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三层楼:第一层是物质生活,第二层是精神生活,第三层是灵魂生活。

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

学会艺术的生活

原本我们初生入世的时候,最初并不提防到这世界是如此狭隘而使人窒息的。

我们虽然由儿童变成大人,然而我们这心灵是始终一贯的心灵,即依然是儿时的心灵,只不过经过许久的压抑,所有的怒放的、炽热的感情的萌芽,屡被磨折,不敢再发生罢了。这种感情的根,依旧深深地伏在做大人后的我们的心灵中。这就是“人生的苦闷”根源。

我们谁都怀着这苦闷,我们总想发泄这苦闷,以求一次人生的畅快。艺术的境地,就是我们所开辟的、来发泄这生的苦闷的乐园。我们的身体被束缚于现实,匍匐在地上。然而我们在艺术的生活中,可以暂时放下我们的一切压迫与负担,解除我们平日处世的苦心,而做真的自己的生活,认识自己的奔放的生命。我们可以瞥见“无限”的姿态,可以体验人生的崇高、不朽,而发现生的意义与价值了。艺术教育,就是教人以这艺术的生活的。知识、道德,在人世间固然必要,然倘若缺乏这种艺术的生活,纯粹的知识与道德全是枯燥的法则的纲。这纲愈加繁多,人生愈加狭隘。

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把创作艺术、鉴赏艺术的态度来应用在人生中,即教人在日常生活中看出艺术的情味来。倘能因艺术的修养,而得到了梦见这美丽世界的眼睛,我们所见的世界,就处处美丽,我们的生活就处处滋润了。

艺术教育就是教人用像作画、看画一样的态度来对世界;换言之,就是教人学做孩子,就是培养小孩子的这点“童心”,使他们长大以后永不泯灭。童心,在大人就是一种“趣味”。培养童心,就是涵养趣味。大人与孩子,分居两个不同的世界。儿童对于人生自然,另取一种特殊的态度,即对于人生自然的“绝缘”的看法。哲学地考察起来,“绝缘”的正是世界的“真相”,即艺术的世界正是真的世界。人类最初,天生是和平的、爱的。所以小孩子天生有艺术态度的基础。世间教育儿童的人,父母、老师,切不可斥儿童的痴呆,切不可把儿童大人化,宁可保留、培养他们的一点痴呆,直到成人以后。因为这痴呆就是童心。童心,在大人就是一种“趣味”。培养童心,就是涵养趣味。小孩子的生活,全是趣味本位的生活。我所谓培养,就是做父母、做老师的人,应该乘机助长,修正他们的对于事物的看法。要处处离去因袭,不守传统,不照习惯,而培养其全新的、纯洁的“人”的心。对于世间事物,处处要教他用这个全新的纯洁的心来领受,或用这个全新的纯洁的心来批判选择而实行。

认识千古大谜的宇宙与人生的,便是这个心。得到人生的最高愉悦的,便是这个心。赤子之心。

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所谓赤子之心,就是孩子的本来的心,这心是从世外带来的,不是经过这世间的造作后的心。明言之,就是要培养孩子的纯洁无疵、天真烂漫的真心,使成人之后,“不为物诱”,能主动地观察世间,矫正世间,不致被动地盲从这世间已成的习惯,而被世间结成的罗网所羁绊。

常人抚育孩子,到了渐渐成长,渐渐脱去其痴呆的童心而成为大人模样的时代,父母往往喜慰,实则这是最可悲哀的现状!因为这是尽行放失其赤子之心,而为现世的奴隶了。

吾徒胡为纵此乐 暴殄天物圣所哀

爱与同情

有一个儿童,他走进我的房间里,便给我整理东西。他看见我的挂表的面合复在桌子上,给我翻转来。看见我的茶杯放在茶壶的环子后面,给我移到口子前面来。看见我床底下的鞋子一顺一倒,给我掉转来。看见我壁上的立幅的绳子拖出在前面,搬了凳子,给我藏到后面去。我谢他:“哥儿,你这样勤勉地给我收拾!”

他回答我说:“不是,因为我看了那种样子,心情很不安适。”

是的,他曾说:“挂表的面合复在桌子上,看它何等气闷!”

