门,违背新生活运动,将受警察干涉。但为此使众人扫兴,我也不愿意。于是大家商议,修改办法:借了一只大鞋子给我左足穿了,又改变看潮的地点为钱塘江边,三廊庙。我们明知道钱塘江边潮水不及海宁的大,真是“没啥看头”的。但凡事轮到自己去做时,无论如何总要想出它一点好处来,一以鼓励勇气,一以安慰人心。就有人说:“今年潮水比往年大,钱塘江潮也很可观。”“今天的报上说,昨天江边车站的铁栏都被潮水冲去,二十几个人爬在铁栏上看潮,一时淹没,幸为房屋所阻,不致与波臣为伍,但有四人头破血流。”听了这样的话,大家觉得江干不亚于海宁,此行一定不虚。我就伴了我的两位亲友,带了我的女儿和一个小孩子,一行六人,就于上午十时动身赴江边。我两脚穿了一大一小的鞋子跟在他们后面。

我们乘公共汽车到三廊庙,还只十一点钟。我们乘义渡过江,去看看杭江路的车站,果有乱石板木狼藉于地,说是昨日的潮水所致的。钱江两岸两个码头实在太长,加起来恐有一里路。回来的时候,我的脚吃不消,就坐了人力车。坐在车中看自己的两脚,好像是两个人的。倘照样画起来,见者一定要说是画错的,但一路也无人注意,只是我自己心虚,偶然逢到有人看我的脚,我便疑心他在笑我,碰着认识的人,谈话之中还要自己先把鞋的特殊的原因告诉他。他原来没有注意我的脚,听我的话却知道了。善于为自己辩护的人,欲掩其短,往往反把短处暴露了。

我在江心的渡船中遥望北岸,看见码头近旁有一座楼,高而多窗,前无障碍。我选定这是看潮最好的地点。看它的模样,不是私人房屋,大约是茶馆酒店之类,可以容我们去坐的。为了脚痛,为了口渴,为了肚饥,又为了贪看潮的眼福,我遥望这座楼觉得异常玲珑,犹似仙境一般美丽。我们跳上码头,已是十二点光景。走尽了码头,果然看见这座楼上挂着茶楼的招牌,我们欣然登楼。走上扶梯,看见列着明窗净几,全部江景被收在窗中,果然一好去处。茶客寥寥,我们六人就占据了临窗的一排椅子。我回头喊堂倌:“一红一绿!”堂倌却空手走过来,笑嘻嘻地对我说:“先生,今天是买坐位的,每位小洋四角。”我的亲友们听了这话都立起身来,表示要走,但儿女们不闻不问,只管凭窗眺望江景,指东话西,有说有笑,正是得其所哉。我也留恋这地方,但我的亲友们以为座价太贵,同堂倌讲价,结果三个小孩子“马马虎虎”,我们六个人一共出了一块钱[2]。先付了钱,方才大家放心坐下。托堂倌叫了六碗面,又买了些果子,权当午饭。大家正肚饥,吃得很快。吃饱之后,看见窗外的江景比前更美丽了。

我们来得太早,潮水要三点钟才到呢。到了一点半钟,我们才看见别人陆续上楼来。有的嫌座价贵,回了下去。有的望望江景,迟疑一下,坐下了。到了两点半钟,楼上的座位已满,嘈杂异常,非复吃面时可比了。我们的座位幸而在窗口,背着嘈杂面江而坐,仿佛身在泾渭界上,另有一种感觉。三点钟快到,楼上已无立锥之地。后来者无座位,不吃茶,亦不出钱。我们的背后挤了许多人。回头一看,只见观者如堵。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更有被抱着的孩子。有的坐在桌上,有的立在凳上,有的竟立在桌上。他们所看的,是照旧的一条钱塘江。久之,久之,眼睛看得酸了,腿站得痛了,潮水还是不来。大家倦起来,有的垂头,有的坐下。忽然人丛中一个尖锐的呼声:“来了!来了!”大家立刻把脖子伸长,但钱塘江还是照旧。原来是一个母亲因为孩子挤得哭了,在那里哄他。