“茶杯躲在它母亲的背后,教它怎样吃奶奶?”

“鞋子一顺一倒,教它们怎样谈话?”

“立幅的辫子拖在前面,像一个鸦片鬼。”

我实在钦佩这哥儿的同情心的丰富。从此我也着实留意于东西的位置,体谅东西的安适了。它们的位置安适,我们看了心情也安适。于是我恍然悟到,这就是美的心境,就是文学的描写中所常用的手法,就是绘画的构图上所经营的问题。这都是同情心的发展。普通人的同情只能及于同类的人,或至多及于动物;但艺术家的同情非常深广,与天地造化之心同样深广,能普及于有情、非有情的一切物类。

我次日到高中艺术科上课,就对她们作这样的一番讲话:世间的物有各种方面,各人所见的方面不同。譬如一株树,在博物家,在园丁,在木匠,在画家,所见各人不同。博物家见其性状,园丁见其生息,木匠见其材料,画家见其姿态。但画家所见的,与前三者又根本不同。前三者都有目的,都想起树的因果关系,画家只是欣赏目前的树的本身的姿态,而别无目的。所以画家所见的方面,是形式的方面,不是实用的方面。换言之,是美的世界,不是真善的世界。美的世界中的价值标准,与真善的世界中全然不同,我们仅就事物的形状、色彩、姿态而欣赏,更不顾问其实用方面的价值了。

所以一枝枯木,一块怪石,在实用上全无价值,而在中国画家眼中是很好的题材。无名的野花,在诗人的眼中异常美丽。故艺术家所见的世界,可说是一视同仁的世界,平等的世界。艺术家的心,对于世间一切事物都给以热诚的同情。

故普通世间的价值与阶级,入了画中便全部撤销了。画家把自己的心移入于儿童的天真的姿态中而描写儿童,又同样地把自己的心移入于乞丐的病苦的表情中而描写乞丐。画家的心,必常与所描写的对象相共鸣共感,共悲共喜,共泣共笑;倘不具备这种深广的同情心,而徒事手指的刻画,决不能成为真的画家。即使他能描画,所描的至多仅抵一幅照相。

画家须有这种深广的同情心,故同时又非有丰富而充实的精神力不可。倘其伟大不足与英雄相共鸣,便不能描写英雄;倘其柔婉不足与少女相共鸣,便不能描写少女。故大艺术家必是大人格者。

艺术家的同情心,不但及于同类的人物而已,又普遍地及于一切生物、无生物;犬马花草,在美的世界中均是有灵魂而能泣能笑的活物了。诗人常常听见子规的啼血,秋虫的促织,看见桃花的笑东风,蝴蝶的送春归;用实用的头脑看来,这些都是诗人的疯话。其实我们倘能身入美的世界中,而推广其同情心,及于万物,就能切实地感到这些情景了。画家与诗人是同样的,不过画家注重其形式姿态的方面而已。没有体得龙马的活力,不能画龙马;没有体得松柏的劲秀,不能画松柏。中国古来的画家都有这样的明训。西洋画何独不然?我们画家描一个花瓶,必其心移入于花瓶中,自己化作花瓶,体得花瓶的力,方能表现花瓶的精神。我们的心要能与朝阳的光芒一同放射,方能描写朝阳;能与海波的曲线一同跳舞,方能描写海波。这正是“物我一体”的境涯,万物皆备于艺术家的心中。

为了要有这点深广的同情心,故中国画家作画时先要焚香默坐,涵养精神,然后和墨伸纸,从事表现。其实西洋画家也需要这种修养,不过不曾明言这种形式而已。不但如此,普通的人,对于事物的形色姿态,多少必有一点共鸣共感的天性。房屋的布置装饰,器具的形状色彩,所以要求其美观者,就是为了要适应天性的缘故。眼前所见的都是美的形色,我们的心就与之共感而觉得快适;反之,眼前所见的都是丑恶的形色,我们的心也就与之共感而觉得不快。不过共感的程度有深浅高下不同而已。对于形色的世界全无共感的人,世间恐怕没有;有之,必是天资极陋的人,或理智的奴隶,那些真是所谓“无情”的人了。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赞美儿童了。因为儿童大都是最富于同情的。且其同情不但及于人类,又自然地及于猫犬、花草、鸟蝶、鱼虫、玩具等一切事物,他们认真地对猫犬说话,认真地和花接吻,认真地和人像(doll)玩耍,其心比艺术家的心真切而自然得多!他们往往能注意大人们所不能注意的事,发现大人们所不能发现的点。所以儿童的本质是艺术的。

换言之,即人类本来是艺术的,本来是富于同情的。只因长大起来受了世智的压迫,把这点心灵阻碍或消磨了。唯有聪明的人,能不屈不挠,外部即使饱受压迫,而内部仍旧保藏着这点可贵的心。这种人就是艺术家。

西洋艺术论者论艺术的心理,有“感情移入”之说。所谓感情移入,就是说我们对于美的自然或艺术品,能把自己的感情移入于其中,投入于其中,与之共鸣共感,这时候就体验到美的滋味。我们又可知这种自我投入的行为,在儿童的生活中为最多。他们往往把兴趣深深地投入在游戏中,而忘却自身的饥寒与疲劳。

《圣经》中说:“你们不像小孩子,便不得进入天国。”小孩子真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我们的黄金时代虽然已经过去,但我们可以因了艺术的修养而重新面见这幸福、仁爱而和平的世界。

堤边杨柳已堪攀 塞外征人殊未还

手指

已故日本艺术论者上田敏的艺术论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五根手指中,无名指最美。初听这话不易相信,手指头有什么美丑呢?但仔细观察一下,就可看见无名指在五指中,形状最为秀美……”大意如此,原文已不记得了。

我从前读到他这一段话时,觉得很有兴趣。这位艺术论者的感觉真锐敏,趣味真丰富!五根手指也要细细观察而加以美术的批评。但也只对他的感觉与趣味发生兴味,却来能同情于他的无名指最美说。当时我也为此伸出自己的手来仔细看了一会儿。不知是我的视觉生得不好,还是我的手指生得不好之故,始终看不出无名指的美处。注视了长久,反而觉得恶心起来:那些手指都好像某种蛇虫,而无名指尤其蜿蜒可怕。假如我的视觉与手指没有毛病,上田氏所谓最美,大概就是指这一点吧?

这回我偶然看看自己的手,想起了上田氏的话。我知道了:上田氏的所谓“美”,是唯美的美。借他们的国语说,是onnarashii(女相的)的美,不是otokorashii(男相的)的美。在绘画上说,这是“拉费尔[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sts)一流的优美,不是赛尚痕[塞尚](Cézanne)以后的健美。在美术潮流上说,这是世纪末的颓废的美,不是新时代感觉的力强的美。

但我仍是佩服上田先生的感觉的锐敏与趣味的丰富。因为他这句话指示了我对于手指的鉴赏。我们除残废者外,大家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也可谓相亲相近了;然而难得有人鉴赏它们,批评它们。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疏忽!仔细鉴赏起来,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实在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现在我想为它们逐一写照:

大指在五指中,是形状最难看的一人。他自惭形秽,常常退居下方,不与其他四者同列。他的身材矮而胖,他的头大而肥,他的构造简单,人家都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因此他的姿态丑陋,粗俗,愚蠢而野蛮;有时看了可怕。记得我小时候,我乡有一个捉狗屎[1]的疯子,名叫顾德金的,看见了我们小孩子,便举起手来,捏一个拳,把大指矗立在上面,而向我们弯动大指的关节。这好像一支手枪正要向我们射发,又好像一件怪物正在向我们点头,我们见了最害怕,立刻逃回家中,依在母亲身旁。屡屡如此,后来母亲就利用“顾德金来了”一句话来作为阻止我们恶戏的法宝了。为有这一段故事,我现在看了大指的姿态愈觉可怕。但不论姿态,想想他的生活看,实在不可怕而可敬。他在五指中是工作最吃苦的工人。凡是享乐的生活,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吃香烟,总由中指、食指持烟,他只得伏在里面摸摸香烟屁股;又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又如弹风琴弹洋琴[钢琴],在十八世纪以前也只用其他四指;后来德国音乐家罢哈[巴赫](Sebastian Bach)总算提拔他,请他也来弹琴;然而按键的机会,他总比别人少,又凡是讨好的生活,也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人上前点头,他只得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如搔痒,也由其他四人上前卖力,他只得退在后面。反之,凡是遇着吃力的工作,其他四人就都退避,让他上前去应付。例如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捺住;重东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要吃果物了,叫他细细剥皮;要读书了,叫他翻书页;要进门了,叫他揿电铃;天黑了,叫他开电灯;医生打针的时候还要叫他用力把药水注射到血管里去。种种苦工,都归他做,他决不辞劳。其他四人除了享乐地讨好的事用他不着外,稍微吃力一点的就都要他帮忙。他的地位立恰好站在他们的对面,对无论哪个都肯帮忙。他人没有了他的助力,事业都不成功。在这点上看来,他又是五指中最重要,最有力的分子。位列第一,而名之曰“大”,曰“巨’,曰“拇”,诚属无愧。日本人称此指曰“亲指”(oyayubi),又用为“丈夫憎的记号:英国人称“受人节制”曰“under one’s Thumb”,其重要与力强于此盖可想见。用人群作比,我想把大拇指比方农人。

难看,吃苦,重要,力强,都比大拇指稍差,而最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这根手指在形式上虽与中指无名指小指这三个有闲阶级同列,地位看似比劳苦阶级的大拇指高得多,其实他的生活介乎两阶级之间,比大拇指舒服得有限,比其他三指吃力得多!这在他的姿态上就可看出。除了大拇指以外,他最苍老:头团团的,皮肤硬硬的,指爪厚厚的。周身的姿态远不及其他三指的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有的食指两旁简直成了直线,而且从头至尾一样粗细,犹似一段香肠。因为他实在是个劳动者。他的工作虽不比大拇指的吃力,却比大拇指的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拇指扶着,中指衬着,写出种种复杂的字来。取物的时候,他出力最多,拇指来助,中指等难得来衬。遇到龌龊的,危险的事,都要他独个人上前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难怪他的形骸要苍老了。他的气力虽不及大拇指那么强,然而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故各种重要工作都少他不得。指挥方向必须请他,打自动电话必须请他,扳枪机也必须请他。此外打算盘,捻螺旋,解纽扣等,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要他主干的。总之,手的动作,差不多少他不来,凡事必须请他上前做主。故英人称此指为fore finger,又称之为index,我想把食指比方工人。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住在中央,左右都有屏藩。他的身体最高,在形式上是众指中的首领人物。他的两个贴身左右,无名指与食指,大小长短均仿佛,好像关公左右的关平与周仓,一文一武,片刻不离地护卫着。他的身体夹在这两个人中间,永远不受外伤冲撞,故皮肤秀嫩,颜色红润,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的幸福,名义又最好听:大家称他为“中”,日本人更敬重他,又尊称之为“高高指”(takatakayubi)。但讲到能力,他其实是徒有其形,徒美其名,徒尸其位,而很少用处的人。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总是参加的,实际上他总不出力。譬如攫取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一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搬运,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又如推却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与物最先接触,好像推却这物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其实,他一接触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推开,他只在旁略为助势而已。《左传》:“阖庐伤将指”句下注云:“将指,足大指也。言其将领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为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手以中指为将。”可见中指在众手指中,好比兵土中的一个将官,令兵士们上前杀战,而自己退在后面。名义上他也参加战争,实际上他不必出力。我想把中指比方官吏。

无名指和小指,真的两个宝贝!姿态的优美无过于他们。前者的优美是女性的,后者的优美是儿童的。他们的皮肤都很白嫩,体态都很秀丽,样子都很可爱。然而,能力的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只有研脂粉,蘸药末,戴指戒。日本人称他为“红差指”(benisashiyubi),是说研磨胭脂粉用的指头。又称他为“药指”(kusuriyubi),就是说有时靠他研研药末,或者蘸些药末来敷在患处。英国人称他为ring finger.就是为他爱戴指戒的缘故。至于小指的本身的用处,更加藐小,只是挖挖耳朵,扒扒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别人。当一个戴金刚钻指戒的女人要在交际社会中显示她的美丽与富有的时候,常用“兰花手指”撮了香烟或酒杯来敬呈她所爱慕的人,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光荣的事以外,遇到工作,他们只是其他三指的无力的附庸。我想把无名指比方纨绔儿,把小指比方弱者。