江水真是太无情了。大家越是引颈等候,它的架子越是十足。这仿佛有的火车站里的卖票人,又仿佛有的邮政局收挂号信的,窗栏外许多人等候他,他只管悠然地吸烟。

三点二十分光景,潮水真个来了!楼内的人万头攒动,像运动会中决胜点旁的观者。我也除去墨镜,向江口注视。但见一条同桌上的香烟一样粗细的白线,从江口慢慢向这方面延长来。延了好久,达到西兴方面,白线就模糊了。再过了好久,楼前的江水渐渐地涨起来。浸没了码头的脚。楼下的江岸上略起些波浪,有时打动了一块石头,有时淹没了一条沙堤。以后浪就平静起来,水也就渐渐退却,看潮就看好了。楼中的人,好像已经获得了什么,各自纷纷散去。我同我亲友也想带了孩子们下楼,但一个小孩子不肯走,惊异地责问我:“还要看潮哩!”大家笑着告诉他:“潮水已经看过了!”他不信,几乎哭了。多方劝慰,方才收泪下楼。

我实在十分同情于这小孩子的话。我当离座时,也有“还要看潮哩!”似的感觉,似觉今天的目的尚未达到。我从未为看潮而看潮。今天特地为看潮而来,不意所见的潮如此而已,真觉大失所望。但又疑心自己的感觉不对。若果潮不足观,何以茶楼之中,江岸之上,观者动万,归途阻塞呢?以问我的亲友,一人云:“我们这些人不是为看潮来的,都是为潮神贺生辰来的呀!”这话有理,原来我们都是被“八月十八”这空名所召集的。怪不得潮水毫没看头。回想我在茶楼中所见,除旧有的一片江景外毫无可述的美景。只有一种光景不能忘却:当波浪淹没沙堤时,有一群人正站在沙堤上看潮。浪来时,大家仓皇奔回,半身浸入水中,举手大哭,幸有大人转身去救,未遭没顶。这光景大类一幅水灾图。

看了这图,使人想起最近黄河长江流域各处的水灾,败兴而归。

一九三四年秋日作,曾载《宇宙风》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1] 本篇原载《论语》1935年10月1日第73期。

[2] 当时角币有大洋小洋之分,一块钱相当于小洋十二角。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像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像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华氏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睛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睛、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吧?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吗?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失,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1]上,正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山。”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朱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像是Cézanne[2]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副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二日

种瓜得瓜

[1] tempreate,温暖。

[2] Cézanne,保罗·塞尚(1839-1906),法国画家。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如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杨柳,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叹息一春的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绝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且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绝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似的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同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如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人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一九二九年秋日

旧时王谢堂前燕

清晨

吃过早粥,走出堂前,在阶沿石上立了一会。阳光从东墙头上斜斜地射进来,照明了西墙头的一角。这一角傍着一大丛暗绿的芭蕉,显得异常光明。它的反光照耀全庭,使花坛里的千年红、鸡冠花和最后的蔷薇,都带了柔和的黄光。光滑的水门汀受了这反光,好像一片混浊的泥水。我立在阶沿石上,就仿佛立在河岸上了。

一条瘦而憔悴的黄狗,用头抵开了门,走进庭中来。它走到我的面前,立定了,俯下去嗅嗅我的脚,又仰起头来看我的脸。这眼色分明带着一种请求之情。我回身向内,想从余剩的早食中分一碗白米粥给它吃。忽然想起邻近有吃粞粥及糠饭的人,又踌躇地转身向了外。那狗似乎知道我的心事的,越发在我面前低昂盘旋,且嗅且看,又发出一种“呜呜”的声音。这声音仿佛在说:“狗也是天之生物!狗也要活!”我正踌躇,李妈出来收早粥,看见了狗便说:“这狗要饿杀快[1]了!宝官[2],来厨房里拿些镬焦给它吃吃吧。“我的问题就被代为解决。不久宝官拿了一小箩镬焦出来,先放一撮在水门汀上。那狗拼命地吃,好像防人来抢似的。她一撮一撮喂它,好像防它停食似的。

我在庭中散步了好久,回到堂前,看见狗正在吃最后的一撮。我站在阶沿石上看它吃。我觉得眼梢头有一件小的东西正在移动。俯身一看,离开狗头一二尺处,有一群蚂蚁,正在扛抬狗所遗落的镬焦。许多蚂蚁围绕在一块镬焦的四周,扛了它向西行,好像一朵会走的黑瓣白心的菊花。它们的后面,有几个空手的蚂蚁跑着,好像是护卫;它们的前面有无数空手的蚂蚁引导着,好像是先锋。这列队约有二丈多长,从狗头旁边直达阶沿石缝的洞口——它们的家里。我蹲在阶沿上,目送这朵会走的菊花。一面呼唤正在浇花的宝宫,叫她来共赏。她放下了浇花壶,走来蹲在水门汀上,比我更热心地观赏起来,我叫她留心管着那只狗,防恐它再吃得不够,走过来舔食了这朵菊花。她等狗吃完,把它驱逐出门,就安心地来看蚂蚁的清晨的工作了。