故我不能同情于上田氏的无名指最美说,认为他的所谓美是唯美,是优美,是颓废的美。同时我也无心别唱一说,在五指中另定一根最美的手指。我只觉五指的姿态与性格,有如上之差异,却并无爱憎于其间。我觉得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倘能一致团结,成为一个拳头以抵抗外侮,那就根根有效,根根有力量,不复有善恶强弱之分了。

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作

绿杨芳草

[1] 捉狗屎,作者家乡话,意即捡狗屎(做肥料)。

自然

“美”都是“神”的手所造。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路上的褴褛的乞丐,身上全无一点人造的装饰,然而比时装美女美得多。这里的火车站旁边有一个伛偻的老丐,天天在那里向行人求乞。我每次下了火车之后,迎面就看见一幅米叶[米勒](Millet)的木炭画,充满着哀怨之情。我每次给他几个铜板——又买得一幅充满着感谢之情的画。

女性的煞费苦心于自己的身体的装饰。头发烫也不错,胸臂冻也不妨,脚尖痛也不怕。然而真的女性的美,全不在乎她们所苦心经营的装饰上。我们反在她们所不注意的地方发现她们的美。不但如此,她们所苦心经营的装饰,反而妨碍了她们的真的女性的美。所以画家不许她们加上这种人造的装饰,要剥光她们的衣服,而赤裸裸地描写“神”的作品。

画室里的模特儿虽然已经除去一切人造的装饰,剥光了衣服;然而她们倘然受了作画学生的指使,或出于自心的用意,而装腔作势,想用人力硬装出好看的姿态来,往往越装越不自然,而所描的绘画越无生趣。印象派以来,裸体写生的画风盛于欧洲,普及于世界。使人走进绘画展览中,如人浴堂或屠场,满目是肉。然而用印象派的写生的方法来描出的裸体,极少有自然的、美的姿态。自然的美的姿态,在模特儿上台的时候是不会有的。只有在其休息的时候,那女子在台旁的绒毡上任意卧坐,自由活动的时候,方才可以见到美妙的姿态,这大概是世间一切美术学生所同感的情形吧。因为在休息的时候,不复受人为的拘束,可以任其自然的要求而活动。“任天而动”,就有“神”所造的美妙的姿态出现了。

人在照相中的姿态都不自然,也就是为此。普通照相中的人物,都装着在舞台上演剧的优伶的神气,或南面而朝的王者的神气,或庙里的菩萨像的神气,又好像正在摆步位的拳教师的神气。因为普通人坐在照相镜头前面被照的时间,往往起一种复杂的心理,以致手足无措,坐立不安,全身紧张得很,故其姿态极不自然。加之照相者又要命令他“头抬高点!”“眼睛看着!”“带点笑容!”内面已在紧张,外面又要听照相者的忠告,而把头抬高,把眼钉住,把嘴勉强笑出,这是何等困难而又滑稽的办法!怎样教底片上显得出美好的姿态呢?我近来正在学习照相,因为嫌恶这一点,想规定不照人物的肖像,而专照风景与静物,即神的手所造的自然,及人借了神的手而布置的静物。

人体的美的姿态,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凡美的姿态,都是从物理的自然的要求而摆出的姿态,即舒服的时候的姿态。这一点屡次引起我非常的铭感。无论贫贱之人、丑陋之人、劳动者、黄包车夫,只要是顺其自然的天性而动,都是美的姿态的所有者,都可以礼赞。甚至对于生活的幸福全然无分的,第四阶级以下的乞丐,这一点也决不被剥夺,与富贵之人平等。不,乞丐所有的姿态的美,屡比富贵之人丰富得多。试入所谓上流的交际社会中,看那班所谓“绅士”,所谓“人物”的样子,点头、拱手、揖让、进退等种种不自然的举动,以及脸的外皮上硬装出来的笑容,敷衍应酬的不由衷的言语,实在滑稽得可笑,我每觉得这种是演剧,不是人的生活。过这样的生活,宁愿做乞丐。