这块镬焦很大,作椭圆形,看来是由三四粒饭合成的。它们扛了一会,停下来,好像休息一下,然后扛了再走。扛手也时有变换。我看见一个蚂蚁从众扛手中脱身而出,径向前去。我怪他卸责,目送它走。看见另一个蚂蚁从对方走来。它们二人在交臂时急急地亲了一个吻,然后各自前去。后者跑到菊花旁边,就挤进去,参加扛抬的工作,好像是前者请来的替工。我又看见一个蚂蚁贴身在一个扛手的背后,好像在咬它。过了一会,那被咬者退了出来,自向前跑;那咬者便挤进去代它扛抬了。我看了这些小动物的生活,不禁摇头太息,心中起了浓烈的感兴。我忘却了一切,埋头于蚂蚁的观察中。我自己仿佛已经化了一个蚂蚁,也在参加这扛抬粮食的工作了。我一望它们的前途,着实地担心起来。为的是离开它们一二尺的前方,有两根晒衣竹竿横卧在水门汀上,阻住它们的去路。先锋的蚂蚁空着手爬过,已觉周折,这笨重的粮食如何扛过这两重畸形的山呢?忽然觉悟了我自己是人,何不用人力去助它们一下呢?我就叫宝官把竹竿拿开。并且嘱咐她轻轻地,不要惊动了蚂蚁。她拿开了第二根时,菊花已经移行到第一根旁边而且已在努力上山了。我便叫她住手,且来观看。这真是畸形的山,山脚凹进,山腰凸出。扛抬粮食上山,非常吃力!后面的扛手站住不动,前面的扛手把后脚爬上山腰,然后死命地把粮食抬起来,使它架空。于是山腰的死命地拖,地上的死命地抬。<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K3924.jpg"/>果连物带人拖上山去。我和宝官一直叫着“杭育,杭育”帮它们着力;到这时候不期地同喊一声“好啊!”各抽一口大气。

下山的时候,又是一番挣扎,但比上山容易得多。前面的扛手先把身体挂了下来,后面的扛手自然被粮食的重量拖下,跌到地上。另有两人扛了一粒小饭粒从后面跟来。刚爬上山,又跌了下去。来了一个帮手,三人抬过山头。前面的菊花形的大群已去得很远了。

菊花形的大群走了一大程平地,前面又遇到了障碍。这是一个不可超越的峭壁,而且壁的四周都是水,深可没顶。宝官抱歉地自责起来:“唉!我怎么把这把浇花壶放在它们的运粮大道上!不幸而这又是漏的!”继而认真地担忧了:“它们迷了路怎么办呢?”继而狂喜地提议:“赶快把壶拿开,给它们架一爿桥吧。”她正在寻找桥梁的材木,那三个扛抬的一组早已追过大群,先到水边,绕着水走去了。不久大群也到水边,跟了它们绕行,我唤回了宝官,依旧用眼睛帮它们扛抬。我们计算绕水所多走的路程,约有三尺光景!而且海岸线曲折多端,转弯抹角,非常吃力,这点辛劳明明是宝官无心地赠给它们的!我们所惊奇者:蚂蚁似乎个个带着指南针。任凭转几个弯,任凭横走,逆行,他们决不失向。迤逦盘旋了好久,终于绕到了水的对岸。现在离它们的家只有四五尺,而且都是平地了。我的心便从蚂蚁的世界中醒回来。我站起身来,挺一挺腰。我想等它们扛进洞时,再蹲下去看。暂时站在阶沿石上同宝官谈些话。

“这也是一种生物,它们也要活。人类的生活实在不及……”我正想说下去,外面走进我们店里的染匠司务来。他提着早餐的饭篮,要送进灶间去。当他通过我们的前面时,他正在和宝官说什么话。我和宝官听他说话,暂时忘记了蚂蚁的事。等到我注意到的时候。他的左脚正落在这大群蚂蚁的上面,好像飞来峰一般。我急忙捉住他的臂,提他的身体,连喊“踏不得!踏不得!”他吓得不知所以,像化石一般,顶着脚尖,一动也不动。我用力搬开他的腿。看见他的脚踵底下,一朵白心黑瓣的菊花无恙地在那里移行。宝官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说道“还好还好,险险乎!”染匠司务俯下去看了一看,起来也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说道“还好还好,险险乎!”他放下了饭篮,和我们一同观赏了一会,赞叹了一会。当他提了饭篮走进屋里去的时候,又说一声“还好还好,险险乎!”