被造物只要顺天而动,即见其真相,亦即见其固有的美。我往往在人的不注意,不戒备的时候,瞥见其人的真而美的姿态。但倘对他熟视或声明了,这人就注意、戒备起来,美的姿态也就杳然了。从前我习画的时候,有一天发现一个朋友的pose(姿态)很好,要求他让我画一张sketch(速写),他限我明天。到了明天,他剃了头,换了一套新衣,挺直了项颈危坐在椅子里,教我来画……这等人都不足与言美。我只有和我的朋友老黄[1],能互相赏识其姿态,我们常常相对坐谈到半夜。老黄是画画的人,他常常嫌模特儿的姿态不自然,与我所见相同。他走进我的室内的时候,我倘觉得自己的姿势可观,就不起来应酬,依旧保住我的原状,让他先鉴赏一下。他一相之后,就会批评我的手如何,脚如何,全体如何。然后我们吸烟煮茶,晤谈别的事体。晤谈之中,我忽然在他的动作中发现了一个好的pose,“不动!”他立刻石化,同画室里的石膏模型一样。我就欣赏或描写他的姿态。

不但人体的姿态如此,物的布置也逃不出这自然之律。凡静物的美的布置,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即顺当的、妥帖的、安定的。取最卑近的例来说:假如桌上有一把茶壶与一只茶杯。倘这茶壶的嘴不向着茶杯而反向他侧,即茶杯放在茶壶的后面,犹之孩子躲在母亲的背后,谁也觉得这是不顺当的、不妥帖的、不安定的。同时把这画成一幅静物画,其章法(即构图)一定也不好。美学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说多样的事物,合于自然之律而作成统一,是美的状态。譬如讲坛的桌子上要放一个花瓶。花瓶放在桌子的正中,太缺乏变化,即统一而不多样。欲其多样,宜稍偏于桌子的一端。但倘过偏而接近于桌子的边上,看去也不顺当,不妥帖,不安定。同时在美学上也就是多样而不统一。大约放在桌子的三等分的界线左右,恰到好处,即得多样而又统一的状态。同时在实际也是最自然而稳妥的位置。这时候花瓶左右所余的桌子的长短,大约是三与五,至四与六的比例。这就是美学上所谓“黄金比例”。黄金比例在美学上是可贵的,同时在实际上也是得用的。所以物理学的“均衡”与美学的“均衡”颇有相一致的地方。右手携重物时左手必须扬起,以保住身体的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绘画上也是均衡的。兵队中“稍息”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全部搁在左腿上,右腿不得不斜出一步,以保住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雕刻上也是均衡的。

故所谓“多样的统一”“黄金律”“均衡”等美的法则,都不外乎“自然”之理,都不过是人们窥察神的意旨而得的定律。所以论文学的人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论绘画的人说,“天机勃露,独得于笔情墨趣之外”。“美”都“神”的手所造的,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二日[2]

流光容易把人抛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1] 老黄,即作者的好友,口琴家黄涵秋。

[2] 本文篇末原未署日期。这里所署的日期是发表在《小说日报》时篇末所署,在新中国成立后作者自编的《缘缘堂随笔》(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11月初版)中,篇末误署为:1926年作。

美术与人生

形状和色彩有一种奇妙的力,能在默默之中支配大众的心。例如春花的美能使人心兴奋,秋月的美能使人心沉静;人在晴天格外高兴,在阴天就大家懒洋洋地。山乡的居民大都忠厚,水乡的居民大都活泼,也是因为常见山或水,其心暗中受其力的支配,便养成了特殊的性情。

用人工巧妙地配合形状、色彩的,叫作美术。配合在平面上的是绘画,配合在立体上的是雕塑,配合在实用上的是建筑。因为是用人工巧妙地配合的,故其支配人心的力更大。这叫作美术的亲和力。

例如许多人共看画图,所看的倘是墨绘的山水图,诸人心中共起壮美之感;倘是金碧的花蝶图,诸人心中共起优美之感。故厅堂上挂山水图,满堂的人愈感庄敬;房室中挂花鸟图,一室的人倍觉和乐。优良的电影开映时,满院的客座阒然无声,但闻机器转动的微音。因为数千百观众的心,都被这些映画(电影)的亲和力所统御了。

雕塑是立体的,故其亲和力更大,伟人的铜像矗立在都市的广场中,其英姿每天印象于往来的万众的心头,默默中施行着普遍的教育。又如入大寺院,仰望金身的大佛像,其人虽非宗教信徒,一时也会肃然起敬,缓步低声。埃及的专制帝王建造七十层高的人面狮身大石雕,名之曰“斯芬克司”。埃及人民的绝对服从的精神,半是这大石雕的暗示力所养成的。

建筑在美术中形体最大,其亲和力也最大;又因我们的生活大部分在建筑物中度过,故建筑及于人心的影响也最深。例如端庄雅洁的校舍建筑,能使学生听讲时精神集中,研究时心情安定,暗中对于教育有不少的助力。古来帝王的宫殿,必极富丽堂皇,使臣民瞻望九重城阙,自然心生惶恐。宗教的寺院,必极高大雄壮,使僧众参诣大雄宝殿,自然稽首归心。这便是利用建筑的亲和力以镇服人心的。饮食店的座位与旅馆的房间,布置精美,可以推广营业。商人也会利用建筑的亲和力以支配顾客的心。

建筑与人生的关系最切,故凡建筑隆盛的时代,其国民文化必然繁荣。希腊黄金时代有极精美的神殿建筑,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有极伟大的寺院建筑,便是其例。现代欧美的热衷于都市建筑,也可说是现代人的文化的表象。

春光先到野人家

山中避雨

前天同了两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做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violin[1]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2]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Beethoven的sonata[3]。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Piano笨重如棺材,violin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之广,也仅够演奏寻常小曲。虽然音色不比violin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有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一九三五年秋日作

好鸟枝头亦朋友

[1] Violin:小提琴。

[2] Piano:钢琴。

[3] Sonata:奏鸣曲。

梧桐树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荫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重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剩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落花也曾令人悲哀。但花的寿命短促,犹如婴儿初生即死,我们虽也怜惜他,但因对他关系未久,回忆不多,因之悲哀也不深。叶的寿命比花长得多,尤其是梧桐的叶,自初生至落尽,占有大半年之久,况且这般繁茂,这般盛大!眼前高厚浓重的几堆大绿,一朝化为乌有!“无常”的象征,莫大于此了!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廿四(1935)年十一月廿八日夜作,曾载《宇宙风》。

“爸爸回来了”

带点笑容

请照相馆里的人照相,他将要开镜头的时候,往往要命令你:“带点笑容!”

爱好美术的朋友X君最嫌恶这一点,因此永不请教照相馆。但他不能永不需要照相,因此不惜巨价自己购置一副照相机。然而他的生活太忙,他的技术太拙,学了好久照相,难得有几张成功的作品。为了某种需要,他终于不得不上照相馆去。我预料有一幕滑稽剧要开演了,果然:

X君站在镜头面前,照相者供献他一个摩登花样的矮柱,好像一只茶几,教他左手搁在这矮柱上,右手叉腰,说道:“这样写意!”X君眉头一皱,双手拒绝他,说:“这个不要,我只要这样站着好了!”他心中已经大约动了三分怒气。照相者扫兴地收回了矮柱,退回镜头边来,对他一相,又走上前去劝告他:“稍微偏向一点儿,不要立正!”X君不动。照相者大概以为他听不懂,伸手捉住他的两肩,用力一旋,好像雕刻家弄他的塑像似的,把X君的身体向外旋转约二十度。他的两手一放,X君的身体好像有弹簧的,立刻回复原状。二人意见将要发生冲突,我从中出来调解:“偏一点儿也好,不过不必偏得这样多。”X君听了我的话,把身体旋转了约十度。但我知道他心中的怒气已经动了五六分了。