我对宝官说:“这染匠司务不是戒杀者,他欢喜吃肉,而且会杀鸡。但我看他对于这大群蚂蚁的“险险乎”,真心地着急;对于它们的“还好还好”,真心地庆幸。这是人性中最可贵的“同情”的发现。人要杀蚂蚁,既不犯法,又不费力,更无人来替它们报仇。然而看了它们的求生的天性,奋斗团结的精神,和努力挣扎的苦心,谁能不起同情之心,而对于眼前的小动物加以爱护呢?我们并不要禁杀蚂蚁,我们并不想繁殖蚂蚁的种族。但是,倘有看了上述的状态,而能无端地故意地歼灭它们的人,其人定是丧心病狂之流,失却了人性的东西。我们所惜的并非蚂蚁的生命,而是人类的同情心。宝官也举出一个实例来。说她记得幼时有一天,也看见过今日般的状态。大家正在观赏的时候,有某恶童持热水壶来,冲将下去。大家被他吓走,没有人敢回顾。我听了毛发悚然。推想这是水灾而兼炮烙,又好比油锅地狱!推想这孩子倘做了支配者,其杀人亦复如是!古来桀纣之类的暴徒,大约是由这种恶童变成的吧!

扛抬粮食的蚂蚁经过了长途的跋涉,出了染匠司务脚底的险,现在居然达到了家门口。我们又蹲下去看。然而如何搬进家里,我又替它们担起心来。因为它们的门洞开在两块阶沿石缝的上端,离平地约有半尺之高。从水门汀上扛抬到门口,全是断崖峭壁!以前的先锋,现在大部分集中在门口,等候粮食从峭壁上搬运上来。其一部分参加搬运之役。挤不进去的,附在别人后面,好像是在拉别人的身体,间接拉上粮食来。大块而沉重的粮食时时摇动,似欲翻落。我们为它们捏两把汗。将近门口,忽然一个失手,竟带了许多扛抬者,砰然下坠。我们同情之余,几欲伸手代为拾起,甚至欲到灶间里去抓一把饭粒来塞进洞门里。但是我们没有实行。因为教它们依赖,出于姑息;当它们豢物,近于侮辱。蚂蚁知道了,定要拒绝我们。你看,它们重整旗鼓,再告奋勇。不久,居然把这件重大的粮食扛上峭壁,搬进洞门里了。

朝阳已经照到芭蕉树上。时钟打九下。正是我们开始工作的时光了。宝官自去读书,我也带了这些感兴,走进我的书室去。

廿四(1935)年十月六日在石门湾,曾载《新少年》。

贫女如花只镜知

[1] 饿杀快,江南一带方言,意即快饿死。

[2] 作者家乡一带对小主人称×官。

扬州梦[1]

在格致中学高中三年级肄业的新枚患了不很重的肺病,遵医嘱停学在家疗养。生活寂寞,自己发心乘此机会读些诗词,我就做了他的教师,替他讲解《唐诗三百首》和《白香词谱》,每星期一两次。暮春有一天,我教他读姜白石的《扬州慢》: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

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这孩子兴味在于词律,一味讲究平平仄仄。我却怀古多情,神游于古代的淮扬胜地,缅想当年烟花三月,十里春风之盛。念到“二十四桥仍在”,我忽然发心游览久闻大名而无缘拜识的扬州,立刻收拾《白香词谱》,叫他到八仙桥去买明天到镇江的火车票,傍晚他拿了三张火车票回来。同去的是他和他的姐姐一吟。当夜各自准备行囊。

第二天下午,一行三人到达镇江。我们在镇江投宿,下午游览了焦山寺,认识了镇江的市容。下一天上午在江边搭轮船,渡江换乘公共汽车,不消两小时已经到达扬州。向车站里的人问询,他们介绍我们一所新开的公园旅馆。我们乘车投奔这旅馆,果然看见一所新造房子,里面的家具和被褥都是新的。盥洗既毕,斟一杯茶,坐下来休息一下。定神一想:现在我身已在扬州,然而我在一路上所见和在旅馆中所感,全然没有一点古色;但觉这是一个精小的近代都市,清静整洁;男女老幼熙攘往来,怡然操作,悉如他处;其中并无李白、张祜、杜牧郑板桥、金冬心之类的面影。旅馆的招待员介绍我们到富春去吃中饭。富春是扬州有名的茶点酒菜馆,深藏在巷子里,而入门豁然开朗,范围甚广。点心和肴馔都极精美,虽然大都是荤的,我只能用眼睛来欣赏,但素菜也做得很好,别有风味。我觉得扬州只是一个小上海、小杭州,并无特殊之处。这在我似乎觉得有些失望,我决定下午去访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我预期这二十四桥能够满足我的怀古欲。

到大街上雇车子,说“到二十四桥”,然而年青的驾车人都不知道,摇摇头。有一个年纪较大的人表示知道,然而他忠告我们:“这地方很远,而且很荒凉,你们去做什么?”我不好说“去凭吊”,只得撒一个谎,说“去看朋友”。那人笑着说:“那边不大有人家呢!”我很狼狈,支吾地回答:“不瞒你说,我们就想看看那个桥。”驾车的人都笑起来。这时候旁边的铺子里走出一位老者来,笑着对驾车人说:“你们拉他们去嘛,在西门外,他们是来看看这小桥的。”又转向我说:“这座桥从前很有名,可是现在荒凉了,附近没有什么东西。”我料想这位老者是读过唐诗,知道“二十四桥明月夜”的。他的笑容很特别,隐隐地表示着:“这些傻瓜!”

车子走了半小时以上,方才停息在田野中间跨在一条沟渠似的小河上的一爿小桥边。驾车人说:“到了,这是二十四桥。”我们下车,大家表示大失所望的样子,除了“哎哟!”以外没有别的话。一吟就拿出照相机来准备摄影。驾车的人看见了,打着土白交谈:“来照相的。”“要修桥吧?”“要开河吗?”我不辩解,我就冒充了工程师,倒是省事。驾车人到树荫下去休息吸烟了。我有些不放心:这小桥到底是否二十四桥。为欲考证确实,我跑到附近田野里一位正在工作的农人那里,向他叩问:“同志,这是什么桥?”他回答说:“二十四桥。”我还不放心,又跑到桥旁一间小屋子门口,望见里面一位白头老婆婆坐着做针线,我又问:“请问老婆婆,这是什么桥?”老婆婆干脆地说:“廿四桥。”这才放心,我们就替二十四桥拍照。桥下水涸,最狭处不过七八尺,新枚跨了过去,嘴里念着“波心荡、冷月无声”,大家不觉失笑。

车子背着夕阳回城去的时候,我耽于冥想了。我首先想到李白“烟花三月下扬州”的名句,觉得正是这个时候。接着想起杜牧的诗:“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又想起徐凝的诗句:“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又想起王建的诗句:“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又想起张祜的诗:“十里长街市井连,月明桥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我在吟诵之下,梦见唐朝时候扬州的繁华。我又想起清人所作的《扬州画舫录》,这书中记述着乾隆年间扬州的繁盛景象,十分详尽。我又记起清朝的所谓“扬州八怪”,想象郑板桥、金冬心、罗聘、李方膺、汪士慎、高翔、黄慎、李鲜等潇洒不羁的文人画家寓居扬州时的风流韵事,最后想到描写清兵屠城的《扬州十日记》,打一个寒噤,不再想下去了。

回到旅馆里,询问账房先生,知道扬州有素菜馆。我们就去吃夜饭。这素菜馆名叫小觉林,位在电影院对面。我们在一个小楼上占据了一个雅座。一吟和新枚吃饱了饭,到对面看电影去了。我在小楼中独酌,凭窗闲眺,“十里长街”“夜市千灯”,却全无一点古风。只见许多穿人民装的男男女女,熙攘往来,怡然共乐,比较起上海的市街来,特别富有节日的欢乐气象。这是什么缘故呢?我想了好久,恍然大悟:原来扬州市内晚上没有汽车,马路上很安全,所有的行人都在马路中央憧憧往来,和上海节日电车停驶时的光景相似,所以在我看来特别富有欢乐的气象。我一方面觉得高兴,一方面略感失望。因为我抱着怀古之情而到这淮左名都来巡礼,所见的却是一个普通的现代化城市。

晚餐后我独自在街上徜徉了一会,回到旅馆已经九点多钟。舟车劳顿,观感纷忙,心身略觉疲倦,倒身在床,立刻睡去。

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拭目起床,披衣开门,但见一个端庄而壮健的中年妇人站在门口,满面笑容,打起道地扬州白说:“扰你清梦,非常抱歉!”我说:“请进来坐,请教贵姓大名。”她从容地走进房间来,在桌子旁边坐下,侃侃而言:“我姓扬名州,号广陵,字邗江,别号江都,是本地人氏。知道你老人家特地来访问我,所以前来答拜。我今天曾经到火车站迎接你,又陪伴你赴二十四桥,陪伴你上酒楼,不过没有让你察觉,你的一言一动,一思一想,我都知道。我觉得你对我有些误解,所以特地来向你表白。你不远千里而枉驾惠临,想必乐于听取我的自述吧?”我说:“久慕大名,极愿领教!”她从容地自述如下:

“你憧憬于唐朝时代、清朝时代的我,神往于‘烟花三月’‘十里春风’的‘繁华’景象,企慕‘扬州八怪’的‘风流韵事’,认为这些是我过去的光荣幸福,你完全误解了!我老实告诉你:在1949年以前,一千多年的长时期里,我不断地被人虐待,受尽折磨,备尝苦楚,经常是身患痼疾,体无完肤,畸形发育,半身不遂;古人所赞美我的,都是虚伪的幸福、耻辱的光荣、忍痛的欢笑、病态的繁荣。你却信以为真,心悦神往地吟赏他们的诗句,真心诚意地想象古昔的盛况,不远千里地跑来凭吊过去的遗迹,不堪回首地痛惜往事的飘零。你真大上其当了!我告诉你:过去千余年间,我吃尽苦头。他们压迫我,毒害我,用残酷的手段把我周身的血液集中在我的脸面上,又给我涂上脂粉,加上装饰,使得我面子上绚焕灿烂,富丽堂皇,而内部和别的部分百病丛生,残废瘫痪,贫血折骨,臃肿腐烂。你该知道:士大夫们在二十四桥明月下听玉人吹箫,在明桥上看神仙,干风流韵事,其代价是我全身的多少血汗!”

“我忍受苦楚,直到1949年方才翻身。人民解除了我的桎梏,医治我的创伤,疗养我的疾病,替我沐浴,给我营养,使我全身正常发育,恢复健康。我有生以来不曾有过这样快乐的生活,这才是我的真正的光荣幸福!你在酒楼上看见我富有节日的欢乐气象,的确,七八年来我天天在过节日似的欢乐生活,所以现在我的身体这么壮健,精神这么愉快,生活这么幸福!你以前没有和我会面,没有看到过我的不幸时代,你也是幸福的人!欢迎你多留几天,我们多多叙晤,你会更了解我的光荣幸福,欢喜满足地回上海去,这才不负你此行的跋涉之劳呢!时候不早,你该休息了。我来扰你清梦,很对不起!”她说着就站起身来告辞。

我听了她的一番话,恍然大悟,正想慰问她,感谢她,她已经夺门而出,回头对我说一声“明天会!”就在门外消失了。

我走出门去送她,不料在门槛上绊了一下,跌了一跤,猛然醒悟,原来身在旅馆里的簇新的床铺上簇新的被窝里!啊,原来是一个“扬州梦!”这梦比元人乔梦符的《扬州梦》和清人嵇留山的《扬州梦》有意思得多,不可以不记。

一九五八年春日作

哀鸣

[1] 本篇原载《新观察》杂志,1958年5月1日第9期。

阿咪

阿咪者,小白猫也。十五年前我曾为大白猫“白象”写文。白象死后又曾养一黄猫,并未为它写文。最近来了这阿咪,似觉非写不可了。盖在黄猫时代我早有所感,想再度替猫写照。但念此种文章,无益于世道人心,不写也罢。黄猫短命而死之后,写文之念遂消。直至最近,友人送了我这阿咪,此念复萌,不可遏止。率尔命笔,也顾不得世道人心了。

阿咪之父是中国猫,之母是外国猫。故阿咪毛甚长,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态度异常活泼,除睡觉外,竟无片刻静止。地上倘有一物,便是它的游戏伴侣,百玩不厌。人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和你大打交道。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暂时撇开,与它应酬一下;即使有懊恼在心,也自会忘怀一切,笑逐颜开。哭的孩子看见了阿咪,会破涕为笑呢。

我家平日只有四个大人和半个小孩。半个小孩者,便是我女儿的干女儿,住在隔壁,每星期三天宿在家里,四天宿在这里,但白天总是上学。因此,我家白昼往往岑寂,写作的埋头写作,做家务的专心家务,肃静无声,有时竟像修道院。自从来了阿咪,家中忽然热闹了。厨房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是送信人或邮递员在欣赏阿咪。来客之中,送信人及邮递员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绝少开口谈话。自从家里有了阿咪,这些客人亲昵得多了。常常因猫而问长问短,有说有笑,送出了信件还是流连不忍遽去。