照相者的头在黑布底下钻了好久,走到X君身边,先用两手整理他的衣襟,拉他的衣袖,又蹲下去搬动他的两脚。最后立起身来用两手的中指点住他的颞颥,旋动他的头颅;用左手的食指点住他的后脑,教他把头俯下;又用右手的食指点住他的下巴,教他把头仰起。X君的怒气大约已经增至八九分。他不耐烦地嚷起来:“好了,好了!快些给我照吧!”我也从旁帮着说:“不必太仔细,随便给他照一个,自然一点倒好看。”照相者说着“好,好。”走回镜旁,再相了一番,伸手搭住镜头,对X君喊:“眼睛看着这里!带点儿笑容!”看见X君不奉行他的第二条命令,又重申一遍:“带点笑容!”X君的怒气终于增到了十分,破口大骂起来:“什么叫作带点笑容!我又不是来卖笑的!混账!我不照了!”他两手一挥,红着脸孔走出了立脚点,皱着眉头对我苦笑。照相者就同他相骂起来:

“什么?我要你照得好看,你反说我混账!”

“你懂得什么好看不好看?混账东西!”

“我要同你品品道理看!你板着脸孔,我请你带点笑容,这不是好意?到茶店里品道理我也不怕!”

“我不受你的好意。这是我的照相,我欢喜怎样便怎样,不要你管!”

“照得好看不好看,和我们照相馆名誉有关,我不得不管!”

听到了这句话,X君的怒气增到十二分:“放屁!你也会巧立名目来拘束别人的自由……”二人几乎动武了。我上前劝解,拉了愤愤不平的X君走出照相馆。一出滑稽剧于是闭幕。

我陪着X君走出照相馆时,心中也非常疑怪。为什么照相一定要“带点笑容”呢?回头向他们的样子窗里一瞥,这疑怪开始消解,原来他们所摄的照相,都作演剧式的姿态,没有一幅是自然的。女的都带些花旦的姿态,男的都带些小生。老生,甚至丑角的姿态。美术上所谓自然的pose[姿势],在照相馆里很难找到。人物肖像上所谓妥帖的构图,在这些样子窗里尤无其例。推想到这些照相馆里来请求照相的人,大都不讲什么自然的pose,与妥帖的构图。女的但求自己的姿态可爱,教她装个俏眼儿也不吝惜;男的但求自己的神气活现,命令他“带点笑容”当然愿意的了。我们的X君戴了美术的眼镜,抱了造像的希望,到这种地方去找求自然的pose与妥帖的构图,犹如缘木求鱼,当然是要失望的。

但是这幕滑稽剧的演出,其原因不仅在于美术与非美术的冲突上,还有更深的原因隐伏在X君的胸中。他是一个不善逢迎,不苟言笑的人。他这种性格,今天就在那个照相馆中的镜头前面现形出来。他的反抗照相者的命令,其意识中仿佛在说:“我不愿做一切违背衷心的非义的言行!我不欲强作笑颜来逢迎任何人!我的脸孔天生成这样!这是我之所以为我!”故在他看来,照相者劝他“带点笑容”,仿佛是强迫他变志,失节,装出笑颜来谄媚世人,在他是认为奇耻大辱的。然而照相馆里的人哪能顾到这一点?他的劝人“带点笑容”,确是出于“好意”。因为他们营商的人,大都以多数顾客的要求为要求,以多数顾客的好恶为好恶,他们自己对于照相根本没有什么要求,也没有什么好恶。故X君若有所愤怒,也不必对他们发,应该发在多数的顾客身上。因为多数顾客喜欢在镜头面前作娇态,装神气,因此养成了这样的照相店员。

我并不主张照相时应该板脸孔,也不一定嫌恶装笑脸的照相。但觉照相者强迫镜头前的人“带点笑容”,是可笑,可耻,又可悲的事。因此我不得不由此想象:现今的世间,像X君的人极少,而与X君性格相反的人极多。那么真如X君出照相馆时所说:“现今的世间,要进照相馆也不得不‘带点笑容’了!”

廿五(1936)年夏日作,曾载《宇宙风》。