访客之中,有的也很枯燥无味。他们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谈话有的规矩严肃,有的啰唆疙瘩,有的虚空无聊,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然而自从来了阿咪,我们的谈话有了插曲,有了调节,主客都舒畅了。有一个为正经而来的客人,正在侃侃而谈之时,看见阿咪姗姗而来,注意力便被吸引,不能再谈下去,甚至我问他也不回答了。又有一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而来,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道:“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我们谈话,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时没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抱住了我的脚。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三人就团结一气了。

后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这主人就放心了。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半天,也不厌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她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写到这里,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在我们故乡,伯伯不一定是尊称。我们称鬼为“鬼伯伯”,称贼为“贼伯伯”。故猫也不妨称为“猫伯伯”。大约过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讥讽地称之为伯伯。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了。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儿。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就在稿纸上睡觉了,身体仿佛一堆牛粪,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知过得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坐着喝茶时,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礼,一面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煞风景的主人呢?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

可知猫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爱的动物。猫的可爱,可说是群众意见。而实际上,如上所述,猫的确能化岑寂为热闹,变枯燥为生趣,转懊恼为欢笑;能助人亲善,教人团结。即使不捕老鼠,也有功于人生。那么我今为猫写照,恐是未可厚非之事吧?猫伯伯行年四岁,短命而死。这阿咪青春尚只三个月。希望它长寿健康,像我老家的老猫一样,活到十八岁。这老猫是我的父亲的爱物。父亲晚酌时,它总是端坐在酒壶边。父亲常常摘些豆腐干喂它。六十年前之事,今犹历历在目呢。

壬寅年(1962年)仲夏于上海作

瓜车翻覆 助我者少 啖瓜者多

东京某晚的事[1]

我在东京某晚遇见一件很小的事,然而这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并且常常使我憧憬。

有一个夏夜,初黄昏时分,我们同住在一个“下宿”[2]里的四五个中国人相约到神保町去散步。东京的夏夜很凉快,大家带着愉快的心情出门,穿和服的几个人更是风袂飘飘,徜徉徘徊,态度十分安闲。

一面闲谈,一面踱步,踱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忽然横路里转出一个伛偻的老太婆来。她两手搬着一块大东西,大概是铺在地上的席子,或者是纸窗的架子吧,鞠躬似的转出大路来。她和我们同走一条大路,因为走得慢,跟在我们后面。

我走在最先。忽然听得后面响起了一种与我们的闲谈调子不同的日本语声音,意思却听不清楚。我回头看时,原来是老太婆在向我们队里的最后的某君讲什么话。我只看见某君对那老太婆一看,立即回转头来,露出一颗闪亮的金牙齿,一面摇头,一面笑着说:

“Iyoda,iyoda!”(不高兴,不高兴!)

似乎趋避后面的什么东西,大家向前挤挨一阵,走在最先的我被他们一推,跨了几脚紧步。不久,似乎已经到了安全地带,大家稍稍恢复原来的速度的时候,我方才探问刚才所发生的事情。

原来这老太婆对某君说话,是因为她搬那块大东西搬得很吃力,想我们中间哪一个帮她搬一会儿。她的话是:

“你们哪一位替我搬一搬,好不好?”

某君大概是因为带了轻松愉快的心情出来散步,实在不愿意替她搬运重物,所以回报她两个“不高兴”。然而说过之后,在她近旁徜徉,看她吃苦,心里大概又觉得过意不去,所以趋避似的快跑几步,务使吃苦的人不在自己眼睛面前。我探问情由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那老太婆十来丈路,颜面已经看不清楚,声音也已听不到了。然而大家的脚步还是有些紧,不像初出门时那么从容安闲。虽然不说话,但各人一致的脚步,分明表示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

我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总觉得很有意味。我从来不曾从素不相识的路人那里受到这样唐突的请求。那老太婆的话,似乎应该用在家庭里或学校里,绝不是在路上可以听到的。这是关系深切而亲密的小团体中的人们之间所有的话,不适用于“社会”或“世界”的大团体中的所谓“陌路人”之间。这老太婆误把陌路当作家庭了。

这老太婆原是悖事的,唐突的。然而我却在想象:假如真能像这老太婆所希望,有这样的一个世界:天下如一家,人们如家族,互相亲爱,互相帮助,共乐其生活,那时陌路就变成家庭,这老太婆就并不悖事,并不唐突了。这是多么可憧憬的世界!

松间明月长如此

[1] 本篇曾载1927年7月10日《小说月报》第18卷第7号。

[2] “下宿”,日文,意即“旅馆”。

塘栖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文名《草枕》)中,有这样的一段文章:“像火车那样足以代表二十世纪的文明的东西,恐怕没有了。把几百个人装在同样的箱子里蓦然地拉走,毫不留情。被装进在箱子里的许多人,必须大家用同样的速度奔向同一车站,同样地熏沐蒸汽的恩泽。别人都说乘火车,我说是装进火车里。别人都说乘了火车走,我说被火车搬运。像火车那样蔑视个性的东西是没有的了……”

我翻译这篇小说时,一面非笑这位夏目先生的顽固,一面体谅他的心情。在二十世纪中,这样重视个性,这样嫌恶物质文明的,恐怕没有了。有之,还有一个我,我自己也怀着和他同样的心情呢。从我乡石门湾到杭州,只要坐一小时轮船,乘一小时火车,就可到达。但我常常坐客船,走运河,在塘栖过夜,走它两三天,到横河桥上岸,再坐黄包车来到田家园的寓所。这寓所赛如我的“行宫”,有一男仆经常照管着。我那时不务正业,全靠在家写作度日,虽不富裕,倒也开销得过。

客船是我们水乡一带地方特有的一种船。水乡地方,河流四通八达。这环境娇养了人,三五里路也要坐船,不肯步行。客船最讲究,船内装备极好。分为船梢、船舱、船头三部分,都有板壁隔开。船梢是摇船人工作之所,烧饭也在这里。船舱是客人坐的,船头上安置什物。舱内设一榻、一小桌,两旁开玻璃窗,窗下都有坐板。那张小桌平时摆在船舱角里,三只短脚搁在坐板上,一只长脚落地。倘有四人共饮,三只短脚可接长来,四脚落地,放在船舱中央。此桌约有二尺见方,叉麻雀也可以。舱内隔壁上都嵌着书画镜框,竟像一间小小的客堂。这种船真可称之为画船。这种画船雇用一天大约一元。(那时米价每石约二元半。)我家在附近各埠都有亲戚,往来常坐客船。因此船家把我们当作老主顾。但普通只雇一天,不在船中宿夜。只有我到杭州,才包它好几天。

吃过早饭,把被褥用品送进船内,从容开船。凭窗闲眺两岸景色,自得其乐。中午,船家送出酒饭来。傍晚到达塘栖,我就上岸去吃酒了。塘栖是一个镇,其特色是家家门前建着凉棚,不怕天雨。有一句话,叫作“塘栖镇上落雨,淋勿着[1]”。“淋”与“轮”发音相似,所以凡事轮不着,就说“塘栖镇上落雨”。且说塘栖的酒店,有一特色,即酒菜种类多而分量少。几十只小盆子罗列着,有荤有素,有干有湿,有甜有咸,随顾客选择。真正吃酒的人,才能赏识这种酒家。若是壮士、莽汉,像樊哙、鲁智深之流,不宜上这种酒家。他们狼吞虎咽起来,一盆酒菜不够一口。必须是所谓酒徒,才可请进来。酒徒吃酒,不在菜多,但求味美。呷一口花雕,嚼一片嫩笋,其味无穷。这种人深得酒中三昧,所以称之为“徒”。迷于赌博的叫作赌徒,迷于吃酒的叫作酒徒。但爱酒毕竟和爱钱不同,故酒徒不宜与赌徒同列。和尚称为僧徒,与酒徒同列可也。我发了这许多议论,无非要表示我是个酒徒,故能常识塘栖的酒家。我吃过一斤花雕,要酒家做碗素面,便醉饱了。算还了酒钞,便走出门,到淋勿着的塘栖街上去散步。塘栖枇杷是有名的。我买些白沙枇杷,回到船里,分些给船娘,然后自吃。

在船里吃枇杷是一件快适的事。吃枇杷要剥皮,要出核,把手弄脏,把桌子弄脏。吃好之后必须收拾桌子,洗手,实在麻烦。船里吃枇杷就没有这种麻烦。靠在船窗口吃,皮和核都丢在河里,吃好之后在河里洗手。坐船逢雨天,在别处是不快的,在塘栖却别有趣味。因为岸上淋勿着,绝不妨碍你上岸。况且有一种诗趣,使你想起古人的佳句:“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古人赞美江南,不是信口乱道,却是亲身体会才说出来的。江南佳丽地,塘栖水乡是代表之一。我谢绝了二十世纪的文明产物的火车,不惜工本地坐客船到杭州,实在并非顽固。知我者,其唯夏目漱石乎?

[1] 淋勿着,即淋不着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